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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統閤家族資源 文 / 莊不易

    武器裝備既然已經選好了,李永吉最大的擔憂也就不復存在,剩下的,就是如何盡早去把隊伍拉起來,務必要讓人去等裝備,不能讓裝備等人。

    原本李永吉想的是挺好,畢竟此時他錢莊也辦了,珠寶行也開了,上面有官府照應,下面也有不少人幫襯,黑白兩道都吃的開,再加上手握時空走私的渠道,他覺得把生意上的事情放手也沒什麼。

    至於生意方面的總負責人李永吉也選好了,就讓中信錢莊的掌櫃沈世明來統一管理,也就是說把中信錢莊跟戴夢得珠寶給統和起來,全權讓沈世明負責,讓沈世明當這兩家商號的總經理,也就是總掌櫃的,其他人都聽他的。畢竟在之前的過程中,沈世明已經證明了他的盡職盡責與精明能幹,是李永吉比較信任的人。

    然而李永吉剛把這個意圖透露出來,就得到了母親李王氏以及外公王天重的反對,他們都不同意把所有生意都交給沈世明。

    對於李王氏來說,她作為李永吉的老媽,只是下意識的覺得自家生意要自家人來做,萬萬不能讓一個外人當自家生意的大掌櫃,畢竟沈世明跟廣豐號的東家沈精白是遠親,換句話說沈世明實際上也是廣豐沈家的一員,讓沈家的人來管李家的買賣,怎麼都有些不放心。

    而對王天重來說,他除了有跟李王氏相同的考慮外,更多的則是想要給王家的人一個機會,一個抱團發財的機會。

    簡單說,就是他們不信任沈世明等一干外人,覺得中信錢莊跟戴夢得珠寶既然是李永吉的,那就是自家人的,而自家生意自然要自家人來做,說更直白點,那就是想要搶班奪權,想把李永吉的生意都交給「自家人」來掌握,而這個「自家人」,自然就是李家以及王家了。

    不過,李永吉的父親李正祥其實是個外來人,當年不過是個來這邊學做生意的學徒,李王氏當年也是因為自身條件所限(天足,身材魁梧,衙役之女),這才嫁給了外來戶的李正祥,因此李家在這裡人丁單薄,勢力不旺,但這不代表王天重也如此。

    王天重身為本地戶,加上又是祖上就在本地當衙役,這麼多年盤根錯節下來,發展到今天,以王天重為代表的王家,在青浦縣已經成了一個規模很大的家族,親戚很多。

    不過,由於王家起點低,而且祖上也沒出過什麼大人物,所以王家的人大都是市井小人物,比如要麼當衙役,要麼當小商人,要麼走船運,要麼干小廝,反正車船店腳牙這幾行,幾乎都有王家的觸角。

    正因為如此,所以王天重知道,王家的很多人日子過的都挺苦,因此王天重在聽到李永吉的事兒之後,覺得是個機會,就希望把王家的老老少少都給召集起來,一來可以依靠李永吉來給這些人找個好差事幹,二來讓這些人幫襯李永吉,也能更加放心。

    實際上,王天重的心可不僅僅是在李永吉的兩家商號上,他是打算以李永吉為核心,讓王家的人去壟斷整個青浦縣的水運、路運、走鏢、錢莊、珠寶行、當鋪甚至客棧,要搞個一條龍計劃。

    在這個一條龍計劃中,管事的基本都要用上王家以及跟王家關係密切的人,這樣一來就可以用家法跟親戚關係來加強約束,最是放心不過。

    當然了,由於李永吉跟這些人過去關係一般,所以這樣一來,就需要一個老成持重的核心人物當樞紐,去跟這些人聯繫,這個人當然就得是王天重本人才行。

    也就是說,王天重打算當李永吉的大總管,李永吉到時候只需要讓人把銀錢等物弄過來,然後其他的包括運輸發賣等過程,就不需要李永吉負責了。

    這事兒乍一聽似乎挺好,有王天重當總管,去運籌帷幄,李永吉只需要呆在養心居,定時提供物資,然後定時接收物資就成,其他的什麼都不用考慮。

    然而仔細一想就能明白,這等於把買賣的渠道大半都交到王家的手中,李永吉成了一個單純提供物資跟接受物資的人,成了聾子瞎子。

    由於整個鏈條中最重要的就是李永吉提供的各種物資,加上他還掌握團練武裝,主導權都在李永吉手上,所以李永吉倒是不擔心這些人敢有什麼不軌,但這樣把買賣的渠道打包交出去,必然浪費嚴重,什麼貪污之類的行為也是必然發生。要是外人就罷了,可以嚴刑峻法去約束,可一旦是自家親戚,這板子就不好打了。

