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牡丹未謝,槐花雪始起。
鄭朗上了一諫,讓歐陽修主持談判百姓回歸事宜。這件事有些難辦,築城實際對宋朝危害不大,人家是對付西夏的,兩城用來存放備戰物資,但能說出一個道理。盟約上清楚地寫著,邊境不可築城,不可修築壕溝,不可增兵駐守。百姓卻是宋朝需要的,畢竟理論上宋朝重視內治,人人皆在喊以人為本。不提罷,裝聾作啞,一提這些百姓也算是宋朝子民,從西夏逃回來多不容易?
關健他們是從西夏逃來的,不是從宋境出發的百姓,甚至裡面裹著一部分西夏原住民,說不清楚。
鄭朗寫了一份國書,遞到契丹,但還不夠,想要契丹人同意,這次來使也要提出,談判難度大,但談好了便是一份不小的功勞。與契丹談判還談贏了,那怕是分厘之功,也是大功!
大家愕然。
實際相比於歐陽修的種種進諫,即便鄭朗於朝會上進行爭執,語氣也委婉得多。雖然你說錯了,也是好心一片,要深思啊,不能亂說。再看看歐陽修的奏折,奸邪,小人,穢臣,陰險……
派歐陽修做使者,與契丹西夏談判也是最好的人選。
他做諫臣,能將滿朝上下磨得仙仙欲死,但做使者,同樣能將兩國使者折磨得痛不欲生。而趙禎朝以前諸使者當中,除富弼外,其他人都顯得偏軟,以至外交黯淡一片,屢屢失去節制。
契丹使者到,契丹王后派監門衛上將軍蕭忠孝、利州觀察使劉從順,契丹皇帝派始平節度使蕭詣、高州觀察使趙柬之來到京城賀乾元節。
歐陽修也讓鄭朗弄得仙仙欲死。
鄭朗滑不溜手,想找毛病,不容易找,即便不顧後果,讓其他人彈劾鄭朗有失朝儀。弄不好傳到民間,能與王曾、呂夷簡那次火拚比較,那誰是呂夷簡,誰是王曾?恐怕十用**說自己是呂夷簡。
含著羞憤之心。施盡全身解數,與契丹四位使者周旋。也頗有策略,不提百姓,先提築城。蕭詣只能再三解釋,契丹築城是特例,不是針對你們宋朝的,反而是為了你們宋朝。西夏久不向貴國臣服,又提出種種百般無理的要求,俺們代你們大宋討伐西夏。
歐陽修說,不用你們契丹出手,西夏的事,俺們大宋自己解決,至於當初議和多出十萬,權當增進兩國友誼。白送你們契丹。
就怕契丹借此邀功,以後再度提出種種無理的要求。
蕭詣也感到為難,出征西夏多少也為得到這十萬錢向宋朝有一個交待。更考慮的是國內,元昊小子野心勃勃,多次收留夾山諸族百姓,不但有夾山的百姓,還有北方諸韃靼各族,一旦讓元昊施反間計得手,契丹也會糜爛。以前當作掣肘宋朝的棋子,可現在漸漸尾大不掉,不能讓西夏發展下去,否則不僅成為宋朝的危脅。也會成為契丹的危脅。這才有了這次準備征討契丹的計劃。
終說不出口,宋朝君臣有所懷疑也合乎情理。
扯皮大半天,歐陽修說道:「築城之事可以不問,但必須將我朝被元昊擄走的百姓釋放回來。」
「元昊桀驁不馴,我們契丹命令不聽。」
「不是,就是部分百姓自西夏逃歸我朝。沿途西夏多設關卡,只能從貴境逃歸,但你們契丹築下二城後,將我朝百姓截留,使不得歸,也是有傷兄弟之舉。我主增貴國歲幣二十萬,築城之事,已有諸臣爭執,再有截留百姓之事,我主如何向天下交待。若是貴國退讓一步,我主也能有一個挽回的餘地。」
四位契丹使者聽後,商議一會,蕭詣說道:「不是截留,有部分西夏人,我國若讓他們逃向宋朝,大軍興伐之前,便會失去大義所在。這樣,我們回去向我主稟報,派人去西南甄別,若是你們宋朝府麟百姓,逐一釋放回去如何?」
「若如此,當須從我朝府州派出數名官吏進行甄別。」歐陽修答道。讓你們甄別,能放回來幾個人?這時代,人也是一種資源。
磨了好幾天,四位使者讓他磨得頭昏腦脹,居然同意。
趙禎嘉獎。
但在心中哭笑不得,此人擔任知諫院之職,純是一個鬧事者,可做為使者,卻是不二人選。果然是量才施用……
朝堂和諧了。
鄭朗朝爭,痛斥歐陽修,隨後又給了他一個立功機會,還能說什麼?
