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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 尋找人證擦肩過 文 / 傻兒孽緣

    既然咬定有一定的嫌疑,知道他家的真實地址,相信她的話嗎?如果放走了兇手,自己能承擔這個責任嗎?他只好走到小路口口用對講機請示句中隊:「353,353,我是358。」

    句歡立即回答:「請講,我是353。」

    「小區沒有發現汪鳴全,居民也不提供情況,汪鳴全的妻子要我把警車開到人民醫院路口等,她要提供一樣東西。」

    「按她的話做,看她提供什麼跟我聯繫。」

    「明白。」

    圓森回到警車邊,駕駛著警車離開小區,緩緩駛往人民醫院路口處便下車等候,細心地分析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根據駱建這條線索延伸下來追蹤到汪鳴全騎摩托車身上,從邏輯推理沒有說不過去的地方,眼看要揭穿汪鳴全是否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又發生他突然出現和消失,這些疑點意味著什麼呢?要麼他就是真正的兇手在逃避,要麼就是另有隱情,從幾次接觸幸開玲看出,她還是一個正派無私之人,涉及到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她是否偏心呢?這些假象掩蓋著事實的真相嗎?在總隊培訓時老師舉過這類例子,一些破案專家諄諄教誨:世界上的事千變萬化,每個案子都會有不同的變化,只有沿著證物追蹤才會讓案件大白於天下,現在幸開玲能提供什麼都證明偵辦這個案件有了新的突破。無論難度有多大,一定要咬住摩托車碎片這個證物不放手,只要這輛摩托車沒有毀滅,它的主人就逃不脫法律的懲處。

    幸開玲擰著一個紅色的小坤包朝人民醫院走來,她看到圓森,主動打開坤包拿出一個綠色的本子《離婚證》和一張紙交給他:「汪鳴全這個敗家子被妖精纏住了,今天上午汪鳴全的確回來過,他是專門回來和我辦理離婚手續。在協商離婚條款前,為了不把他犯的罪過落到我們身上,我拷問過他做沒做觸犯命案的事情,他詛咒發誓沒有發生命案,摩托車是在假日休閒茶館裡打牌輸給章家洋了,一起打牌的人有唐仕明,鄒仕全,李開純三個人,我怕他說謊話,還專門讓他寫了一個情況說明,辦完離婚書他就夾起火煙包跑了,他在什麼地方打工沒有告訴我,怕我去找妖精興師問罪,有他這個人麻煩一大堆,窮日子過得開心,只要有了錢,他可以編排出想像不倒的話題把錢騙出去輸給別人,我這人的話你們愛信就信,不信你們可以隨便調查。」

    圓森接過她送到手的離婚證和情況說明,認真看這本《離婚證》明和情況說明,徵求她的意見:「幸開玲同志,謝謝你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了慎重起鑒,能不能耽擱你一點時間,跟我回大隊,我們需要錄入你的證詞,還要複印這本證件。」

    幸開玲猶豫不決:「如果是往天,就是耽擱一下午都沒有關係,我一個月只有幾百元的退休金,廠裡返聘上班後有一千多的工資,剛才廠裡通知明天放假,我還要急著找工作。」

    圓森真誠地安慰她:「你說這件事的確是個具體困難,你別急,如果找工作順利就自己找,如果因為這件事耽誤找工作,我朋友和新開的服裝加工廠很熟悉,可以推薦你去這個廠上班。」

    幸開玲婉言謝絕:「謝謝你的好意,一般情況我不會進這家加工廠,一是我的縫紉技術一般,二是我不能持續做工,廠裡通知上班就得去上班,只能找超市營業員或茶樓服務員的工作。」

    圓森看了這份材料,必須要她做個筆錄,迅速離婚增加了對汪鳴全懷疑的疑點,案發在前,離婚在後,也許是他們保護財產耍的一套手挽,一定要她到大隊去做筆錄,在這裡一個人做筆錄不符合法律規定,只好用一些她敏感的話題促進她配合調查:「我們找你本來是查實汪鳴全的事情,幸大姐,你離婚的事剛辦,知情人不多,現在耽擱一下時間還沒有閒言碎語,要是這件事敞開後,也許你還會中誤傷,再說,你還沒有選擇新的單位上班,在你上班後我們來找你更會影響你上班,單位老闆也會產生其他的想法,快到年邊了,換工作勤了影響收入。」

