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姐,這也太離譜了。」錢滿貫有些鬱悶地說道,就是一些種子而已,居然能賣五十兩?難道這不是搶劫嗎?
「我不是訛詐你們,我現在想回去,但是身上已經沒有錢了,能賣的就只有種子了。」史密斯趕緊解釋道,這些種子在別人看來根本不屑一顧,但卻是他的寶貝,如果不是走投無路他絕對不可能把種子拿出來賣掉的。
千千點點頭:「五十兩就五十兩吧,我覺得很值得。」
如果種子不外洩,只怕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金樽食府和迎賓樓的菜別人都無法複製,現在干鍋已經不是一個秘密,雖然山寨貨的味道根本無法與金樽食府相比,但因為價格還是很多人寧願去別的地方。
「可是……」
錢滿貫還是有些為難,不過卻只是扮演了一個托兒的角色,現在他對千千已經毫無理由地相信和崇拜了,別說只是五十兩,就算是五百兩,只要千千點頭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拿出來,千千的眼光不需要任何的懷疑。
史密斯很是著急,好不容易看到了一點希望,可千萬不能破滅了!「小姐,那這樣,你要是覺得五十兩太多你可以先記著,等我下次從這裡路過的時候再把錢壞給你行不?」
他現在必須立馬趕回去,要不然自己的國家可能就不太平了。
千千搖搖手:「這個不要緊,我們可以做個朋友,我可以請你去我的酒樓吃頓飯嗎?」
「你收我銀子?」史密斯很是警惕地問道,他一共才五十兩,要是吃飯花個好幾兩那他豈不是要心疼死?
在這片土地上想掙錢真的很困難。
這幾天他想過很多辦法,想盡快集齊路費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是去當小二,只怕三年不吃不喝都不能掙到這麼多的錢,要是賣東西他身上除了兩包種子外根本沒有其他的東西。
「不收,我請客。」千千很是豪邁地說道,不請史密斯吃頓大餐千千都覺得過意不去,畢竟這場交易虧的人是史密斯。
她只是出了五十兩,就能得到這麼多的種子,還有很多是舶來品。
錢滿貫沒有任何的異議,當即掏出五十兩銀票遞給了史密斯,然後便和千千一起將史密斯帶回了金樽食府。
千千考慮到以後絲綢肯定是要遠銷海外,認識一個外國人到時候肯定能幫上很多忙,最起碼當地的風俗習慣,化規則等他都很清楚,那樣就可以省了他們很多時間,組重要的就是史密斯會說漢語,交流起來就會很方便。
到了金樽食府,千千給史密斯安排了一間包廂之後便將買來的種子小心翼翼地放了起來,這些可都是寶貝疙瘩,以後金樽食府和迎賓樓可就都靠它們了。
等千千收拾好之後這才走進包間,史密斯已經跟餓狼一樣狂吃著了。
「史密斯,你覺得這菜的味道怎麼樣?」
史密斯將嘴裡的東西都嚥了下去這才抽了個時間說道:「味道很好,我恨不能把自己的舌頭都給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