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可以想見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勢力肯定是會越加膨脹,人口越來越多,財政收入也就越來越多。
到時候因為增加糧餉而帶來的負擔,也就算不上什麼負擔了。
董策對這一套,心知肚明。是以他一開始只訂下了每個月八斗糧食,沒有銀子的規格。
這些糧食,足夠這些士兵的家庭吃飽喝足一直到秋收的了。而一旦到了秋收,也就好說了。
鄭發奎提著那糧包,喝,雙手一使勁兒,差點兒就沒提起來。
他也是做農活出身的,一百八十斤大約是個什麼份量自己當然是掂量的出來,這一提就感覺差不多,就算是有些差別,不過也是幾斤幾兩的而已。
那庫丁雖然說了可以再過秤一遍,免得缺了斤兩,但鄭發奎當然沒這麼傻。你若是直接說再過一遍秤,那真就是把人家給得罪狠了啥個意思?不相信咱們是不是?
就算是短缺了幾斤,也犯不著因為這點兒小事傷了人家的面子。
「這位老兄,就不消得再麻煩了,我看這斤兩挺足。」
鄭發奎笑道。
那庫丁點點頭,不再吭聲。
鄭發奎費力的拎著糧包退在一邊,免得擋了別人的路。董毅英示意他站在一邊先別走。(以下近一千字不算錢。ps:關於漢朝賦稅總收入的考證。
「高帝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凜庚盡滿,而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漢書食貨志》
「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漢宣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吏體用其半,余二十萬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他作務,八十三萬萬,以給宮室供養諸賞賜。」《桓譚新論太平御覽》
第一條文獻記載的是大概的數字,意為上百億。
第二條文獻記述得很清楚,都內錢、水衡錢和少府錢諸項
加起來為八十三億。這些錢,不是國庫收入,而是皇家內庫的收入。
第三條文獻記述得也很清楚,國家財政收入一年為四十億,用了一半,尚餘二十億,由大司農保管,此外還有皇室財政收入八十三億,專供皇室之用,這樣全部財政規模為一百二十三億。
漢代主體租稅有更賦、算賦、口錢和田租,更賦即代役錢,漢代有一月役和一年役的規定,一月一更的代役錢是二千,三日戍邊的代役錢是三百,這兩種代役錢統稱為更賦。其中二千錢的代價是受雇服役人的安家費。《漢書昭帝紀》記載:「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宮,宮以給戍者」,即每個適齡男子每年出三百錢,可由他人代役。
漢高祖四年,把從秦代就有的人頭稅法制化,定名為算賦。《漢書高帝紀》記載:「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為治庫兵車馬。」《漢舊儀》也有記載:「又令男女年十五以上五十六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以給車馬。」即不分男女,十五至五十六歲的人每年納一百二十錢。
口賦是對青少年所征的人頭稅,《漢舊儀》記載:「算民,年七歲以至十四歲,出口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其三錢者武帝加錢,以補車騎馬。」即七到十四歲的青少年每年納二十三錢,其中二十錢屬於皇室財政,三錢是因為打仗而加征的。這是算賦的補充。
如此算來,漢代每戶每年應納更賦四百五十錢,算賦四百錢,口賦十九錢,並假設有一成的人不用繳納賦稅。則根據戶數可以推斷出漢朝的更賦、算賦和口賦的總和。
排除剛立國時期那一段蕭條的時間,漢代戶數最高的時候,乃是平帝劉元始二年,為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仟零六十二戶,其它時間,多在九百萬戶上下。
取各個時代一個平均值,而後算得更賦、算賦和口賦的總計均值為七十八萬萬錢左右。
而後便是田賦。
漢代田賦三十稅一體制,漢獻帝劉協建安九年年,曹操改革田租制,全國一律每畝栗四升,結果「令下當日,百姓喜悅。」可見之前的稅額應該是高於四升的。
而漢代的田畝數,始終徘徊在七百萬畝到八百萬畝之間,若是按照每畝田租為五升,則可得兩漢田租之均值,約為三仟陸佰零玖萬斛。
「
漢宣帝元康四年,比年豐,谷石五錢。」《漢書宣帝紀》
「金城湟中谷斛八錢。」《漢書趙充國傳》
「漢明帝永平五年,作常滿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晉書食貨志》
「是歲,天下太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後漢書明帝紀》
這三千六百多萬斛糧食,折合成錢數均值約為十五萬萬錢。
綜上,漢代更賦、算賦、口賦和田租的年收入總計均值為九十四萬萬錢上下。除了以上主要賦稅收入以外,還有算緡錢、算車錢、稅民資、關稅、市租、牲畜稅、貰貸稅、山川園池收入、專賣收入、鬻爵賣官與贖罪收入、貢獻收入諸項。
則漢代財政總收入大概在一百二十萬萬左右,還是較為可信的。
而其中,國庫收入是四十萬萬上下,內孥,也就是皇室的收入,乃是八十三萬萬。)……鄭發奎之後是錢一川,他也是立刻領了餉銀,再之後則是蔣老三。隨著臨時隊正,伍長的推選出來,每個殺手隊裡地位的分化也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特徵便是隊正和伍長得到的尊重明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