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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比骷髏更笨 文 / 情終流水

    亞克力斯是一個很有天賦的人,眾所周知,魔法師的實力和年齡是很有關係的,年紀越大的魔法師實力越強大,但是身為大魔法師的亞克力斯今年卻只有五十歲。

    在這個人均壽命高達一百五十歲的世界裡,五十歲只不過相當於青年,能在五十歲便取得大魔法師的稱號,亞克力斯當之無愧成為有歷以來最年輕的大魔法師,這一切都離不開他那驚人的天賦,亞克力斯剛出生的時候便擁有了三級魔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十歲的時候他的魔力增長到四級,也是在他十歲的這一年,他進入了帝國少年魔法學院就讀,同年遇上了當時的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的院長,大魔法師菲裡圖庫。

    年方十歲便擁有四級魔力,被當時的菲裡圖庫驚為天人,二話不說便把他從少年學院挖了過來,收為親傳弟子親自教導。亞克力斯也沒有讓老師失望,他擁有與自身魔力相匹配的驚人理解力,無論是什麼深奧的魔法知識,到了他的手裡都能舉一反三,經過系統的學習,亞克力斯進步非常的快,四十歲的那一年,他便獲得了九級魔法師的稱號。這個級別,許多魔法師終其一生都到達不了,亞克力斯卻輕輕鬆鬆地跨過去了。

    五年之後,也就是亞克力斯四十五歲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傳說,成功地復原出失傳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為魔法體系做出了重大貢獻,被皇室授與大魔法師的榮譽稱號。也是這一年,他的老師菲裡圖庫壽終正寢,含笑而逝,遵從師囑,他也在同年成為了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的院長,同時擔任皇家魔法師團總指揮一職。

    然而,每個擁有驚人天賦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亞克力斯的怪癖就在於他的懶,他的懶怠程度已經到了筆墨難書的境界了,有生以來,亞克力斯從來沒有自已洗過一件衣服,打掃過一次房間。除了火系魔法外,亞克力斯還在水系和風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為他懶,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風系魔法,從此以後便用風系的飄浮術代替雙腳,走遠一點的路他就用飄。為了不動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時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還發明了許多偷懶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專用的水風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龍卷。這種混合充沛風元素的水龍卷充滿大量泡沫,施放出來後把衣服往裡一扔,轉上一段時間後把水元素抽乾,衣服便自動被甩干,連晾曬都省了。

    還有打掃房間專用的風系魔法--地獄之門。別看名字起得這麼恐怖,實際上就相當於一個大功率的吸塵機,施放之後連牆壁都能刮掉一層,再髒的房間也會變得一乾二淨,當然,房間裡的傢俱也會一乾二淨。

    當然,這些都是他年輕時候做的事,隨著年紀的增長,亞克力斯不但沒變勤快,反而更懶了,因為有了一點的財富和社會地位,現在他連魔法都懶得用了,洗澡洗衣服打招房間,全都交給妻子侍女代勞。當然,走路沒人代勞,他還是要用飄。

    至於他這生人取得的最大成就--復原禁咒烈火焚城,主要原因也是因為他懶,當年皇帝陛下交給他一個任務,讓他主持西北邊陲一個古老碉堡的拆除工作。那個碉堡地處邊陲,位置偏僻,補給不便,沒有太大的戰略價值,帝國準備把哪裡廢棄,但又怕盜賊或者別國的間諜利用那裡做為基地,所以打算拆掉。這個差事不知怎麼回事落到了亞克力斯頭上。

    交通不便,大型器械很難運過去,光靠人手的話工程浩大,亞克力斯懶得麻煩,苦想了幾天後復原出禁烈火焚城,直接把碉堡燒成一堆瓦礫。

    可以說,亞克力斯之所以可以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和他的懶是有非常大的關係的。

    就是這樣的一個懶人,為了以後的幸福生活,他不得不再次勤快起來了。

    「桌子。」亞力克斯敲著身前的桌子,一字一頓的說道,邊說著,他還轉過身在身後的黑板上寫下了大大的『桌子』兩個字。

    格裡斯點點頭,表示自己記住了。

    「好,下一個。」亞力克斯邊說邊揚了揚自己手上的筆,說道:「筆。」說完再次在黑板上寫下大大的筆字。

    筆字的筆劃多了一點,格裡斯看多了幾眼才記下來,然後點點頭。

    此刻黑板上已經有了十幾個大字,都是杯子,椅子,太陽,月亮之類常見的名詞。

    「都記住了?」亞力克斯望著格裡斯,有點懷疑的問到。他已經不太記得自己小時候學習生字時候的情形的,只記得他第一次識字的時候,老師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教,就是這樣,他學會第一個生字好像也花了好長時間。

