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程千尋猛地站了起來,高興地道:「你這去拿聘禮,把女兒送來。」
「好,好的!」女方父親站了起來,突然想到了什麼:「不知道我女兒嫁給誰?」
這才想起來呀,程千尋笑瞇瞇地道:「把你女兒叫來,讓我看看好看不好看,按姿色定人家。」
說得有道理,女方父親立即叫自己親戚去把女兒帶來,並且保證肯定長得漂亮。
「那麼你也別閒著了,把你兒子也叫來讓我看看。」程千尋用手當扇子,對著臉甩著,又無精打采地坐了下來:「要快點呀。給我去拿一杯水,這天,我熱得快暈過去了。」
雙方兒女都叫來了,這個地區的人,有點像中東地區的,皮膚比較黑,但眼大、鼻高,五官端正。兩個年輕人,大約只有十四五歲,正好懵懂的年齡,十六無醜婦,更何況底子原本就不錯。兩人相互看了看後,都微微羞澀地回過頭、跪在哪裡。
「其實挺般配的呀!」程千尋接過旁邊侍女遞來的水杯,一口氣全給喝了:「再拿一杯過來。」
但這個女孩的爹顯然是想要更多的聘禮,和當官員岳父的。一個勁地說他女兒漂亮,請女王選個好人家。
「行呀!那麼就定了。我保證幫你選個位高權重,富有天下的好女婿。」程千尋用手敲了敲有點酸痛的後背、脖頸。
「好的,就這樣定了。」聽到有這個保證,這個傢伙還不馬上答應下來,但還是要問一下的:「那麼女王挑選的人是誰呀?」
程千尋放下了手。看在男方人一個個表示不滿的表情下,悠悠道:「不瞞你說,這次我招親,也有擔心。我只有一個,答應了一個王。另外三個肯定不高興。那麼正好讓你女兒嫁給其中一個。你看看,我挑得多好呀,讓你女兒以後是去當妃子的。希望你女兒服侍好丈夫,不要惹他不高興,否則丟了她的命不算,還可能牽連到家人甚至整個埃喀什。」
聽到這話。這傢伙立即笑容盡失、臉如死灰,趕緊地喊了出來:「不行呀,那些王厲害得很,我可不敢和他們攀親家。」
到底民風還純樸,什麼事情都掛在臉上。如果能言善道的。一定說自己女兒天資愚鈍,不能服侍君王。
「什麼不行!」站在旁邊的拉加西忍著笑,裝出凶神惡煞的樣子大聲罵著:「難道你又想悔婚?都退了二次婚了,難道女王安排的婚事,你也想反悔?」
這次可不能悔婚了,搞到女王頭上,不是找死?可女兒嫁給那些殺人不眨眼的王,跟著王走。王還一個不如意就要殺人,甚至連累自己的命。這可是從來沒想到過的事情?
「不要這樣,我這個女王還是比較好說話的。」程千尋笑瞇瞇地看著下面跪著的年輕男女:「新娘子。你來說說,你想當王妃,還是想選原來這個新郎官?說吧,說吧,說出來不要緊的。」
女孩羞澀地又側頭看了看男孩,而男孩也看著她。女孩咬了咬嘴唇。鼓起勇氣道:「我聽爹的……但,但……」她又側頭看了眼。年輕的眼睛裡的光芒,是帶著感情的。
這個國家小。城市就巴掌大點地方,看樣子平時已經多少見過幾次。
程千尋看得分明,於是笑了起來:「不用說了,我知道了。」
隨後指著道:「給你兩條路,一條是按照原來的聘禮收下,然後女兒嫁給這戶人家。第二條路就是,收下我的聘禮,讓你女兒去當王妃。你自己選吧!」
女方父親頓時愣住了,憋了半天,最後一狠心,一副清倉賤賣的樣子,忿恨而無奈地指著旁邊的親家:「就嫁給他們吧。」
這才對,王妃不是那麼容易當的,也只有不怕死的才能出鬼主意、九曲腸子才能應付宮斗、還需要中大獎般的運氣。
男方的父親聽後鬆了口氣,隨後表示,為了感謝女王,他願意再加二頭羊作為聘禮。顯然是一個很會做生意的人,以兩頭羊的代價,讓女王高興、讓親家滿意、讓女孩也感激。
事情圓滿解決了,程千尋側頭看了看拉加西。
拉加西立即會意,應該是問時間是不是差不多了。他立即喊道:「女王回宮!」
終於可以回去了,這個案子都折騰了近二個小時,真是累死她了。
「女王,為我主持公道!」冷不丁又冒出來一個人,原本是站在旁邊看熱鬧的,走出來後那麼一跪,好了,事情又來了。
程千尋看了看拉加西,而拉加西臉上的無奈也表明了,她必須留下。今天就審了一個案子,又有案子不解可不行。
