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跟著雷蒙鑽進小巷,其他的路邊乞丐也頓時從濕滑骯髒的地上爬起來跟了上去。不過他們沒有跟著進去,而是守在小巷的門口,這樣的話可以根據聽到的聲音來判斷自己下一步的動向。如果聽到的是雷蒙被海扁的求救聲,那麼不出意外的這群傢伙絕對會蜂擁而上,生怕慢了一步就失去了撈好處的機會。但是如果聽到的是那個跟著雷蒙的傢伙的慘叫聲,那麼他們也會迅速的一哄而散,回到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坐好。這樣就算雷蒙出來之後,也不會因為發現他們的不懷好意而對他們動手。欺軟怕硬已經成為了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在地獄廚房生存下去的本能。
「喂,你要幹嘛?」小巷裡傳來了雷蒙帶著膽怯的顫抖聲音,接著便是幾聲**碰撞所發出的響聲和人的慘叫。但是事情發生得有些太,小巷口的乞丐還沒有來得及衝進去,卻發現最初跟著雷蒙的那個傢伙已經從小巷裡走了出來。
「呸,沒想到是個窮光蛋,身上一毛錢都沒有。」那個傢伙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幾個乞丐對視了一眼,他們在同伴的眼中看到了和自己一樣的貪婪。那個小鬼就算沒有錢,但是身上的衣服也可以賣上幾個銅子。就像是聽到了號令的士兵一般,乞丐們你推我我推你,飛的朝著小巷裡奔去。至於那個最先動手的傢伙,倒是沒有幾個人注意到他很的便消失在街尾。
昏暗的小巷裡,一個人臉朝下躺在地上,身上一絲不掛。地上有一大灘血漬,衣服被從身上剝下來扔的到處都是,有些還沾染上了地上的血跡。看樣子似乎是最先動手的那個傢伙為了從他的身上翻出錢來,用這種非常粗暴的方法迅速地將他全身的口袋都翻遍了。不過對於這些乞丐來說,髒一點也沒有關係,反正一定會比他們身上穿的要乾淨就是了。就算不能拿去賣錢,換身衣服也是好的。
於是乞丐們開始爭奪起地上散落的衣服。像這種平民的衣服,雷蒙只不過是在裁縫店花了幾個銅子就買到了一套,而且還是的乾淨的衣服。而這種衣服就算是乾淨的拿去賣的話,恐怕一整套就賣不到兩三個銅子的價錢,何況上面還沾了不少的血。不過這些對於那些乞丐來說完全不介意,他們像爭搶金子一樣的爭奪這些髒掉的便宜衣服,有幾個甚至因為同時搶到了同一件而開始大打出手。至於躺在地上血泊中的那個人,沒有人會有心思去理會他究竟現在是活著還是死了。
不過趴在地上這麼久也一動不動,再加上地面上還在不斷擴散的血跡,很明顯這個傢伙肯定是活不成的。幾個下手比較拳頭比較硬的乞丐搶到了衣服,得意洋洋的離開了小巷。而有幾個下手太慢,或者是體格不如人的乞丐,也只能空著手沮喪的看著躺在地上的屍體發呆。
「要不然這塊肉我們幾個分了吧。」其中一個乞丐思索了一陣子,有些猶豫的開口說道。
地獄廚房這裡簡直比下水道還要骯髒,但是卻很意外的沒有老鼠。因為老鼠這種東西在這裡遇到了比貓還要可怕的天敵,那就是這裡大群的乞丐。讓人生厭的老鼠成為了這些乞丐用來果腹的美味,有些乞丐甚至還試過生吃。能夠在地獄廚房這種地方生存下來的生物,除了拳頭夠大的人之外,恐怕就只有蟑螂了。
所以吃人這種事情在這裡並不是什麼讓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而是曾經真實發生的事情,只不過這種事情很少會有人當面說出來而已。分食自己的同類這種事情,論在什麼時代都是如同異端一樣的不容於世的存在。雖然這些乞丐中有不少人的確也做過這種事情,但是都不約而同的不會明著說出來。就算是生活在地獄之中,但是仍舊會下意識的保留住一點人性。所以就在那個開口提議的乞丐說完之後,其他的人都用一種非常厭惡的眼神看著他,這讓他個乞丐非常的憤怒。
「你們這群狗東西,不要在這裡裝模作樣了。」被其他人的眼光盯得非常不舒服,那個乞丐忍不住破口大罵道。「這種事情哪個沒做過,何必在這裡假裝。」
「我可沒做過這種讓人噁心的事情。」其中的一個乞丐昂著頭,一臉不屑的說道。「就算是餓死,我也不會去吃掉自己的同類,這樣的話豈不是連野獸都不如了嗎?」
其他的人紛紛開口贊同,開始用鄙視的口味數落著最先提議的那個乞丐。
「那麼為什麼各位還不走,難道是想在這裡看著我進餐麼?」那個乞丐抱著手肘,一臉不屑的看著那些明明都已經開始吞嚥口水,臉上卻仍是一副道貌岸然表情的同伴。「既然你們都不願意和我這種連野獸都不如的傢伙為伍,那麼就請你們離開吧,這塊肉是我的了。」
