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烽火台上,淼夕遠遠地望著城外波光粼粼的河流,夕陽的餘光在河面上灑下一抹艷紅,往年氣溫的回升使積雪融化,雪水匯入河中往下游流去,河床會加寬許多,為了不使大將軍過早防範,淼夕沒有完全截斷河流,只是將一部分的水儲存起來,河水的流量和以前一樣,既沒有減少,也沒有增加,依然輕快地流向遠方。
「老大,雪水的融化量比預計的多了,臨時水庫並不牢靠,我擔心支持不了大軍的到來啊。」小楚艱難地對淼夕搓手,希望淼夕能給點寬限。
淼夕賊笑地看了他一眼:「呦,我們的劍橋高才生也會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啊?哼,還說什麼是幫派私鬥打中油桶炸來的,既然你口才那麼好,你跟河神說去啊,求他老人家可憐可憐你的難處,減少些流量別讓你為難。」
小楚苦哈著臉,說:「老大,我沒有故意隱瞞啊,我確實是因為幫派的私鬥打中油桶被炸過來的。」
「還說,一個雙博士後加四博士學位的劍橋畢業生會參加幫派私鬥,你以為你是黑手黨的老大啊?」當她好騙嗎?
「我不是黑手黨老大,可我老爸是混黑社會的嘛,我是被捲進去的,說起來老大你搶,哦不,是我給老大供上的手槍也是我老爸給我防身的,只不過我對它做了點修改,可以多加二十發子彈。」
「你坑我,混黑社會的能生出iq180的書生,你騙鬼啊!哪個博士會像你一樣怕警察,還長得像個癟三,你去整容啦?」
「我倒希望我自己整過容,容貌是天生的呀,我也不想長這樣,而且你也知道我老爸是幹那行的,我怕警察的習慣還不是他給傳染的,中國的法律是不許普通人隨身攜帶槍械,我家老頭又非要在我衣服裡塞上手槍才准我出門,要不是我堅持反對,說不定拿的不是手槍而是反坦克炮了,我能不怕被警察逮嗎?上次就因為我去銀行存獎學金的時候不小心被人把槍撞出來,結果那天就被請到警察局『喝茶』,要不是局長兒子是我的同學,我非把『滿清十大酷刑』嘗過一遍,就算不是搶銀行也要屈打成招了。」
黑社會的兒子跟警察局長的兒子是同學,關係看起來還不一般,淼夕覺得地球還真小。
「算了算了,反正你我現在也不是在地球,你是什麼學位都跟我沒關係,總之你現在先幫我把臨時水庫弄好,至少要再堅持兩三天,大將軍要調動他手上八成的軍隊需要時間,我得等他忙完,至於工程的事就你發揮你的智慧吧,我可沒學過建築學。」淼夕兩手一攤,表示她無能為力。
「真是,又要存那麼多水,如果能少存點多少還能堅持,可是如果少了就達不到水淹三軍的效果,頂多讓他們成一回落湯雞,最多也就帶幾千人玩玩漂流,讓他們欣賞天涯海角的景色,對二十五萬的大軍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淼夕眼睛一轉,摸出一個小黑瓶子給小楚:「沒關係,減少一些儲存,把這個倒進存水裡,你可自己小心了,只要皮膚沾上一點,就嘿嘿嘿嘿。」
小楚拿藥瓶的手差點打翻:「老大,你別笑得那麼陰險好不好,你這到底是什麼啊,這麼一點夠用嗎?」
淼夕白了他一眼:「笨,這是我做的加強版蒙汗藥,不會睡覺的神仙都能放倒,你說藥效夠不夠?拿穩了,要是不小心吸上一點就夠你睡上一輩子,別忘了古代這裡沒有地球那麼高的科技,你要變成植物人可沒有現代的醫學設備給你供養供能,不死都難。」
那瓶子裡裝的是淼夕專門對付阿修羅道天人用的蒙汗藥,藥消強得沒話說,神仙的抗藥性隨著能力的強大而強大,淼夕做的蒙汗藥羅剎王吸上都要睡上一個月,更別說是人了,而且它和其他蒙汗藥不同之處就是不管是吸還是吃,或者皮膚沾上一點也能把人放倒。
把這個混在水裡淋在大軍身上,淼夕有自信讓他們都睡得像死豬,然後讓他們在睡夢裡也像死豬一樣被屠宰。
「老大,我怎麼聽你的話老是說到神仙,老大你有宗教信仰嗎?」
