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聞迅被《雪花秘扇》所帶來的稿費數字所震撼的時候,突然只見到辦公室的門被打開,然後一個令人熟悉的身影快步走了進來。聞迅轉頭仔細一看,只見這進來的人是個女人,是一個聞迅很熟悉的女人。
這女人有個響亮的外號,叫「小狗」。這小狗現在穿著一身ol的緊身西服,小腿上穿著一雙肉色的絲襪,臉上微微化了一些淡妝,讓人覺得她一下成熟了很多、嫵媚了很多……
「老闆,王晉剛才打電話過來,說是看了《雪花秘扇》很感興趣,想跟你商談一下改變成電影的問題……」嫵媚的小狗說出了這樣一個讓聞迅覺得虎軀一震的消息。
王晉?那個現在所謂的中國最知名的第五代導演?在開個開放之後,算是第一個在國際上創出了名頭的中國導演?他以前不是都拍一些農民題材的鄉土劇麼,怎麼現在要來把自己的小說改編成電影了?
自己的小說要被全中國最知名的導演改編成電影了?雖然這個時候臉上沒表現出來什麼,但是聞迅心裡早已經激盪起了滔天巨浪。他早就知道自己以後會很牛x,但是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後會牛x成這樣!原來自己還真有這方面的天分?原來《雪花秘扇》這個故事還有這樣的潛力?
……
當聞迅從夢中醒過來後,當他坐在書桌前看著那份被自己鎖起來的底稿,頓時覺得眼前的這疊稿子完全不一樣了!昨天晚上這個稿子在他的眼裡就只是一個讓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的「殘次品」,但是現在在他看來,這稿子還哪裡是殘次品,分明就是一個藝術品的胚胎!他頓時就對修改這《雪花秘扇》有了充足的動力!
所以,他直接破例帶著稿子來到了學校。到了學校以後,聞迅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開始重頭看自己的稿子。他現在想做的是把錯別字改掉,因為他12歲那年寫了小說的經歷告訴他,如果寫好了稿子還讓專業人士挑出來了n多錯字,那個印象分扣的叫一個厲害!
仔仔細細的把5ooo多字的小說看了一遍之後,聞迅只改出來了不到十個錯字。也許這就是手寫的好處,因為手寫文字的時候很少會產生同音字的錯誤。就是這不到十個字的錯字,還是因為聞迅急著寫,在想不起來那個字怎麼寫的時候,為了不打斷思路而故意寫出來的同音字。
改完了錯字,聞迅又把小說從頭到尾的看了一遍。跟上次不一樣,上次他是很細緻的在看每個字寫的對不對,而這次他則是把注意力都放在每個字傳達的信息裡了。
不得不說的是,這個稿子還真是寫的磕磕巴巴的,很多場景之間的轉折承接太過於簡單和生硬。雖然這種轉折生硬的毛病在這個年齡段的學生身上很容易看到,但是聞迅跟他們不一樣!聞迅的這5ooo字的小水以後是要改變成長篇小說的,再改編成電影的!
於是,聞迅開始不再注意字數限定,開始準備補充各種細節描寫,把所有情節細緻的連接起來。他覺得,大概是因為之間在寫作的時候,太在意5ooo字的總量,太在意每個人每個階段只有3oo字的界限,所以導致他寫的時候太過於注意控制字數,結果反而弄的整個文章有點支離破碎的。
現在他要做的就是無視字數規定,按照自己覺得對的描寫先把所有的細節都補充出來。雖然這樣會導致字數總量標好幾倍,但是這樣素材充沛了之後,聞迅還可以「修剪」嘛!
到時候只要把不太重要的細節修剪掉,保留比較重要的細節,這樣一來整個文章就會看起來詳略有當同時渾然天成……
雖然聽起來好像這個過程很簡單,但是實際上這個過程困難無比。聞迅為了能盡量好的弄出來所有的素材,光是每個人之間的對話他就要反覆想好幾遍。結果這麼弄下來的結果,就是聞迅一天功夫下來,就把第一部分給擴容到了3萬字的地步!
雖然字數標了太多太多,但是這樣的一個第一部分好歹是讓聞迅自己比較滿意了。再反覆看了幾遍,覺得沒問題之後,他就繼續開始寫下面的部分。這麼經過了四天,聞迅直接把一個剛剛好卡到5ooo字標準的「小說」給改成了13萬字的長篇小說!
