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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61年3月,對中華帝國而言,是一個洋溢著激情與變化的月份,因為就在這個月裡,無論是軍事內政還是外交,中華帝國都表現出了一系列讓人目瞪口呆的新變化。
首先是內政,在農曆春分這一天的時候,中華帝國政府下發了國務院一號令,與國務院二號令,從而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農業大生產運動。
所謂的國務院一號令,主要是農業生產方面的命令,後世又叫做現代農業推進令。
這個一號令具體是指在中華帝國境內,必須先保證有一千萬畝土地都種植高產雜交水稻,優先保證主食作物的生產,在保證主食作物的基礎上,加強經濟作物的種植以及畜牧業養殖,加大科學種植的宣傳,提倡科學農業。
對於千萬畝雜交水稻的推廣計劃,實行的是強制推廣,收後付款,多樣合作,統一收購,全部免稅的方針,提高農民的種植積極性。
所謂強制推廣,是指在劃定的適合高產水稻生長的區域內,實行強制種植高產水稻的命令,任何阻礙高產水稻種植的,都是破壞國家農業建設的反動派,要坐牢滴。
至於收後付款,是說高產水稻的秧苗全部由政府提供,給你種的時候是不用花錢買的,豐收之後,只需要把秧苗錢還給政府就行,剩下的收成都是你的,這就叫做收後付款。
多樣合作。是指種地的方式可以多樣化。
比如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人,完全按照老樣子自己種或者僱人種地,也可以被政府以高價贖買的方式買下你的地皮。然後回聘你在地裡當農業工人種地,甚至還可以幾家以地皮作抵押,成立一個農業公司,向銀行貸款購買農具、耕牛、化肥等農用物資,提高糧食產量。
統一收購,是指豐收以後,政府會根據各地的情況不同。出一個保底收購價去統一收購糧食,保證糧食豐收後也能賣到一個不錯的價格。避免谷賤傷農的情況出現,當然你要不樂意賣給政府收糧隊的也沒關係,但總之是有這麼個組織,所以你放心種就好了。
全部免稅就好理解了。種高產水稻的農戶,是沒有農業稅的,也就是你種了糧食,賺的都是自己的。
總之,這個意思就是除了在劃定的區域內強制種植高產水稻,不能種別的東西外,其他方面不做強制要求,不強制搞單一的種植模式,不強制兼併土地。比如搞農業公司大生產之類的。
這說明中華帝國在土地問題上,不做強制要求,不搞打土豪分田地那一套。依舊實行土地私有制,保持地主土地擁有權的合法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去種,頂多收成不如別的方法好就是了。這樣做,可以在保證糧食穩定的同時,不激起地主的反抗。保持社會穩定,不引起過大的動盪。
在保證了一千萬畝高產水稻區種植的基礎上。對於其他主糧跟經濟作物,國家也實行免稅政策,就是說種植其他像棉花、大豆、小麥、高粱等作物,也不再收取農業稅,改為收取低廉的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指你只要有地皮,那麼根據土地的性質跟好壞,每年固定要交一定的使用稅,哪怕你拋荒,什麼也不用,也要交這個稅。
換言之,你的土地越多,要交的稅也越多,但如果你能夠有效利用土地,那麼這個土地使用稅就微乎其微,如果你拋荒不用,那就要白交這個稅。
但是,這個土地使用稅只是指中華帝國目前已經登記在冊的土地,如果是新開的荒地,那麼可以免稅三年,三年後再根據土地的平均收成做評估,按照評估收取最低限度的土地稅。
不過,這個制度只在中華帝國本國內實行,殖民地不在這個範圍之內,比如夏威夷租界,就暫時不用這一套規矩。
對於經濟作物,優先推廣大豆、茶葉、桑樹、花生、蘋果這五種作物,種植這五種作物的,可以用土地作抵押,獲得無息貸款,並且可以跟帝國討要高產種子或者秧苗。
這五種經濟作物因為是推廣項目,畢竟是現代弄來的優良種子跟秧苗,所以依舊實行先試種,後給錢的原則。至於非推廣項目,則不再實行這些優惠措施。
在這裡面,大豆跟花生都屬於油料作物,不但能給國人補充脂肪,而且可以給國人補充蛋白質,對加強體質很有好處,蘋果則保質期長,耐運輸,是優秀的維生素補充食物,茶葉跟桑樹就不提了,是出口創匯的好東西。
除了經濟作物,畜牧業也有優先推廣項目,優先推廣的項目就是養魚、養鴨、養雞還有養豬業。