聽到這番宣言,其他的乞丐先是愣了一下,接下來便變得有些氣急敗壞。他們原本也只是想裝裝樣子,讓這個傢伙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可以多分一些肉給自己而已。但是沒有想到這個傢伙居然玩起這手順水推舟,讓他們連再開口討要的機會都沒有了。
看著那幫恬著臉餓著肚子數落自己的傢伙用不甘和憤恨的神情漸漸離開,提議的乞丐感覺心情真是好極了。想要臉面,就別想佔便宜,這個世界沒有兩樣都沾的好事。就像今天這件事一樣,老子豁出去了就是不要臉,但是老子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對於這個不知死活鑽進地獄廚房來的傢伙,這個乞丐倒是很好奇究竟是什麼人會腦殘到這種地步。把地獄當成是街邊公園來散步,這個傢伙簡直就是在自尋死路。他翻過屍體,想要看看如此不知死活的傢伙究竟長成什麼樣子。但是等到他將屍體反過來之後,卻嚇得往後退了兩步。
屍體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深的傷口,血就是從這裡流出來的。不過這種傷口是嚇不倒他的,連人肉都吃過,傷口算得了什麼。只是這個人的臉只能夠用慘不忍睹來形容,不知道是不是最先下手的那個傢伙因為沒有找到一個銅子而心懷憤恨,屍體的一整張臉都被人用利器劃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如果說這是一張臉的話,倒不如說一片爛肉,你根本就從從這團爛肉上推斷這個傢伙原本的模樣。
不過地獄廚房最不缺的就是兇徒和瘋子,能夠做出這種事情來這乞丐倒是感覺不太意外。只是他又重打量了一下這具屍體,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太對勁。在他的記憶裡,那個不知死活的傢伙似乎要比現在還要矮一些,年紀也小一些。雖然看不清臉,但是那骨瘦如柴的身體怎麼看,都像是個和自己差不多的乞丐。
直到走出地獄廚房的範圍,找了一個沒人的小巷,雷蒙才將遮住臉的兜帽給放了下來。努力屏住呼吸,皺著眉頭迅速的將身上的破爛衣服脫下來扔在地上,雷蒙這才開始大口的呼吸著鮮的口氣。這身從那個想要襲擊自己的乞丐身上扒下來的衣服帶著一股濃烈的腐臭味道,穿著這身衣服雷蒙感覺自己就像是被一大堆垃圾包裹著,根本就法呼吸。
當初一進入小巷,雷蒙就迅速的轉身,用鋒利的腕刃在瞬間結束了那名乞丐的性命。那個乞丐甚至還沒有任何的反應,就被雷蒙刺穿的喉嚨。接下來的事情雷蒙做的駕輕就熟,扒衣服換衣服,然後再故意發出幾聲尖叫,讓外面的那群乞丐以為受到襲擊的是自己。為了防止有人認識這個襲擊者,雷蒙還特意的劃爛了他的臉,然後才穿著那名襲擊者的衣服大搖大擺的離開了那條巷子。
在地獄廚房走了這一圈,雷蒙已經將這裡的路記得差不多了。他起碼找到了七條不同的道路,可以供他迅速的逃脫這個鬼地方。在動手之前先謀劃好自己的退路,這一向是雷蒙的好習慣。在雷蒙看來,殺人其實很簡單。只要你有恆心,有耐心,想要殺死一個人總會有機會的。人的身體總是很脆弱的,只要一刀捅下去,就算是是高貴的聖皇五世也免不了去見你先祖的下場。但是如果你想再去殺第二個人,那麼起碼你要做好殺完第一個人還能夠逃脫的準備。這就是為什麼往往有名的殺手都是死人,而那些還活著的殺手卻很少有人知道他們的名字。因為在這一行裡,只有死人才會有出名的機會。
雷蒙的計劃,就是在地獄廚房偽裝成一名隨處可見的乞丐,然後趁著楓經過自己面前的時候出其不意的結束掉他的性命。想要偽裝成乞丐,那麼雷蒙就需要一套乞丐的衣服。這種東西是在裁縫店買不到的。而就算是找一套舊衣服自己偽裝一下,雷蒙也怕到時候會因為一點小疏忽被人看穿,所以從真正的乞丐那裡弄一套他身上的衣服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這個計劃現在出現了一個小小的問題,那就是這身衣服上面的味道實在是太讓人噁心了。雷蒙現在開始有些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能穿著這套衣服坐在路邊,在等楓到來之前不會被衣服所散發出來的這種味道把自己給熏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