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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寶刀神槍 文 / 無言不信

    得到了這個答案,羅士信眼中閃過了點點興奮,自從有了這一身的蓋世武勇,在長安李唐王朝闖下了一定的名望後,也漸漸的悟了一個道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夢如幻,歲月飄零。與其隨波逐流,不如活個精精彩彩,轟轟烈烈,也不枉穿越來到李唐這個世界走上那麼一遭。

    阿拉伯帝國雖然遠在萬里,但依照他們的勢頭繼續發展下去,將會成為一個地跨亞、歐、非三洲的大帝國。

    儘管他知道阿拉伯帝國要征服耶路撒冷,在短期內並無向東方擴展的念頭。不過他們沒有擴張過來的意圖,不意味著大唐王朝不能征服過去。兩個巔峰大國之間,早晚就有一場決定這世界最強帝國的巔峰之戰。

    有如此強勁的敵手在一旁虎視眈眈,現在只是意淫的想想,就讓人不熱血沸騰,不能自持。

    黑奴已經知道自己讓天柱王送給了眼前這位看似不壯卻異常驍勇的高廋少年。對此沒有多餘的異議,他的成長本就是與眾不同,從最小的地方崛起,開始從地方上的小型鬥獸場打出自己的名望,幾經轉手最後賣給了拜占庭最大的貴族進入聞名中外的羅馬鬥獸場。

    在拜占庭那裡有個習俗,平時不給角鬥士吃飽,讓他們保持著飢餓的身軀,只有在他們在鬥獸場裡擊倒擊殺對手之後,才能享受到美食。所以在黑奴的眼中,天柱王給他管飽飯已經算是最大的恩賜了。所以也盡心竭力的為天柱王賣命。

    如今又換了一個主人,這個主人不惜冒險。從虎口中把他救下來,還安排了大夫細心醫治。如此待遇是他從未享受過的,也倍感珍惜。

    「對了,黑奴,這個名字不好。」羅士信很欣賞黑奴的武勇與膽氣也沒有將之視為奴隸,道:「你記不記得自己的名字?」

    黑奴聽了翻譯,表情黯然,搖了搖頭。在拜占庭他叫黑奴,在吐谷渾也是叫黑奴,他依稀記得自己小的時候有名字,但那多年過去了,早已封存在意識海裡,記不起來了。

    羅士信想了想,突然道:「乾脆以後我就叫你奎托斯吧。很威風霸氣的名字。」

    黑奴慎重的點了點頭,學著漢語的發音,不倫不類的說道:「奎……托……斯!」臉上一片欣喜,黑奴一直是他的代號,他就如沒有名字的人一樣,現在終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

    羅士信讓奎托斯好好養傷。離開了太醫署。

    這回到了國公府,福伯迎了上來道:「今日午時,程將軍府上的下人讓將軍明日去他府上一聚,說過年了三兄弟好好聚一聚,要不要準備什麼登門禮物。」

    羅士信笑道:「不用不用。這去程老哥家吃飯,帶了東西。指不定還讓他丟出來,帶張嘴就行了。」

    福伯不再言語,將手中的一本紅冊子遞給了羅士信道:「這裡是今日朝中武送來的禮品,少爺過目一下。」

    羅士信知道自己今時不同往日,身居大將軍,這逢年過節的少不了這種禮節上的東西,將紅冊子接了過來。

    翻開第一頁起手竟是太子李建成送來的賀新年禮品:七星刀一把,玉如意一對,珍珠瑪瑙各種珍果等貴重物品若干。

    翻至第二頁郝然是秦王李世民送來禮物,百煉鋼槍一柄,《孫子》、《吳子》、《司馬法》、《六韜》、《尉繚子》、《三略》等古代兵書一套。

    羅士信看到這裡,忍不住苦笑:「這兩兄弟還真是心有靈犀,這送個東西都那麼有默契,一個送刀一個槍,毫不衝突。」

    繼續往下翻去,有些名字熟悉有些生疏,但都有過幾面之緣的人物。

    「少爺,同朝為官,他們特別送來了新年賀禮,也算是一片心意,於情於理我們也當給予回禮。」福伯知道羅士信不太重視這方面的理解,特地提示道。

    羅士信點頭道:「這事就由福伯您來操辦吧,根據禮單回以同等價值的禮品作為回禮送過去。太子與秦王的也是一樣,不過等會我寫一封感謝信給他們。他們不缺這錢物,所求的不過是我的這一份心意而已。」

    福伯繼續道:「既然要回禮,乾脆幾個相爺,也一併送了。同朝為官,指不定有相互幫襯的時候。」

    羅士信有些頭大,道:「那就依福伯的,反正府上也不缺這些錢物。」

    福伯作揖下去。

    羅士信看著福伯的身影,暗自慶幸,他最不擅長的就是處理這些日常瑣事,還好遇上了這類全能管家,將偌大的國公府上下所有瑣事都處理的井井有條的:在回到長安,羅士信醉心右驍衛變革的時候,福伯徹底接管了國公府。他請丫鬟請傭人,將一直留在府中幫忙的原太子府下人都換了出去。然後觀察他們的品行,或提拔或逐出,做了許許多多的事情。

