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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時間,市公安局著手調查死者的身份,聯繫死者的家屬前來領屍,同時審核著物證,勘查現場照片等事項。而陳夕便被拘留在公安局,其他人一律不得會見。
陳夕父母開始四方求人幫忙,但是親友當中都沒有什麼大樹,沒有什麼有關係的人物可以幫上忙。學校也積極的找各種關係幫忙處理陳夕的事情,由於他還是在校學生,所以一直反應到市教育局,教育局也答應向法庭提出求情,但是他們也只能做到這樣而已。
楊正自己已經把事情的「經過」反應給了省廳的領導,由於他的槍是剛剛丟了沒多久就被陳夕撿到了,而他在戶外來不及上報,所以也就沒有追究他太大的責任,只是對於他沒有看護好自己的佩槍發出了警告。
如此一來,楊正幾乎沒有什麼責任了,他完全可以自由的去執行他的任務。但是由於涉及到的物證「凶器」是他的佩槍,所以他也必須出庭作證。
為了不打擾楊正的工作,在省公安廳和楊正的要求下,市公安局很快將此案瞭解並移交司法機關。死者的家屬向市市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要求懲治陳夕以及提出賠償。
法院的辦事效率也頗高,在一周之後就開庭審理了。本來是很簡單的一樁意外傷人致死案件,但是由於涉案人員身份特殊,還沒有滿十六歲,是在校學生,有教育局、還要省公安廳過問此事,讓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們也都小心翼翼。
開庭之日,陳夕的父母、班主任周老師、學校代表王主任、學生代表校學生會主席張高等都有到現場。陳夕的幾個好朋友張學有、李小桐等人則因為請不到假無法前往。
那天楊正已經說了可能的結果,陳夕也算是已經知道了審判結果,所以也都沒有怎麼緊張。相反是他的父母非常緊張,因為沒有什麼有力人士的幫忙,不知道最後結果會是怎麼樣。
陳夕站在法庭上,兩眼一直平靜地望著前方,他不敢看向旁聽席,他不忍見到母親在哪裡抹淚的樣子。
經過公訴律師的象徵性辯護了一番,最後審判長宣佈了審判結果,大意如下:
由於被告人陳夕撿到警槍一支,在玩時走火,導致誤傷李德平(那個老人)致死。根據《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當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陳夕撿到警用槍支沒有上交公安機關,有私藏槍支的嫌疑,並且私自使用警槍,造成嚴重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章第一百二十八條,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聽到這裡陳夕母親幾乎要昏過去了。)
由於被告人實際年齡已滿十四週歲未滿十六週歲,應當承受刑事責任,但應從輕處罰。並且由於被告人案發之後,主動自首,態度良好、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工作,並有悔過之心。所以最後判被告人陳夕有期徒刑五年,立即執行!
由於被告人未參與工作,無收入來源,而死者已經早就過了退休年齡,所以駁回原告要求賠償三萬元的要求。審判結果立即生效,雙方如果對本庭審判的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聽到審判結果,學校來的幾個人都沒有說話,心裡都有一個念頭,這個學生就這樣給毀了。陳家三人的反應各異,父親陳橋默不作聲,母親則早已經是淚流滿面,而陳夕很平靜,因為跟他們之前預料的都差不多。
退庭後班主任周老師越想越覺得不行,憤憤地說道:「判五年對陳夕來說已經是太重,還說是從輕處罰,還有以陳夕的年齡,完全可以緩期幾年執行,他們的審判有問題!不行,我們要上訴!」
在退庭時過去見了陳夕一面的陳橋夫婦回了過來,陳橋對他們幾位說道:「多謝幾位老師的幫忙,陳橋感激不盡。不過,剛才陳夕一直叮囑我說不要再去上訴了。他自己決定要服從審判,他覺得這樣很好。」
周老師愕然,不過很快明白過來似的說道:「陳夕肯定是不想我們為了他的事情繼續奔波操勞,這個孩子!他真的是個好學生。好!我們就聽他的,兩位放心,好孩子在什麼時候都會是好孩子,陳夕是金子在何時都會發亮的!」
陳橋夫婦苦笑應對周老師的安慰。
很快,陳夕的事情在學校裡面傳了開來,審判結果也都被私底下公開了。三班很多人覺得有點臉上無光,但是更多的人是覺得氣憤,對審判結果的氣憤,對其他班同學嘲笑的氣憤。跟陳夕比較交好的那些同學更是一連幾天都沒有說什麼話——
在楊正的建議下,陳夕被馬上安排去了設在山區的一個勞改監獄。
陳夕被一輛警車送去了監獄,路上有幾個司法警察押送,他坐在後面車廂裡面,看不到外面的情況,也不知道走了些什麼路線,只知道走了很久的路。
等他下車的時候,已經到了一處偏僻沒有人煙的山區。當然,這個沒有人煙是指沒有普通人居住,只有一個大監獄而已,大致看了一下附近的環境,好像是非常原始的山林。
陳夕從來都不知道監獄的信息,(也沒有誰會去沒事去打聽監獄消息的吧?)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來的是什麼監獄,也不知道這個監獄位於哪裡。雖然這裡可以肯定是原始山區,但是由於贛南(贛州地區)東部連接福建武夷山,南部連接廣東,西部連接廣東、湖南,都是連綿大山,北部還有井岡山等學多丘陵山脈,所以幾乎是四面環山,哪裡還分得清是在哪個方向的山區?
