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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偷天換日 文 / 隨輕風去

    方應物與他的便宜舅父胡增文進縣衙乃是前後腳功夫,到了儀門,一起被門子帶著去了二堂花廳。

    汪知縣便在這裡接見了兩人,其實當汪知縣見到他們一起來到,心裡還是高興了片刻。

    他以為這兩人聯袂而至,是已經在私底下先和解過了,然後到他這裡走個過場。若是如此就不必讓他頭疼了,堪稱皆大歡喜。

    但現實總是比想像的殘酷。稍稍寒暄幾句,汪知縣就發現了,原來這兩人是分別前來的,只不過偶然在縣衙門口撞到了一起而已,根本就沒有和解的勢頭。

    失望歸失望,作為守土有責的地方官,汪知縣不得不耐起性子調解。或者說他本可以置身事外,任由兩家你死我活也不干他事,但方應物綁了縣衙吏員,他這知縣想躲事都不行了。

    只得一邊暗罵胡家無事生非,一邊暗中抱怨方應物唯恐天下不亂,開口道:「你們胡家與方家本是姻親,何至於鬧到如此地步,這豈不是叫全縣父老看笑話麼!」

    方應物和胡增文兩個人都沒有在汪知縣面前坐著說話的資格,故而都站在這裡。此時胡增文上前一步道:「家父說了,事情鬧到如此地步,都是方應物的過錯。若非他擅自綁架戶房吏員,何至於此?

    況且縣衙吏員都是做事的人,若都如方應物這般動輒打罵綁走,以後誰還敢做事?」

    方應物很軟弱無力的反駁道:「在下只是請縣衙丁、邵二先生去做客上花溪村,為村民講解一下田地分等次的事情,以免村民懵懂不知。」

    這辯解確實很軟弱無力,連他自己都不相信,別人聽到也會覺得,這是騙鬼罷?世間有先將人毆打一頓,然後強行帶走的「請做客」麼?

    雖然方應物的辯解可信度極低,但汪知縣捏著鼻子認了,只要有個交待就好。至於是不是真的請做客,那又有誰關心?

    當即汪縣尊對方應物訓斥道:「做客也好,綁架也好,下不為例!」

    方應物當然不會與知縣頂嘴,低頭道:「謹遵縣尊之命,在下絕不再犯,那二人立即放回。」

    眼看方應物這邊貌似已經輕輕鬆鬆擺平,而且對自己的態度還是很恭敬,汪知縣十分滿意,便轉向胡增文,「你們胡家究竟作何想?」

    胡舅父看了低眉順眼的方應物一眼,自信道:「我胡家沒有其他想法,唯縣衙之命是從!」

    縣衙只有一個正堂,縣衙之命當然就是汪縣尊之命,汪縣尊的選擇還是那兩種——

    要麼維持戶房對田地等次的修改,委屈了花溪這邊;要麼推翻戶房對田地等次的修改,恢復到原樣,那就讓胡家面上無光。

    所以胡舅父這話等於是又把皮球踢給了汪知縣,彷彿一切都返回了原點。

    這個決定若是如此好做出,那汪知縣就不會猶豫至今、左右為難了。他本想讓雙方自行協調,孰料又被不想輕易妥協的胡家把難題踢了回來。

    花廳裡各懷心事,沉默了片刻。方應物突然開口道:「汪縣尊來淳安縣不足兩年,想必對縣中田地不很熟悉,評定田地等次未免強人所難。古人云,術業有專攻,這種事情就該交戶房做主,縣尊只需遵照戶房勘查結果施政即可!」

    汪知縣早想如此了,但又怕別人說他不肯用心施政,所以才一直拖拉到現在。方應物的話聽在汪知縣耳朵裡,感到十分順耳貼心,正好也可以把該承擔的責任丟掉,汪知縣實在不想再當夾在中間的人了。

    他悄悄鬆了口氣道:「方應物所言有理,此事由戶房裁斷後執行,然後報與本官即可!」

    胡增文聞言讚道:「老父母英明!在下就聽戶房的了。」

    他們與戶房的關係網很密切,讓戶房執行,不就等於是維持修改、維持將花溪土地改為上田的變動麼。戶房還能做出自己打自己臉的事情?

