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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流氓一身阿瑪尼 文 / 叨狼

    >李秋水的閨蜜叫作林可心,是她大學時候的同學,室友。

    而她的未婚夫則是同校的一名學長,叫作陳嘉士,也是學醫的,後來去了大洋彼岸,同樣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

    事情也很簡單,三個人都去了美國,林可心跟陳嘉士混到了一起,現在修成正果了。

    「果然是狗血一般的劇情啊!」

    林蕭聽李秋水講完她跟閨蜜以及前男友之間的事情之後,就不由得有些感慨地說道,「看起來,狗血劇其實還是有一定的社會基礎的,我不應該那麼鄙視它們的作者。」

    不過林蕭就有點兒好奇,「可是他們兩個人成雙成對也就罷了,華夏這麼大,到哪裡去不行,怎麼偏偏回來找你得瑟?這個就有點兒那啥了吧?」

    林蕭的想法很簡單,既然三個人之間是那樣的關係,那麼作為閨蜜,你挖了人家的牆角,好歹也低調一點兒吧?

    公然帶著牆角來找李秋水顯擺,這種態度值得鼓勵嗎?顯然是有點兒不近人情的,換一句話來說,就是有點兒不知好歹。

    小人行徑啊!

    「我不清楚他們為什麼回來。」李秋水對此似乎也有點兒不明白,只是本能地會覺得心裡面不大舒服,「聽別的同學提起過,說他們後來雙雙就職於一家大型的醫藥企業,似乎過得不錯,之後就再也沒有什麼消息。」

    不過林可心直接就找上了她,表示要見個面,作為地主,李秋水也沒有拒絕,否則的話,倒是顯得自己有點兒小肚雞腸了。

    「你們有多久沒有聯繫了?」林蕭忽然問道。

    「總有七八年了吧,去了美國之後就分開了。」李秋水回答道。

    林蕭聽了,就點了點頭,心說看起來這件事情,並不是很單純。

    七八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情了。

    「他們是喜歡炫耀的人嗎?」林蕭又問道。

    「至少以前不是。」李秋水非常肯定地表示道。

    如果說是以前的林蕭,或許會認為這是電視裡面的劇情,林可心跟未婚夫日子過得不錯,回國來炫耀一番。

    但是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實際上有這種想法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表現出來的就極少了,更不要說林可心和陳嘉士兩人後來都拿到了醫學博士學位,同時還就職於一家大型的美國醫藥企業。

    這樣的人物,或者目的性非常明確,功利心比較重,但是要他們做出這麼無聊的舉動來,就不大可能。

    所以,林蕭思前想後,就覺得這兩人回國拜訪李秋水,一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可能只是為了敘舊那麼簡單。

    李秋水給出的答案,也跟他的猜測基本上一致,這就更加堅定了林蕭的推測。

    「你的意思是,我幫你擋一下?」林蕭看著李秋水,有些謹慎地詢問道。

    「嗯。」李秋水苦笑了一下,歎了口氣,然後輕輕地對林蕭說道,「總不能讓他們看到,我現在還是一個剩女吧,那多難為情?」

    林蕭聽了,不由得莞爾一笑,心說美女院長雖然強勢,其實從本質上來講,依然是一個女人,也是要面子的。

    只要是女人,就不可能不在乎面子問題,正所謂輸人不輸陣,更何況是勾搭了前男友的前閨蜜出現,豈能不嚴陣以待?

    「這事兒我幫你頂了。」林蕭答應得比較痛快,畢竟是李秋水比較撓頭的時候,講太多的條件,只會給人一種趁人之危的感覺,「不過,人家也都是混成了精的人物,未必就看不出破綻來。」

    「哦?」李秋水看了林蕭一眼,不明白他在說什麼?

    「比如說現在,你跟我相對而坐,這就有點兒不合情理嘛。」林蕭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的位置,「這樣看起來,一點兒都不像是熱戀之中的情侶。」

    「你說的話,也有些道理。」李秋水想了一下,就點頭承認道,「不過,我要是坐過去,金子怎麼辦?讓它先離開嗎?」

    金子現在就坐在林蕭的身旁,張著嘴巴,伸著鮮紅的小舌頭,認真地看著那個ipad上面的菜譜,有些入神。

    李秋水毫不懷疑,要是此時把金子趕走的話,它一定會非常生氣。

    還沒有吃到烤肉也就罷了,難道看一看圖片,來個畫餅充飢都不行麼?金子要是會說話,一定會強烈反抗的。

    「給它在旁邊兒,加一把椅子就行了。」林蕭將金子連著椅子挪到了一邊兒,然後讓服務生搬了一把椅子放過來。

    李秋水看了一下,就拿著自己的手包,坐了過來,跟林蕭並排坐在一起。

    「你這個距離也有點兒疏遠感,應該靠近一點兒。」林蕭指點她道,「情侶嘛,不時地親近一下也是必須的,如果表演到位一些的話,偶爾笑著趴在我的肩頭,那樣才算是成功。」

    「趴在肩頭……感覺有點兒做不出來啊……」李秋水聽了,就有點兒遲疑地表示道。

    「也行,看你自己感覺如何了,我就是提供一個建議而已。」林蕭笑著點頭回答道,「好歹被你拉過來當一次擋箭牌,要是被人戳穿了,豈不是說我的表演不到位啊?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一向追求完美,任何事情都希望做到最後,這樣的事情自然也不例外。」

