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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八章.秘銀首飾 文 / 情終流水

    那條項鏈的做工很粗糙,甚至應該用項箍來形容更貼切,通體就是一根細長的金屬線繞過脖子,兩頭勾起來。整條項鏈通體銀白,比普通的白銀還要白,這是秘銀。

    「這從哪裡得到的?」格裡斯向奧尼問到。死亡世界這麼大,肯定有秘銀礦藏,格裡斯一直希望能有所發現,想不到會在奧尼這個小巫妖身上發現線索。

    「主人,這是在離這裡數十公里處的一個峽谷裡撿到的。」秘銀和黃金一樣,在自然狀態下大多以純粹的狀態出現,不需要提純就是純度很高的金屬塊了。

    幾十公里這麼近?格裡斯精神一振,如果離領地太遙遠話,就沒什麼開採的價值,在死亡世界裡,距離越遠,危險就越多。可是如果只有幾十公里的話,還是值得冒一下險的。

    「主人,這些白銀有什麼作用嗎?」奧尼顯然不認識秘銀,還以為這是和白銀一樣的金屬而已。

    死亡世界因為缺乏燃料的關係,冶煉工業無法發展,所以很少使用金屬材料。一般在這裡比較常見的金屬,都是黃金白銀,銅銅鐵鐵之類的,大部分都是從屍骸上剝下來的,數量非常稀少。

    總的來說,金屬製品的數量遠遠低於人類世界,普通不死生物根本用不上。

    難怪奧尼會把撿到的秘銀拉成條狀繞在頸上,他以為那是白銀,不過在死亡世界算是珍貴了。誰知道是秘銀,這在人類世界都是最奢侈的行為。

    「魔法材料。」格裡斯不知道怎麼詳細的解釋秘銀的珍貴,只好籠統的用魔法材料來概括了。

    死亡世界沒有使用秘銀的傳統,因為缺乏金屬製品的關係,秘銀沒地方可以用。質軟硬度低的秘銀,只有和別的金屬組成合金,又或者鍍在金屬物品的表面時,才能經久耐用。

    連用都很少用,這讓格裡斯怎麼去說明它們的作用呢?

    整條秘銀大概兩三盎司左右,在人類世界已經價值上萬金幣了,而且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而它的份量只能夠用來打兩個戒指或耳環,又或者一條細項鏈。

    格裡斯找來一個骨杯,把秘銀揉成一團放進去。在剛回到死亡世界的時候,格裡斯有意識到總有一天,他學過的人類煉金術會派上用場,所以一早就選好材料,製作了一套骨質的煉金用具。

    當然,這和他在實驗室裡用的那些沒法比,而且很多特殊材料製作的,他也做不出來。這個骨杯不過是一個顱骨切掉下半部,做成的口寬底圓的容器,形狀更像一個碗。

    而且這個骨杯只是普通枯骨的顱骨,耐不起太高的溫度,可是現在條件所限,格裡斯也找不到更好的容量,只能將就用著。這讓他不由想到,如果用地穴裡的那些巨人骸骨來打制實驗用具的話,質量肯定能好很多。

    把秘銀放到杯底,然後聚集四周的火元素,讓它們把秘銀緊緊包圍著,然後……。

    整團秘銀彷彿自已燃燒起來一般,??的噴射著一種藍白的高溫火焰,轉眼間就把秘銀融化成液體。

    為什麼一般的煉金術士都是主修火系魔法的?原因就在這裡了,早期的煉金術全部都和火焰打交道,有些特殊的煉金方式,只能用魔法火焰來加工,沒有深厚的火系魔法造詣,根本應用不了煉金術。

    不過隨著煉金術的發展,分支越來越細化,有些分支反而不需要火系魔法師,比如煉藥分支,更要求精通水系魔法的。

    不過總得來說,煉金術士裡,主修火系魔法的還是佔絕大多數。

    融化了秘銀,格裡斯伸出左手,也沒見他怎麼動作,左手上便蒙上了一層淡淡的土黃色光芒,如果一個手套一樣把他的手掌護住,然後格裡斯把融化成液體的秘銀倒在了手上。

    土系的元素把手掌護住,承托起液態的秘銀,這一刻,秘銀彷彿懸空浮在黃光之中一樣。

    格裡斯翻動著手掌,讓秘銀在掌心中滾動著,等秘銀溫度降到差不多凝固的時候,格裡斯另一隻手也套上土黃色的護罩,只是這隻手的護罩被格裡斯修飾了一下,向內凹陷了一個圖案。

    讓護罩某個部分凹陷出想要的圖案,這可不是普通魔法師可以做到的,至少不是格裡斯這種二級法師能做到的。這多虧了格裡斯那高達六七級的元素控制力,還要經常在虛空寫字所煉就出來的精準定位能力。

    兩隻手掌心相對,合到一起,因為雙手都裹著護罩,所以只是護罩重合到一起,而手掌之間還是有一段間隙,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團幾乎快凝固的秘銀被壓出了一個骷髏頭的模樣。

    格裡斯伸出食指,在空氣中虛劃著,隨著他手指的划動,所過之外帶出一道由暗元素組成的軌跡,最終這些軌跡組成了一個複雜的魔紋。

    魔紋有半米這麼大,格裡斯畫完之後,五指併攏,整個魔紋一下子被壓縮了十幾倍,變成只有秘銀壓成的骷髏頭那麼大,格裡斯心中默念著咒文,一邊把魔紋打進最秘銀骷髏頭裡去。

    亮光驟然一閃,光芒斂去,魔紋的圖案就纖毫畢現的印在了骷髏頭上,陣陣微弱地魔法波動也從骷髏頭裡蕩漾開來。

    格裡斯銘刻的是一個剛剛學會的二級暗黑魔法--往生者的擁抱,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暗黑系防禦魔法,讓濃濃的暗元素包圍著使用者,保護使用者的安全。

    這個魔法是他在普爾森的記憶裡尋找到的,然後運用了他學過的魔法語言和魔紋學,把這個魔法轉變成魔紋。

    普爾森充其量是會『說』,而格裡斯不光會『說』,還會『寫』。這就是受過系統教育的好處了。

    這個骷髏頭是個吊墜,格裡斯找了一根皮繩,把吊墜串起來,遞給了奧尼。

    「給我的?」奧尼望著新鮮出爐的魔法吊墜,難以置信的說到,驚訝得連『主人』都忘記叫了。

    當然,格裡斯點點頭,這塊秘銀本來就是奧尼的,他不可能全部私吞。這個吊墜只花了一半的秘銀,還剩另一半就歸他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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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kid=93706,bookname=《超級骷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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