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巴傳承的精神以及二十年的戰約下,將以格鬥的方式進行康巴與朱可夫之間的戰鬥。http:///
朱可夫訓練營的領導者朱可夫,曾經是康巴的一員,但是最終卻選擇走出成立了朱可夫訓練營,跟康巴形成完全對立的局面。
許許多多年過去了,朱可夫為什麼選擇背叛已經無從考證了。那是半個世紀以前的事了,就算能考證出來,也失去了意義。一個七十多歲的人,一個不知道還能活年人,沒有功夫對五十年前的事做重新翻盤,不管是不是他的問題,終歸都是康巴的問題。
三天後,朱可夫帶著殘暴馬庫斯和名訓練營的殺人器走進康巴。
確切的說不是走,對於朱可夫來說。他是被四個人抬上來的。真正參戰的只有馬庫斯一個人,另外四個人則是抬他上山下山的。
羊腸山道裡,狙擊手放行,而後繼續扼守。
康巴山谷之中,李顯帶著人等候在那裡。他們每個人的表情都凝重無比,做好赴死而戰的準備。
朱可夫雙腳落地,眼光把李顯等人掃了一下,面露微笑道:「二十年了,我們準時來進行應戰了。」
雙方中間有一塊平坦的空地,彼此相隔三十餘米。而這片空地就是雙方進行殊死格鬥的地方,很簡單,沒有任何多餘的繁瑣。
「那就開始吧。」李顯盯著朱可夫。
「當然,你們已經準備好了,我也準備好了,隨時可以戰鬥。但是戰鬥之前我想問一下,二十年前的約定還算數嗎,有沒有單方面意見的變動?呵呵。」朱可夫抬起不停顫抖的右手,盯著李顯道:「即便有變動也無所謂,我還會按照從前的約定進行。」
朱可夫的臉上充滿自信,他根本不怕康巴返回。因為康巴從始至終都是迂腐的,永遠不知道變通,永遠不知道改變。他們只知道用所謂的狗屁精神和傳承,一代代的傳承,蒙蔽自己的內心。
在這個世界上,任何所謂的傳承精神都是不足取的。因為世界在變,人就得跟著變。倘若人的變化跟不上世界的變化,就意味著這個人終將被淘汰。
「沒有變動。」李顯盯著朱可夫道:「五場,如果我們輸掉三場,那麼我們就會退出這裡流浪二十年!」
這是二十年前的約定,倘若康巴敗了,他們就得把這裡讓給朱可夫。等到二十年之後,再以格鬥進行對決,爭奪這片屬於康巴的祖地。
「很好,我沒與什麼問題了。」朱可夫笑了,臉上的皺紋似乎都因這個笑容而消褪。
流浪二十年?他怎麼可能讓康巴的人在外流浪二十年?只要康巴的人走出去,迎接他們的就是死亡。朱可夫不會在等下一個二十年,因為他等不到也看不到。
現在的問題就是勝利,而勝利,乎已成定局。
「那就開始吧!」李顯的眼中開始呈現出炙熱的戰鬥光芒。
「開始吧。」朱可夫笑著點點頭,沖身邊的馬庫斯揮揮手。
就是這麼簡單,沒有排場,沒有觀眾,沒有繁瑣的各種說辭。因為這是真真正正的玩命搏殺,而玩命搏殺可以在任何情況任何場合進行。
能夠有一個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已屬不易。
「朱可夫先生,」馬庫斯沖朱可夫道:「有件事我得跟您說一下,我的賬戶裡少一美金!換句話說,你少付了我一美金!」
「哦,是嗎?打完之後,我付給你一萬倍。」朱可夫說道。
「意義不同,我只要你少付給我的一美金!」馬庫斯看著朱可夫的雙眼道:「您知道一美金可以買到什麼東西嗎?在非洲,一美金可以買到一百塊糖果,可以買到一公斤的小麥麵包,還可以買到……」
「但是我身上沒有錢,一毛錢都沒有!」朱可夫的怒火上來了。
他已經按照馬庫斯的要求,把其所要的錢全部轉進他的賬戶。差了一美金?差了一美金?一美金是什麼?一美金跟一億五千萬美金相比什麼都不是,擁有一億五千萬美金的人,絕不屑彎腰撿起一美金!
「你差我一美金!」馬庫斯執著無比。
朱可夫恨不得一槍幹掉馬庫斯,在即將戰鬥的時候,這個傢伙竟然因為一美金跟他過不去!
似乎感受到朱可夫的怒火,又像是害怕已經到手的錢會飛掉,馬庫斯聳聳肩膀,不再計較對方少付給自己的一美金。
說真的,朱可夫從來不知道自己欠了馬庫斯一美金。所有的轉賬都是整數,根本不可能發生那種情況。但是馬庫斯說欠,那就是欠!
這一幕看的康巴的人升起了疑惑,可疑惑歸疑惑,他們現在就得面對素有格鬥之王之稱的殘暴馬庫斯不管馬庫斯跟朱可夫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
「我是馬庫斯,許多人喜歡叫我殘暴,但是我不喜歡這個名字。」走到場地中央的馬庫斯衝前面的康巴人點點頭道:「我尊重以死捍衛武者尊嚴的真正武士,所以我會讓你們死的非常痛快,絕對不會給你們忍受任何痛苦的會。這是我唯一能夠表達的,亦是我的真誠。」
站在場地的馬庫斯身板並非很直,穿的衣服也不是最適合格鬥的衣服。相反,他穿的衣服很隨意,有些弓腰,而且身體看起來並不非常強壯。
可即便是這樣,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小瞧他。因為所有人都知道馬庫斯的身體內究竟蘊含著怎樣恐怖的力量,完全跟身體不成正比。
盯著曾經一拳打死自己的父親的仇人,李顯的眼中並未升出仇恨,而是冷靜和警惕。
「對了,」馬庫斯看著李顯,沖其道:「你的父親很不錯,我很敬佩他,因為他教會了我一樣東西,所以我會一口氣打完五場。至於訓練營的其他人就算了,他們只是為殺戮而生的,不配。」
李顯的眼睛輕輕瞇了一下,他有種感覺,殘暴似乎已經不是從前的殘暴了。
「我來第一場。」一個敦實的漢子走出來,走到殘暴面前。
漢子一身粗布莊稼漢衣服,甚至不布鞋上還沾著泥土,看起來人畜無害。
可但凡知道他的,都會對其頂禮膜拜。
不為別的,就為他的名字古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