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軍火交易區的時候,那琳琅滿目的槍支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從小就對這些武器感興趣,在警校裡面也只接觸過普通的槍支,而現在擺在我面前的,都是只有在電視裡或者網絡上才能看到的槍支武器。
我情不自禁地走了過來,拿起這把槍看看,又拿起另外一把槍看看,愛不釋手。
「兄弟,你是去辦事的吧,這把m16步槍不錯!嗯,對了,要是想不留後患呢,就用這把ak-47吧,威力極大!」老闆熟練地介紹著。
我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我為什麼不買把槍支再去沉船墓呢,不說碰上殭屍什麼的,就是碰上在古墓血池裡的那種怪物,我也能把它轟成爛篩子。
雖然這些槍支的價格都有些昂貴,不過,男人嘛,就該對自己狠一點。幸好今天我出門的時候,天明提醒過我,地下交易市場只認現金。所以我專門去取了好幾萬塊的現金。當然,這些錢都是孫先生的公司給我匯過來的,我在香港的這段時間,他們每月給我匯兩萬生活費。我每天都呆在天明家裡,吃吃喝喝也不要錢,這些生活費我都存了起來。
不過現在是決定我生死的問題,有武器在手總要好一點,所以我也顧不上節約了。我把這些錢節約下來,還得有命花才行。
我買了把ak-47,這傢伙威力大,就是碰上殭屍,我也能把它打成跳屍。除此之外,我還買了一把沙漠之鷹手槍,這玩意兒威力也是極大,近戰效果顯著。買了這兩把槍之後我還覺得不太過癮,又買了兩顆閃光彈和兩顆手雷,手雷是在情況最危急的時候才用的。
老闆豎起大拇指道:「兄弟,真是條漢子啊,殺個把人都買這麼多傢伙,足夠那人死十次了!」
我笑了笑道:「當然,我要去殺了和我老婆上床的那個姦夫!」
從地下交易市場出來,商店老闆看著我提著滿滿一箱子東西,衝我笑了笑道:「歡迎下次光臨!」
我點點頭,快步走回天明的鹵燒店,一路上還算安全,沒有出現什麼狀況。畢竟要是被人發現我這一箱子軍火,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啊!
回到家裡,我趕緊反鎖房門,將箱子裡的軍火全部取了出來,就像小時候捧著心愛的玩具一樣,左看右看,愛不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