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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六章 食物 文 / 情終流水

    第一百零六章食物

    地下堡壘下面的地穴中,漫天的怨靈永不停息的在哀嚎,在飄蕩,它們像深海中的魚群一樣,一群一群順著一定的軌跡飄動,碰到障礙物後又驟然乍散,如果能看得清它們的移動軌跡的話,一定會覺得非常炫目。

    而在怨靈盤旋的地穴,有一塊數十平方米的空間內一隻怨靈都沒有,每當有怨靈進入這個範圍,就如同看到什麼可怕的東西一下,亡命的逃離這個區域。

    而在這個區域的正中央,一團煙霧飄蕩在半空中,表面上時不時浮起一張表情淒厲的臉孔,陣陣強烈的波動擴散向四面八方。

    格裡斯把這個惡靈命名為圖納斯,在魔法語系裡,圖斯納是意志的意思,它已經被培養了一段時間,大量的靈魂能量供應下,正逐步向凶靈的境界進發,隨著靈魂的增長,圖斯納的智力也有明顯的增長,開始懂得自動完成一些簡單的任務。

    漫天飛舞的怨靈很煩人,而且阻礙視線,所以格裡斯便把它祭出來。

    在這塊空曠的區域,格裡斯正在認真的工作著,地面被他平整過一遍,上面擺放著一具巨人的骸骨。而格裡斯正在仔細的試圖把整具巨人骸骨復原起來。

    這些不知道埋藏在這裡多少年的巨人骸骨,骨骼保持的非常完好,完全沒有普通骨骼那種石化的痕像,就像從屍體是剝下來沒多久的樣子。

    其一是因為這些巨人骸骨的骨質密度比較大,其二就是因為大量的生物在這裡死亡,造成死亡氣息異常濃烈。而死亡氣息正是保護屍骸最好的東西。

    所以格裡斯拼湊的非常容易,唯一的困難在於這具巨人骸骨和人類的骸骨有很大的差異,有些骨骼人類根本沒有,沒有參照物,格裡斯拼錯了好幾次,最終都因為拼接不上才發現的。

    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格裡斯才勉強把這具骨骼拼湊完成,而且只是看起來完整,實際上有沒有缺幾塊或者多幾塊,格裡斯也不知道。

    這是一具足有七八米高,手上只有四個手指,指骨粗壯堅利,背長雙翼,頭上有彎曲雙角的人型生物,上半身有點像傳說中的深淵惡魔,可是下半身卻是蹄足,像羊腿一樣的反向關節下肢,又有點像傳說中的遠古生物,半羊人。

