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合法要人
李東雖然恨李嘉偉不知天高地厚,妄自闖下怎麼大的禍來。可是再怎麼生氣也是自己兒子,兒子出事,自己焉能不拉一把?更何況,兒子的事情雖然是兒子自己闖的禍,可是在別人眼裡看來,自己也難脫干係。
退一萬步來說,沒有約束管教好自己家人,也足夠政敵做文章了,兒子的污點將擴大成自己的污點,無論如何都將影響自己的政治前途。因此這件事,他無論如何都要設法掩蓋過去。
李東從田望山哪裡打聽了大致的情況,知道這案子是以市南分局為主在處理。這讓李東有點遺憾,並不是說他的話在市南分局就不起作用了,只是這個事情他絕對不能讓外人知道,因此必須找一個絕對可靠的人才行,可是,在市南分局,他一時找不到這樣的人,至於田望山,現在暫時還是少讓他知道些的好,能不動用就不用。
好在要找那個劉二牛也不一定要市南分局出面。李東想了想還是撥通了臨海分局局長黃永年的電話。李東自己是從臨海區出來的,黃永年便是他一手提拔起來的分局長。對於自己算得是忠心耿耿的。這事情讓他去處理顯然最合適了。
黃永年對李東確實心存感激,當年黃永年還在警隊的時候曾經被人栽贓陷害,若不是李東力保,他恐怕連這身警服都穿不下去了。更不用說做到分局局長了。
因此黃永年聽說李東有麻煩,便拍著胸脯說自己去替他找那個劉二牛,一定讓他閉嘴。
事情是拍著胸脯應承下來了,黃永年卻也知道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他自然不能大批調動警力,思來想去,這個事情交給黃兆林處理應該是最合適了。沒有誰比自己兒子跟可靠了,黃兆林也是時候弄點成績出來了,這件事要是他辦好了,也算是替李東出了力,以後也好說話,黃永年這也算是給兒子鋪路了。
黃兆林雖然能力不算出眾,不過他現在得到的信息可比李玉華當初多得多。不僅知道劉二牛的大名,外號,家庭住址,甚至他平日裡喜歡到那些地方去混。而且還有了劉二牛的照片。身為一個刑警有了怎麼多信息,要抓個人,想來也不是什麼難事。因此黃永年就毫不猶豫地把這立功的機會給了自己兒子。
基於黃永年的一再關照,平日裡有些懶散的黃兆林也認真了起來,迅速地去查了劉二牛的住處,得到的情況卻是劉二牛有十來天沒回來過了。因為父親的特別關照,黃兆林沒有就此放棄,而是努力地尋找線索。沒多久,黃兆林就找到了劉二牛出事的那家娛樂總會。因為據說劉二牛喜歡這裡一個叫莉莉的小姐。
自從劉二牛來這裡鬧事開了那有錢公子的瓢之後,莉莉就不再來場子裡做了。如今她已經被那有錢公子金屋藏嬌,做起了專職二奶。不過服務生很快就認出了黃兆林拿著的照片上的那個人就是前兩天來鬧事的那個傢伙。這個人他印象深刻,畢竟,娛樂城也不是天天有人來鬧事的。
不過服務生不敢擅自做主,把事情推給了娛樂總會的經理。娛樂總會和警察的關係通常都有些微妙,他們一般都不希望警察的出現,卻也不能輕易得罪了警察,雖說做這一行的背後多少有些背景,不過輕易得罪警察肯定是不明智的。
這裡的經理其實也有些黑社會的背景,上一次就是他領著人將劉二牛痛扁一頓的。對於黃兆林他也有些印象,知道他是個警察,而且也知道這個警察就是分局局長黃永年的兒子,本來就想著怎麼拉關係呢,見他拿了照片來認人,一看之下,經理就笑道:「怎麼,這傢伙犯了事啊?黃警官,你來這裡就算找對了,這傢伙前兩天在我們這裡鬧事,被派出所帶走了」那經理也看出來了,警察找那小子肯定不是好事,既然能讓那個來搗亂的小子多吃點苦頭,又能向警察賣個好,何樂而不為呢?