但在這背後趙禎的平衡之術,也只有天知,地知,趙禎知,鄭朗知。關健是經鄭朗這一說,朝堂安靜下來,再也沒有一個大臣提水洛城的事。不敢再提,一提純是找抽。
鄭朗又上一諫,說夏收來臨,財政漸漸轉危為安,既然屈辱議和,應當休養生民,科配重斂商稅之舉,應徐徐罷之,是徐徐,不是馬上,馬上宋朝財政依然很緊張。戰爭以來,重加的科配悉數罷去,增加的商稅徐徐消減。
這就是鄭朗的功勞。
提前備糧,迅速平定各地起義,節約大量財政,否則這時,還沒有立減科配,徐徐減免商稅,無他,財政轉不過來。不過這個功勞是隱形的,沒有對比,無人察覺。
立准。
這一詔下,國家才到了真正恢復的時光。
而且鄭朗也在拭目以待,看他的免稅法產生多大的效果。
王安石免稅法有許多弊端地方,再加上市易法,使得免稅法效果僅限定在減少三四等戶負擔的作用上,商業價值被市易法沖消。若是沒有市易法,這些中產者釋放出來,會極大的帶動宋朝經濟繁榮。
也是隱形的,直接看看不到,最少要過五年以後。
不但免稅法,還有裁兵法,同樣要過很長時間,現在必須拿出錢來安頓退伍軍人,這個退伍費很高昂的,想要看到效果,也最少得五年後。眼下不但沒有效果。反而在增加費用開支。
陸續裁,已經將京畿數路兵士裁減完畢,戰前禁兵與蕃兵,也就是正規作戰兵士的主力。幾達九十萬,經過大規模裁減後,禁兵與蕃兵數量減少到七十一萬不足。
已經與王安石變法後數字相彷彿。
但鄭朗還不滿足,想要不冗,禁兵數量得控制在六十萬到六十五萬之間。少他也沒有這個膽量,多了便會冗。
眼下禁蕃兵數量依然會成為國家沉重的包袱。
樂觀的是廂兵,經過免稅法與進一步裁減。縮小到三十五萬人不足。等於自開戰以來的最高峰,先後裁減二十幾萬,近三十萬兵力。還得要控制,壓縮到九十萬人,宋朝冗兵的弊端便會真正漸漸消除。
已經算是不錯了。
之所以如此順利,正是因為改良型的保甲法,京畿與河北河東陝西,募得保丁三十幾萬人。至少讓趙禎產生一個錯覺,俺的兵力沒有減少。
不但趙禎會這樣想,一些守舊的大臣也會這樣想。
這一法最巧妙的地方便是除稅。有的官員想要功績,想強行征保,那麼稅務減少,不鼓勵征保,保丁數量不足,面子過不去。還會有糾紛,但有了這個微妙的平衡,糾紛不會很大。即便有,也沒有人在意,全部在關注著慶歷新政呢。
近三十萬兵士減少。眼下沒有為宋朝財政松壓,相反,三十幾萬保丁,或多或少地為宋朝財政增加了一些負擔。
若沒有慶歷新政帶來的種種爭吵,宋朝正在逐步恢復中。
就在這時候,發生一件事。一件不是很大的事件,最終震動朝野。
開封城南便是陳留縣,陳留縣南鎮西側的汴河上有一座土橋。這個土橋當初沒設計好,多阻擋航道,於是遷於此地,然也沒有設計好,橋墩對著航道,漕運來往船隻依稱不便,每次過這裡時皆小心翼翼的,省怕撞到橋墩,船隻沉沒。陳留縣催綱,也就是押糧官李舜舉建議,將這座橋遷到他處。