    像這種生物,地穴裡很多,這是其中最健壯的一具。

    在格裡斯拼湊骸骨的同時,巫妖馬達菲爾也在對著一堆巨大的鮮血和一顆猶自不斷跳動的肉團不停的施展活化術。

    這些鮮肉都是從那些新加入領地,而且是屬於剛從往生洪流脫離出來的那些屍巫身上剝下來的。它們身上的肌肉活性高,更容易施展活化術。

    靠著不停息的活化術,保持了血肉和屍巫之心的活性,只等格裡斯拼完骸骨就可以使用了。

    屍巫之心靠著血肉的活性跳動,而跳動的同時提供驅動軀體的力量,這樣一來就不需要很強大的靈魂都可以驅動巨大的骸骨了。

    而驅動屍巫之心的靈魂,格裡斯準備選擇安東尼奧。這個灰骨骷髏靈魂強度增長的很快,而且擁有了遠遠超出現在境界的智力水平,非常聰明。

    有屍巫之心提供動力,靈魂的強大與否不是太重要。其實那些亡靈應該是更好的選擇,畢竟智力比安東尼奧這個骷髏高太多,不過讓他們來做這種事顯得有點太材小用了。

    終於拼好了骨架,格裡斯把屍巫之心搬進了骨架的胸膛位置,放好之後便往裡塞肌肉。

    屍巫之心一接觸到鮮活的肌肉,迅速從裡面伸出無數頭髮絲大小的白色的絲,纏到了肌肉之上,最終和肌肉連成了一團。

    屍巫之心的每一個收縮,都會通過白色的絲傳遞到肌肉上,慢慢的,肌肉也開始隨之收縮了起來。

    等屍巫之心把前面的肌肉聯成一體後,格裡斯才放下新的肉,這樣一步一步的,慢慢的把整個軀體都覆蓋起來。

    而在這同時,巫妖馬也一不斷的為這團血肉骨架施加活化術。這堆血肉本來就是從上百個屍巫的身上剝下來,零碎無比。

    可是等格裡斯把肉鋪到雙腳的時候,最先鋪設的胸口位置的肌肉早已經連結在一起,竟然還長出了暗褐色的皮膚。

    格裡斯用力拍了拍那些皮膚,堅韌無比。

    這個發現讓格裡斯十分意外,血肉能長成一塊已經很神奇了,竟然還會長皮膚?到底是屍巫之心的緣故,還是活化術的原因呢?

    在這個疑問中,格裡斯慢慢的把整個軀體都鋪滿了肌肉,然後看著它慢慢的被那些白絲聯成一團,最後長出新的皮膚。

    不光如此,那此白絲還延伸到翅膀的骨骼上,並緩慢長出新皮膚把翅骨也包裹起來,似乎有修復翅膀的可能。

    最終,整具骨架變成了一個七八米高,暗褐色皮膚,肌肉紮實,頭頂彎曲雙角,人首羊身,背長雙翼的巨大生物。

    看著平躲在地上都在自己胸口那麼高的巨大生物,格裡斯深刻的感受到這種生物生前的可怕實力。隨著屍巫之心的跳動,這個巨人的皮肉也在輕輕顫動著,彷彿隨時都會暴起的樣子。

    最後,格裡斯把安東尼奧召了過來,先抽出它的靈魂之火,然後拍進了巨人的頭顱之中。

    這個巨人與生前唯一不同的地方估計就是雙眼的那兩個空洞,活化術雖然神奇,卻生長不出眼珠來,此刻巨人的雙眼位置凹進去了兩個深深的大洞。

    安東尼奧的靈魂一拍進去,幽深的大洞亮起了一陣微弱的光芒。

    看到這一絲相對眼洞而言微不足道的光芒,格裡斯明白到,安東尼奧的靈魂相對這具軀體來說還是太微弱了。

    依靠屍巫之心提供動力,龐大的身軀微微一顫,緩緩的坐了起來。

    此刻這個巨人應該要叫做安東尼奧才行了。以前那個細小的灰骨骷髏,如今擁有了全新的軀體,這種感覺無比的新鮮。

    安東尼奧把雙手伸到身前,仔細的看了看,然後又拍拍胸口和腦袋,最後才嘗試站起來。

    全新的軀體需要漸漸適應,剛一爬起就摔了大跤,不過感受到新軀體所蘊含的強大力量,安東尼奧的靈魂還是發出一陣興奮的吼叫,看來它對自己的新軀體非常滿意。

    等安東尼奧適應了新軀體後,格裡斯才開始進行下一部工作。其實到這裡工作就已經完了,安東尼奧完全可以控制著新軀體進行戰鬥了。只要不定時的施展一次活化術,安東尼奧就可以不間斷的進行活動。

    不過格裡斯並不滿足於此,他從虛妄武士身上受到了啟發,即使黑武士的靈魂都結合了魔紋,那不死生物身上是不是也可以結合魔紋呢?

