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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68章 第二十三章 第十二節 賢臣軼事張齊3 文 / 小龍土木

    「是啊,夫人有所不知,早年各路押送入京的死囚少則數百人,多則數千人,但真正能入京上報刑部的卻不足一半,。」

    「為何?那另一半的人呢?」

    「死了。」

    「死了?怎麼會這樣?」

    「早年朝廷整頓南方的吏治很嚴,各州府清理積案還算積極,案子多涉案的人也多,如此一來積案的問題是解決了,但卻出了新的弊端,因為朝廷早年為了防止出現冤假錯案,所以詔令各路,諸州處決人犯,須奏請刑部複審。江南一帶的地方官為了速審結案,不留積壓,因此對很多案件查證不嚴,多有輕罪重刑的判決,小吏草草寫了文書就把人押送入京,再由京城刑部最終定案,把責任推交朝廷,如此一來,許多不應入罪的人也被牽連入獄,由於押送囚犯路途遙遠,衙差辛苦,囚犯更要受罪,所以官府一旦對囚犯定罪押送入京,囚犯家人一定會送些銀錢好處給押送的衙差,如此保證囚犯在路上少受苦,但若是衙差拿不到好處,就會在途中打罵虐待囚犯,不給吃食不給水喝,因此死在路上的囚犯竟有一半以上,刑部和吏部官員對此事也有耳聞,卻怕上報此事會讓太多府衙官員受罰,所以都隱瞞著,如此一來朝廷方面對弊端的事情就知之甚少,而當時任右補闕、江南西路轉運使的張大人巡視時發現江南一帶,尤其是南劍、建昌、虔州押送入京的人犯特別多,查實這些情況之後他就上書朝廷,陛下十分震怒,下令張大人責辦江南官吏,但張大人進言陛下,說這些都是因為朝廷沒有設立專人對押送進京的囚犯進行督監安置,更沒有對呈報上來的錯案有懲處措施,所以許多官員輕視人命,推卸責任,張大人為此進策,請求朝廷選派幹吏複審各路押送進京的囚犯,一旦查實案件確有無辜之人被株連,那就要原問官反坐其罪。陛下採納張大人的進諫,朝廷當即就下了嚴令,從那個時候起,江南各州府官吏審案越加謹慎,押送入京的囚犯竟一下減少了七成以上。」

    「父王」惟鈴說道「孩兒聽大哥提過張大人,說他做過丞相呢。」

    「是啊,張大人的確做過丞相,他是我大宋的能官賢臣,但兩年前張大人的母親晉國太夫人離世,他上表朝廷辭官三年為母守喪,忠誠至孝。」

    「父王,張大人能做丞相,一定也讀過很多書吧?」

    「是啊,但是鈴兒你可能不知道,張大人本是曹州冤句人,自幼家貧,三歲喪父,他的母親孫氏,也就是晉國太夫人,帶著年幼的張大人遷居洛陽,太夫人為人做女紅,親自上山砍柴,把攢下的每一文錢都給張大人上學堂買書讀,太夫人如此辛勞,但為了張大人,她做活再累都不會耽誤兒子一頓飯,張大人也沒有辜負太夫人一片苦心,勤奮讀書,在太祖皇帝的開寶九年……」德芳頓了一下「也是太平興國元年中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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