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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公子華神光 第四百六十一章 仁城條約 文 / 遠古劍仙

    ~日期:~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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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風國將大平國所佔領之雲羅省、飛龍省、平滅省、傳善省、陰州省五省,永久交於大平國管轄治理,轄區內一切從此歸大平國所有。

    二、風國將東盧省,永久交於盧國管轄治理,轄區內一切從此歸盧國所有。

    三、大平**隊撤出仁城,退回傳善省,以傳善省和大風省省界為國界,不得逾越。

    四、風國向大平國和盧國賠償黃金五億兩,分十年支付,每年支付五千萬兩,用於彌補戰爭之人員、物資損失,支付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一日。

    五、風國向大平國賠償五十萬匹戰馬,分十年交付,每年交付五萬匹,交付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一日。

    六、風國向大平國賠償五十萬匹絲綢,分十年支付,每年支付五萬匹,支付時間為每年的七月一日。

    七、風國向大平國賠償一千萬旦大米,大米要每年的新米,不得摻雜陳米,大米需經大平國檢驗合格方可交付,分十年付清,每年交付一百萬旦,交付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一日。

    八、風國向大平國賠償五百萬副戰甲,要求做成大平**服式樣,分兩年交付,每年二百五十萬副,交付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一日。

    九、風國、大平國、盧國互開通商,允許對方商人自由買賣貨物,不得干涉。三國對任何一方的商人一切經商活動,免除一切稅賦。

    十、大平國向風國派出三名觀察員,入駐大風城,享受風國三品官員待遇,以監督風國賠償之進度,觀察員應享有風國國賓之禮遇,風國應給予其行事之便利。

    十一、大平國釋放風國俘虜共八萬三千人,並給與其每人十兩黃金的補償,令其返鄉,重享安樂。

    十二、凡三國之民眾,在任何一國境內經商、學習、生活,若有觸犯該國律法,皆應本著三國兄弟般友好的關係從輕處理,盡量大罪勉小,小罪勉無,以彰顯三國之友誼。

    十三、本條約簽定之日起,不得因各國君主之變更、朝臣之輪換而廢除,任何一國,不得主動再在邊界挑起事端,否則另外兩國,都有以各種手段捍衛此條約之權利。

    以上十三條,三國當共同遵守,若有違者,則如上所說,國運衰亡,並受另外兩國之制裁。

    本條約未盡之事宜,由三國共同協商解決,本條約一式三份,大平國、風國、盧國各存一份,每份皆具相同效力!

    大平國(玉璽):

    簽訂人:華神光、李國忠、華名風

    風國(玉璽):

    簽訂人:風語、風剛、風火林

    盧國(玉璽):

    簽訂人:盧生

    簽訂日期:大平國歷一萬零八百九十年十月一日,風國歷一萬一千零八年十月一日,盧國歷九千七百七十年十月一日。

    合上條約,費半山道:「王爺,讀完了!」

    「哈哈哈哈,眾位,此條約一簽,我們三國就親如兄弟了。」華神光笑道,然後接過條約,自己先在大平國的位置上簽了名字,他連簽了三次,因為有三份同樣的。

    隨後,李國忠、華名風、盧生三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寫上大名,然後由費半山送到了風語的面前。

    風語雙手顫抖著,拿起筆久久不捨得落下。此時他手中的筆,重如大山,條約一簽,這大山就會化為永久的恥辱,懸掛在風國的頭頂。

    華神光見風語久久不肯落筆,走到他的面前,將一份協議打開笑道:「風語兄,就由本王親自給你拿著,你簽吧!」

    華神光這話語氣柔中帶剛,有隱隱的壓迫之意。風語深吸了一口氣,與風剛對視一眼,都是看到對方眼中的無奈,最後把心一橫,終於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風剛和太師風火林,也在上面落上了自己的筆跡,這一筆一畫,他們寫的時候,都像一把把的刀,在割著他們的心,一刀一刀,鑽心的痛,深入靈魂的痛!

    簽完之後,華神光和盧生心中都笑開了花,可是表面上卻極其鄭重,只是從對方眼裡,才能窺視心靈的喜悅。

    「好了,第一步簽完了協議,第二步就是對天起誓,以國運的盛衰來畢之協議的執行!」華神光來到外面,早有人準備好了祭天的物品。在一張木桌上,有一精緻大碗,碗中裝酒。華神光率先割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裡面,然後華名風、李國忠、盧生分別滴了一滴血在酒裡。到了風語這裡時,又卡住了。

    還是華神光出馬,面帶微笑的拉過風語的手,硬是割開一條小口子,逮住他的指頭,擠了一滴血出來,華神光邊擠還邊笑道:「風語兄,你是一國之君,不比我們五大三粗帶兵的,自己割自己可能有點痛,別怕,由小弟我來幫你,很快就好了。」

    老太師歎息一聲,和風剛都滴了血,他們知道,這是必須的儀式,沒有辦法的事情,如果這步不做,那這協議就等於一紙空文,沒有了效力。

    「好,血酒已成,本王親自分於各位!」華神光將血酒分為小杯,一人一杯,另外多出來的一杯,敬與天地,以表誓言。

    「我華神光,在此代表大平國以血起誓,我及大平國所有人,當遵守《大平國、盧國與風國仁城條約》,若有違背,則遭受其中之損害,大平國國運衰亡!」

    「我華名風,在此……」

    「我盧生……」

    隨著華神光率先起誓,華名風、盧生、李國忠、風語、風火林、風剛都依次起誓,最後將血酒飲下,另外一杯,則由華神光倒在地上,獻給天地神明。

    血誓一成,萬事大吉,餘下的工作,就是給每本條約蓋玉璽的事了,這事華神光直接交給費半山,由他駕馭靈鷹到三國國都,辦理完後再將三份條約分發出去。

    至此,一份帶有華神光特色,擁有現代合同條款氣息的條約就此生效!而這一天,就是十月一日。三個國家的年歷各自以建國之時開始計算,但月和日,卻是通用的曆法,不管各自國家歷史是處於多少年,但這一天,卻不會改變,十月一日,將永遠銘記在三國歷史上∥時,十月一日,也就此成為風國的國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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