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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府內,尤德港督坐在首位,褚良斌坐在下面,兩人相視一眼,褚良斌眼裡是震驚,港督眼裡是奈和苦笑。
很明顯,兩人還對剛才港督府門前的事感慨,誰也沒想到,李毅華會以退為進,逼著港督表態,這也變現地挾天子以令諸侯了。
褚良斌偷偷地瞄了一下,神態有點複雜的港督一眼,搖搖頭說:「這件事雖說是社團囂張,不過李毅華這一遊行,到也顯得不太懂規矩,有點像挾持民意,逼港督就範的意思。」
「哦,你何出此言?」尤德港督饒有興趣地問道。
「李毅華受傷住院,而貝爾少爺不幸辭世,他肯定猜到我們一定會打擊這伙社團的。」褚良斌語音一轉,有點惋惜地說:「他本可以面見港督,把他所受的委屈,當面鼓對面鑼地向你述說。」
「可是他偏偏選擇了最偏激的方式,率領藝人們,在港督府門前請願,以他的名氣和地位,引發的效應自然是巨大,特別他帶著傷出現,容易讓人以為他是一個值得同情的弱者,能容易引發市民的共鳴和同仇敵愾之心。而他則是很好的利用了民意,讓港督你不得不出面主持公道平息民怒。」
褚良斌分析的時候,倒是一臉平淡,但是原來已經平息的事,又讓他再次挑了起來,看似輕描淡寫,實則三言兩語間,把李毅華推向了港督的對立面,暗指他為了達到目的。把港督玩弄在鼓掌之間。
對於褚良斌這種政府機關的老油條來說。早就煉成了心硬如鐵。哪裡會因這點小事情動情?其實褚良斌是對李家超能不能倒台而特意這麼說的,本來以為倒台是必定的事了,沒想到港督會暗暗過問這件事,這讓他有了急迫感。
他已經眼饞o記督察那把交椅好久了,久的連他自己都忘記時間了,可李家超卻牢牢地霸佔著那個位子,穩若泰山,讓他的奢望一天天成為空中樓閣。而這一次貝爾被殺事件。讓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來,看到了曙光,他豈能放過。
而港督過問案件,讓他感覺了不妙,這說明港督對李家超還抱有希望,想赦免他的前兆,怎能不讓他暗暗著急?對於這次遊行結果,太出乎他的意料,是李毅華攪的香港動。是李毅華把張蕭林送上了斷頭台,還是李毅華把李家超扳倒。
李毅華的出現。讓褚良斌眼前一亮,解鈴還須繫鈴人,或許他就是這件事的轉機,他有謀略有膽色,跟李家超有不共戴天之仇,稍稍一攪動,絕對能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尤德港督一副瞭然於胸的樣子,淡淡地說:「他那點小聰明,我一早就看出來了。」
「那港督為何這般優待於他,還順了他的意呢?」
「很簡單!」尤德港督臉色陰沉如鐵,怒吼道:「我要利用他,判張蕭林那個狗雜碎死刑,為我貝爾侄兒報仇,血債必須血來償!」
「利用這個藝人大遊行,對那些審判團施壓,先站在輿論的制高點,打那些漫天仁義道德的傢伙個措手不及,即使調查下來,也和本港督沒有關係,也不會有人說本港督徇私枉法,完全可以推到民意上。而本港督又能收穫民望,這是一箭雙鵰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說完,尤德港督意味深長地說:「他在蹦躂,也是一個戲子,權勢,本港督想什麼時候讓他趴下,他就得趴下!」
太陰險了,尤德港督真不愧是老奸巨猾,防不勝防。
尤德港督的一番話,設計的絲絲入扣,真是把人買了還幫他數錢呢,褚良斌也聽得心悅誠服。
能說什麼呢?褚良斌心裡苦笑道,那個李毅華,還真叫運氣,恰好在合適的地點,合適的時間出現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這大概就叫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吧!
每個人都自認為是旗手,反而每個人都成了棋子,互相利用,互相達到自己的目的,最可悲的是,那些連棋子都做不了的可憐人。
看到沒有什麼事了,褚良斌連忙起身告辭,他害怕在呆下去自己也原形畢露了。
等他走到門口時,身後傳來了一聲威嚴的聲音,略略帶著肅殺:
「你的小心思我都知道,不要在搞小動作了。既然這件事跟李家超沒有多大關係,就把他放出來吧,隨便安排個職位,畢竟跟了我那麼多年,讓他受苦我於心不忍!」
褚良斌身體一下子就定住了,沒想到他搞的那些小動作,還是沒有瞞過這個老狐狸。正以為完了的時候,突然聽到李家超被貶職了,心裡又湧出來一陣狂喜,真是大災過後必有大喜!
他身體頓了頓,接著又走出了辦公室,依靠著門口深吸了一口氣。然後臉上露出了微笑,身體輕鬆地離開了。
遊行雖然沒有進行的太久,也就是短短的三個小時,但是轟動卻是留下來了。不但成立了香港的第一個協會,港督還答應了打擊社團。
果然,第二天早晨,清一色有關藝人們大遊行的報道,這是在以前絕僅有的,香港報業開張這麼早的,特別在佳節意識濃重的中國。
《明報》金鏞老爺子親自撰寫的報道,標題是:俠之大義,為國為民!
「大丈夫要活在天地之間,豈能殘留在別人心中。昨日大遊行,真乃吾輩之骨氣也!那一聲聲不屈的吶喊,是中華的脊樑;那對港督的三鞠躬,鞠出了中國人的美德;那協會的成立,是團結就是力量的典範。真乃壯哉,真乃壯哉,李毅華在我眼裡當之愧的少俠!」
「何為俠,在我眼中不外乎兩點,除暴安良,為國為民。以一人之軀,抵抗社團,他的不屈,讓他身上散發出浩然正氣;以一人之力,維護法紀,他的信念,與日月爭輝;一腔熱血,進退有度,骨氣不折,不畏惡勢力,為民請願,堪稱『俠之大者』。」
《東方日報》——社團猖狂為何???
「本報,親自見證了社團的猖狂,真不敢相信,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們這個法制社會。一個個拿著砍刀的古惑仔們穿街走巷,竟然沒有一個警察上去阻攔,這是為何般?一個社會上知名藝人,在劇組受到攻擊半個小時才趕到,真是不可思議,甚至荒唐。」
「我們市民的保護傘,不思保護民眾,反而成為了路人甲,這怎能不讓人心寒?自廉政風暴以來,政府只是治標不治本,開除了一批,又出現了一批,為什麼頂著皇家警察的名號,一直充當著廢物的代名詞?」
「這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原因,是政府應該面對的問題,每年納稅人交那麼多錢,不是讓你們鬧著玩的,我們需要的是安全,需要的是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是一個為公為民的皇家警察。」
《星島日報》——香港演藝人協會!!
「昨天,我們見證了香港第一個協會成立了,一個由香港藝人自發組織的協會,協會的宗旨是促進香港演藝人溝通、提高演藝人專業水平、保障演藝人權益、參予社會公益。」
「在為它的成立慶幸的同時,多的則是心酸,一個法治社會,一群藝人竟然以這種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難道不可笑嗎?這多的是悲哀,一個社會不能保護市民的安全,沒有比這可笑的了。在這裡,我想問問,政府的職責在哪裡?難道只是會收納稅人的金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