養魚業不用多提,山東以南推廣大口鯰魚,山東以北推廣四大家魚跟草鯉魚,養魚通常要跟養雞養鴨混養,如果同時養魚跟養雞養鴨,那麼就可以獲得一定數目的小額低息貸款。
養豬自然是推廣大白豬,這種豬肥肉多,能夠生產足夠多的油脂,豬皮豬毛都有用,好處不可勝數。
本來還想要養牛業的,不過考慮到養牛消耗比較大,生產週期長,不符合現在的國情,所以暫時不在大力推廣之列,但在各地禁衛軍的軍營附近還是有不少養牛場的,基本都是養奶牛,專門為禁衛軍極其家屬提供巴氏消毒牛奶,算作是禁衛軍的一種福利。
除了這些比較矚目的項目外,科學推廣似乎不那麼顯眼,但其實這才是這個命令最重要的部分。
因為在這個命令中,各地農村都會根據情況建立農業站,農業站就是個小型圖書館,會提供一些科學種植跟養殖的書籍,中央還會派一些認字識字,且種植技術比較好的人進入各地農業站當站長,來幫助大家學習如何科學種植,如何科學養殖,從而達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當然,在一開始的時候,由於缺乏足夠的技術員,農業站肯定不可能遍地開花,所以只能是現在江南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先試運行,尤其是先突擊培訓一批技術員,然後再發到各地培養更多的技術員,以達到全面推廣科學農業的目的。
農業技術員是吃皇糧的,隸屬於公務員序列,而且派駐外地還有外勤津貼,保證讓技術員的收入可以做到比小學老師略高,同時還給予技術員各種高大上的榮譽,從而調動讀書人競爭這個崗位的積極性。
至於國務院二號令,則是被後世的中外都廣為稱讚的解放奴婢宣言。
所謂解放奴婢宣言,是指以往所有因為各種理由自願或者不自願的成為奴婢的中華帝國子民,自命令發佈之日起,就全部成為自由民,原先的人身依附性質的主奴關係,自動變更為僱傭性質的主僕關係,實行新的僱傭關係保護法。
簡單點說,就是中華帝國所有的奴婢也好,下等人也好,都成為自由民了,原主人跟你只能是僱傭關係,雙方都要受到僱傭法的保護,原主人不能隨意買賣原來的奴婢,原來的奴婢也享受所有自由民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換言之,原先的奴婢廢除了奴婢跟主人的人身依附關係,變更為主僕之間的僱傭關係,雖然可能實質上沒有太大變化,但約束關係相對而言變的更加鬆散。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解放勞動力,讓更多的勞動力可以自由遷徙,不再把勞動力固定在地主與土地上,方便人口的遷徙,為將來的移民政策掃除障礙。
至於這樣會不會降低皇帝的權威以及引起地主的反抗,從而引起動盪?這倒不會,因為中國的情況跟美國還有俄國都不同,雖然也有奴籍,但民間的奴婢數量相對較少,還是以自由民居多,且因為社會動盪的因素,主奴之間的約束並不嚴重,現在搞這一套,不過是給奴婢階層正了個名分而已。
當然,這樣的政策肯定也會引起一些地主的不滿,尤其是大地主,不過本身因為社會動盪的因素,地主階級已經經過了大幅度的削弱,帝國的軍事實力又太過強盛,李永吉的聲望如日中天,公車上書的血案更是前車之鑒,地主階級的反抗心理其實並不強。
再者說,這個政策實質上沒多大變化,因為老爺還是老爺,下人還是下人,只不過下人是自由民了,不能隨意買賣了而已。
也就是說,下人就算有了自由身,但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依舊要依附老爺過日子,無非是以後老爺要對下人稍微好一點,不能隨意買賣,不能隨意玩家法,動私刑,不能喊打喊殺的殘害下人罷了,不過呢,由於傳統思想的緣故,中國人本身對下人其實並不苛刻,跟俄國人與美國人比起來差的太多。
所以說,這個解放奴婢宣言的二號命令下達後,所造成的動亂並不大,少數的大戶人家最多是私下裡念叨幾句,就甘心接受,而大多數的老百姓卻都高呼皇帝聖明,認為這是千古難見的大德政,特別是那些奴婢階層,更是對皇帝感激涕零。
相反,這種命令並不會對皇室統治造成多大衝擊,畢竟皇帝本來就是高高在上的特殊存在,根據中華帝國的憲法,中國是帝制,也就是所有臣民都是皇帝的子民,所以這個制度不過是讓皇帝的子民之間保持了一種表面的平等而已,但階級卻依然存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