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當長孫祥完了之後,已經沒有人在意他這個人了。接下來,大家都要進入下一個議題。
「剛才的事情解決了,那接下來的事情應該怎麼辦?根據朕所瞭解到的,之所以會發生這種事情,起因好像是洛陽下屬的幾個縣的縣令到洛陽少尹金謀言面前告狀,說景文在孟津縣給接受別的地方的百姓。至於這裡面的原因,這個眾位愛卿是怎麼想的?」李世民問道。
接下來,景文馬上主動解釋了一下關於洛陽別的縣城的百姓紛紛想要到孟津縣去上戶口還有居住生產生活,可是讓人議論紛紛。百姓突然放棄了原來的土地,要到另一個地方生活居住,這個簡直是有些令人無語的說法。本來也沒有這回事的,可是現在發生了這種事情,這個就讓大家開始思考了。而尤其是房玄齡杜如晦兩個宰相,他們站在的角度更高,自然也就看得更遠了。
如果要從政策上來說,一條鞭法完全可以讓百姓所負擔的壓力大為減小,這樣百姓能夠得到的好處也就是會大大的增加。可是現在既然張飛揚在孟津縣實行所謂一條鞭法,那能夠把百姓吸引過去,甚至不惜放棄原來的土地到孟津縣去生活。這樣足以說明孟津縣的誘惑力很大,而這一切居然也就是一個政策的原因。不過能讓自己一年的付出減少一半以上,這個足以說是很好的政策了。
「皇上,如果這麼下去,不加以遏制,那恐怕洛陽別的縣城都要為之一空了。所以,請皇上還是趕緊叫停這個一條鞭法,這樣讓洛陽恢復過去的情況,不要這麼讓百姓看到了一點蠅頭小利,也就紛紛遷徙到了孟津縣啊!」洛陽少尹金謀言說道。
而杜如晦看到了這個金謀言。也都搖了搖頭。這個金謀言的前途也就到這裡了,畢竟他居然眼光如此的差,居然提議皇帝放棄這個一條鞭法。這個傢伙連重點都沒有看清楚,就直接勸說皇帝放棄了。可是這裡面的有很大的好處的,他居然還是想要維持秩序,一點的魄力都沒有,那他的前途也就是到此為止而已,不會有什麼更長遠的前途了。
「你讓朕叫停這個一條鞭法?意思是這個一條鞭法讓百姓紛紛遷徙,而不是留在原地嗎?」李世民問道。
「是的,這個一條鞭法簡直是一個惡政。居然讓百姓往孟津縣遷徙,這個簡直是要把別的地方的百姓都弄空了!」金謀言說道。
可是景文馬上出來,說:「皇上,臣以為既然百姓能夠選擇孟津縣居住,那就是孟津縣有吸引他們的地方。既然孟津縣能夠吸引百姓居住,那為什麼別的縣城不能夠學習呢?如果能夠學習,那不就是能夠留著百姓在原地了嗎?而能夠吸引百姓來這裡安居樂業,那不是說明孟津縣做得好?當年大舜不也是從來不與百姓爭奪田產邊界,最後吸引越來越多百姓居住嗎?而為何大舜是聖人。而孟津縣做得好反而是有罪了呢?如果做得好有罪,要被懲罰,那天底下誰還有盡忠職守的心思呢?」
景文這話直接指出了孟津縣這個能夠吸引百姓,那是孟津縣做得好。而不是孟津縣的過錯。如果這種事情都要怪罪到孟津縣和景文的頭上,那這個多麼冤枉啊!所以,景文反過來要求別的縣來孟津縣學習,而不是想著什麼能夠通過打壓孟津縣來終止洛陽的移民遷徙潮。只要別的縣能夠做到這一點。那不就是可以留住百姓了嗎?這個金謀言不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反而因為別人做得好而嫉妒,這個可是嫉賢妒能啊!
嫉賢妒能。可是古代的一個大罪名。如果被扣上了嫉賢妒能的帽子,那你恐怕真的要被人罵了。畢竟,世界上任何人都自認為自己是一個人才,哪怕蠢貨也都認為自己是聰明的,越是愚蠢的人往往認為自己越聰明。所以那些嫉賢妒能的人,可真的是刺激到了那些「人才」的心裡面,誰都不希望自己因為有能力被人嫉妒。嫉妒是一回事,可是被人捅出來了那問題可就嚴重了。
金謀言想要藉著這個機會叫停孟津縣的一條鞭法,那不就是在說明他嫉賢妒能,嫉妒孟津縣做得好,然後所以才才不甘心的想要抨擊景文嗎?這下可好了,金謀言可真的是滿身是嘴巴也說不清楚了。
不過,這個時候杜如晦主動出來說:「皇上,現在既然百姓都願意搬遷到孟津縣居住,那說明孟津縣的政策好。那我們完全可以趁著這個機會在全國推行,這樣不但百姓可以減輕負擔,而且他們也有一部分人可以通過替人服徭役,然後可以給失去土地的農戶一個生路。所以說,這個一條鞭法受害的不過是一些坑農害民的奸商而已,我們根本不用顧忌這些奸商。再加上我們實行一條鞭法,也不是完全要斷絕他們的生路,所以我們何必要在意他們的想法呢?難道,他們還能夠為此造反嗎?」
杜如晦說得非常不客氣,顯然對於那些坑民害民的奸商非常的不屑。畢竟這個時期的商人,影響力還不是很大,所以杜如晦可以很輕易地鄙視他們。至於接下來,杜如晦也就是想要在全國實行這個一條鞭法,甚至也許攤丁入畝都要一起實行,這樣才算是可以讓百姓繼續受益。而這個一條鞭法和攤丁入畝,可都是替國家皇帝收買民心的好政策,當然要盡快的實行了。如果不盡快實行,那恐怕接下來孟津縣就會像是一個漩渦一樣,不斷吞噬著周圍的人口。甚至是全國的人口都會有些心動,他們也不想受到這種復合稅制的盤剝。
「既然這樣,景文,你讓政研室提出一個條陳方案,然後在全國實行一條鞭法和攤丁入畝。」李世民說道。
而景文馬上說:「臣替百姓多謝皇上!」
百姓也就這麼被景文給「代表」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