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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第十五節 能吏張詠6 文 / 小龍土木

    德芳笑笑「夫人,我給你講講張詠年輕時的事情,你就知道這個人的特殊才能和性情了。鈴兒,你要不要聽?」

    「要」惟鈴點點頭

    德芳飲了口茶說道「張詠是濮州鄄城人,字復之,出生貧寒,幼年讀書家中買不起,他就向有書的人家借來,然後自己手抄來讀,因為家中沒有書桌,他就在樹下讀,不念完一章絕不入屋休息,他曾說:玄門非有閉,苦學當自開。後來在太平興國五年他登進士乙科,授大理評事,知崇陽縣,當時崇陽百姓都不耕織,家家以種茶為業,張詠上任以後,為避免日後受榷茶之弊,下令拔茶植桑,當地百姓為此十分不滿,但只得照令而行。」

    「這是為何?」狄妃問道

    「這就是張詠的遠見,後來朝廷真的榷茶,鄂州其他各地茶戶因此收入減少,川蜀之亂也與榷茶有關,而唯獨崇陽縣以種植的桑養蠶然後用縑納稅,崇陽百姓生活依舊安定富足,他們均在感念張大人之遠見和功德。」

    「張大人真乃能吏,朝廷能有如此官員,真是百姓之福。」

    「是啊,張大人為官廉政,屬下若有犯法者,均嚴懲不待。」德芳喝了口茶說道「張大人為崇陽知縣時,有一日巡視縣衙內庫,剛好有一小吏從庫內而出,張大人見他總是壓低下頜,於是就讓他抬頭,只見這名小吏的鬍鬚之內藏了一枚銅錢,張大人見此命人杖責於他,小吏不服,大喊不公:我不過拿了一錢而已,竟為此杖責於我!我不服!張大人審問小吏,小吏拒不承認罪行,於是張大人立刻派人去查小吏家中財物,才知此人盜取府內銅錢百餘文,還有一些布匹等小物件,張大人執筆寫下判文: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可斷木,水滴石穿。寫完之後,張大人拔出利劍走下石階,親手斬殺了小吏,然後讓人將自己捆綁,親到州府彈劾自己,知府得知原委上報朝廷,陛下非但沒有降罪張大人,還賞賜了他,朝廷再次下旨重申政令,凡貪瀆官員,不論品階高低,所取錢財多少,均將嚴懲。」

    「如此說來,張大人可謂能臣勇官了。」

    「嗯,的確如此,張大人當了官以後不再像以前一般貧困,但他既不購置田產也不沉湎酒色,他的官俸幾乎都用來買了書,他家中的藏書聽說已有幾千卷了,而且除經、史、子、集外,他也收藏醫藥、種樹甚至卜筮方面的書籍,人稱他:不事產業聚典籍。而他自己說:力學求之,於今不倦。」

    「王爺,聽起來張大人不像性情急躁之人,臣妾覺得他很是沉穩呢。」

    「呵呵呵,夫人,要不我說這個張詠是個怪人呢,他雖然對讀書如此執著,處事也能沉穩應對,但他在平日可不是如此的。」

    「那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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