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乎姐夫這個名稱對嗎?好,我會證明給你看的,我是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我不要做你的姐夫,我要做的,是你的老公,記住了,我要做的時候你的老公。()」楊詩忠說完之後,快速的離開,韓菱看著楊詩忠離開的背影,淡淡的一愣,隨後坐下來,安靜的吃著飯菜了。
韓沙坐在房間裡面,突然門被推開了,當看到楊詩忠的時候,韓沙忙站起來,微笑的走過去,低聲的說道:「你來了,楊詩忠,我們什麼時候訂婚?爸爸給了我好幾個日子,都說很不錯,不如我們挑一天訂婚吧。」
「我不會訂婚的。」楊詩忠很認真的說道。
韓沙一愣,隨後微笑的說道:「不訂婚也好,其實我們可以直接結婚的,你看看你那麼忙,根本就沒有時間,舉行兩次那樣的活動,不如我們直接結婚了吧,其實楊詩忠,我看到妹妹都要孩子了,我也有點著急,畢竟我年紀慢慢的也大起來了,我就想和你結婚,生一個屬於我們彼此的寶寶。」
「我不會和你訂婚,也不會和你結婚的,韓沙,對不起,我不能繼續欺騙我自己,也能繼續欺騙你了,我不愛你,我不想和你結婚,我要和你分手,韓沙,我這裡的一切都會給你,我還會給你一筆錢,我們分手吧。」楊詩忠看著韓沙的眼眸,很是認真的說道。
韓沙一愣,隨後笑著說道:「你說什麼呢?什麼分手?是不是昨天晚上沒有睡好,你怎麼會那麼沒有精神呢?臉色也不是特別的好,我知道,你沒有睡好,好了,你既然累了,你就好好休息休息吧,這個問題,我們以後再說吧。」
「我很好,我不需要休息,我也很明白我在說什麼?韓沙,這些年,我對你的感覺,一直在發生變化,我不說,你也應該有所感覺吧,但是自始至終,你都不曾提及過,但是不代表,你沒有感覺,是,我承認,當你頂著林惜如的臉頰,出現的時候,我的確是愣住了,我很驚訝,也很想繼續和林惜如過日子,為此我傷害了韓菱,之後,我和你在一起了,但是,我發現,你是你,林惜如是林惜如,你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除了樣子,長得一模一樣,另外沒有一點相似的地方,我就知道,我要的,不適你,韓沙,我們愛一個人,不適愛她的樣子,愛的是她的靈魂,你沒有林惜如的靈魂,所以,我對你不適愛了,時間慢慢的轉移,我才知道,我對林惜如的感覺,也慢慢的發生變化了,我沒有辦法,繼續和你在一起了,韓沙,我們分手吧。」楊詩忠很認真的說道。
「不可能,我不可能和你分手,走到這一步,我怎麼可能和你分手呢?是韓菱對不對?是不是那個賤人找你了,我就知道,她回來是沒有好的事情,好好的在外面過了那麼多年,就在我們要在一起的時候,她突然回來了,她這個賤人,和你說了什麼?」韓沙激動的吼道。
「夠了,你可以罵我,但是不要傷害韓菱,你知道的,我對她有多麼的愧疚。」楊詩忠很認真的說道。
「愧疚?那又如何呢?如今她的身邊,已經有了別的男人,孩子都有了你認為,她會和你在一起嗎?好,我給你一周的時間,若你能讓韓菱跟著你繼續生活,我會主動退出的,若你做不到,那麼我也不會放手的,楊詩忠,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過去的事情,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我們沒有辦法拒絕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忘記過去,好好的面對未來,而你卻從來都不知道,什麼叫做珍惜現在。」韓沙說完之後,大步的離開,留下楊詩忠一個人。
楊詩忠安靜的坐在位子上面,韓菱,我再也不想錯過你了。
韓沙走到韓菱的家門口,用力的拍打著門,韓菱打開門,當看著怒氣沖沖的韓沙的時候,她不解的問道:「姐姐?」
「姐姐?你把我當你的姐姐嗎?你一回來就奪走了我的幸福,在你眼裡,還有我這個姐姐嗎?你告訴我,你把我當姐姐嗎?韓菱,你在外面生活的好好的,為何要回來呢?你明明知道,楊詩忠對你愧疚過,如今,你算什麼呢?」韓沙不悅的說道。
「姐姐。我不知道。楊詩忠和你說了什麼?我也不明白。她要表達什麼意思?我只想告訴你。我沒有想過要破壞你的家庭。更加沒有想過。要破壞你的生活。所以你沒有必要對我發火。」韓菱不悅的說道。
「那個時候。我有把握奪走你的幸福。如今。我一樣可以。」韓沙拉著韓菱的手腕。一字一句的說道。
「我的幸福。是屬於我自己的。和你嘴裡楊詩忠的無關。幸福是靠自己的。姐姐。你一開始就錯了。你就利用別人的臉頰。別人不愛你。也是正常的。好了。這裡不是你隨便進入的地方。請你馬上離開。」韓菱不悅的說道。
「你最好給我記住。今天說的花了。我也告訴你。只要我想要的。就沒有得不到的。」韓沙說完之後。憤怒的離開了。
韓菱看著韓沙離開的背影。搖搖頭。很久之後低聲的說道:「若你所謂的幸福。是如此,一開始,你已經失去所有幸福了。」
「哥哥,你說,韓菱有寶寶了?」楊詩敏看著楊詩忠的眼眸說道。
「她已經有寶寶了,她結婚了,如今的她,過的很好,我應該給她所有幸福的,但是沒有辦法,我真的做不到,做不到看著她在別人的懷裡幸福。」楊詩忠很認真的說道。
「哥,不管你做什麼?有一點,我必須提醒你,你內心深處,你愛的到底給誰?」楊詩敏很是認真的說道。
「我愛韓菱。」楊詩忠很是認真的說道。
「你確定你愛她嗎?」楊詩敏很認真的說道。
「是,我再度看到她的時候,我心裡難受。」楊詩忠摸著胸口,低聲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