黃兆林二話不說,立刻去派出所查人去了。可是等到他繞了一圈趕到看守所一問。沒想到看守所的看守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反問道:「這個劉二牛到底犯了什麼事啊?都要找他?剛被帶走你沒看見?」
「被帶走了?」黃兆林意外地問了一句。
「是啊!」那看守道:「就剛出去的那兩輛車!說是要要保護證人!真是的,保護證人的話,關在號子裡不是更安全嗎?難道還有人劫獄?」
對於這個看守後來一個人自言自語地嘮叨些什麼,黃兆林已經沒有聽清楚了,現在劉二牛被人搶先一步帶走,還說是要保護證人,這讓他意識到情況不妙了。
於是黃兆林趕忙就出了看守所,一邊開車跟著前面的車子,一邊就給自己老爸,臨海分局局長黃永年打電話,告訴他這個情況,問他怎麼辦?
李東是個副市長,在海城也算是個可以呼風喚雨的人物了。不過級別再高,也還是有對手的,既然李東有麻煩,那黃永年就應該從新考慮自己的站隊,這是黃兆林的想法。
可是事情卻未必那麼簡單,在海城市官場,大家都知道黃永年是李東一系的。你要改變站隊,人家未必就認。退一步說,就算人家接受了,對你的人品多少會打個折扣,沒有人喜歡自己的屬下是個牆頭草的。
「你先跟著,搞清楚是他們去了哪裡,查一下是誰把人帶走的?」黃永年道:「我跟李副市長聯繫一下,看看他怎麼說!」
接到黃永年的電話,李東也意識到有了麻煩。不管是誰,忽然把人從看守所帶走,顯然有些不同尋常。保護證人?想要指證誰呢?李東想著便有些緊張起來。
「李副市長!」黃永年道:「您看,這個劉二牛的戶籍是在我們臨海區的,他鬧事的那個夜總會也是屬於我們臨海區的。你看能不能利用這個管轄權把人弄過來。」
李東聽了黃永年的話,定了下心神想了想,便道:「雖然劉二牛戶籍是臨海區,但是交警是市南區的,案發之地也是市南區的。這案子他們管,管轄權沒有問題。除非讓市局去要人。可那樣事情弄得太大,也不好收拾!」
「那怎麼辦?」黃永年問。
「這樣!」李東道:「那個劉二牛反正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你就給他安點事,就像這次鬧事,你可以說他打傷了人,傷人致殘。以這個理由去要人,我想辦法把交警的案子拖一下,暫時冷卻一下。」
「好吧!我這就去辦!」黃永年道。
「嗯,小心點,有什麼事及時通知我!」李東又囑咐道:「現在還不知道暗地裡的那個人是誰?現在時我在明、敵在暗,不能掉以輕心。」
「是,我明白了!」黃永年答應著結束了通話,打電話給自己兒子,安排要人的事情去了。
李東放下電話,心裡還在琢磨是誰要對付自己,他並不知道其實只是一個刑警隊長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在辦案。還以為有人想整自己,想藉著自己兒子的事情把自己抹黑。這個人倒地是誰呢?周副市長?還是陳副書記?陳副書記的可能大一些,那個市南分局的局長吳明好像就是陳副書記的人。
也怪不得李東這麼想,按著正常的辦案程序,劉二牛既然已經在看守所了,那自然應該繼續關押,哪有帶人出來的道理,這顯然是怕看守所有人做手腳,那麼他們提防誰呢?自然是自己這個管政法的副市長了。
黃永年、黃兆林父子這一次算是效率很高的了,平日裡辦案,他們也絕對沒有過這種效率。不過半天的時間,他們已經按著李東的意思把劉二牛鬧夜總會。然後傷人的案子弄成了個大案。讓後一方面向市局上報,一方面通知李東。
李東則迅速召開了會議,把劉二牛傷人案定為重中之重。要求市區兩級公安系統迅速發動,全力破案。
李東的理由也很堂而皇之,那個有錢的公子爺據說是到海城來做經濟考察的,目的是想在海城投資一個大項目。這一次被打傷,當然就要質疑海城的投資環境。要是不能給個滿意的交代,那投資就泡湯了。在目前一切都已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年代,這個理由夠份量了,要是富商不投資,這些警察可沒有那個實力投資那麼大的項目。
於是劉二牛爭風吃醋鬧了夜總會,酒後失手開了人瓢的事情,一下子就成了海城市近期的大案要案,成了警方的工作重點。大有壓過警察被傷害案成為近期的第一大案。於是市局發文要求臨海分局盡快結案,將罪犯繩之以法,給富商一個交代。當然文件上寫的是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
而臨海分局很快就發動起來,到看守所提審嫌疑犯,結果卻發現人被市南分局帶走了,於是向市南分局提出交涉,要人。
這一連串的事情,要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頗有些像一出鬧劇,不過卻完全地走的是司法程序,手續清楚。所以市南分局似乎也沒有不交人的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