    果然,圓森這一招的確很生效,幸開玲把圓森引到這裡來說汪鳴全這件事,就是不想讓小區的人產生誤會,紙包不住火,為了盡量避免一些閒言碎語,只好表態做出讓步:「好吧,我跟你到交警大隊去,請你們抓緊時間,別耽擱太久。」

    圓森立即打開警車後排的車門:「幸大姐請上車,放心吧,我們是國家公安機關,絕對不會言而無信。為了不過多耽擱你的時間,我先給中隊聯繫一下。」幸開玲上車後,他關好車門,走到駕駛員位置的車門邊打開車門,掏出對講機呼叫:「353,我是358,聽到請回答。」他呼叫完就駕駛著警車緩慢地朝著交警大隊的方向駛去。

    「358請講,我是353。」

    「幸大姐提供了一份汪鳴全的情況說明材料,我請幸大姐回大隊取一份證詞,請安排人配合。」

    「明白。」

    幸開玲第一次看到公安人員用對講機聯繫,有些迷惑不解:「現在手機這麼方便,你直接用手機通知他們不行嗎?」

    圓森笑著解釋:「手機是社會公用頻道,不保密,我們對講機是公安機關的專用頻道,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幸開玲恍然大悟:「《英雄兒女》王成喊向我開炮就是這種機器嗎?」

    圓森仍然百問不煩地給她解釋:「部隊用的報話機,既可以發報還可以說話,根據距離配功率,那個年代我們國家的科技還沒有現在這麼發達,還沒有研製出這種對講機。」

    幸開玲提出一個具體實在的話題:「你們一天忙裡忙外要抓破案,是不是破一個案子要得好大一筆獎金?」

    圓森仍然耐心地回答:「我們警察破案不是為獎金,而是體現我們警察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我講一個簡單的現象你就明白了,比如,沒有國家法律的保護,汽車、摩托車、火車這麼多,想撞死誰就撞死誰,這個社會會是什麼樣子?會有多少人過著惶惶不可終日,誰還敢出門,這樣的社會秩序如何?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所有人的人生權利都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國家有很多法律都是在憲法的大框架範圍內,制定一些具體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其中一個基本就是每個公民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再說一個結合實際的話題,如果查證屬實,我們不會冤枉一個沒有違法犯罪之人,如果你的話是假的,就會承擔包庇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

    幸開玲信誓旦旦地表態:「我的人品如何,你們警察可以放手去調查,我的所作所為絕對是實事求是,沒有必要為他庇護,我只能說明我說的是實話,他說話是真是假只有你們公安機關去查實,他如果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該關就關,該判幾年就判幾年,如果他犯罪不受到法律處罰,他的尾巴要翹到天上去,這種人絕對不能遷就,遷就他就是為他犯更嚴重的罪孽打基礎。」

    圓森非常贊同她的觀點:「國家法律也是本著教育處理相結合,不判死刑的人盡量不判死刑,我們在量刑處理過程中,公安機關辦理完結後,要報檢察院,檢察院審核後才提起公訴,法院才根據事實量刑,每一個程序都非常嚴謹,當事人還可以請律師辯護,一般案件都是公開審理,允許當事人的親屬聽審,每個案件都要做到事實準確,證據確鑿才定案,少了一項都不行。所以,我們辦的每一個案子,必須做到萬無一失,必須辦成鐵案。」

    幸開玲深有感觸地感歎:「看來,國家沒有你們公安機關法律就成了空文,社會治安秩序就得不到保障。特別是現在,各種車輛越來越多,如果沒有法律管住這些車輛要亂套。一個活生生的人被莫名其妙地撞死,應該抓住這個撞死人的兇手,我以後發現這方面的線索第一時間來匯報。」

    圓森立即表態:「我們的工作需要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主要是群眾都要自覺地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做好預防工作,將事故防患於未然,盡量避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情況,駕駛員不能過多與乘客說話,今天這是特殊情況,讓你多瞭解一些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節省時間,否則,我不會答覆你剛才的提問,已經到大隊了,車子停穩開門後你才下車,免得無故受傷。」