    人類沒把魔紋紋到身上,是因為他們會痛,會流血,會癒合,會感染排斥異物。

    但不死生物不會有這種問題。就算把魔紋刻到它們的身體上,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格裡斯先把魔紋畫到安東尼奧身上,然後順著紋路刻下半寸後的口,再讓巫妖馬施放一個活化術在傷口上。

    傷口癒合了,顯然,想在安東尼奧身上刻下魔紋,還需要別的手段。

    再次把魔紋刻好後,格裡斯把剪好的細皮條塞成傷口裡,施展活化術。這樣一來,傷口是癒合了,但皮條都被夾成肉裡,形成一個完整的魔法紋路。

    皮是很好的導魔材料,大部分的卷軸都是刻在皮捲上的,越是高級的魔獸,皮質的導魔能力就越好。

    格裡斯用的皮全都是四五級魔獸的皮,在往生洪潮中,不乏有生前很強大的魔獸,但是死了之後,決定實力的就是靈魂與智慧了。

    這些生前再強大的魔獸,靈魂也比不上那種活了成千上萬年的掠食者,只能任人宰割,靈魂被吞噬後,剩下的皮肉倒便宜了格裡斯。

    其實整個死亡世界,大多數的煉金材料都是這樣來的。每一次往生洪潮的爆發,不光是掠食者的盛宴,同時也是那些煉金巫妖們最豐收的日子。

    看著夾到肉中的魔紋十分完整,格裡斯頓時一巴掌狠狠的往魔紋所在的地方拍去。

    掌巴拍在肉上,肉中的魔紋卻為之一顫,皮膚瞬間石化。碰撞的地方發出一種拍到石頭上的聲音,格裡斯的手掌被彈一開來。

    石化術,魔紋效果成功發動。

    身上的變化,安東尼奧也看在眼裡,好奇的自己也用手掌拍了拍魔紋。不過這一次,魔紋效果沒有發動,魔紋本來就可以區別自己和別人,自己的攻擊是不會起效的。

    效果很好,這樣安東尼奧的軀體防禦力至少能提升幾個檔次,而且時間越長,在死亡氣息的侵浸下,皮膚還會逐漸韌化,最後就會變成像巫妖馬這樣堅韌又不失活性的肌體。

    用同樣的方法,在安東尼奧的全身都刻下石體魔紋後,格裡斯又在它的雙腳的腳掌布下一個激發魔紋。只要兩腳以相當高的頻率交錯而過,就會自動激發一個疾風術。

    如此一來,只有當安東尼奧全力奔跑的時候,疾風術才會激發,這樣才能用在最需要的時候。這種自動激發的功能對不會使用魔法的安東尼奧非常重要。

    有速度,有防禦,兩個改造一完成,安東尼奧的實力頓時比一開始暴增了兩倍以上。

    不過安東尼奧的弱點也非常明顯,那就是它那微弱的靈魂。如果碰上擅長靈魂攻擊的敵人,比如惡靈之類的,安東尼奧這等脆弱的靈魂連一個靈魂衝擊都承受不起。

    所以提升它的靈魂層次也是很必須的,掏出一朵靈魂之火,劈碎後和安東尼奧一人一半。

    靈魂之火整個吞噬的效果最好,但格裡斯的安東尼奧都只是灰骨骷髏的境界,靈魂還不足以消化領主級別的靈魂之火,整個吞噬也只是浪費。

    安東尼奧頓時沉浸入消化靈魂能量的沉睡狀態去了。

    這段時間,格裡斯就靈魂強度增加得非常快,靈魂越強,增加的速度也就越快,因為消化能力提高,能消化的能量就越多。所以半朵靈魂之火暫時不需要進入沉睡狀態去消化。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佈置傳送陣了,有了傳送陣,相當於有了一條最後的保命手段。如果碰上什麼不可抵抗的危險,至少不用束手待斃。

    為了這個傳送陣,格裡斯還冒險離開了領地一趟才找齊了所需的材料。

    不過也是因為這次離開,才提前發現了往生洪潮,從而有了應變的時間,更得到了足以啟動防禦結構的龍晶。

    說到這顆龍晶,原本格裡斯是準備先用一下,撐過往生洪潮後再收起來。可是沒想到與防禦結構結合後會誕生一個全新的靈魂。

    現在小銀龍已經和防禦結構結合到一起了,格裡斯擔心取出龍晶會傷害到小銀龍,所以一直沒有取下來,而且也不打算取下來了。有一個掌握整個地堡防禦結構的高智慧靈魂,要比單純一顆龍晶有用多了。