    當然,這也不是說王天重不懷好意,他其實本意是好的,是想讓更可靠的人來幫他,要知道此時的家族是可以執行內部家法跟內部紀律的,只要明確了主次,理論上管理效率會更高。但李永吉大概是前世有過太多受親戚冷眼的遭遇,對親屬生意本能的不信任,所以最後還是力排眾議,繼續讓沈世明當這個大掌櫃。

    考慮到這個大掌櫃的權力過大,加上也是為了安撫自己的家人,所以李永吉讓自己的老爸李正祥當了總監,總監的地位跟總掌櫃是齊平的,區別只是總監無法負責商號的具體決策,但卻可以監督並過問沈世明的一切決策跟賬目。一旦總監發現有問題,就可以直接暫時阻止沈世明的決策執行,然後告知李永吉,讓李永吉處理,但卻不能直接推翻或者改變沈世明的決策,換言之,李正祥只能讓沈世明的決策暫停。

    很明顯,李永吉是打算把這個總監當作監事來辦的,但顯然沈世明跟李正祥都想歪了,他們把大掌櫃想成類似明朝首輔的角色,而把總監想成東廠錦衣衛一樣的角色了。

    雖然想歪了,不過功能也的確類似,所以最後大家就都同意了,畢竟李正祥也有自知之明,他知道在錢莊跟珠寶行這一塊兒,他不如沈世明有經驗。

    沈世明的大掌櫃,只是負責中信錢莊跟戴夢得珠寶這兩家商號,如果這兩家商號以後要開分號,也歸沈世明負責,但是其他的諸如鏢行、船行以及騾馬行、客棧這些,還可以繼續由李家跟王家的人去做,算是給王天重那個所謂抱團一條龍計劃的支持。

    為此,李永吉特別開了一個風險投資基金,名字就叫做永吉基金,這筆錢總數高達五千兩銀子,而且不是一次性的,是以後每個月最少拿出這個數,換言之就是以後李永吉單方面往基金裡投入的錢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這些錢將會交由李永吉的父親李正祥跟外公王天重共同負責,目的就是把這筆錢當本錢,借給他們認為可靠的人去做買賣。這筆借款最大的特色就是不收利息,也就是無息貸款,而且還款日期也可以商量。

    實際上,這筆基金幹的是一種銀行的職能,只不過暫時是當作李王兩家的福利形式發放而已。李永吉這樣做既是要給自家人一個好處,也是一個試水,畢竟今後必然要發展銀行業的,有了這個開頭,今後再擴大業務,進而組建銀行,也就順理成章。

    雖然是無息貸款,但在還款方面卻不是搞有限責任,而是無限責任,也不是人死債清,而是你一旦虧了,自己這輩子還不了錢的話,還得讓你的子子孫孫繼續還!

    實話說李永吉覺得這個還款政策有點狠,不過這是王天重跟李正祥共同要求必須要加的一條,李永吉也就不說什麼了。

    雖說還款條件有些苛刻,但就衝著無息貸款這一條,李家王家以及跟這兩家沾親帶故的人就能賺到大便宜。再者說,這些人做的買賣一般就是他們熟悉的老本行,比如像船行、車馬行、客棧、鏢行之類的,而這些生意又大多跟李永吉的生意沾邊,再加上有李正祥跟王天重的把關,所以只要不是借錢的人自己以後亂作,輕易是不會吃虧的。

    順便說一句,李永吉的父親李正祥,在知道「真相」後已經搬到了青浦縣居住,住的地方就是李永吉在青浦縣城裡買的宅子,而他現在主要的業務就是管理那筆永吉基金的發放,外加監督沈世明。至於朱家角那邊的生意,則全交給了李永昌,算是讓他提前練手,順便也當做跟李永吉就近聯繫的一個紐帶。

    總之,李王兩家都因為李永吉這個意外而騷動起來,而這種騷動隨著錢莊跟珠寶行生意的越來越紅火,隨著李永吉手中的銀錢越來越多,隨著永吉基金發放的陸續到位,也變的越來越快,越來越熱。

    就這樣,僅僅過了一個來月的時間,到了農曆十月中旬的時候,一個以親屬關係跟物質利益為紐帶的家族化集團就初步統和完畢。

    在這個家族化集團中,實際的首腦是李永吉,名義跟表面上的首腦是李正祥跟王天重,旗下除了中信錢莊跟戴夢得珠寶行外,還包括借由永吉基金控制下的船行、車馬行、客棧、糧行等行業,觸角開始向青浦縣的各個角落延伸。

    而在配合父親跟外公初步整合完這些家族資源之後,李永吉才總算是長出一口氣,終於可以放心放下生意上的事情,一門心思去練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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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這一章略顯粗糙,不過如果繼續細寫,就太拖篇幅了,現在好歹是有個交代。接下來,馬上就進入練兵、出兵以及官場環節,衝突會更多,情節更精彩,相信大家會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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