既來之,則安之。陳夕也沒有去理會那麼多,他必須準備好迎接全新的生活,這應該是非常枯燥和殘酷的生活。
陳夕在下車的時候看了一下監獄裡面的環境,見到在周圍都有高高的鐵絲網,大概就是傳說中的電網吧!外面很安靜,沒有看到什麼犯人,只有幾個獄警在巡邏。
陳夕很快被負責押送的司法警察帶到了監獄裡面,送到了負責接受的地方,然後他們去交接公文。之後司法警察把陳夕交給了監獄警察,他們自己離開了。
獄警把陳夕關進了一個狹小的房間裡面,然後就沒有在理會他了。
在這個陌生的地方,陳夕不由感到一陣不安。他仔細打量這個房間,是一個非常小的四方房間,大概只有四、五個平方米,天花板也很矮,就連陳夕現在的個頭,都覺得快要頂到頭了。
這就是監獄的模樣?他覺得很好奇,想想又覺得有點不對,看起來應該像是錄像裡面放的禁閉室一樣。可是為什麼自己剛來就給關禁閉呢?下馬威?
過了一會兒,陳夕已經把這個房間看完了,失去了新鮮感之後,他感覺到了一股壓抑。四方的狹小空間本來就很容易給人造成壓力,讓人覺得不自在,加上裡面光線很暗,又沒有窗戶等通風設施,空氣非常渾濁。呆在裡面的陳夕只覺得心慌意躁,這比他在法庭上還難受。
陳夕難以控制自己波動的情緒,只覺得有些快要瘋狂的因子在體內沸動,讓他有種想大喊大叫的衝動。過了一會兒,他突然腦中閃過一個念頭,自己千萬要冷靜,如果情緒失控,可能等下面對自己的就是一頓暴打。
為了安撫心中的壓抑情緒,陳夕想試著活動一下身體,但是手上帶著手銬,一點都不方便。最後他乾脆坐在地上打坐起來,練氣功倒是去除這種壓力的一個不錯選擇。這些天他在呆在公安局的拘留室,由於裡面人多,他也沒有練氣功的機會。不過在那裡的拘留室環境不錯,又有各種各樣的人物被拘留在裡面,他一直聽他們吹牛聊天,也沒有覺得無聊過。
陳夕在地上坐好,帶著手銬的雙手剛好放置於腹前,他開始放鬆身體,調整呼吸。
在這種情況下,以陳夕的修為,哪裡能迅速進入狀態?不過有意識的練功,讓他的情緒平靜了很多,心裡也沒有了那股慌亂狂躁。
大概過了一個小時左右,終於有人開門進來了。
一個獄警走進來之後,見到陳夕在地上打坐,不由有點訝異,走到他什麼說道:「你還蠻逍遙的嘛?給我起來!」
陳夕練功沒有進入深層狀態,已經聽到了他的開門聲,所以也沒有被他的話驚嚇到,要不然以他半桶水的修為,不走火入魔都會驚嚇岔氣。
現在到了這個監獄,陳夕也都做好準備要保護好自己,這裡天高皇帝遠,這些監獄警察們就是這裡的老大,都不能得罪了他們。
陳夕睜開眼睛,邊從地上站了起來,邊陪著笑臉道歉:「警官你好,不好意思,我暈車,來的時候坐車太久了,就坐下來休息一下。」
那個獄警對他的態度還算滿意,哼了一聲之後,對他說道:「跟我走,帶你去見監獄長。」說完拉開了門,陳夕趕緊跟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