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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百零八章 土地保有令(三) 文 / 異界之地精戰神

    土地的權利如何劃分?

    最最根本的第一層是歸屬於沃爾瑟姆神系眾神控制的區域,也就是北6人類世界的所有土地天生的歸屬於沃爾瑟姆眾神的管轄!

    第二層的是由沃爾瑟姆教會的尤卡坦大主教劃分的諸多世俗的王國和帝國它們擁有數萬卡得司到數百萬卡得司不等的土地,數十萬到數千萬不等的國民!它們一塊塊的拼接起了北6的人類世界!

    第三層的是具體管理一小塊一小塊土地的獨立領主們。在舊秩序下,最低的獨立貴族是男爵,擁有數百卡得司到數千卡得司的土地。高級的貴族也只是擁有的土地更多,擁有的低級貴族更多,擁有的軍隊更多罷了!每一個男爵都是獨立的存在,雖然他們會因為血脈的原因或是婚姻的關係和高位的貴族、和其他的貴族聯合在一起,但是他依然是獨立的,他的領地同樣是獨立的。在南方上千的歷史中,只有不斷在邊緣區域劃分新男爵的,從來沒有舊的領地能合併的!因為所有的領地事實上是歸屬於一個個神脈門閥!即使這個貴族沒有了繼承人,也不會沒有人去當下一任的貴族!而一個神脈的領地只能是同一神脈的貴族才能繼承,神脈門閥中會很快協調出一個新的貴族人選來的!王室除了在邊疆給自己的家族添加新的男爵外,沒有任何的辦法收回任何一個男爵的領地!

    第三層和第四層中間的就是各個小貴族了!一個男爵的領地要有內政官、稅務官、衛隊隊長、管家、法務官等很多基層的官吏,同樣也需要很多騎士來保衛自己的一切,同樣也會劃分一些小塊土地來安排庶出的兒子們!所以在男爵等高位貴族的下面,擁有小塊領地的就是眾多的低級貴族了!騎士、爵士、勳爵、紳士等等都是一個獨立領地上有機的組成部分!

    第四層的才是真正在土地上勞作的農民!不管是貴族直屬田地上的佃農,還是擁有自己土地的自耕農,只有他們才是土地的真正的使用者,只有他們才是把虛無的土地變成真實可見的收穫的勞動者!

    貴族,除了最最低等那些小貴族外,沒有幾個會真正的在農田上忙活的!貴族的工作是去打獵,不管是真實的野獸,還是女人,還是那些膽敢反抗的刁民!貴族的工作是在花園裡、會客廳裡、餐桌上、獵獸場上和床上!沒有神脈貴族,沒有任何一個高級神脈貴族會關心自己領地上那些耕作田地的農民的死活,他們只需要在收穫的時候得到自己應得的那一部分就可以了。反正天空下沒有活路的農民多的是,死掉一批再找一批就可以了!而且獵殺時的快感也是一種不錯的享受!

    塔納神教會現在擁有的獨立宗教領僅僅是屬於第三層次到第二層次的土地權利罷了。不管如何的獨立,依然在梅奧王國的這個大框架裡。除非他要和沃爾瑟姆真正的開戰,那他永遠都得不到第一層級的權利!即使是西南荒原的土地,也必須在以後的宗教談判中明確確實的地位!此外的塔納神教會也只是依靠第四層級的農民中的信徒變相的擁有一塊塊可以施加影響的土地而已!畢竟現在塔納神脈僅僅只有喬恩一個人罷了,能夠歸屬於塔納神實質掌控的也只有克萊蒙男爵領一個地方罷了!

    但是此次北6大戰中南方諸國爆出來的問題,給了沃爾瑟姆眾神一個反思的機會,同樣也給了塔納神教會一個進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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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在會議中提出的《土地保有令》闡述的只一個核心的關鍵—保障第四層級的土地利用者的利益!

    原來的秩序是,層級越上就越重要--除了第二層的王國被各個門閥代替外,一切確實是如此!但是農民的暴動和戰亂其間各個階層的表現給了木不需要更多表白的正當理由!

    如果耕作農田的人都沒有辦法活下去,那他為什麼要耕作呢?更何況太多的土地不是屬於他所有!如果再多的功勞都不能換來一塊養活自己的土地,那那些低級的武士們還有什麼理由去拚搏?如果自己今天耕作的土地明天就會被領主收回,那我為什麼要在這塊土地上下功夫?

    「民有恆產,則有恆心!」木提出了一個至為關鍵的核心—第四層對土地的一部分權利的恆有!

    土地的權利事實上是分成兩個部分的。一是所有權,二是使用權!就像現在蒙巴薩的大片的廉租房一樣,那些難民僅僅得到了房子的使用權罷了,但是只要他們能一直保持在一級或是以上的水平,就可以用很低的代價恆久的佔有那個房子!他們沒有所有權,但是恆定的使用權就可以相當是一種固化的所有權,只是有一個簡單的前提罷了!管理廉租房的各個教會不會在租戶沒有犯錯的前提下讓那些租戶被動的搬遷,所以他們只要保證自己的等級,就可以一直的在那個房間裡住下去,尤其那些家庭型的住戶們!