    「沒看出來。」李秋水看了看林蕭,搖頭表示道。

    其實,李秋水暗地裡想了想,如果單從醫學方面來看的話,林蕭還真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呢,畢竟他的那些治療手段,堪稱人間奇跡,別的人很難或者幾乎無法重現。

    金子聽到了他們的笑聲,就有些疑惑地抬起頭來,看了看林蕭,又看了看李秋水,有些疑惑的樣子。

    以金子現在的智商和情商,確實很難理解他們為什麼會突然發笑。

    作為一隻小豹子,它並不懂得如何發笑,以及為何發笑。

    兩個人在菜譜上面點了幾個菜之後,就等到了林可心和陳嘉士。

    不得不說,林可心和陳嘉士兩個人,作為李秋水的前閨蜜和前男友,長得還是很對得起觀眾的,可謂是一表人才,雖然不能說美得冒泡,但也足以秒殺大部分觀眾。

    「這是我朋友林蕭,這兩位是我校友,林可心,陳嘉士。」李秋水很淡定地將兩個人跟林蕭做了介紹。

    在林可心和陳嘉士出現之前,李秋水還擔心自己有點兒鎮不住場子,會有什麼情緒波動什麼的,但是直到他們出現在酒店之後,李秋水就忽然發現,自己對他們似乎已經沒有什麼太明顯的感覺了,只是有點兒感慨而已,感概自己的青春年華,在美國留學的那些年月。

    雖然之前花費了很多苦功,但是現在做的工作,其實跟以前就沒有多少沾邊兒的,醫院的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在扯皮,而不是搞一些有建設性的事情。

    若非是遇到了林蕭這個不按照牌理出牌的傢伙,鬧出這麼多的事情來,或者自己在碧水一院的生活,就是古井無波的那一種吧?

    想到這裡,李秋水不由得搖了搖頭,讓自己從回憶當中擺脫出來。

    「林先生看上去,很面嫩啊。」林可心對於自己這個本家,倒是有些好奇,她的眼睛一直在林蕭的身上轉悠。

    看得出來,林蕭確實長得很年輕,但是氣質卻又比較成熟,一時之間,倒是看不出來他究竟有多大。

    尤其是林蕭身上的衣服,就讓她感到大為皺眉。

    今天林蕭過來的時候,穿了一件阿瑪尼的上衣,一條阿迪的褲子,腳上卻是耐克的鞋子,讓人覺得有些不倫不類。

    大哥,你穿衣服有點兒品位好不好,既然是正裝,那就統一品牌好了,這麼樣的裝扮算什麼,混搭啊?

    想到這裡,林可心就忍不住想要奚落林蕭兩句,「林先生,人家都說,窮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瑪尼,可是你這一身兒,都佔全了,真讓人無從判斷,你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哈哈,林小姐這話就說得有點兒武斷了。」林蕭的肚子裡面貨色多著呢,聽了林可心的話,頓時就打了個哈哈道,「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靠衣著打扮來判斷一個人的品性,我可不覺得就有多麼靠譜兒。再說了,我是什麼樣的人,自己都不清楚,又怎麼可能靠穿什麼衣服就看得出來?那樣的話,豈不是說買衣服的都成了算命先生了?你說是不是呢?」

    林可心聽了林蕭的話,頓時覺得這小子不大好對付,腦子滑的很,偏偏是扣著自己的說法,一路笑裡藏刀地反攻回來,讓她頓時覺得無從說起。

    「林先生在哪裡高就?」恰在此時,林可心的未婚夫陳嘉士就開口了,替她解決了尷尬的處境。

    李秋水聽了,頓時眉頭一蹙。

    很顯然,陳嘉士這一問,並不是那麼簡單,既然她剛從都說了跟林蕭是同行兒的話,那麼林蕭自然不可能不是醫生。

    可是作為醫生的話,在碧水市裡面,又有幾個人的職位,比得過她李秋水呢?

    答案是沒有人能夠比得過她。

    那麼陳嘉士的這個問題,就顯得有些別有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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