    但是這樣一來,每啟動一次防禦結構,都會消耗龍晶的能量,時間一長,很容易會把龍晶消耗光,那樣小銀龍同樣會失去容身之所。

    所以當務之急是要尋找替代的魔晶,來充當消耗品,以免消耗龍晶的能量,又或者找到補充龍晶能量的方法。

    高等級的魔晶和低等魔晶最大的區別就在這裡,高等魔晶消耗掉的能量有補充的可能,低等魔晶直接消耗的就是結構了。

    不過高等魔晶都可遇不可求,至少要達到亞力克斯那根法杖的層次,才有這種可能。

    小銀龍的這顆龍晶自然是最高級的魔晶了,就算沒有專門去補充,格裡斯也沒感覺到龍晶的能量有減少的跡象,雖然這顆龍晶一直有在自動保充。

    格裡斯擔心的是這種補充的速度太慢,在碰到需要高強度消耗的時候會補充不過來。

    可惜,在死亡世界,魔晶顯然不是充足的資源,格裡斯在三個領地的資源中才找到了四五塊。

    如此稀少的東西,拿來當消耗品顯然是不行的,還是尋找補充的方法更實際。

    僅有的幾塊魔晶裡,大的那塊黑暗魔晶是用來做啟動傳送陣的能源的,小的那顆研碎來用繪製魔法卷軸和魔法陣。

    魔晶粉和秘銀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顏料,在殭屍皮上繪製。格裡斯超強的描繪能力,用在繪製魔法卷軸上是最合適不過的,難怪當時亞力克斯一看到格裡斯的字,第一個反應就是以後有人繪魔捲了。

    普通卷軸繪製師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經驗再豐富的大師,成功率也不會高過百分之六十,而格裡斯的成功率卻幾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點都沒有浪費。

    卷軸容易,傳送陣就不容易了。寫小字好的人,寫大字不一定好。同樣的道理,同樣的魔紋體積越大,繪製的難度就越高。

    傳送陣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積,裡面的很多魔紋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這種情況下,格裡斯也沒辦法一次就把陣法畫好,但是人類是最聰明的生物,他們懂得取巧,採用先繪後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畫好陣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圖案上。因為魔法陣足夠大,能夠容許些許的錯誤,所以反而要比卷軸容易成功。

    魔法陣貴就貴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幾盈司的秘銀,整個魔法陣才描繪成,光是這些秘銀就價值好幾十萬金幣了。何況還要搭上一塊數十萬金幣也不一定買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個這樣的傳送陣佈置下來,在人類世界沒有七八十萬根本搞不定。