    幸開玲馬上表達歉疚:「我是不瞭解這些法律才問,請原諒。」

    圓森把警車開往規定的停車位置才停靠後,他下車打開車門:「幸大姐,請下車。」

    幸開玲下車後仍然發感歎:「我以為你們國家法律是你們在執行,警車就可以隨便開,隨便停,沒想到你們仍然要按規矩停擺。」

    圓森提著辦案公文包,打開後備箱提出辦案的工具箱:「在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的權力是人民給的,更要帶頭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給其他駕駛人做出表率,幸大姐,我們中隊在這邊,請吧。」

    幸開玲第一次進公安機關,有些顫悠。

    圓森明顯看出她有恐懼心理,馬上安慰她,解除她的思想顧慮:「幸大姐,別緊張,你不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只是一名證人,我們只取一份證明口供你就可以回去,我們會像招待客人似的招待你,到了辦公室我們會請你坐,給你端茶遞水,當餐時還要安排你到伙食團去吃飯。即使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我們都會以誠相待,不會虐待他們,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他指著警務公開有櫥窗:「你看嘛,這櫥窗裡有我們所有人員的照片,警號,凡是辦案都接受所有人的監督。」

    幸開玲便放心大膽地跟他朝特勤中隊走,同時提出一個敏銳的問題:「如果犯事的人狡賴你們怎麼辦?」

    圓森把她當作一個宣傳教育的機會:「無所謂,一般交通事故有機動車破損情況,有被傷害者或車輛情況,有證人,證物,還有證據,再狡賴也逃不脫法律的處罰,凡是辦案,我們都要一環一環地扣死,不給空子給任何人鑽。」

    這些年青人頭頭是道的說執法辦案的事讓幸開玲耳目一新,心裡暗自肯定,國家把這些高文化的人招進這些單位的決策是正確的,只有靠國家法律把社會秩序搞好了,才有利於國家建設。她跟在圓森身後來到中隊辦公室,只見一個和他年齡相差無幾的正在等著他們。

    圓森給幸開玲接了一杯開水送到她手裡,安排她坐在椅子上後,上前去把收的證件和材料交給中隊長給他匯報工作:「句中隊,這是幸開玲同志提供的證據材料。」

    句歡看幸開玲和汪鳴全的《離婚證》,安排圓森:「你把這本《離婚證》複印後,原件還給她。同時,在你的辦公室我問你給她做筆錄。」

    圓森給她解釋:「幸大姐。按照法律規定,我們複印你這本《離婚證》,原件返還給你,這是證明你和汪鳴全關係的證據。」

    幸開玲接過開水喝了一口,立即表態同意,並提醒他們:「複印這本《離婚證》我沒有意見,只是請你們保密,我暫時不讓兒子知道這件事,他明年就高中畢業了,知道這件事怕他不安心讀書。」

    句歡給她解釋:「放心吧,幸大姐,凡是我們收集的材料,都是高度保密,不會外傳,莫說你兒子,就是沒有參與保這案件的民警都不能看。」

    圓森回到辦公室,在複印機上將這本《離婚證》複印後將原件交給幸開玲本人:「原件請你收好。並請你在複印件上簽名,證明我們複印你提供的證件屬實。」

    幸開玲接過圓森提供的複印件和筆,便在複印件上簽署了自己的名字和複印屬實。

    句歡領著幸開玲來到圓森工作的辦公室,安排她坐在接受詢問的位置,自己選擇和圓森相鄰的座位上,句歡中隊長見圓森在打開電腦的機會,主動平心靜氣地與她交談:「幸大姐,感謝你積極主動地配合我們辦案,我們的職責就是公開、公平、公正,按照國家法律處理道路交通方面的案件,為了辦一個案子要搞很多調查,每一次調查都要形成材料,根據調查材料才開會分析研究,要在證據確鑿時才下結論,今天是例行公事,取證材料必須兩名以上民警參加,主要是預防瞎編證詞。」

