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所長是個三十來歲的青年人,長得虎頭虎腦,目光炯炯有神,剃著一個小平頭,看上去非常精悍幹練。
寧青和谷黎明進去時,他正看一份材料。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警站他的辦公桌旁,有點緊張地盯著他看材料的表情,生怕自己寫的這份申報全市公安系統「明看守所」的材料過不得關。
看見谷黎明和寧青戴著墨鏡、圍著圍巾走進來,年輕女警有點奇怪地看了他們一眼,那個所長抬起頭來,露出一絲笑容,問道:「請問兩位有事嗎?」
谷黎明還沒開口,寧青搶先問:「請問您是這個所的所長嗎?我們是來投訴門口那個值班的警察的。」
「投訴?」
所長有點驚異地放下手的材料,饒有興趣地問:「你是說門口值班的老李?投訴他什麼?」
「我們是來給關看守所的冷笑天送錢和東西的。據我所知,我們有這個權利。但你們這個值班的警察不僅不許我們送東西,而且態度粗暴惡劣,講話陰陽怪氣。我進來時看到你們看守所的圍牆上寫著『為人民服務』幾個大字,難道你們就是這樣為人民服務的?」
所長一愣,忽然哈哈大笑,說:「這位女士,老李是個粗人,部隊裡養成的這個習慣,說話行事一貫很沖,不會委婉地和別人說話。如果他沒有打你或是罵你,還請你包涵一下,投訴他就沒必要了。至於你們說的給冷笑天送東西的事,這是領導交代的:他是殺人要犯,偵查審訊結束之前,為了防止有人借送東西的機會為他傳遞消息,一律不許他的家人或是親戚朋友給他送任何東西。這是一項針對特定對象的特殊規定,希望兩位理解配合。」
「我就是不理解。難道一項法律或是規章,是可以因人而異的嗎?法律和規章應該對每一個人都是同等規定的,不可能因為某個人有某種特殊情況就法律和規章之外額外給他另定一條規矩。比如我們今天要送東西給冷先生,法律規定我們有權利送,你們就不能因為冷先生情況特殊就剝奪我們的這一權利!據我所知:法律和規章應該是對事不對人的。而你們這樣做,正好是與這條基本原則相反:你們是對人不對事!」
寧青香港曾拍過一部關於律師的電視連續劇,裡面飾演一個女律師,所以對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非常瞭解,一口氣就把她的不滿發洩了出來。
旁邊那個女警聽她講一口港味很濃的普通話,聲音悅耳動聽,而且這聲音聽起來非常耳熟,就是不知道什麼地方聽過,不由驚奇地仔細打量她。
那個所長聽她講得頭頭是道,而且正好抓住了要害的地方,一時不知怎麼回答她好。
寧青越講越激動,加上辦公室打了熱空調,覺得有點悶,一下子忘了要偽裝,順手取下臉上的墨鏡,又把圍巾拉下來一點,想涼快涼快。
就這時,旁邊那個一直疑惑地盯著她的年輕女警突然驚喜地叫了起來:「你是寧青!你是香港大明星寧青!」
所長嚇了一跳,定睛一看,果然和電視裡的寧青一模一樣,便也驚喜地地問:「你是寧青?真的是寧青?」
寧青見無法再隱瞞,便矜持地點點頭,說:「我就是寧青,剛從東南亞趕回來,想見冷先生一面,卻見不到,想送點東西給他,你們也不允許,我這不是白來了一趟嗎?」
那個所長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寧青迷」,曾多次跟人開玩笑說這輩子要是能和寧青拉一拉手,就算沒白活一場了。
此刻,他見寧青就真真實實地站自己面前,而且還正有求於他,不由喜出望外,趕緊站起來,把自己那條老闆椅拉到寧青前面,連聲說:「寧小姐,請坐,請坐!小佳,快給寧小姐和這位先生泡茶!」
那個叫小佳的年輕女警已經激動得忘乎所以,一聽所長吩咐,這才反應過來,趕緊找紙杯給寧青和谷黎明泡茶。
所長見寧青站著不動,眼睛看著旁邊那位也戴著墨鏡圍著圍巾的男子,不由好奇地問:「寧小姐,這位先生貴姓?是您的助手還是同事?」
谷黎明也把墨鏡取下,笑著說:「下谷黎明,既不是寧小姐的助手,也不是她的同事。我是導演。」
「您是谷黎明導演?」
所長吃驚得眼睛瞪得溜圓,仔細晃了晃自己的腦袋,有點懷疑自己今天做夢。
