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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不見兔子不撒鷹 文 / 六劃先生

    聽到劉利又把皮球踢回了法制科,張石臉上閃過一絲難看,照這樣下去,這件案件最後還得落在他身上,想到於光現在還從自己辦公室裡坐著呢,他不禁有些頭痛。

    看著劉利臉上那股似笑非笑的表情後,張石不禁陷入了沉思,用什麼辦法才能夠使劉利把這起案件接過去呢?

    此時,劉利心中也在琢磨,雖然他不想接手這起案件,但是他心裡明白,如果最後張石拼著挨罵,拿著材料去縣局找領導,那這起刑事案件很有可能會被分到三中隊。

    但是這起案件被大興派出所給弄到了這步田地,劉利現在接手過來,心中感覺有些吃虧。

    看到張石站在樓梯口沉思,劉利眼珠一亮:「張指導員,我聽說咱們大興鎮內除了這起案件之外,還有四起刑事案件,你們正在做前期調查。

    那啥,回頭麻煩你告訴派出所的那些兄弟們,叫他們別忙活了,把案件移交上來就行,後面的工作讓我們自己來幹,我們三中隊剛剛成立,即缺功績又缺資金,有了這幾起案子,我們就能跟縣局有個交代了。

    如果,我說的是如果,如果你們把那幾起案件給處理掉了,我們不會說什麼,只能說一聲,弟兄們辛苦了,但是希望你們把拘留人員的名額和罰款資金交過來。

    放心,我們不會讓派出所的弟兄們白忙活的,年底我們上報信息的時候,非但對你們派出所越俎代庖的事情隻字不提,我們反而還會說是給你們授權了。

    不但如此,年底審計名額的時候,我們會把其中的兩個名額勻給你們,而且那四個人交納的罰款,我們也會分給你們一半,誰讓咱們都是兄弟呢,見面分一半的道理我們還是能做到得。」

    聽到劉利近乎於明示的話語後,張石明白了他的意思:「副隊長的消息很靈通啊,呵呵……我明白副隊長的意思了,這樣吧,我回去跟李所商量一下,看看那四個被拘留的名額以及四起案件的罰款該怎麼移交。」

    當張石回去之後,劉利看著身旁的李亮:「你趕緊去財務科打聽一下,大興鎮派出所在那四起刑事案件中,上交的多少罰款?縣局又返還了多少錢?

    另外,通知那哥幾個一聲,告訴他們別睡了,準備結手案件,一天到晚,來了玩,玩了餓,餓了吃,吃了睡,睡醒了下班,這日子過得的比tmd彌勒佛都滋潤。」

    聽到劉利的吩咐,李亮詫異道:「副隊長,你就這麼確定張石會妥協?再說了,咱們這麼做?是不是有點趁火打劫的嫌疑啊?」

    「他肯定會答應的,你沒聽張石說嗎?那個於光現在還從他的辦公室裡坐著呢,要是那個案件再拖下去,估計於光快到張石家裡賴著去了,真要是到了那一步,李山的臉上也不好看。」

    解釋完之後,劉利一臉鄙夷的看著李亮:「什麼叫趁火打劫啊?你會說話嗎?我這叫「打鐵看火候」懂不懂?成大隊給咱們撥發的那點經費,已經花的差不多了,要是再不想法弄點錢,估計離喝西北風的日子不遠了,行了,快去幹活吧。」

    到了中午時分,張石拿著三個檔案袋來到了劉利面前:「我跟李所溝通過了,他對咱們三中隊的工作是一百個支持,聽明白您老的意思後,李所直接表示服從命令。

    這是之前那四起刑事案件裡面的兩起,都已經結案了,雙方當事人也達成調解協議了,這是案件卷宗,年底審計的時候,你們自己把這兩個名額報上去就行了。另外兩起案件的名額,李所的意思是不讓你們受累了,我們自己上報,免得給你們添麻煩。」