說實話,這個階段的擴寫讓聞迅覺得很爽,他第一次有了一種自由的感覺,有了一種終於可以信馬由韁的隨著思緒飛的感覺。但是接下來的「剪輯」部分卻是讓聞迅覺得煎熬了——要知道,只有他自己覺得是有必要的細節,他才會擴寫出來,現在再讓他自己來分辨哪些重要那些不重要,再來把那些不重要的細節砍掉……這過程給聞迅自己的感覺就是在很重要和更重要兩個之間選擇,選擇的結果不論怎麼樣都會讓他很難受——要麼是把自己辛辛苦苦寫出來的細節給砍了,要麼是不砍而導致整個文章被評委給砍了……
雖然知道這個步驟是無法躲過的,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兒,親手做就是另一回事兒了。聞迅用著類似揮淚斬馬謖的心態,斬掉了一些貌似不是那麼重要的細節。過了幾天時間,到了這天晚上的時候,聞迅終於把稿子改的差不多了,他基本覺得自己就是拼了老命才把字數從13萬字給刪改回了5ooo字。這一來一去看起來好像又回到了原點,但是稿子經過了這麼一改之後,至少聞迅自己是覺得稿子看起來完全不同了。
這麼改完之後,聞迅只覺得渾身疲憊,彷彿全部的精神都被修改給消耗光了。洗了洗之後,他就上了床,也許真的是因為太過消耗腦細胞,聞迅基本上腦袋剛剛沾到枕頭就睡著了。
迷迷糊糊的,他只覺得自己好像到了渝慶的市區裡。再仔細的觀察了下四周,聞迅只現自己好像又來到了那天和丁香、蘭洋見面的茶館。「我怎麼跑這兒來了?」聞迅有點迷茫的想到,就在他想伸手撓頭的時候,突然現自己手裡好像還拿著什麼。聞迅低頭一看,只現自己手上拿著一疊稿紙,再仔細一看,這疊稿紙好像就是自己睡前剛剛修改好的那個《雪花秘扇》!
「我怎麼帶著稿子跑這兒來了?」就在聞訊正疑惑的時候,他只見的遠遠的走過來一個人,那人看起來好像肩膀都跟耳朵一邊高了。「蘭編輯?」聞迅甚至都不用看清楚那人的臉,只要遠遠看到那麼高的肩膀,頓時就猜到是蘭洋過來了。
「誒?」看到了遠遠走來的蘭洋,聞迅的腦海裡突然劃過了一個想法。「蘭洋是編輯,我現在是作者,我為什麼不讓蘭洋幫我看下到底哪裡還需要改?」當想出來了這個主意之後,聞迅簡直覺得自己就是個天才!
雖然寫作是個很孤獨的事情,雖然一切的一切都是要作者一個人自己來負責,但是編輯的存在不就是為了能幫助作者在某些地方減少麻煩的麼。而且蘭洋人還挺好的,專業水平還挺高的,幹嗎不找他幫忙呢?
雖然這是在夢裡,但是聞迅還是馬上滿面笑容的上前跟那肩膀與耳朵平齊的男人打招呼。「呦,蘭編輯?你好你好,真是太巧了,在這兒都能碰到您,您這是幹嘛去啊?」
「誒?聞迅同學?呦,這還真巧,我這剛下班,正想著要去哪個小飯店湊合一頓呢。正好碰到你了,你有事兒沒?沒事兒的話跟我一起?」這個肩膀跟耳朵一樣高的男人特別豪爽的說道。
「哎呦,那多不好意思?」雖然知道這是在夢裡,但是聞迅還是真的感覺到了不好意思。不過還沒等他推辭呢,就直接被蘭洋給拖著走了。
倆人在附近找了一家蘭州拉麵館,然後美美的吃了一頓拉麵。吃完了面,聞迅擦了擦嘴,歎了一聲氣,說道:「哎,蘭編輯,我最近根據家裡老人的經歷,寫了一篇小說出來。是想投稿給新語思作文大賽來著,所以想精益求精。但是因為是新手,寫起來吧感覺磕磕巴巴的,好不容易才修改完,感覺累的要死。我現在才知道,做你們這文字工作的,還真是不容易……」
明面上,聞迅好像根本就沒提到請蘭洋幫忙的事情,但是對於蘭洋這種熱心又豪爽的人來說,一聽到聞迅寫了篇小說出來,還正好是碰到了自己的專業上,他能不幫忙?
「是嗎?稿子帶了麼?我幫你看看。」蘭洋一聽聞迅的話,果然一下笑著說道。隨後,他接過了聞迅的稿子,就直接在飯館兒裡看了起來。
本來聞迅還以為蘭洋怎麼得也得看個十幾二十分鐘吧,畢竟人家是專業人士,得看的細點兒不是?於是他還心裡挺忐忑的在等著呢。結果誰知道,他剛等了沒幾十秒鐘,就聽蘭洋說道:「還得改。」
聞迅根本沒想到蘭洋這麼快就看完了,這度也太嚇人了吧?他愣愣的看著這個肩膀跟耳朵一樣高的男人,只見這男人笑了笑繼續說道:「沒辦法,每天都得看好多稿子,所以習慣一目十行了,這樣勞動生產率才能高不是。」
解釋了一下自己為什麼看的這麼快之後,只聽蘭洋繼續說道:「我覺得你這稿子寫的故事不錯,不過就是好像有點過度粉飾了,也就是修辭的太多了,太巴洛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