聽到李舜舉反應,開封府尹吳育派開封縣主薄李文仲與陳留知縣杜衍前來核實情況。這個杜衍非是西府的杜衍,而是另外一個杜衍,同名不同人。李杜二人過來看了看,是不太方便。回去反應,吳育便下令拆毀此橋。
這時候出現了麻煩。
雖說是木橋,但能架在汴河上,橋也不會小,橋面高大,有數座橋墩,於是位於陸地橋面下面一側被一戶人家利用,如果拆毀此橋,他家的房屋也必將被拆毀。
這時代也有拆遷補償的,補償的形式不同,例如房屋,會給一些工料錢與地皮,讓你重新建蓋。或者佔地,也給地錢,或者另給良地。不過人們還沒有炒作地皮的慨念,政府也沒有指望地皮來賺錢,所以成本不高。
但像這戶人家屬於非法侵佔,肯定不會補償。況且房屋又造得美輪美奐,那有錢來補償?然而這戶人家是當地的大戶,還帶著一個衛尉寺丞職官在身,名叫盧士倫,正好都官員外郎王溟以前租過他家的房屋,兩人交情非淺。盧士倫送了一筆厚禮給王溟,王溟接受盧士倫賄賂後,便去找三司使王堯臣求說。他不會直接說不能動盧士倫家的房屋,而說這座土橋存在很久,沒有李舜舉說得那麼嚴重,開封府是多此一舉,浪費錢財。王堯臣與王溟是同年進士,兩人平時有素交,形式類似鄭朗與張方平。他沒有想到其中的彎彎繞繞,便對戶部判官慎鋮說不必拆橋,節約財政。
他是一個三司使,總管著多少事務?這件小事,也不會親自視察的,慎鋮不同,聽說後問了問,心中遲疑。於是耽擱下來,王溟見到王堯臣不動彈,又催問一次。王堯臣便第二次問慎鋮。慎越誤會,沒敢直接問,王司使,不是拆不拆的問題,是盧家那個房屋。以為中間有貓膩,不敢得罪王堯臣,便說開封府已經開始強遷拆橋。
王堯臣有些來火,說了一句:「當初為了建築此橋花費良多,僅用三十年,就忽然遷往他處,難道不怕浪費錢嗎?」
有可能他是想節約經費,這個三司使做得很苦逼的,處處缺錢用。熬了一年多時間,容易麼?想維持,必須精打細算。有可能是他不滿吳育的強橫態度。
然後殿中丞陳榮古前往現場察看,不便是存在的。但小心駛船,也不會造成船翻人亡的惡劣後果,又揣測王堯臣心意,陳榮古回來後就說無妨,沒有李舜舉說得嚴重。
這拆了一小半不拆了,吳育心中不服,彈劾陳留橋存在舞弊事件。弄到趙禎哪兒去了。趙禎再派監察御史王礪下去調查,王礪是事實求是,沒有存其他的心,下去看了看,不是因為錢的問題,而是盧家這個宅子卡住,中間必有貓膩,便上書如實反應。趙禎還不大相信。若是其他官員還好,還有一個王堯臣呢。再派工部郎中呂覺立案偵案。
不知道盧家此時會有什麼想法,一個橋。居然驚動那麼多大佬出面……
最後盧士倫怕了,交待一小半,俺沒有賄賂,僅送了一些禮物,原來便有故交,不為此事,禮尚往來也很正常。真相揭開,趙禎各打五十大板,王堯臣罰銅七斤,權戶部副使郭難。知陳留縣杜衍,開封縣主簿楊文仲,陳留等縣催綱、右侍禁李舜舉,並罰銅六斤,皆以公罪坐之。戶部判官、國子博士慎鉞罰銅七斤,殿中丞陳榮古罰銅十斤。都官員外郎王溟追一官,衛尉寺丞盧士倫追一官,仍罰銅十斤,並以私罪坐之。
