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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四個傭兵從城門離開,雷蒙也悄悄的跟了上去。為了不被發現,雷蒙甚至爬上了屋頂。科西嘉城的房屋高矮不一,有些甚至不連在一起。不過這對雷蒙來說現在都不是問題,自從今天早上醒來以後,身輕如燕的他在高低不平的房頂奔走根本和在平地上並沒什麼太大的區別。
在房頂上跟蹤還有個好處便是絕對不怕跟丟。身在高處,視野可比在地上要廣闊得多。科西嘉城裡小巷很多,岔路也不少。若是跟不緊的話很容易失去目標的蹤影,不過站在高處便不會有這種煩惱。
這四個傭兵似乎昨晚喝了不少,走起路來腳步輕浮,偶爾還會有些搖晃,看樣子應該是宿醉還沒有完全清醒。在這種狀態下,自然很難發現在他們頭頂緊緊跟著他們四人的雷蒙。沿著大路一直走到旅店門口,其中三個傭兵進入了旅店,看樣子是想回去休息。反正現在也法離開科西嘉城,倒不如趁著這個機會補補覺。而另一個傭兵則是在旅店門口和同伴分開,拐進了一條小巷。雷蒙思索了一下,沿著房頂繼續跟著那個落單的傭兵。
柿子要挑軟的捏,逐個擊破總比一對四要好得多。雖然雷蒙現在的腦子有些混亂,但是這些道理還是懂的。不知為什麼,回想起昨晚在小酒館裡遭到的毆打,現在雷蒙的腦子裡完全被一股莫名的殺意所佔據,神智變得有些不清不楚,眼裡佈滿了紅色的血絲。
落單的傭兵沿著人的小巷悠閒的溜躂著,在一個拐角處站住四處打量了一下。雷蒙連忙俯下身子,將自己藏在屋頂的背影裡,只探出半個腦袋偷偷的觀察。那個傭兵發現四周人,便找了個牆角接開了皮帶,一股水聲清晰的傳進了雷蒙的耳朵裡。
雷蒙意識到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機會。他迅速的從藏身處鑽出來,直接從屋頂跳了下來。雙腳輕輕的落在地面上,雷蒙就如同是一隻敏捷的貓,沒有發出一丁點響聲。落單的傭兵根本沒發現自己身後站了一個人,吹著口哨輕鬆的在牆角解決著自己的生理問題。雷蒙彎著腰從背後摸了上去,左手手腕處閃過一道寒芒。右手摀住了傭兵的嘴巴,利刃瞬間隔開了傭兵的喉管。血從傷口噴濺出來,在牆上留下一片紅色的印記。
直到那個傭兵的身體毫氣息的軟倒在地,雷蒙才放開了捂著傭兵嘴巴的右手。他有些顫抖的退後了幾步,後背貼在牆壁上大口的喘氣。剛剛發生的事情就像是一場夢一樣。
雷蒙並不懼怕屍體,畢竟向他們這種活在黑暗裡的傢伙,每天看到一兩具屍體就像是家常便飯。但是雷蒙從來都沒有殺過人,也從來沒有見過被自己親手殺死的人變成的屍體。看到那個傭兵已經渙散的瞳孔盯著自己,雷蒙第一次感覺到死屍的恐怖。
不過很他便冷靜了下來,開始仔細的回憶自己的變化。從在城門口看到這四個傭兵開始,雷蒙便感覺自己的意識似乎被什麼東西給佔據了。他長這麼大,最多也就是帶著幾個金手指做些在人背後敲悶棍的勾當,但還從來沒有要過人命。但剛才自己的動作是那麼的流暢,現在回憶起來,雷蒙甚至感覺自己剛剛的那一連串動作帶著一股致命的美感。就彷彿他曾經練習了一千遍,一萬遍,幾乎如同本能一般,毫生澀。抬起左手,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左臂上的腕輪前端延伸出了一柄利刃。那利刃並不長,也就是左手手腕到中指的長度,但是卻異常的鋒利。利刃上滴落的還溫熱的血證明剛剛發生的並不是夢境,雷蒙用力的甩了一下,泛著銀光的利刃在地面上劃出一道血色的長線,而利刃上一滴血也沒有留下來。
這個腕輪居然還有這種機關,讓雷蒙有些吃驚。那利刃和腕輪毫嫌隙的連接在一起,就彷彿本來應該是這個樣子一般。「回去。」雷蒙心念一動,鋒利的利刃似乎是聽懂了雷蒙的命令,唰的一聲縮回了腕輪裡。腕輪再次恢復到原先的樣子,雷蒙甚至找不出任何利刃出的機關縫隙。
對這奇怪腕輪的好奇很的沖淡了雷蒙對於第一次殺人的恐懼感。他已經不再在意自己剛剛親手了結了一條鮮活的人命,而是想找個地方好好的研究一下手腕上這個奇怪的腕輪。不過殺人現場可不是什麼合適的地方,雷蒙蹲下身體在傭兵的屍體上摸索起來。
