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還是黑麵包,那個難吃呀。簡直就像吃硬木頭,而且麵包裡確實也有木屑。
幸好又給了一小杯的葡萄酒,能在噎住的時候用酒衝下去。
程千尋一邊吃一邊道:「索性就在這裡說吧,下面又臭又濕。讓神父和法官大人呆那裡,我於心不忍呀!這裡多好,空氣不錯,還不用點油燈和火把。」
修士聽聽有道理,誰不想過得舒服呀,於是派人把法官和記錄官也喊了上來。
法官索性就躺在了床上睡了,真不知道他一天可以睡多久。
那麼繼續說吧,也不求連貫,只求吸引人。於是她繼續開始胡編起來:「昨天那些所謂女巫做的事情,都是低級女巫的小伎倆。什麼嬰兒油,我才不會做呢!」
「那你做什麼?」記錄官也索性不紀錄了,否則這樣寫下去,人都能累死。
為了吸引他們繼續聽下去,程千尋發揚了一千零一夜那個為了保住性命的女人,往吸引人地方說:「首先是點石成金。你們的煉金術就是將黃銅變為黃金,但我這個是石頭變為黃金,如果修煉成功,點任何東西都能變成黃金。」
「黃金!」幾個人的眼睛頓時金光閃閃,果然還是貪財的。
「三滴癩蛤蟆尿、五勺蝙蝠糞便、埋在墳墓裡至少五十年的年輕女人手指骨……」程千尋開始亂七八糟胡說著點石成金的配方,讓記錄官興致勃勃地記錄下,顯然打算以後自己也試試。畢竟是石頭能變成金子的法術呀。
光點石成金就說了大約半個小時,然後故意得意地道:「騎著掃把,我從來不用那東西。我可是品階很高的女巫呀。一般我都是做飛毯的。要用純羊毛的波斯地毯,滴上特製的魔藥。地毯就會飛起來,藥水的配方是,先用春夏秋冬四季的雨水和露水放在一起燒開,裡面扔進去一個雞頭、一塊至少吊了十年的肉乾……」
這藥水真的煮出來,最多是個含著多種肉的肉湯。所以這樣還不夠的。程千尋加了點料:「要畫上符咒,貼在地毯頭上,坐在地毯上後,滴上魔藥後,咬破自己的手指將血滴在符咒上。最後念一句咒語……」
「一定要滿懷激情地、相信自己一定會成功的、這樣魔力才能進入到飛毯上。」她還示範地盤腿坐在地上,彷彿就坐在地毯上一般。雙手象捧月般的舉起,用影視作品裡巫婆巫師的故意壓低的嗓音低吟著:「菠蘿菠蘿蜜……」
「會飛的地毯……」修士激動地催促著記錄官:「記下來了沒有。記下來了沒有?」
「好了,好了,我的好神父,都記下來了。菠蘿菠蘿蜜!」記錄官這次不敢偷懶了,全都一個字一個字全都寫下來。
如果不是牽扯到生死存亡的大事,她差點沒笑噴出來。
寫完後。記錄官覺得寫了已經好幾頁的紙了,好似沒有審判必須要的,於是道:「還要問一下。她如何把靈魂出賣給魔鬼的。」
「哦,這話說來就長了。」程千尋當然要利用那麼好的話題,主動交代了起來:「不是普通人就能將靈魂出賣給魔鬼的,也要看魔鬼需要不需要。比如說神父大人的靈魂,如此的純潔和正直,魔鬼一定非常感興趣,而那些愚蠢的平民,魔鬼就隨便收收算了,就算他們再做壞事,魔鬼也不會多給他們一些財富。和魔鬼締結聯盟,往往要在晚上……」
說呀說呀,又一次的說得口乾舌燥,記錄官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筆:「我的好神父,我們還有另外兩個巫婆還沒有審。」
「那個女人還關著,明天才放出來。」修士不耐煩地道。
記錄官提醒道:「今天那個老太婆還要去河邊神判呢!」
修士只能歎氣:「那麼把她押到河邊吧。順便問一下,她到底肯不肯認罪,認罪就明天燒了;不認罪也只能神判了。」
好像人就像柴火一樣,可以隨便燒燒。
「那麼今天就到這裡吧,希望這個窮老婆子認罪算了。瘦得一把骨頭,一定能浮起來。」修士有點氣鼓鼓地帶著所有人出去了。包括睡在床上的那個法官,硬是將他扶起,要一起去河邊看神判。
當所有人出去,門又被鎖上後,程千尋微微地鬆了口氣。緊繃的神經終於鬆懈了下來,她坐在了床沿邊,肚子又餓了。
「不,求求你們,上帝啊~」一聲聲哭嚎聲響起,是那老婦的聲音。
程千尋從床沿邊站了起來,走到了窗口,從木板中間的空隙往下看去。
而已有農民看到了,還有孩子一邊跑一邊報信:「要淹死女巫了,要淹死女巫了……」