    農田事實也是如此!前面的劃分就是所有權的劃分,但是比所有權更重要的是土地的使用權!如果土地不被使用的話,就不能把虛無的土地變成收穫的!不是你擁有這塊土地,就天生可以擁有這塊土地理論上的產出的--一切都必須通過那些農民的耕作!

    木所強調的就是在新秩序下,要就是保障最關鍵的耕作者的利益!

    一塊長久屬於一個自耕農的田地,它的產出比那些佃農耕作的土地要高!因為什麼?因為耕作者對土地的長期佔有,事實是長期耕作權的佔有使得他有動力去改造屬於自己的土地,去採取可以獲得更大收入的耕作方式!

    所以,木提出了一個新秩序下影響最多人,也是最堅固的一個法令!土地保有,保有的不是土地的廣泛所有權,不是那些貴族對領地的所有權!關於那些和高級所有權相關的東西全部放在後面的法令裡!在這個法令裡,被固定就是農夫對土地的耕作權!

    一個男爵的領地,可以有屬於他自己的莊園,莊園上有眾多的佃農在為他忙碌著;手下有很多的低級貴族,他們的莊園上同樣有很多的佃農為他們忙碌著;還有很多擁有小塊土地的自耕農,在自己的土地上為自己還有最高的那個領主忙碌著!

    一個男爵的領地,不可能僅僅只有生產糧食的農田,同樣會有很多附屬的農業產業,也同樣會有很有的作坊!像現在屬於劉歡的克林頓領,就有擁有近十萬神奴的礦山、港口、金屬提煉廠,一個專門種植荀蘭的花圃,一小塊屬於那些「卡迪根」人魚的土地,一支包括人類和人魚在內的漁民隊伍!

    在塔納神的新秩序中,雙一級的農民得到的土地並不是真正屬於他所有,只有達到雙二級的農民才可以向領主和神殿申請自由民的地位,申請購買屬於自己所有的宅基地,申請將此前耕作的土地購買下來作為屬於自己所有的土地。只有雙二級的農民才擁有真正的私有財產,才同樣的擁有獨立的納稅權,獨立的政治權利!也只有雙二級農民明確下來屬於自己所有的宅基地和農田才可以獨立於所有其他土地之外在自己的家族中流傳下去,而他的後代只需要達到雙一級就可以自然的擁有上一代的財富!

    從取得單一一個一級到取得雙二級的過程中,所有的難民都只是領主的佃農!但是,每一個細小的等級所擁有的權利都有細微的差別!單一一級的農民僅僅只能做最低級的佃農,住最差的廉租房,得到最低的收穫分成!可以擁有獨立土地的雙一級的難民事實上得到的是固化的農田耕作合同!用一個很形象的詞就可以形容:「永佃」。只要這個耕作這塊土地的農民能一直保持雙一級,那麼他就可以保有這塊土地的耕作權,甚至可以將這塊土地的耕作權傳承給同樣擁有雙一級的兒子!所以,只要這個農夫的家族中一直有雙一級的耕作者存在,他的家族就事實上通過長期佔有耕作權佔有了表面意義上的所有權!

    為了鼓勵耕作者提高單位產出,為了鼓勵耕作者在農田採取那些長期有效的耕作措施,就必須保有耕作者對固定耕地的長期耕作權!比如種植更高產的作物,比如採取更高效的肥料,比如合作興修農田的小水利,比如種植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收穫或是收穫期非常長久的作物!農夫的短視,懶惰,浪費,惡耗的背後可都是有一個明確的經濟賬在的!

    所以,在所有一切的前提中,只有保證對耕作權的保有,才能繼續談關於收穫分成,土地交易,土地價格,特產推廣種植等等後繼的問題!

    貴族對土地的權利被第二次的剝奪,而且比第一次的更狠、更嚴重!第一次的領地劃分和繼承打亂了千萬年形成的定規,但是好歹還是神脈貴族的世界,只要按照新的規則,不是沒有出頭的機會!但是第二次的土地保有法令將貴族和領地上的土地徹底的劃分開來!

    在以後,除了直屬於領主的農田,除了領主可以隨意支配的單一一級的佃農和那些什麼等級都沒有的最低級的僕役外,所有其他被雙一級佃農及以上的農夫耕作的土地就已經脫離了領主的掌控,和那些耕作者們一起!所有達到雙一級的人類,都是領地上基本神殿歡迎的信徒!他們的管理和處置以後就部分的從領主那裡轉移到了從領地上那些農民中提拔起來的本土牧師和神官的手裡了!那些被雙一級佃農和以上的農夫耕作的土地在他們沒有降級的前提下,任何一個領主都沒有權利越過神殿去剝奪了!領主唯一還可以做的事情是控制那些還是屬於自己的農田上的種植,勸導那些已經獨立的耕作者種著可以更高產出的作物,去採取可以產生更高產出的種植方式,這樣才能在神殿公正的收穫分成中得到更多!

    新的《土地保有令》的終極目的,也是沃爾瑟姆眾神支持的原因,就在於它可以保證更多的產出,用一種新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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