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季禮從椅子上站起身,向眾人行了一禮。
「我的當事人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這是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當事人亦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今天我想要做的並不是為我的當事人辯護,而是替她懇請法庭和大家,給她和她的孩子一個機會!」
他從桌上拿起一份件,向大家展示了一下。
「這個是我的當事人的身體檢查報告單,報告單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天生具有子宮上的缺陷,擁有這種子宮的人,能夠懷孕的幾率非常之低,而且極易流產,這一份是我的當事人的懷孕證明,以及她今天上午的出院證明,在她出院之前,醫生曾經力勸她打掉這個孩子,因為這個孩子留下來,對她本身將會造成很大可能的威脅,譬如流產引發的大出血之類的可怕後果,但是,我的當事人嚴詞拒絕了,因為她想要做一個母親,我認為,這樣的一個母親不應該被關在監獄裡,她有權力享受法律規定的監外執刑的權力!」
將兩份資料送給法官,季禮重新退回自己的位置。
「綜上所述,我懇請法庭通過我的當事人要求監外執刑的申請。」
法官確認了資料,然後又分別提請了醫院的醫生和獄醫,二個人都證明這件事情確實是真實的。
「公訴人有什麼要說的嗎?」法官問。
負責公訴的工作人員站起身,「辯方律師口口聲聲說被告人如何愛這個孩子,可是在我們之前提取到的她的血清中,出現了米菲類藥物的殘留,這種藥物,是一種可以引起流產的藥,一個真正愛自己孩子的母親,是不會吃下這樣的藥劑的,而且,監於被害人服法認罪的態度並不好,我們認為,將她留在監外,很可能還會對社他造成危害,因此請法官駁回對方的申請。」
「請問公訴員,你們指責我的當事人服務藥劑,那麼我請問,你們有什麼證明這一定就是我的當事人主動服下,的,她身在牢房,怎麼會有這樣的藥劑?」季禮立刻站起來反問道。
「這是醫院開俱的證明,證明徐菲的體內確實有這種藥物殘留。」公訴人也拿出自己的證據。
「這個證明,只能證明我的當事人體內有這種藥物殘留,並不能證明就一定是她本人主動吃下。」季禮反駁道。
雙方好一番唇槍舌劍的爭執,然後法官宣佈暫時休庭休息。
休庭的時候,冷子銳離開法庭來到法官的辦公室。
請他坐下,法官揮手支開了其他人,「冷將軍,這一次,我們只能批准她的監外執行了,國際輿論的壓力很大,她的身份也很特殊,除非你們能拿出更加有力的證據證明,她確實自主吃下了藥劑。」
冷子銳輕輕點頭。
監控錄像上的小小細節,不可能做為足夠的證據,當時負責此事的王律師的車禍死亡,也沒有辦法證明是他人所為,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個人推斷,而且今天來了這麼多的中外記者,如果執意地拒絕徐菲的申請,那麼國|家形象以及法律公信力都會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