薩米勒王在一群如同發了瘋的人中央,而他們拿著只要能至他死的任何東西全都往他身上招呼,小刀、火把、甚至地上的石塊,沒有東西的還有拳腳。
他的慘叫聲很快地就消失了,而另外二個王混在騎驢的一群貴族中,冷眼看著。這就是對待失敗者的態度,一個被民眾推翻的君王,就他不如救一條狗。
程千尋看著牆下的一切,長長地歎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是他自己找的。」
大局已定,東面的天空已經有了魚腹白,啟明星掛在天空是所有星星中最亮的,這一夜可真長。
戈登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那顆星星代表著愛情和戰爭天後,也代表著你。女王,任何都應該稱呼你為女神伊南娜。」
那顆星星也代表著另一個神靈……她微笑地搖了搖頭:「不,我不會代表那顆星星的,我遠不如他,只有永遠的崇拜、跟隨。直到靈魂消失的那天。」
「崇拜女神伊南娜?」戈登有點奇怪的問。
「不,不是她,是我知道的一個神靈。」程千尋嘴角微微揚起,看著天空的金星,黑暗中最為耀眼的星星,有時黎明前升起給人帶來了希望,有時則高傲地看著即將掉落的夕陽。
「冥王,我一定會活下去,一定會!」她轉而看著樓下,接下去還有很多事要做,不能因為大局已定而鬆懈:「看來我向烏爾斯王再借點錢打賞這些的人了。」
一圈大約十來個人漸漸地停止了殺戮,直起身來,圍著薩米勒王
「這錢應該我來掏。」戈登轉而對著樓下喊道:「別動,全別動。站在外面看熱鬧的散開。然後是靠裡面一圈的讓我點點人數、到旁邊站好……好,最後中間幾個別動。」
「好了!」戈登高興異常地道:「二十個銀幣怎麼夠分,最裡面的每人賞六個銀幣,十頭羊;外面一圈的賞三個銀幣、五頭羊;看熱鬧的每人三十個錢。如果是奴隸的話就不要走了,留在烏爾斯。我給你們平民身份!烏爾斯很富庶,扔下種子就能長出莊稼來,不出三年,你們人人都娶得起老婆。」
「多謝王,烏爾斯王才是真神。」立即跪倒一大片,紛紛伏在地上。大聲稱頌著王。
城門打開了,兩個士兵抬著一個錢箱走了出來,一直抬到了二個王的跟前。
「這是答應的銀幣,和薩米勒一樣,你們商量著分吧。我只要薩米勒的人就夠了。有多少我要多少。」戈登氣貫長虹的樣子,英姿勃發。
每場戰爭問題最大的就是原來居民,一般不是殺了就是充當奴隸去。現在一聽對方只要人,其他土地財物都不要。兩位王頓時喜上眉梢,高聲叫著:「讚頌烏爾斯王,仁慈英勇的王!」
天又一次亮了,匯聚在城牆之外的軍隊開始撤軍返回。就像潮水湧來又褪去,而城牆外發黑的地面以及隨著軍隊一起運走的屍體。
這些陣亡的人還算是幸運。還能跟著一起回家,多少人死後什麼都沒留下。
烏爾斯城門開著,一群願意留下的人開始接受登記。還會有專門的人幫那些奴隸後背上的烙印改成其他的樣子,看上去好似是意外留下的傷疤。
程千尋疲憊不堪地下了城樓,走到休息的房子裡,倒下便睡了。
日月更替,等她醒過來時,又已經是夜晚了。而戈登則在不遠處的另一個床鋪上睡著。她坐了起來。戈登也立即醒了過來,並叫著外面送吃的進來……
「我睡了多久了?」她雙手揉搓了下臉。
「整整一天。怎麼叫也沒醒過來。」戈登披上一塊羊皮走了過來,坐在了她身邊:「辛苦了。這次真幸虧有了你。」
「所有兵都撤了嗎?」她不放心地問了一聲,就怕再殺一個回馬槍。
「確定已經走了,現在都已經在薩米勒城裡,一定是商量著怎麼分贓。」戈登輕蔑的一笑。
這次能贏也算是僥倖,要知道她這個民族多會打仗呀,都打了幾千年了,哪怕不會打仗,也從歷史劇裡多少知道一些攻防策略。
曾經有人做過假象,如果秦軍打羅馬軍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是……羅馬軍必定潰敗,只要有了交通工具,甚至猶如成傑思汗一般橫掃整個歐洲。但這只是假象,地理條件和當時科技還是達不到的。
薩米勒王再驍勇善戰,以前只碰到過硬碰硬,最多一對一的單挑,哪知道打仗還能這樣打的。一下子碰到用火攻、用計謀的,不敗才怪。
食物一批批的送進來了,就連神廟或者王宮的泥桌也拆了,搬到這裡來。
程千尋突然想起來:「尼普爾的援軍到了沒有?」
「別提了。」戈登長長地歎氣:「沒有到,如果我們不贏的話,就等著滅國吧。」
「怎麼會?」她心中一驚,說什麼斯內德也不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怎麼會不派援軍過來?