    說到這兒,張石拿出一張支票,有些肉疼的看了一眼,然後一臉不捨的把支票遞到劉利手中:「這是你那兩起案件中的罰款,總共是一萬七千元。

    本來是兩萬多元,但交給縣局財務科一部分後,就剩下這麼多了,現在我把它連同案件一併移交給你們,煩勞你給我開具一份回執,我好拿回去入檔。」

    「張指導員太客氣了,剛剛我就是開了一個玩笑,沒想到你竟然還當真了。」虛偽的客套了一句後,劉利朝門外把江立國給叫了過來。

    將檔案袋和支票交給江立國後,劉利讓他開具一份回執交給張石。然後劉利又把任冬朝叫到了值班室:「待會兒,你跟張指導員下去一趟。

    前段時間,大興鎮於家村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大興派出所的弟兄們已經幫咱們把外圍材料搞完了,現在把這個案件移交過來了,本案的當事人於光,現正在張指導員的辦公室裡,你去把他叫上來,告訴他,這個案件已經被咱們接手了。」

    聽到劉利終於肯接這個案件了,想到以後再也見不到那個煩人的於光了,張石那叫一個激動啊。在心中感慨了一句:「熬到頭了」後,張石迫不及待的拉著任冬朝往樓下走去。

    等張石離開後,劉利仔細查看的本案的案宗,發現辦案民警在調查初期,估計認為案件能夠被調解,所以詢問當事人的時候草草了事,許多核心問題沒有問清楚。

    比如於光和於大柱發生矛盾的起因是什麼?兩人打仗時是誰先動的手?三名現場證人目睹了整個過程,甚至還上前去拉架了,其中一人曾說過於大柱挨了一拳後才還手的,可詢問筆錄上對這句證詞沒有詳細詢問,辦案民警在詢問口供時有偏向報案者的舉動。

    看完卷宗,劉利把張濤、趙傑、王明中喚到了值班室,把案件資料讓三人看來一遍,待三人看完後,劉利把案件交給了三人。

    讓他們把涉案當事人以及現場證人的材料,全都重新詢問一遍,重點是那三個現場證人,一定要問清楚當時是誰先動的手?如果確定了是於光先動手打的人,那麼這件案件處理起來就省心多了。

    「於光和於大柱好說,可那三個證人的筆錄恐怕不好問,這三個證人在詢問筆錄中回答的問題,答案驚奇的一致,全都說沒有看清打架的經過。

    這應該是為了避免得罪人,證人們提前做好攻守聯盟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之前大興派出所的民警早就問出來了,又豈會留下這個破綻。」看完檔案,王明中說出了自己的判斷。

    聽到王明中的話,劉利給三人支了一招,如果三個證人不肯說,那就各個擊破,下午先把警車開到這三個證人的家門口,在這三個證人的家門口守著。

    到時候,餓了自己買吃的,渴了買水喝,困了在車上打盹,時不時的去證人家裡逛一圈,第二天時撤回一輛警車,第三天時再撤回一輛警車。

    而到了第四天,大張旗鼓的把於大柱傳喚到三中隊來,到時候帶著於大柱的被褥和衣服,村民們不知情,肯定以為於大柱被拘留了呢。

    這時候再分頭去找那三個證人,然後一本正經的告訴其中一個證人,說另外兩個證人已經作證了,而於大柱就要被拘留了,如果這個證人還不肯實話實說,警方為了保護真正的證人,會把責任推到這個證人身上,告訴於大柱,是這個人害他被拘留的。

    咱們這樣一詐,到時候,這三個證人互相猜忌之下,肯定認為除了自己之外,其餘兩人已經作證了,加上擔心於大柱出來後會找他們的麻煩,這個證人一定會把自己知道事情說出來了。

    聽完劉利的計劃後,王明中朝他豎了豎大拇指,然後帶著詢問筆錄所需要的東西下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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