    格裡斯點點頭。

    「那好,你先抄寫一遍。」亞力克斯佈置作業。

    拿起桌子上的筆,格裡斯便歪歪斜斜的紙張上劃拉起來。第一次拿筆,格裡斯和很多第一次寫字的人一樣,像握木棒一樣把整支筆握了起來。

    亞力克斯看到這種錯誤的握筆方法,一時也懶得指正,他帶過許多學生,很明白只有遇上錯折之後指正,效果會比一開始就講會好很多。所以他準備等格裡斯寫完之後,再教他正確的握筆方法。

    一筆一劃,格裡斯寫得很慢。半晌之後,第一個字寫完了。亞力克斯探頭一看,頓時愣住了。格裡斯寫出來的字讓他非常眼熟,每一個筆劃,都不像剛學寫字的人能寫得出來的。

    皺了皺眉,亞力克斯回頭看了一下自己寫在黑板上的字,頓時明白為什麼自己會覺得格裡斯的字讓他眼熟了,原來格裡斯是照著他寫在黑板上的字照抄的。仔細比較一下,除了筆劃轉折的地方輕重模仿得不到位之外,筆劃的順序和線條,格裡斯都模仿得一模一樣,簡直跟拓印法陣一樣。

    這讓亞力克斯非常的意外,他可從來沒聽過骷髏這麼強的模仿能力的啊。

    好不容易等格裡斯寫完後,亞力克斯把紙張拿起來,仔細的和他寫在黑板上的字對比了好幾遍,最後不得不承認,格裡斯模仿的非常像,如果不是筆劃的轉折部分還有點差別,亞力克斯幾乎就認為這些字是他寫。

    「照抄的,照抄的。」亞力克斯小聲的喃咕著,自我安慰一下,然後對格裡斯說道:「這些字你都記下了吧?那就默寫一遍。」說完,亞力克斯把黑板上的字擦掉。他就不相信默寫的情況下,格裡斯還能寫出如此像他筆跡的字。

    因為寫過一次了,格裡斯默寫的速度明顯比剛才的要快很多,一筆一劃,沒多久就寫完了。

    亞力克斯拿起來一看,忍不住就低罵了一句:「挎巴達,骷髏都這麼變態嗎?」就算沒有對照筆跡抄,格裡斯寫出來的字還是和他的幾乎一模一樣,可能因為第二次寫了,連轉折的部分都更像了幾份。

    亞力克斯雖然不算什麼書法家,但是對自己的字體,他也曾下過一番苦工,畢竟像他這種身份地位,經常需要簽署一些重要的文件,字太醜拿不出手。可是眼前這個連字都不認識的格裡斯,第一次寫字竟然把他的字模仿的像模像樣,根本不需要下功夫苦練,這種能力頓時讓亞力克斯大受大擊。

    「我竟然比一隻骷髏還笨……。」亞力克斯低聲嘀咕了一句。

    下面的教學開展不下去了,亞力克斯的法師袍鼓動著,托著他快速飄出了實驗室。

    大半個小時後,亞力克斯再回來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卷紙張,上面大大小小的寫滿了文字。

    把紙張往格裡斯的桌面上一鋪,亞力克斯神情古怪的說道:「你就照著這上面的字來學習。」

    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算是大陸上數一數二的頂級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要找一兩個書法寫得好的那是輕而易舉的事。被格裡斯這種拓印法陣般的模仿能力打擊到的亞力克斯乾脆藏拙,直接找了學院裡書法最好的訓導主任要了一些筆跡。

    「這個讀『金』,這個讀作『銀』」亞力克斯直接懶洋洋的趴在格裡斯的桌子上,指著紙上那優美的字體,一個一個的教著,教了一遍後,他又讓格裡斯抄寫。他很想知道,這種稱得上書法的文字,格裡斯還能不能模仿的出來。

    也許格裡斯真的有拓印法陣的能力,幾乎一模一樣的把那些字寫了出來,除了缺少一種一氣吁成的流暢和混然自如的轉折。把兩份筆跡擺到一起,如果沒有一定的書**底,根本就看不出其中的差別。

    「挎巴達,以後的魔法卷軸歸你抄了。」亞力克斯又是沮喪又是欣喜,沮喪的是一個骷髏寫的字竟然比他還好,欣喜的自然是這種臨摹能力完全可以用到抄寫魔法卷軸。

    魔法卷軸是用魔法文字抄寫,圖形繁瑣複雜,對準確性的要求非常之高,常常一個筆劃錯了,整張卷軸就費了,如果把格裡斯培養成一名制卷師,憑他這種能力,肯定會比很多制卷師畫得更好。

    可是這樣一樣,豈不是還要教他魔法文字和魔法?!亞力克斯一拍腦袋,頭痛了起來。他這種懶散的性格,從無到有要教這麼多東西,實在是難為他了。

    「算了,先把字學會再說。」望著認真默寫生字的格裡斯,亞力克斯喃喃的嘀咕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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