「拿個墊子來吧,我累死了。」程千尋可再也撐不下去了,側坐著還不能動,腰酸背痛腿都快麻了。所以她剛才站起來幾次,其實是為了活動活動。
她抬頭看了看拉加西:「不能說累嗎?女王也是人,哪怕女神下凡,到了人間就改成人類的皮囊了。」
拉加西含著笑道:「那麼就到王宮大廳審理吧。」
按理說,應該在王宮和神殿前審理,這樣代表著神的意志,君王發佈的決定是授命於天的,沒想到這個人居然一口就答應了。
到了王宮大廳,程千尋終於可以靠在厚實的靠墊上,緩解一下腰背部的壓力。
事情是這樣的,這個人剛才買了個女奴,帶回家後才發現,女奴不是女的,而是男的。
程千尋一愣,隨即笑了出來。而拉加西吃驚之餘罵了出來:「是男是女買的時候不知道嗎?你是過來讓女王做主,還是逗樂來的?」
「確實是做主。」這人用裙擺擦著汗,從到小腿肚子的衣料上看,應該也算是個有錢人:「這奴隸長得俊秀,又留著長髮,比很多女人都要漂亮。當時想,胸小也許是年紀小,根本沒想到是男的。我可是花大價錢買來的,可以買這樣的奴隸三個,回去退,販子卻不肯退。請女王為我做主!」
直到這個奴隸領來,程千尋和拉加西還時不時笑出來。當領來後,自以為能忍住笑的程千尋又笑了出來。
奴隸跪在旁邊,為了證明奴隸販子的欺騙,還穿著女人的衣服。女奴的衣服就是拿布料胸口圍一圈,將身體遮住就是,只有自由人才將衣料多餘的從左肩拉到胸前,垂掛著。
等笑夠了,停下來,她坐了起來依舊臉上掛著笑道:「果然美貌,楚楚可憐很動人,你就拿回去收了吧。」
「這,這男的,我留著幹什麼?」顯然這個傢伙對於基友一類並不知道,氣得直嚷:「說什麼也要退貨!」
「有沒有立下字句文書什麼的?或者是中間人,證明人?」熟悉當前法律的拉加西忍著笑問。
「沒有。」告狀的人回答。
「那怎麼告?奴隸販子當然死不認賬!」拉加西代為回答了。
告狀的人立即跌坐在地上,捶胸嚎了起來:「我的錢呀,買了這個東西,我留著他幹什麼?那麼瘦,除了吃什麼都不會!」
拉加西又忍不住笑了起來。
小奴隸怯生生地道:「主人,我會捶背、捏腿,不要賣了我。」
這下程千尋更是笑歪了,和以後的「主人,我會捶背、我會暖床,收養我吧」如出一轍。
告狀人氣得一伸手就推倒這個小正太,火氣十足地道:「我有老婆,不用你!」
小正太像受氣包一般的倒在地上,用細幼的手指,抹起眼淚來。嬌滴滴、可憐異常的樣子的,要不是知道他是男兒身,還真是引發男人**,很想去欺負他一下。
哎呀,笑得是死去活來,差點沒捶地。沒想到五千年前,還有這等搞笑的事情。
看著可憐又讓大家哈哈大笑的小正太,程千尋猛然之間,靈光一現。她坐坐好,問:「他的情況現在有幾個知道?」
「就我,還有奴隸販子。」告狀人回答道:「那麼丟人的事情,我連去找販子評理,都是偷偷的去。他不肯,我正好聽說女王審案了,趕緊過來。女王英明,一定能幫我討回公道的。」
程千尋對著拉加西下命:「把那個販子找來。」
拉加西大約用了十分鐘的時間就回來了,說奴隸販子已經走了。至於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這些販子有貨了,就運到盡量能賣高價的地方。
「他賣出了這種貨,看起來以後也不敢回來了。」拉加西道。
「那我怎麼辦呀?」告狀的人如同虧了大本一般的在地上打滾起來,像時讓地上的泥盡量往身上蹭,悲痛欲絕的道:「我的錢呀,我怎麼買了這個貨?」
程千尋笑著道:「那賣給我吧。」
什麼?告狀的人立即停止打滾,匍匐在地上就吃驚地抬起頭,看著她。
「原來什麼價,就給你什麼價。」程千尋提醒道:「但有一點,你不能對任何人說起這事。否則……」
「對別人說?」告狀人頓時跪下雙手舉起:「女王呀,我恨不得誰都不知道,但告狀後一定大家都知道。正打算解決這事情後,帶著老婆去她娘家,在最上游的地方住三年以上,等其他人都淡忘了再回來。」
程千尋滿意地笑道:「那麼現在就拿著錢,快帶你的老婆去她娘家吧。三年內你敢回來,我就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