    他又想道,方應物這次為了巴結知縣,甚至不惜在這方面拍馬,但有何用?至少解不了燃眉之急。

    對胡家而言,事情到此已經結束了,胡增文告辭道:「謝過老父母從中明斷,在下先告辭。」

    目送胡增文離開,汪知縣歎口氣,對方應物道:「你指望戶房為你做主麼?很難,他們不會自食其言的。」

    方應物從懷裡掏出兩份陳情書,遞給汪知縣道:「輕老父母細細看過!我請了丁戶書到花溪做客,不斷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經過一番教導,丁戶書和邵先生都寫了一份陳情,還請老父母觀看。」

    汪知縣看過,裡面兩人居然都承認了罪行。為辦理胡家此事,丁戶書收了十兩銀子,一千貫寶鈔;邵小吏收了五兩銀子,五百貫寶鈔。

    汪知縣沉吟了一會兒,便問道:「這只是自述,證據呢?」

    方應物答道:「在下又不是審案,這是他們二人陳情而已,自己承認自己的罪名,難道還需要證據自證麼?老父母你看著辦罷!」

    「那你說如何是好?」汪知縣問道。

    方應物就等著這一句,連忙進言道:「此二人有罪在先,已經」

    卻說胡增文率先離開縣衙,回到家中,向父親稟報了今日情況。

    胡老先生聞言道:「答的不錯。本來我們直接答應有所不便,但你卻能將難題踢了回去,叫汪知縣自己糾結,看來你也可獨當一面了。

    縣尊放棄了從中調解權力,最終若是仍靠戶房決定,自然我們胡家繼續得利。」

    難得得到父親表揚,胡增文心中很是高興了一回。

    及到次日,大清早胡老先生正在庭院之中鍛煉,忽然有個縣衙雜役飛奔過來,叫道:「縣衙裡有不妥當了!」

    胡老先生慢慢悠悠問道:「有什麼不妥當?」

    「小的剛剛聽到的消息,那方應物昨日不知怎的?弄了兩份狀子給縣尊,上頭都是丁戶書和邵先生自承其罪的,說胡家一共花了十五兩銀子、一千五百貫寶鈔。」

    胡老先生吃了一驚,他一是沒想到那兩人這麼快就供出來了,按照時間推測,當時他們才被方應物抓了一個晚上,怎麼這麼快就能全盤招供?二是總覺得有什麼陰謀。

    「更不妙的是,方應物手持丁戶書親筆寫的認罪書,力勸縣尊將丁、邵兩個犯法之人逐出衙門!最後知縣答應了,而且任命了方應物推薦的兩個花溪人接替戶房位置!」

    什麼?方應物的人佔據了戶房?胡老先生當即意識到,這是他兒子胡增文被耍了!

    難怪昨天方應物口口聲聲說「術業有專攻」,一切技術問題交與戶房,知縣不必為難之類的廢話。

    這讓胡家誤以為他想以退為進巴結知縣,原來他在這裡埋伏著偷天換日之計!當時胡家並不知道他手裡捏著兩個經手吏員的認罪——諒那方應物也沒膽量私設公堂,所有人思路根本沒往這裡想。

    更想不到他會拿認罪書當武器,直接請知縣罷免兩個經手吏員,知縣居然還同意了!

    戶房還是戶房,只不過裡面的人不同了,再次做出的決定肯定對胡家不利。但自家兒子卻有言在先,一切遵照縣衙戶房的意見,被方應物耍了個團團轉!

    胡老先生心裡極其不爽。方應物固然可恨,但相比起來,自家兒子就是個自以為是的蠢貨。

    這事傳開後,只怕那便宜外孫又要在全縣人面前展示他的機智幹練,而胡家又成了背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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