「信仰個頭,那些看著道貌岸然,實則包藏禍心的老不死有什麼好信仰的,神仙,哼!全是騙子,想當初我真是瞎了眼才聽信神仙的虛名!」淼夕嗤道。
「難道老大見過神仙?」小楚湊上來問道,「什麼時候見的?神仙長什麼樣?是不是跟神話說的那樣可以飛天遁地,帥到不行?」
「我呸!蟋蟀的蟀!明明年紀老到能比死老龜,還學蔥裝嫩,專門愛虐待人,誰說神仙會幫人我第一個扁他,神話都是騙人的!」想起阿修羅道的天人,淼夕的氣就不打一處來,她還想繼續數落,腦海裡突然想起某雙金黃色似笑非笑的眼睛,表情又緩了下來,「當然,也不完全是這樣,他們只是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畢竟他們都活了那麼大把年紀,和我們文化有差異也是正常的。」
「例如」
淼夕看了小楚一眼,給了他一個暴栗:「沒有例如,有心情在這裡管閒事還不如滾回去想辦法讓臨時水庫多堅持一天,如果你想讓他們帶你回地球去,我可以誠實真實並且如實地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他們全是一群愛斤斤計較的小氣鬼,想讓他們把時間和力量花在你身上打白工除非等到月球變成伊甸園那一天。」
「有那麼誇張嗎?世界上哪還有比你刻薄的人?」
「你嘟噥些什麼?」
「沒什麼,我是在說老大您英明,只用少少時間就摸清了神仙的性格,老大慧眼精明,小弟望塵莫及,老大不愧為天下第一神偷,看東西的眼光就一個字,准!我對老大的崇拜猶如長江之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老大是明燈,照亮我黑暗的前程」
淼夕一把將小楚從烽火台踹下去,終於停止了耳邊的噪音:「風和日麗的天氣,有噪音就太煞風景了,還是安靜點好。」
小楚從那麼高的烽火台摔下去除了衣衫亂了點,沾了些灰塵,居然沒有受傷,在聽到淼夕聲音的下一秒,還在裝死的小楚立刻就從大字型坑洞裡爬出來,一溜煙往山裡跑了,生怕她再來一腳剪刀奪命腿。
烽火台下的小兵都狂汗,禍害果然不是一般人能當的,不但要有比蒼蠅還煩人的嘴,更需要比鐵樹還硬朗的身體,比老鼠還快的逃跑速度,比小強還頑強的生命力難怪大家都說「好人不長命,禍害遺萬年」,敢情要他死還不是簡單的活。
淼夕別有深意地對小楚逃跑的背影看了一眼,隨即又看看天,天上的雲早以被染上了如血的紅,邊緣渡上了金黃的光圈,彷彿火焰在焚燒著天空,那樣的顏色讓淼夕又想起了阿修羅王的金色火焰,儘管不刺眼,卻依然讓淼夕想閉上眼睛不敢直視,只因那樣的顏色太美了,美得奪人心魄,再多看哪怕一眼也會被吸走靈魂,正如阿修羅王的魅力。
阿修羅王,神秘而強大的天人,在他的眼裡,沒有天,沒有地,沒有正與邪,有的只是用輕蔑表達的隨意,儘管雙手沾滿鮮血卻依舊神聖不可侵犯,不,或許該說鮮紅的血才是最適合他的裝飾。只要看過他一眼,任何人都會被他恣意的眼神吸引,她也不例外,正因為如此,她才害怕得不敢面對他,生怕一個不小心,心扉就會成為他的領地。
現在想想,她地阿修羅王的逃避和她的心對愛情的逃避是一樣的,只是她自己不敢承認她的心背叛了她的思緒。
淼夕諷刺一笑,他不會在乎吧,應該是的,追求他的天女仙子數不勝數,他又怎麼會在乎一個沒有任何特點「傻丫頭」,他對她不過是迷惑,就像對從來沒見過的事物的好奇,只要新鮮的勁一過,他就會清醒,那時候他是不是也會像拒絕那些仙女一樣用冷漠的心對她劃有條無法跨越的溝渠呢?
還是沉默吧,就讓她一個人帶著心裡的秘密沉默下去,不讓任何人知曉,不讓任何人窺探,直到她把自己的心也遺忘,或許還能以朋友或徒弟的身份偶爾去看看他,和他說上一句話。
天邊的夕陽漸漸沉下,暮靄頓消,取而代之的是點綴繁星的無邊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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