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鬧起來,為一座橋,牽連這麼多大臣進去,傳出去也不大好聽。
趙禎想事情消解,卻傳到范仲淹耳朵裡,他認為趙禎和稀泥是不對的,上了一奏。臣身為參預大政臣子,刑名不當,臣不說則負陛下前日之訓,會成為天下罪人,所以臣要說。
陳留橋是真宗為損舟船,再三勘察後選定的地址,姚仲孫在三司,杜衍乞移此橋,仲孫不行。王拱辰知封府時,又請移之,拱辰不行。朝廷不知先朝有詔,許移乃失檢,三司去年又為此橋興修,今又破材料,所以派人再三審度,乃是舉職,非有私罪。
移橋文字,初九便送到王堯臣說,初十王溟才為陳留請回,王堯臣先發言,問移橋利害,王溟這才回答,非是王溟所請托而後行。
堂高則陛高,諸公卿者,所以尊天子的原因。三司使主天下大計,在天子股肱之列,有罪,則陛下自行貶廢,不可使法吏以小過而辱之。投鼠忌器,正是在此。陛下縱然有輕視近臣之意,不可外示於人。
王溟租盧家宅子,每月付房錢一千,其時已遷於辰州通判,只是暫時借住,當時王溟為本縣守官,盧家不願收錢,王溟尚不肯,只因王礪奏,於是捉盧士倫入獄,至有虛招(意外之音是屈打成招的),豈可因一兩千錢,便使員外郎請托此事?因停止追官,或與罰銅監當,省得外邊怨說,又避免本人頻來訴冤昭雪,煩惱朝廷。
陳榮古裁定橋事,說案賬上說所損船隻五十隻,多是因風吹拂,船夫駕馭不當,以至船撞到橋墩上磕撞致損。只有五隻乃是橋而致損,可移橋時稱人命及陷沒財物事,都是虛誑之言。所以榮丁定奪,不得移橋。今王礪所奏移回原處,一違先朝詔命,二新橋始建月餘,還沒有修好,便聞損卻舟船,撞折橋柱,及水勢稍惡重載船過往更不易。
慎越是三司判官,移橋公事本屬其主管,王礪重新定奪,也派人再次探問當移不當移,並無情弊之舉。
王礪與王堯臣雖是同宗弟子,素不相喜,因此定奪,誣三司情弊。又奏慎越是堯臣所舉,必有奸謀。事實別無情弊,更無奸謀,不值得。王礪親自守定此事,當以實聞,以免風聞之失。
這件公案是當不當移橋,但在這時代,橋雖方便過往行人,然而一建,船隻必然產生諸多不便。後世的船還往橋上撞呢,況且這時代的帆船。拆有拆的理由,不拆也有不拆的道理。可在雙方的推動下,這件公案又達到一個高峰。范仲淹說話還算含蓄的,也不當說,值得嗎?並且趙禎也從之,准了范仲淹的奏折。
范仲淹說了這麼多,有的地方刻決歪解,爭的僅是一個私罪。公罪是辦事不力導致失誤,責不重,也不失其德。私罪便是官員存私心,為人情,或受賄,或其他故,判罰不公,應重處,並且一旦戴上私罪的帽子後,以後仕途也會受阻。
既然從之,也就沒有多大的問題,不就是判罰幾斤銅嗎?值多少錢。
可是有一個王礪在裡面,歐陽修能不能放過去?其實在慶歷新政中,歐陽修起了很大的負面作用,不僅開黨爭之端,而且其人幾乎走火入魔……(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