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所在的村子,都是劃在了一個糧長的徵收範圍內。
打麥場,位於蓑衣渡東邊兒,緊靠著外牆,這裡乃是百姓們打下來糧食之後,揚麥子的所在。面積很大,足有一二百米方圓。
在打麥場的東邊,早就已經是搭起了帷幕,周圍扯了布幔防風,裡面生了炭火防寒。裡面擺了一張太師椅,周圍圍了四個暖爐子,把這裡簇的暖意融融,如同春日一般。蘇家家主,本地糧長蘇以墨,正神態悠閒的坐在椅子上。身後是一群護院家丁管家簇擁著,旁邊還有兩個眉清目秀,衣著華貴的小丫頭端茶倒水。
所謂糧長制度,也是太祖洪武皇帝定下的制度之一,乃是為了催徵糧稅而設立的。
明初太祖成祖時期,各地的田賦都是繳納實物稅,而當時明朝國力正盛,政治清明,糧稅也是極多。成祖時期,「天下本色稅糧三千餘萬石,絲鈔等二千餘萬」。
朝廷要將全國三千多萬石的田賦挨家挨戶徵收上來,集中運送到京師及其他缺糧的地方,工程浩繁艱巨。尤其是明朝的基層政權建設,到了縣這一級之後就沒有了,一個縣幾萬人家,上萬戶的百姓,就靠著那幾十個衙役去收稅?根本忙不過來!
於是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別出心裁地建立了糧長制度,設計了一套「以良民治良民」的民收民解辦法:把繳納田賦一萬石左右的地方劃為一區,政府指派該地區土地最多、納糧最多、且具有威望的大地主擔任糧長,替政府負責催收和解運田賦。
洪武皇帝為了籠絡這些糧長,規定了許多優待的辦法,如糧長可以參加鄉村訴訟案件的會審和裁判;糧長如犯法,甚至死罪都可以用納錢贖罪,並可以繼續當糧長;糧長把糧食運到京城時不僅能受到皇帝的接見和嘉獎,一些格外得皇帝青眼的糧長還能封官晉爵,最高可擔任省一級的布政使。當然,這也和當時文官制度不大健全有關,換到了後來,不是進士出身還想成為朱紫大員?那是做夢!
天下最有名的糧長,莫過於浦江鄭氏了。
鄭宅族長自南宋建炎年間開始,便組織族人聚居合食,同食共居長達三百五十餘年,整個大家庭人口最多時達到兩千餘人,相當於一個大村落的規模了。
而自宋朝以降,朝廷是鼓勵這種行為的,鄭氏家族合族義居的規模罕見,宋、元、明三朝屢受旌表。尤其是明初,鄭氏的族長擔任了當地的糧長,負責徵集賦糧運送至南京,由於完成任務出色受到了朱元璋的接見和表彰。朱元璋敕建旌表孝義之門木牌坊,稱其為「江南第一家」,並親書:「孝義家」三字以賜。
宋氏治家也是頗為的嚴明,立下「子孫出仕,有以髒墨聞者,生則削譜除族籍,死則牌位不許入祠堂」的家規,歷宋、元、明三代,三百六十多年,出仕一百七十三位官吏,無一貪贓枉法,無不勤政廉政。
當然,這是說給外人聽的。
糧長一開始確實是只是單純的行使他們的三大本職權力:催征、經收、解運。但是到了後來,糧長卻還多了許多臨時任務和附帶任務,後兩種往往是與前者分不開的。而在中國,任務通常就代表了也擁有某些權利,從而使得糧長成長為了新的倖存特權階層。
大致有四項其他的權力:
其一,農閒之時,會集鄉里中的「長者、壯者」,向他們解說京師以至州縣設立社稷壇場,春秋祭祀,無非為民「造福」。()
其二,勸導那些富有田產的地主豪紳,不可再「交結有司,不當正差」。凡是「於差靠損小民,於糧稅灑派他人,買田不過割,中間恃勢,移丘換段,詭寄他人;又包荒不便,亦是細民艱辛。你眾糧長會此等之人使復為正,毋害下民。」且應「畫圖貼說」。
其三,「若區內果有積年荒田,有司不行除豁,其刁頑之徒,借此名色包荒,虐吾民者,爾糧長從實具奏,以憑除豁積荒,召民佃種。凡有水旱災傷。將所災頃畝人戶姓名從實報官,憑此賑濟。」
其四,「糧長依說辦了的是良民;不依是頑民。頑民有不遵者,具陳其所以」。「若科糧之時,民有頑者故不依期,刁頑不納,糧長備書姓名,赴京面奏,拿與糧長對問。非是糧長排陷,實是頑民故違,闔家遷於化外。糧長捏詞朦朧奏聞,罪如之」。
