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官字兩口
聽著屋裡人的叫囂,尹健和許立等人都進了屋。許立抬眼一看,只見一鋪大炕上鋪著一層木板,上面鋪了一床小褥子,一人正蓋著一床大被躺在炕上。不過這被和褥子可實在是夠髒的,恐怕得有幾年也沒洗過了,散發出一股酸臭味。
任藍達也許是看到今天來的人有點多,又有那麼多穿著警服的,迫於這些警察的威懾力,他終於不情不願的從被窩裡爬了出來,把被往一邊一堆,坐在炕上,眨巴眨巴眼睛,捋了一把蓬亂的頭髮,道:「你們不就是想讓我搬家嗎?我告訴你們,不拿五十萬,老子就不走!」
跟許立一起來的公安局的一名科長上前道:「你是誰老子,說話乾淨點!這是咱們市委副秘書長許立同志,特意來跟你說拆遷的事,你要是敢無理取鬧,我們可不客氣了!」
警察的威懾力讓任藍達張大了嘴,半天沒敢說話。不過最後他還是道:「不管誰來,沒有五十萬,我就是不搬!」說完,一頭倒在他那個狗窩裡,把大被一蒙,想要繼續睡覺。
尹健上前將任藍達的被給掀開,道:「任藍達,你給我起來!你要是敢再睡,你信不信我讓全村的人不給一口飯吃,活活餓死你!」
「你敢!」任藍達一聽這話,騰的跳了起來,道:「姓尹的,我今天中午就上你們家吃,你要是不給老子炒兩個菜,燙半斤酒,晚上我就懶在你家了,我看你能把我怎麼著!」
許立一伸手,招過法院的同志,小聲問道:「這個任藍達現在說的話算不算恐嚇?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款給他定個罪?實在不行,拘他一段時間也可以!」
法院這次跟許立來的是一名審訊庭庭長,對相關法律條款比較熟悉,想了想道:「咱們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中,對單純的恐嚇行為沒有明確的定罪。不過可以往敲詐勒索上靠。根本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許立點點頭,任藍達現只是讓尹健給他作頓好飯吃,要是就因為這個給他定個敲詐勒索罪,若是傳了出去,還不得讓人笑掉大牙!再說市長曾益可是要把這個任藍達當成一個反面典型,相關處理結果是要在市電視台播出的,所以事情就要作得漂亮、經得起推敲才行。
而他強要五十萬才肯拆遷的事,因為還沒有到最後的拆遷階段,也沒有下達裁決書,現在還在協商階段,也夠不上什麼敲詐勒索,再說這次本來是商業拆遷,能不用到行政手段,最好還是不用。此次來找這個任藍達,只是想要殺雞駭猴,給其他想要作釘子戶的人看看而已,所以還得再想別的辦法才行。
許立正在這邊想著怎麼才能把這個任藍達關進去,讓他老老實實的呆幾天。可那邊卻突然雙發生了狀況,只見任藍達竟然和尹健扭打起來,兩人在地上滾在了一起。好在四周人多,又有警察,大夥一起上前,很快就把兩拉開了。
許立先是一驚,隨後卻是大喜,這可真是瞌睡送來了枕頭,正想著怎麼把這個任藍達關進去,這個任藍達就主動把自己送上門來了。
「怎麼回事!」許立上前嚴肅的問道:「你們怎麼打起來了?」
原來剛才許立向法院同志瞭解相關法律時,大華村的村支書尹健聽了任藍達的話卻是怒不可遏,要是平時這個任藍達這麼說,沒準尹健也就一笑而過,或者真的能給任藍達送來半斤燒酒,畢竟都是一個村住著,再說自己這個穿鞋的犯不著與他個光腳的較勁。
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今天尹健當著這麼多人不給自己面子,而且市領導就在一邊看著,自己被人如此威脅,要是連個屁都不敢放,那今後還怎麼在大華村呆,更別說當什麼村支書了。所以尹健實在嚥不下這口氣,當即就回罵了回去。罵人當然是罵無好口,什麼有勁罵什麼、什麼解氣罵什麼,尹健就一下子戳到了任藍達的痛處,說他氣死了爹娘。
而尹健雖然為人不怎麼樣,在村裡大事不犯,小事不斷,父母健在時不知孝順,可父母死後,卻容不得有人說自己父母一個不字,特別是不能說他不孝順。今天被尹健罵急了,從炕上跳下了,將尹健按在地上給了兩拳。
就是這兩拳可是值了錢了,給任藍達自己起了張監獄一月游的門票,而且是包吃包住包車票的。雙方衝突的全過程,都被市電視台隨行的記者記錄了下來。許立特地吩咐隨行的記者道:「你們回去後,要作好剪輯工作,在作好任藍達這個反而典型的同時,也要宣傳一下尹健這位不畏強暴的基層幹部,號召全市各單位的領導幹部向他學習!」
本來的一場普通鬥毆案件,被許立一句話給定性成了任藍達暴力抗法,尹健勇於與醜惡勢力作鬥爭的政治案件,所以說官字不愧有兩張口,說誰有理就是誰有理。本來已經被隨行的警察同志戴上手拷的尹健聞言大喜,而一邊的警察當然也聽明白了許立的意思,立即上前給尹健打開了手拷,還不停的道歉:「真是不好意思,誤會了!」
狂喜中的尹健已經沒功夫去理那些警察,而是激動的跑到許立面前,不住的感謝:「謝謝許秘書長為我們這些基層的同志主持公道!有了領導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就更好開展了,我們一定完成拆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