    同時還將封地的賬目查算的清清楚楚,開除了一個貪污受賄的管事,將封地的稅金羅士信的俸祿,雜七雜八的東西都弄的井然有序,這些事情都不是羅士信能幹的。

    也因為有了福伯,羅士信這個郯國公府才真正算得上是一個國公府,一切事物都是清清爽爽的。

    羅士信先來到了庫房,找到了李建成、李世民送的刀槍。

    七星刀外表華麗無比,刀鞘由七顆不同顏色的華麗寶石鑲嵌而成的,分別是:白珍珠、黑珍珠、瑪瑙、翡翠、水晶、紅寶石、藍寶石,左三顆右四顆鑲嵌在刀鞘上,很是美觀。

    羅士信有些不喜,這太過美觀,反而顯得這把刀是裝飾品,將寶刀出鞘,一股寒氣迎面撲來。

    近乎八十厘米的長刀在燭火下閃著森然的寒芒,直平的刀背,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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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的刀鋒,尖利的刀尖,無不顯示著這把刀的凶煞。

    這刀的樣式正是羅士信最愛的橫刀,此刀可以說是集刀劍之大成,厚實的刀背讓刀不易折斷,銳利的刀鋒能夠輕易破開一切血肉,尖利的刀尖又賦予了此刀擁有十足的破甲能力。

    唐橫刀無愧是當世最強悍的工藝,小日本只是學去皮毛,便讓日本刀名列世界三大名刃。若這橫刀的技術流傳下來,哪有日本刀的地位。

    尤其是這把橫刀,似乎經過了千錘百煉的敲打,刀鋒厚卻入手沉重,非常適合戰場使用。

    「好刀!」羅士信忍不住讚歎了一句,想著自己用的那把橫刀已經經過無數次返工,打了又打,磨了又磨,那刀鋒都因為飲了太多的鮮血,染成了紅色,洗磨不去,心道:「也是該讓它退下來休息了。」

    將七星寶刀放在一旁,羅士信又取來百煉鋼槍。

    這槍已入手,羅士信就感受到了異樣的感觸,趁手,異常趁手。

    羅士信擅使槍這是公認的事情,但只有秦瓊、程咬金少數幾人知道,他缺少一柄趁手的槍。這跟他的特點有關,羅士信天生神力,尋常的槍在他手上如若無物,施展起來相當的變扭。只是因為他槍法精湛,武藝奇高,便是給他一根鐵棍也能在千軍萬馬中來去自如,一般人看不出來。

    羅士信也不是沒有想過將槍加重,但加重意味著要將槍加長加粗。

    羅士信的骨骼如若書生,鐵槍若是加粗,手握著不舒服用的同樣變扭。兩面糾結,也就一直沒有沒有真正趁手的兵器,只是一身武藝擺在那裡,也沒有幾人能奈何的了他。

    可李世民送的這柄百煉鋼槍卻讓他有了趁手的感覺,槍柄不粗不細大小合適,槍的重量又達到了標準,約莫八十斤左右,槍長丈二,槍頭一尺三寸,左右還含有細細的血槽,有著令人心悸的即視感。

    「好槍!」

    羅士信按耐不住,握槍在手,在將七星寶刀掛在腰間,大步來到了練武場,對著月色揮灑舞動。他槍走游龍,銀槍如白駒過隙,霸氣十足。此時天降雪花,勁風帶著雪花飛舞旋轉,丈二之內雪花竟然落地不得。

    「痛快!」羅士信收槍而立,胸中豪氣萬丈,心道:「明天找秦大哥打一架,我便不信,還會輸他。」

    原來的羅士信與秦瓊比武勝負四六,秦瓊勝率要大上一些,但羅士信附身之後,與秦瓊比武,卻無一勝績,實因沒能領悟羅士信的武道之故,前不久他成功步入武道,以有打算與秦瓊一戰,只是沒有機會。今日又得趁手神槍,如虎添翼,自信心成倍提升,迫不及待的想與秦瓊一戰。

    將槍收起,羅士信抽出了七星刀,亦舞了套刀法,凌厲霸氣的招式,彷彿要將夜空撕裂開一般。

    一吐心中暢快,羅士信這才返回書房,分別給李建成、李世民寫了一封感謝信,檢查了錯別字,想著這對在瑜亮之間的兄弟,也是不甚吹噓。

    他們任何一人都很出色,當個好皇帝是綽綽有餘。

    可偏偏出現了兩個,就如一山不容二虎,必有一傷,實在是可惜。

    感慨了番,羅士信將書信交給了福伯也睡覺去了。

    休息了一晚,羅士信翌日一早,帶上新得來的刀槍趕往了程咬金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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