    幸開玲便誠實地告訴句歡中隊長:「中隊長,該怎麼辦材料你們問吧,在路上我問了圓警官不少的問題,完全理解你們辦案的重要性,我會如實回答你們提出的問題。」

    句歡看到圓森已經把問話材料的頭面寫好,便問幸開玲的基本情況,聯繫方式及汪鳴全回家寫這個情況說明前後的情況,圓森及時在電腦上寫好打印成材料,交給幸開玲本人看,簽上「此材料系本人口述屬實及幸開玲及年月日」後,按上手印。

    圓森看手錶上的時間:「幸大姐,從你到我們中隊到現在,只耽誤了你半個小時,現在有事你去忙吧。我們還有事要辦就不送你了,請諒解。」

    幸開玲主動要求:「圓警官,你的電話是多少,我以後如果發現交通事故方面的線索直接撥打你的電話。」

    圓森從辦公桌上抽出一張警民聯繫卡交給她:「這上面有我的手機號碼,有需要就撥打電話,我不接掛斷後給你打過去,你就不會用電話費。」

    幸開玲問他:「圓警官,我看到你們大隊的大門邊有保安,出去辦不辦什麼手續?」

    圓森誠懇地告訴她:「我馬上給門衛打電話。」他用座機電話撥了一組短號後通知對方:「我是特勤中隊的圓森,有一位叫幸開玲的中年女性在我們這裡錄證詞,請放行。」

    「她是開車來的嗎走路?」

    「她是座我們中隊的車來的,回去走路。」

    幸開玲還是小心翼翼招呼:「中隊長、圓警官,我走了。」

    圓森再次告訴她:「我有你的電話號碼,有機會遇到超市或茶館的朋友,順便問一下能不能找一份工作,以及工資待遇情況,有了結果我跟你聯繫。」

    幸開玲從他的眼神中看出此人篤信的目光,再次表達感謝這個辦事古道熱腸的小伙子:「能不能辦成要看機會,有你這句話就表明現在的公社完全是勤務員,不是過去一惡二鼓的工具了。」

    幸開玲離開中隊後,句歡立即與圓森商量查案對策,句歡主動聽取圓森的意見:「小袁,你的意見如何追蹤此案?」

    圓森深思熟慮地發表意見:「這個案件的核心是摩托車與碎片相吻合,其次是人證、物證,遺憾的是沒有與汪鳴全接觸,我建議:一是聯繫城關派出所,查出參與汪鳴全打牌幾個人的身份,職業,重點是找到章家洋,追查摩托車的去向及使用情況;二是立即到這幾個人的居住地點和假日休閒茶館去查章家洋、唐仕明、鄒仕全、李開純這幾個人,核實汪鳴全情況說明的真偽。等我們查出一些眉目之後才向大隊領導匯報。」

    句歡提出一個敏感的問題:「你對汪鳴全回家倉促離婚有什麼看法,這對於我們是否把汪鳴全納入重點監控對象,通過監視幸開玲牽制汪鳴全有一定的作用。」

    圓森鎖緊雙眉分析:「通過近期對汪鳴全調查時發現,這人晃蕩,主要是喜歡賭博,好幾次把家裡的積蓄輸光,幸開玲在廠裡做的有毒工種,四十五歲就退休,她勤儉持家,現在一個月有幾百元的退休金,還在四處找工作賺錢,養家餬口,他們兩口子存在明顯的矛盾,正是汪鳴全在本地有錢就和幾個人去搞賭,幸開玲逼著他出去打工目的是讓他戒掉賭博。他們離婚我分析有兩種可能性,一是明知摩托車撞死人既要承擔刑事責任,又要承擔民事責任,故意躲避這個責任牽連家庭,如果是這個設局,就是汪鳴全和幸開玲聯合搞的一套騙我們;二是從來沒有外出過的汪鳴全,他畢竟是四十幾歲的中年人,幾個月沒回家生理需要,經不起女色的誘惑,進了別人的圈套,導致與妻子離婚,他們的離婚協議我看過了,汪鳴全是淨身離家,我建議還是採取倒查的方式穩妥些,先查出摩托車的下落,弄清摩托車與碎片的關係再研究下一步的偵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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