當他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看清面前這個年男子確實是電視聞裡經常看到的谷黎明導演之後,一下子欣喜若狂,趕緊掏出自己的手機遞給傻傻地站邊上的那個年輕女警,然後一把攀住谷黎明的肩膀,對那個女警說:「小佳,快給我和谷導拍個合影,等一下再跟您小姐照!」
小佳慌忙接過手機,打開照相功能,「嚓嚓嚓」地連拍了七張照片。
拍完後,她轉過頭看著寧青,有點羞澀地問:「寧青姐姐,我能跟您合個影嗎?」
寧青微笑著點點頭。
小佳大喜,跑過來緊緊地摟住寧青的肩膀,臉上露出幸福的表情,一連讓所長拍了好幾張照片,然後小心翼翼地將手機藏到自己警服的袋子裡,還用手去捂了捂,好像生怕一不小心這個留有她和寧青珍貴合影的手機就會丟掉一樣。
這時候,那個值班的民警生怕寧青真的到所長那裡去投訴他,也探頭探腦地推開門來察看動靜,卻見幾個人正裡面熱熱鬧鬧地照相,不由抓了抓自己的腦袋,大惑不解。
但是,他很快就認出來:小佳正攀著她肩膀照合影的那個女人,好像是昨晚他陪老婆看的那部穿越電視劇的女主角,而且看她的本相,好像比電視劇裡面還要漂亮。
這一下他樂了:我靠!今天撞什麼狗屎運了,居然跟一個大明星吵了一架。這要是傳出去,也是一大聞啊,說不定就會有很多花邊記者掏錢來從自己口掏取他們兩人吵架的詳細經過呢!可惜,當時自己沒有現場錄音。要是錄了音,估計這合錄音帶都會賣出一大筆錢……
他正想到得意之處,忽聽所長高聲喝道:「李旭兵,探頭探腦看什麼呢?你的崗位值班室,到這裡來幹什麼?想要我給你記溜崗一次?」
老李嚇了一跳,忙滿臉堆笑說:「卿所,我這不是來看看熱鬧嗎?這位女士是不是香港演員寧青?寧小姐,我和我老婆可是你的忠實影迷。明星對影迷都是寬容和理解的。我們剛剛頂了兩句嘴,你可不能真的去告我的狀……對了,我的給我老婆打電話去!寧小姐,你可千萬別走我,等我老婆來跟你合了影再走。否則,我今晚就只能跪搓衣板了。」
說著,真的就掏出手機開始給他老婆打電話。
寧青見他的樣子很滑稽,不由笑了起來,說:「你要我不走也可以:帶我去見見冷笑天先生,我就這裡等你夫人過來。否則,你的電話還沒打完,我就可能走了!」
老李又嚇了一跳,趕緊把電話掛斷,眼睛看著所長,不敢答話。
所長想了想,說:「谷導,寧小姐,見冷笑天是肯定不行的。谷導是大陸人,多少知道我們的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偵查階段一直到檢察院提起公訴前,除了他的辯護律師以外,是不能見任何外人的。我作為這個所的所長,肯定不能違法給兩位開這個口子。我如果答應你們,我就是瀆職,您說是不是谷導?」
谷黎明點點頭說:「沒錯,這一點我們能夠理解!」
這時那個小佳巴不得用一切辦法討好寧青,便伏到所長耳邊低聲說:「所長,我們偷偷把冷笑天叫到會見室,讓寧青姐見他一面,讓他們兩個人不要說話,不就行了?只要您吩咐所裡的幹警都不做聲,這事就神不知鬼不覺的,上頭不會知道的。」
所長把眼一瞪,說:「小佳,你怎麼這麼沒有一點組織紀律觀念?這種事能瞞得過去嗎?一旦被局裡知道了,我這個所長是要被處分的!」
小佳臉一紅,退後兩步,不敢再做聲。
所長又低頭想了想,說:「谷導,寧小姐,我有一個建議,不知你們同不同意。」
寧青忙問:「什麼建議?」
「首先,你們不能往裡面送東西。但是,我可以鬆鬆口,兩位可以留點錢我們所裡,由所裡的食堂每天做點好菜給冷笑天送進去吃。另外,我們所裡還有小賣部,如果他想抽煙或是吃點什麼零食,我們也可以派人買好送進去。只是,你們都知道的,這食堂的好菜和小賣部的東西都有點貴,不知兩位同不同意這樣做!」
「貴點沒關係,我們不會計較,但東西一定要是好東西。」
谷黎明答道。
所長點點頭,說:「其次,兩位如果有什麼話要對冷笑天說的,只要不涉及到案情,我們也可以替你們向他轉達!」
寧青聽說他答應給自己傳話給冷笑天,高興得連連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