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緊急求援1——夫人出馬)
李明春被雙規後,方明在第一時間就知道了!因為她本身就是干紀檢的,跟省紀檢委有直接業務聯繫,任憑她性格再怎麼孤僻,再怎麼說也算是一個副廳級的幹部,平素用得著她的人也是很多的,所以她的老公出事,自然是會有人在她的面前買好,透風報信的。
正在上班的方明乍一聽到這個電話,眼一黑差一點摔倒在地上,這個消息用晴天霹靂來形容都一點也不過分!但她的心理素質與簡單的唐玉君比起來自然是也可以用天壤之別來形容的!
所以她一驚之後,趕緊扶住桌子定了定神,急急忙忙的問事情的緣由,那個人前前後後的說了,方明聽完倒噓了一口氣,因為身為一名紀檢幹部,再加上夫妻之間自然是十分瞭解的,她知道依李明春的個性與為人,這種低技術含量的犯罪事實是堅決做不出來的!
謝過了通風報信的人,方明長噓了一口氣坐了下來,對於李明春的事情,她要認真的思考一下到底該怎麼辦——
切莫說他不會去收受賄賂,替企業家開後門,就先說「縱容情婦,違法亂紀」這一條,就是絕對絕對不可能出現的!方明與李明春夫妻多年,雖然這些年來夫妻們各忙各的,李明春一直在地市發展,而方明則在省城守家,夫妻們可以說是聚少離多。
現如今這個社會給予男人的誘惑又太多,尤其是像李明春這樣有些頭臉的男人,正是事業有成,本人又氣度不凡的時候,有多少希望一步登天的、急功近利的女孩子願意貼上來啊!但李明春在男女關係問題上,從來沒有一絲一毫的瑕疵可談,這一點方明十分放心。(呵呵,這就是做老婆的悲哀了,始終是自認為最瞭解老公,而恰恰又是最不瞭解老公,什麼事情,她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但現在人畢竟已經被關起來了,雖然這個案子和老李的牽連不會太大,卻難保不會節外生枝,在調查的過程中被查出別的什麼事情來,那就麻煩了!因為為官的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難保不會從哪裡出錯!
當務之急是趕緊回家,把李明春的東西整一整,只要他的事情一公開調查,那「抄家」是遲早的事情!身為個中人的方明深知,查案一貫講究的是「兵貴神速」,所以她知道執行的人說話就到,一定要早做準備,防患為然!
想到這裡,方明也顧不得去省裡有關部門打探消息,出門驅車趕緊回家,翻江倒海一通收拾,她既熟悉辦案的程序,自然是輕車熟路,知道孰重孰輕,收拾起來自然事半功倍!一番收拾之後,感覺清的差不多了,沒有什麼大的遺漏了,這才接著馬不停蹄的出門,要到省委去找肖光雄替老公開脫!
要論起方明的心思之縝密,我們不得不服啊!得知出事,沒有蠍蠍螫螫的呼天搶地,喊冤叫屈,而是沉著冷靜的先掃清了一切可以招來禍患的根源,此刻才騰出空來去打探消息,正所謂家有賢妻,夫不遭橫禍,有妻如方明,我們也不禁為李明春禍福不明的將來多了幾分信心!
她趕到省紀檢委的時候,肖光偉還沒有離開,他也是和方明一樣聞訊前來,想和哥哥商量開解李明春不成,氣急敗壞大吵了一通之後正坐在沙發上呼呼的喘著粗氣!
看方明進來,他餘怒未消,站起來跟方明打了個招呼,拉著方明的手用力的握了一握,好像是想要傳遞一種信息或者是傳遞一種力量,然後悻悻的斜了哥哥一眼,就先走了。
方明看肖光偉關上了門,就微微給肖光雄書記點了點頭以示招呼。其實他們是十分熟識的,因為方明是一個廳的紀檢書記,平時在業務上是受肖光雄書記領導的,所以平時開紀檢會,經常見面。且因為方明工作認真,成效顯著,肖光雄對她的工作作風十分欣賞,經常表揚她的。
方明雖然孤僻,但在肖光雄的眼裡,這才是干紀檢的幹部應該有的嚴肅氣質,方明此刻也沒有蠍蠍螫螫,像一般女人那樣急切的向領導表白李明春是如何受了冤枉,自己又是如何心急如焚,李明春平常如何勞苦功高,領導應當如何為他做主等等的話。
其實方明並不傻,她進門的時候已經把肖氏兄弟的表情盡收眼底,也心裡很明白肖光偉剛剛緊緊握住自己的手要表達的是一種什麼信息!
