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島。☉
林初九把王虎帶回來,把他交給老夫子醫治,便和師姐鑽進房間,做那沒羞沒臊的事情。
兩人修習的九陰九陽房中術,不僅僅是可以提煉真氣,增進彼此之間的武學修為,還是一門高深的療傷術,其中一方若是受了傷,由另一方引導修習此術,便能飛快地治癒對方。
一夜無話。
翌日清晨,林初九神清氣爽的走出李紅玉的房間,剛剛扶梯下樓,便遇到上樓的王惠,只見她端著一旁豐盛的早餐,笑嘻嘻走到林初九面前,道:「初九哥,謝謝你昨晚拚命救我哥哥,這早餐是我親自做的,算是我的一心意,你快趁熱吃了吧!」
「傻丫頭,和我還怎麼客氣,阿虎是兄弟,我救他不是應該的嗎?」到這,林初九忽然把嘴湊到王惠耳邊,道:「而且我很快就要變成阿虎的妹夫,你我能不救他嗎?」
聞言,王惠的俏臉刷地一下,變得發紅髮燙,心裡更是甜滋滋的。
稍稍沉寂之後。
王惠一手端著早餐,一手挽住林初九的手臂,笑盈盈地道:「初九哥,我以後是不是得改口叫你老公了?」
「隨便你,不過我還是喜歡你叫我初九哥,因為我已經聽習慣了。」
「嘻嘻,那我還是叫你初九哥好了。」
王惠對於稱呼無所謂,只要林初九接受她就成,其他事都可有可無。
林初九看著興奮的王惠,心裡沾沾自喜,能夠讓王惠這樣可愛的女孩癡迷自己,相信任何男人都會心生自豪。
不過,林初九雖然接受王惠,卻沒有吃了她的打算,至少暫時沒有,因為他想給王惠一時間,萬一哪一天她發現自己僅僅是崇拜林初九,並不是喜歡林初九,也好有個回頭的機會。
不然,林初九把她吃的連渣都不剩,她也只能將錯就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王惠鐵定得不到幸福,所以林初九才會生出暫時不去碰王惠的想法,不得不,林初九雖然有些禽獸,但有的時候還是蠻好的。
……
吃過早餐。
林初九帶著王惠來到老夫子所在別墅。
靜悄悄走進王虎所在房間,見老夫子還在給他療傷,林初九正想帶著王惠出去,王虎忽然睜開眼睛,開口道:「初九,麻煩去我家看看,萌萌可能還在我家昏迷著,如果不在的話,請你找找她,不然我的心就無法平靜下來。」
「嗯,我這就去看看,安心讓老夫子給你療傷,我找到萌萌,就把她帶過來。」
「我也去。」
……
九灣棚戶區。
王惠家門口,林初九看著沒鎖的大門,眉頭微微皺了皺,隨後推開大門走進去,一眼掃去,便發現躺在地上、嘴唇發白的高萌。
見到這一幕,隨後而來的王惠,立即後發先至,率先來到高萌面前,把她從地上給扶起來。
「初九哥,萌萌她不會有事吧?」
「不好,先把她弄到你床上,然後替她檢查一下,到時就知道了。」
林初九直接從王惠手上,把高萌給抱起來,輕車熟路的走進王惠的房間,把高萌平穩地放在床上,遂立即坐在旁邊,給高萌檢查身體。
這個檢查,並不是脫光衣服檢查,而是通過觀色、切脈兩種方式檢查。
在林初九檢查的時候,王惠只能站在一旁乾著急。
幾分鐘後。
林初九停止切脈,疑惑道:「萌萌身體很正常,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可她的臉色卻十分病態,和傷風感冒相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病不像病睡不像睡,難道是中毒了?」
想到這,林初九立即退出房間,回到高萌昏迷之地,趴在地上翹起屁股,用鼻子細嗅著地面。
隨後而來的王惠見到這滑稽一幕,忍不住掩嘴一笑,可是想到房中昏迷的高萌,神色立即暗淡下來,靜靜地站在一旁,看著林初九嗅地面。
大概過了幾秒鐘。
林初九用手指捏起一團塵土,放在鼻尖聞了聞,釋然道:「果然是中毒了。」
「中毒?」
王惠聽到這兩個字,眉頭一緊,道:「初九哥,你有辦法解毒嗎?」
「有是有,不過我還不知道萌萌中了什麼毒,不到迫不得已,這個方法能不用最好就不用。」林初九像是有什麼難言之隱,不敢輕易使用他腦海中的解毒方法。
「初九哥,都什麼時候了,還管那麼多,有辦法解毒就解吧,別猶豫了。」王惠非常關心閨蜜高萌的安危,一時之間,也沒有注意到林初九微鎖的眉頭。
「還是不要了,咱們先把萌萌帶去花店,看看我師姐有沒有辦法,如果實在沒別的辦法,到時我再用這個辦法也不遲。」
猶豫再三,林初九還是沒有打算使出伏羲九針,這是一套能夠活死人肉白骨的針法,解毒自然不在話下,唯一的缺憾就是要脫患者的衣服才能施針。
當然,不脫也不是不可以,但這需要施針則擁有高超的技巧,林初九學會伏羲九針雖然有半年歷史,但他卻很少練習,不敢保證自己能夠隔著衣服下准伏羲九針,如果稍有偏差,就會對患者產生非常大的傷害,他可不敢去賭。
所以,讓他給高萌解毒,只能脫掉她的上衣,凶兆都不能留,高萌可是王虎的女人,並不是他的女人,所以不能隨隨便便脫人衣服施展伏羲九針。
除非到了萬不得已,不然林初九絕不會給高萌施針。
王惠也不是什麼胡攪蠻纏的女人,見林初九真的有什麼難言之隱,也就沒有執著讓林初九給高萌治療,而是催促林初九把高萌送去花店。
林初九也沒有磨蹭,背著高萌就走出屋。
由於林初九騎著摩托過來,高萌又陷入昏迷,他只能把高萌放在中間,自己坐在前面開車,然後讓王惠坐在後面扶著高萌,可是哈雷車座不是很長,坐個兩個人正合適,坐三個人就有擠,這樣難免會有些肢體接觸。
不過,這些都是節,倒也沒必要去計較,至少林初九是這樣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