    也多虧這些材料都是自己弄來的,否則格裡斯根本沒有財力佈置這種陣法。

    最後一筆終於描畫好,格裡斯掏出大塊的那個暗系魔晶,嵌進的中央的魔晶槽裡。整個魔法陣刷的一下閃過些許亮光,最後盈盈的波動起來。

    格裡斯把卷軸攤開,置在魔晶上,波動盪漾開來,衝擊著卷軸,最後在卷軸上留上同樣的波動烙印。

    這樣,卷軸和傳送陣就算配對起來了,否則到時不知道會傳到誰的傳送陣上去,又或者直接被甩進無盡的虛空之中去。

    小心的把傳送卷軸收到魔甲裡,這可是他最後的保命手段,以後離開地下堡壘後,就算碰上什麼不可抵擋的強大存在,他也可以借傳送陣逃回地堡裡了。

    寸草不生的荒野之中,一匹體型龐大的紅色巨龍有氣無力的在地上走著,一雙肉翅垂在身體的兩側,翼尖拖在地上都沒力氣管了。

    在巨龍的腳邊,一個披著斗蓬,鞠著身體同樣有氣無力走著的人,正是紅龍列娜菲和龍人阿巴克

    換作平常,高傲的巨龍怎麼可能在地上用自己的雙腳走路呢?更不可能把乾淨的翅膀拖到地上,可是列娜菲是真的沒有力氣了。

    前往死亡世界之前,她和阿巴克就設想過這裡的種種困難,比如強大的不死生物,惡劣的環境等等,卻根本沒想過,這個世界有沒有食物。

    其實也不算沒有食物,如果不介意的話,那些殭屍勉強可以吃,雖然皮肉韌了點,可是人類餓的時候連皮帶都可以吃,巨龍為什麼不可以?至少殭屍的味道不會比皮帶更差。

    可是列娜菲真的嚥不下去,至少沒到山窮水盡的時候,她怎麼也吃不下那些像活動的臘肉一般的殭屍。

    呃……對,臘肉,這樣一想,列娜菲的心裡好受多了。

    巨龍是肉食性的生物,一頓最多可以吃下自己體型四分之一的食物,然後可以大半個月也不吃東西,如果睡覺的話,這個時間可以延長到數個月。

    列娜菲過來之前是吃過一頓,但當時根本沒意識到死亡世界是沒食物的,別說肉食,連草都沒有一根。所以當時根本沒吃飽,現在早就在消化光了。

    誠然,靠著那個大肚子,只要不發生激烈的戰鬥,她還能支撐個一頭半個月。但問題是半個月之後呢?

    難道真的要靠吃那些噁心的殭屍填肚子?想到這裡,列娜菲就狠狠的打了個冷顫,真後悔當時為什麼不吃一頓飽飽的再過來。

    即使到了這種境況,列娜菲也沒反悔跑到這個世界來,可想而知她對蘇珊娜是多麼重視。

    不過她腳下的阿巴克就不一樣了,他的心裡真是後悔死了。自己好端端的為什麼要答應陪這條笨龍跑過來呢?他可不像列娜菲那樣,靠著個大肚子頂個大半月沒問題,他可是每天都要吃飯的。

    現在已經快三天沒東西下肚子,餓得他兩眼暈花,胃裡酸水直冒,現在他看到那些殭屍,已經不覺得噁心了,再這樣下去,估計明後天,他就會覺得殭屍其實味道還挺不錯的了。

    真羨慕這些不死生物可以不吃不喝在這個世界活下去,也只有這樣才能活下去。肚子餓暫時還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沒水喝。

    他已經拚命施展水系魔法,試圖凝聚出一些水元素來解渴,誰知道這個世界如此乾燥,整整三天他才積聚了三四個拳頭大的小水球,用來解渴都不夠。

    幸虧是這個世界的溫度比較低,水分流失不大,否則他真的要渴死了。

    本來他準備了傳送卷軸,準備在最危險的時候隨時逃回人類世界,誰知傳送過來的時候,這條笨龍竟然壓垮了傳送陣。

    失去了最後的逃生手段,現在他就只能尋找位面裂隙,然後通過位面裂隙回去,但是尋找位面裂隙,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死亡世界,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最可氣的是,本來跟著列娜菲過來,就是想找一條龍保鏢,讓他在死亡世界的日子更加安全點。

    誰知道這條龍不但沒資格做保鏢,反而是最大的禍端,自從剛一跨出傳送陣,就被一具黃金骷髏揍了一頓,又被突然甦醒的強大靈魂嚇得落荒而逃之後,他們的霉運就沒停過。

    剛飛到看似安全的地方,馬上就跳出一個強大的不死生物,又把他們攆得狼狽不堪,算起來,這三天裡他們足足和五具黃金骷髏,四個鐵皮殭屍,七個亡靈打過架。還有三次被明顯很強大的靈魂嚇得落荒而逃,以至於後來,他們都不敢在天空上飛了。