那個老婦終於不光著了,身上套著一件普通農民睡覺時穿的長到腳面的寬大粗布長袍,顯然這衣服只是臨時遮羞。到了河邊,要去除所有「俗物」,俗物當然也包括衣服。然後光著手腳綁起來,塞進籠子扔進河。到時綁的時候,身上任何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怪不的那些農民一聽到有女巫要淹了,趕緊地扔下手中的活,出來看熱鬧了。
老婦手腳、臉上的傷口已經結疤,血跡已干、清晰可見。她哭著,光著個腳,一瘸一拐地往河邊走去。老婦不可能逃跑,她的身體經過三番五次的折騰早就虛弱異常,披頭散髮、滿臉血污的臉,顯得如此的可怕,哪怕再哭,也讓人相信她是個女巫。
胖修士、記錄官、劊子手,加起來又七八個,還有個彎腰駝背需要有人扶的老朽法官。
等到這一干人走遠了,程千尋暗暗為這個老婦感到遺憾,也為自己的決定感到慶幸。半支蠟燭燒完,不淹死,也會被燒死。如果籃子有幸沉下去。而人也沒淹死,才可能有幸逃過一劫。可受到的恥辱足以讓人痛不欲生,餘生都無法忘懷。
抬起頭,看看已經是中午了。她試著用手拉了拉窗上的木板,釘得還真是牢。
那麼門試試,她走到門口。門是外面有鎖。想出去只能靠蠻力撞開了,可教堂裡還有人,就算她逃出教堂,那些愚昧、已沒有任何道德觀念的農民一定會為了五十個銅幣去追捕她。
在這個教堂還有大約十多個修士,以及七八個專門審訊巫婆的劊子手。他們都能用劍,押著巫婆的時候。每個人都帶著劍,就像僱傭兵或者打手。
既然逃不了。就睡覺。肚子又餓了,也不指望他們送午飯來,有很多農民一天也只吃兩頓。睡覺能養精神,還能閉著眼睛想想接下來再編造一些什麼「懺悔」的話來。睡著了還不覺得餓,一舉多得。
這床被那個法官睡過後越發難聞了,一輩子最多洗三次……噢。那個老婦看來今天終於要泡乾淨了。
迷迷糊糊睡著,舒服不如躺著,總比跪在地窖密室女人強。躺著等著開飯,簡直是老爺的待遇呀。而那個女人還要餓到明天晚上才會放出來,到時人都可以傻掉了。
過了大約二個小時,太陽西斜、天色有點暗沉時,那些人才回來;而此時老婦已經不在了。還能怎麼樣?當然是淹死後,屍體立即燒了,防止女巫再復活。
過了會兒,門打開了,一盤食物放在了地上,隨後門又被關上。
她趕緊地起來,肚子早就餓扁了。看著盤子裡的東西,簡直都要歎氣了,一塊黑麵包,黑麵包、黑麵包……但顯然對她今天的表現很滿意,黃油、肉之外還有一個煮熟的土豆。
她趕緊地土豆沾著黃油吃了,肉和黑麵包慢慢地啃。不光是麵包不怎麼樣,肉都很難吃。想想可以掛幾十年的肉乾,吃的時候放在河裡浸二三天後刮去表面的氧化物燒出來的,不用嘗,想想就知道味道是什麼樣的。有股子說不清、道不明的腐屍味道,肉嚼在嘴裡的感覺,就像在嚼豆腐渣,一嘴的碎屑,根本沒有肉的香味。
肉還不如麵包,先將肉消滅後,再躺在床上慢慢地啃麵包。必須全部吃下去,否則肚子很快地又會餓了。
這些人還真是勤快,天剛亮又來了。
程千尋只能用各國神話傳說大雜燴,套上這個教派的外衣,繼續忽悠。
說到中午時,記錄官首先不耐煩了:「可以宣判了嗎?」
他拍著桌面厚厚一疊的羊皮紙:「這些足夠十個女巫用的了!難道我還要寫下去嗎?」
還沒等修士回復,那個在床上張著嘴打呼嚕的法官象詐屍一般的坐了起來,在胸口畫十字:「我以上帝名義……」
「慢著,慢著,我還有很多沒有懺悔呢!」程千尋急了,一旦被宣判,就是等死了,她趕緊地道:「點石成金其實不算最厲害的,最厲害的是長生不老藥丸。將各種需要的藥材放在丹爐裡,燒製整整七七四十九天後,如果藥丸不裂就是煉成了,服用下去延年益壽。如果是九九八十一天煉成的,那麼吃了之後,永遠年輕、永生不死!」
看著這些教會的人都瞪起了眼睛,就連一直迷糊的法官也不睡了,支撐著老邁的身體,手指著用激動而顫抖的聲音問:「真,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程千尋很有自信的樣子道:「我活了那麼久,你看我的樣子老嗎?就是煉丹比較麻煩,如果你想要,哦,當然是掌握有真實的罪證,我可以煉製出來。」
「煉,煉……咳咳咳……」看上去就即將入土的法官激動地劇烈咳嗽起來。
「好了,你這個女巫!」記錄官可不想再寫下去了,這兩天他寫的東西大約都可以出一本書了:「快點宣判她是女巫,明天先吊死後燒死,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