在戈登的敘述下才知道,原來當斯內德知道她去了烏爾斯城,趕緊地召集軍隊,大約有一萬五千人。可是有探子來報,說烏魯那的二萬五千人在半道上正等著。
過去不是被迎頭痛擊嗎?出於這個原因,斯內德也只有先按兵不動,等著看魯道夫的軍隊是不是去烏爾斯救援。等了一天終於等到了信鴿送來了信,一看居然是大軍還在原地。
明擺著要滅了他,這下斯內德不敢再出城了,只讓信使送信給魯道夫,請他發兵去烏爾斯救援。
吃著肉,程千尋皺眉:「那烏魯那的軍隊來了沒有?」
「沒有!」戈登也只有搖頭:「我已經派人去送信,說我這裡已經解圍,不用再來。烏魯那王也就撤兵回去了,還派人送信跟我說許多表示欣慰的話,說我英明神武,他的兵還沒到就自己解決了。我看他想想乘機打尼普爾倒是真的。」
現在戈登解圍了,這次的戰役傷亡並不大,根本沒有影響整體實力,那麼魯道夫再攻打尼普爾,就可能被戈登的援兵夾擊。他也只有回去再伺機等待時機。
程千尋又問:「那麼埃利卡王呢?」
戈登的回答稍感欣慰了:「他發兵了,但離得稍微遠一些。等信送到,他剛走到半路,還有一天時間才能到。所以他的兵大多數回去了,說是他帶幾個兵過來。」
「王,埃利卡王來了!」一個士兵跑了過來叫著。
「看,來了!」戈登很是無奈地站了起來:「畢竟他派兵過來增員的,我應該去迎接他。女王稍坐,待會兒我帶他進來。」
「不用,我也去迎接吧。」程千尋拍了拍手,站了起來。
士兵來報的時候,應該是看到了一連串的火光,而現在已經不到二百米了。
站在城門口,程千尋披著羊皮跟戈登一起準備迎接。
戈登一看就苦笑了:「這就是所謂的帶幾個兵過來?」看火把的前後長度,應該有個八百一千。
雷格爾這個排場還真是大,他騎著一頭大黑驢子,那毛是油光發亮的,大約整個平原那麼大的驢也沒幾頭。他披著山羊皮,還帶著黃金做的大頸圈,那架勢不比開著瑪莎拉蒂、一身高檔衣服的土豪差。身後還有那麼多的跟班,無論去哪裡,都足夠讓人盯著看了。
到了後,雷格爾跳下了驢背,攤開了雙臂,對著戈登抱了過去:「烏爾斯王,恕我來遲了,我是恨不得插著翅膀就過來,誰叫你的城離我那麼遠?」
戈登也擁抱了一下雷格爾,還是很友好地回應:「多謝慷慨的埃利卡王,從此後我們就是好兄弟!」
雷格爾擁抱完戈登,轉身就一個熊抱過去,一下抱住了站在旁邊的程千尋,聲音都變了味了:「我的女王,我來了,想我了沒有?我快想死你了!」
說完在她臉頰旁邊,左一個、右一個狠狠地親了一口,還帶嘖嘖響的。正要再親嘴時,程千尋好不容易掙脫出一隻手捂在了自己的嘴上。
「嘖~」的一聲,雷格爾就直接親在了她的手背上。
「抱也抱了,親也親了。就請埃利卡王進城吧!」戈登的臉色一下就沉了下來,帶著幾分怒氣地往裡走,嘴裡還不滿地道:「埃喀什女王不像男人一樣臉皮厚,兩邊的皮都快被親掉了,所以有些禮儀能省就省了吧。」
雷格爾在不管呢,嬉皮笑臉地摟著程千尋往城門裡進:「我一聽到你要援兵,一下就叫了五萬人,心裡那個急呀,誰敢欺負我的女王,我就將他剁成肉泥。沒想到半路上,送信的人說你贏了。到底是埃喀什女王呀,一晚上就能打贏了那麼多兵……」
弄得好像這裡不是烏爾斯而就是埃喀什,走在前面的戈登翻了翻眼轉過了身,看到雷格爾正摟著程千尋的腰,立即上去從中間頂開。
「知道埃利卡王一路勞頓,一定很疲憊,但女王畢竟是女人,當不了埃利卡王的枴杖。」戈登將程千尋拉到身邊去,並且叫著:「來兩人,如果埃利卡王是我們的貴賓,累了的話就要抬著。」
隨後慇勤地請程千尋走在最前面,用身體硬是將雷格爾頂在後面。
一副二人抬的轎子來了,請雷格爾坐上去,雷格爾氣得翻了翻眼,理都不理地加快了步伐,跟上了前面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