    列娜菲的實力是很強大,但還沒強到足在以死亡世界橫行的地步。剛剛一千歲的列娜菲只是一條一階巨龍,但就算是龍族的五階龍皇親至,恐怕也不敢說能在死亡世界橫行。

    所以列娜的實力,最多只能欺負欺負黃金骷髏,鐵皮殭屍之類的,碰上亡靈聖者,巫妖王就只有逃命的份了。

    幸虧列娜菲有翅膀,靠著一雙翅膀,確實很少有生物追得上他們。可是飛得再快,也扛不住餓,再找不到食物,不用碰上危險,他們自已都會餓趴。

    可是一路走過來,根本看不到一絲生命的跡象,他真的懷疑,這個世界到底有沒有可以吃的食物,難道真的要去吃那些殭屍?而且是生吃。因為這個世界的火元素同樣稀少,他又不是專修火系魔法,更沒有格裡斯魔甲上的魔力囊,生起足夠燒烤殭屍肉的火比較困難。

    一龍一龍人就這樣飢腸轆轆的走著,直到他們看到一具動物屍體。

    嗯,的確是一具屍體,野牛的屍體,皮肉都還沒有韌化,還有血水在流淌著,看起來就像剛死不久一樣。

    當然,看起來像剛死的,也不一定是剛死的,在這個世界,就算死了幾個月,看起來也像剛死的一樣。低溫乾燥,讓這裡的屍體幾乎都不會腐化。

    但不管怎麼樣,這具屍體都看起來可以吃,至少比那些硬皮韌肉的殭屍好吃一百倍。

    一人一龍瞪大眼睛,難以置信的對視一眼,體型小的反應都會快點,阿巴克怪叫了一聲,身子一下子向前竄去,餓虛擒羊一般撲到野牛屍體上,第一時間抓住後腿撕了下來。

    阿巴克有自知之明,這頭野牛還不夠列娜菲自己吃,自己想霸佔更不可能,只有趁笨龍還沒反應過來,把自己能搶得到先搶到手再說。

    搶到一條後腿,阿巴克馬上遠遠的跳開,他的體型小,一條後腿足夠他吃了。一條牛和大半條牛對列娜菲的體形來說都沒什麼差別,都是吃不飽的,估計不會跟他計較這一條後腿。

    不過就算計較,阿巴克也不能讓了,沒東西吃他會餓死,得不如趁有力的時候抗爭一下。

    這個時候,列娜菲才反應過來,她看了看地下還剩一大半的野牛,又看看阿巴克手上一條後腿,又看了看阿巴克的神情,最後只選擇了地上的那大半條野牛。

    確實,一條和大半條對她來說都沒差別,一樣吃不飽,她也懶得和阿巴克爭了。

    看著列娜菲一口吞下那大半條野牛,阿巴克鬆了口氣,緊緊的抱著牛腿,然後伸手撕下一條,狼吞虎嚥就吃了下去。

    一條牛腿下肚,阿巴克長長打了個飽嗝,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滿足,心裡終於踏實了。

    列娜菲雖然吃得比他還多,可是相對她的體型而言,幾根本不夠塞牙縫,看到阿巴克滿足的樣子,她反倒更餓了。

    下一頓還不知道哪裡有著落,越想越氣的列娜菲大氣吼到:「再找不到吃我就把你吃掉!」

    阿巴克不屑的嗤了一聲,自己這體型還沒野牛大,吃了照樣不夠這條笨龍塞牙縫。不過這個可能還是有機會發生的,是不是趁這條笨龍還沒餓瘋之前先跑掉呢?

    不過照情況來看,這個世界的危險程度比他之前設想的有過之而無不及,真的離開這麼笨龍,生存恐怕會更困難。

    一邊猶豫著一邊往前走,剛跨過另一道丘陵後,阿巴克心中的猶豫頓時煙消雲散了。

    屍體,數量龐大的鮮活屍體,一路灑滿地面,像一條屍體組成的河流般延伸到看不見的遠方。

    列娜菲的眼睛都像能發出光來一般,挺著自己的大肚子,甩著自己的長尾巴,像一隻鴨子一樣左搖右晃的撲向那條屍體的河流。巨龍快速奔跑起來,的確很像鴨子。

    雖然巨龍不喜歡吃腐食,可是在快要餓死的時候,這就是比殭屍更美味的食物。

    看著滿地屍體,阿巴克長長吁了口氣,至少在很長時間,他們是不需要為食物而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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