作為李明春的鐵哥們,肖光偉是唯一可以在他們家登堂入室,為所欲為的人,他一到李明春家,就大呼小叫讓嫂子趕緊給他做麵條,說是有幾天不吃嫂子做的麵條,肚子都提意見的!方明也就吃這一套,往往就樂呵呵的給他們做飯,也不去怪他們踩髒了她的地什麼的了。
所以她可以斷定,肖光偉氣呼呼的肯定是為了李明春的事情和哥哥吵過嘴了,他們是兄弟,輕重都可以的,但卻很難預料肖光雄此刻是個什麼樣的態度!如果他正在十分生氣弟弟的放肆,此刻自己再接著哭鬧顯然是火上澆油,說不定就會起反作用,引起肖光雄的厭惡,那就事與願違了!
既然肖光偉已經替李明春跟肖光雄大鬧過一通了,臨走一握又是向她表示這件事他一定會管到底的!那自己就只需要適度的做出不明所以的委屈就好了。
我們雖然說起來絮絮叨叨,其實方明是在片刻之間就思慮好了這一切,於是就做出一副非常壓抑的痛苦,非常難過但強自忍受,欲言又止的神態,輕輕的叫了一聲:「肖書記……」就眼圈發紅,說不出話來了!
她的這一副心痛如割但又通情達理,不吵不鬧的態度果然打動了肖光雄!
簽發調查李明春的文件時,肖光雄就十分為難,因為在他的心目中與印象中,李明春並不像檢舉信上說的那樣不堪!他深知就像工人們上訪的那件事,如果下屬向他請示或是利用女人向他吹風,類似於這種高壓線,為官多年的李明春是根本不會蠢到去首肯的!
但是此案已發,省委書記都親自下了批示,事情是一定要查的!本來大家也就是想是那個主管的局長做的事情,很簡單一個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的案子,誰知道這個局長在受到審訊時,竟然毫不猶豫的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這讓本來準備打持久戰的調查組都吃了一驚!
但是,那個局長在認完罪之後,卻說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情況——這件事的牽頭人是一個叫徐麗娜的女人,這個女人可來頭不小,乃是現任市委書記李明春的情人!自己是迫於李明春的權威才點頭答應出租工廠的!這事情可就大了,而且也馬上就改變了此案的性質!
調查組的人大吃一驚,就問他這件事情李明春參與了沒有,他吱吱唔唔的一會兒說有,一會兒說沒有,最後逼得緊了,才說李書記曾打過電話,囑咐他這件事情可以辦的!李書記說此事成功,一來可以引來民營商人的投資解決工廠的困境,二來也免得工廠破產,大量的設備設施閒置。所以自己才答應的!當然,自己是收了錢的,這一點認罪,並且可以全額退賠,只求可以寬大處理,保留自己的公職,不要開除!
正所謂賊咬一口,入骨三分,這就足夠了,如此簡單就坐實了李明春的罪名!也直接把他自己從貪賄妄法變成了受上級指示,最起碼減輕了三分之二的罪過!
調查組把結果匯報上來後,省委覺得對於李明春不查已經不可能的了!那就先私下查吧,畢竟李是一個正地級的幹部,如果隨隨便便的就對他展開調查,在社會上影響是十分大的!如果貿然立案,讓媒體知道了,別說各類衛視,就是網絡都會發的讓人喘不過氣來,那時如果再想保全,簡直是不可能的!
考慮再三,還是保險起見的為好,於是肖光雄就囑咐手下暗中監聽李明春的來往通訊記錄等,看看他常和誰聯繫,近期有沒有什麼不正常的行為。
查了幾天,從監視情況來看,也沒有什麼收穫,李明春每天的通訊對象,以及他的日常行程,完完全全是在很稱職的履行一個市委書記的職責,沒有一點破綻可循!
可是奇怪的是:好像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一直在牽引著調查組的方向,把他們的目光一點點的扯向李明春,在一點點的讓他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注意在李明春的身上!
例如,調查組一開始監視李明春,身份是很保密的,可以說是鮮有人知,但可煞作怪,人剛住到賓館,就適時的有信件由門縫而入,是有人以「知情群眾」的身份送來的揭發材料,雖然號稱「知情群眾」,但所說內情卻是石破天驚,無不是內層絕密!
隨著日子的更替,信件也層出不窮的出現,牽連的幹部也就越來越多,幾乎包含了李明春所提拔、所重用的大半幹部,大有把李氏嫡系一網打盡的架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