而且這權力是洪武帝給他們的,洪武十八年十月和洪武十九年間,洪武帝手訂《大誥》、《續編》和《三編》三書,先後頒行全國。裡面也說明了糧長應有的權力。
正式有了皇帝的撐腰,在初期有些糧長幾乎可以與地方官吏分庭抗禮,但是這並不持久。
裡甲、耆民都是在糧長領導之下進行丈量和製圖工作的,糧長本人也須親自參加,也就是說,徵收糧稅任務和編製賦役冊籍——亦即制定收稅多少的權力都交給糧長,不啻為糧長開一舞弊的大門。
糧長的權力基本上是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
例如司法權,對於鄉村訴訟案件,糧長初時只有參加會審的權利;其後,竟獨攬裁判權了;更進一步還干預地方事務,包攬打官司了。他們兼預有司諸務,徭役則縱富役貧,科斂則以一取十,詞訟則顛倒是非,稅糧則征斂無度。甚至役使良善,奴視裡甲,作奸犯科,民受其害。
而根據收稅權衍生出來的權力——到了英宗年間,甚至糧長便可以拘留糧戶,私用刑獄,已經和私設官府沒什麼區別了。
糧長幾乎可以說是在縣城之外的其他地區,權勢最大之人,其權力,大致相當於後世的鎮一級別的政府,不過是一人大權獨攬。有這許多好處,糧長自然是有資格的士紳都搶著當,後來約定俗成的規矩,便成了地方上最強,或者是最有名望的鄉紳地主,才能擔當糧長。
自從蘇家發達以來,擔當此地糧長已經五十多年了。
五十多年的時間,撈取的好處無數,雖然現在蘇家無人出仕做官,但是在官面上的交情還是有一些的,而且每年都能很好的完成任務,便是縣尊大人對他們也是頗為的客氣。
在這蓑衣渡,蘇家是不折不扣的第一家族,下有良田三千餘畝,分佈在蓑衣渡、十里鋪、六鋪莊、大孫莊、楊家莊等地,年年光租子就能收十幾萬斤。一庫一庫的糧食看得人眼饞得緊,家裡佃戶足有百多戶,勢力在這方圓幾十里都是一等一的龐大。
他家這些地產,很多是百姓投效的,更多的則是有些糧戶因著交稅晚了或者短了,直接被蘇家拿進家中大牢一番拷打,最後給你一個選擇:做佃戶還是家破人亡?
更多的地是這麼來的。
而為了維持其權勢,一定的暴力是免不得了的,是以蘇家也攥養了許多打手,平時充作家丁護院,一旦到了這種時候,就是一股暴力威懾的力量。
這會兒打麥場上的人也多了起來,百姓們按照各自的鄉鄰關係,親戚關係,住得遠近而聚集成一堆一堆的。
這會兒還沒到時候,都聚在一起小聲的說這話,或者是乾脆沉默,時不時的眼睛往棚子裡面的蘇以墨身上掃一眼,眼中滿滿的都是畏懼。
蘇以墨微微瞇著眼睛,懷裡抱著暖手爐,很是愜意,他很享受這種目光。
他手裡拿著一塊木板,木板大約有一尺方圓,表面打磨的很是光滑乾淨。
木板的正上方,寫著「府縣酌定賦役規」幾個字,這就代表了,這塊木板上面寫得東西,是府尊老爺和縣尊老爺定下來的賦稅規則。實際上說白了,就是攤派下去的數目——給你發了這一塊木板,上面寫了你這個糧長,在你這個糧區,應該徵收多少稅。
下面的落款日期為崇禎柒年三月,說明這是早就定下來的。
在中間的部分,則是記錄了如下信息:
蓑衣渡蘇氏糧長糧區田丁糧銀總數。
共有田地蕩灘,貳佰壹拾玖頃三拾三畝捌分三厘內,中田多少、地多少、蕩灘多少等,都記錄的很精準。
共有人丁,貳千肆百肆拾柒丁。
額征本色米陸仟玖拾石貳斗柒升肆合肆勺陸抄陸撮壹圭三粟陸粒貳粿三糠,稅糧平東平賊馬壯兵銀肆千捌百柒拾柒兩三錢肆分肆厘貳毫柒絲三微伍塵伍渺三漠三沙玖纖三埃。
這個年代沒有小數點,但是並不意味著不能精確。
實際上,這個徵稅的數目,已經精確到了極致,甚至連幾粒幾糠都算上了。
這是要給縣裡上繳的數目,至於怎麼收,實際收多少,誰家多誰家少,那就是糧長自己說了算了。
很多人認為,明朝末年國力衰弱,稅收很少,農民承受能力很差,以至於到了崇禎年間數次加征遼餉剿餉等明目,到了一千七百萬兩的時候,就已經是到了把全國都逼反的程度。
其實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