從皮甲裡層雷蒙找到了錢袋。雖然從外面看上去裡面沒有多少錢幣,但是雷蒙從重量上就能夠分辨得出,這裡面裝的可絕對不是銅子。
將錢袋貼身裝好,雷蒙的一隻腳踏在牆壁上用力一蹬,另一隻手抓住了一塊牆壁上的凸起,三兩下便攀上了三層樓的屋頂,迅速的離開了小巷。
找了個沒人的角落,雷蒙將錢袋從懷裡掏了出來。幾個金黃的錢幣從錢袋裡掉了出來,雷蒙拾起一個,放在鼻子下面聞了一下。原來這就是金子的味道,雷蒙感覺有些飄飄然了。錢袋裡的金幣並不多,只有五枚,剩下的還有七八枚銀幣和十幾個銅幣,比雷蒙記憶裡昨晚在小酒館裡見到的要少的多。雷蒙猜測這四個傭兵應該是昨晚找機會將從領主府領到的酬勞分了,每個人都拿到了一些。昨晚四個傭兵為了慶祝應該也花掉了一些,但是絕對不會超過兩枚。畢竟一枚金幣若是省吃儉用,足夠一家三口用上一年了。
剩下的三個傭兵應該每個人的身上都會有五六個金幣,雷蒙在心裡猶豫著要不要把剩下的三個傭兵身上的金幣也都弄來。從別人的口袋裡撈錢本來就是他的老本行,而殺人搶奪反正剛才已經做過了一次,做第二次也不會有什麼心理障礙。不知不覺中,雷蒙的心性產生了一絲微妙的變化,他決定到旅店去探探風,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機會。
順手從一戶人家門口拿走了一套晾曬的衣物,雷蒙將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換了下來。畢竟他只有這麼一套衣服,若是不小心被那幾個傭兵其中的一個看到,難免不會認出他就是昨晚小酒館裡的金手指。雷蒙將兜帽帶上遮住了大半個臉,看上去就像是外地趕路經過的旅客。
裝作尋找落腳地的旅人,雷蒙旁敲側擊從旅店老闆的口裡得到了那三個傭兵所在房間的位置,然後找了個理由離開了旅店,沿著小巷繞到了旅館背後。
也許是因為口袋裡有錢的原因,那四個傭兵在旅店裡每個人都要了一個單獨的房間。這對於雷蒙來說可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雖然四個房間是挨在一起的,但是只要動作輕一點,就不會驚動其他房間裡的傭兵。畢竟一個個的動手方便一些,雖然能夠感覺到身體裡充滿了力量,但雷蒙還是沒有信心能夠一下子面對三個殺人經驗比自己豐富得多的傭兵。
雷蒙爬上了臨近的一棵大樹,把整個人藏在茂密的樹葉裡,開始數著二樓房間的戶。
很可惜雷蒙藏身的樹而且離著傭兵的房間有些距離,而且角度並不好,法從戶看到裡面的情形。雷蒙在心裡盤算了一下,站在枝頭輕身一躍。在空中雷蒙用雙手扒住了其中一個傭兵居住房間的戶下沿,小心翼翼的向裡探頭觀察。
也許是昨晚太高興喝得太多,一個傭兵正躺在房間的床上呼呼大睡。四肢擺成了一個大型仰面躺在床上,嘴裡發出巨大的呼嚕聲就算是戶外的雷蒙也能夠聽得清清楚楚,看上去毫防備。
雷蒙心念一動,鋒利的利刃再次從左手的腕輪了出來。將利刃插入戶的縫隙輕輕的向上一挑,很輕鬆的就將栓打開來。
拉開戶,雷蒙悄聲息的鑽進了其中一個傭兵的房間。看到那個熟睡中傭兵裸露在外面毫防備的喉管,雷蒙猶豫了一下,還是放棄了殺人的念頭。做為一個金手指,從一個熟睡的傢伙身上弄到錢袋對於雷蒙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沒有殺人的必要。在來旅店的路上雷蒙也認真的思索了一下,雖然自己昨晚差點死在這幾個傭兵的手裡,但是作為一個金手指,失敗被人抓住就要有失敗者的覺悟,因為自己的錯誤而去報復別人在雷蒙看來是一件相當可恥的事情,而且殺人也不是什麼好事。
沒有理睬仍在睡夢中的傭兵,雷蒙從戶鑽了出去。睡著的傭兵完全沒有在鬼門關走了一圈的覺悟,翻了個身不清不楚的嘟囔了幾聲繼續沉浸在美夢之中。
雷蒙沿著旅館外牆跳到隔壁房間的戶上,用同樣的方法打開了房間的戶。另一個傭兵和他的同伴一樣也在睡覺。雷蒙再次輕而易舉的從傭兵的身上找到了錢袋。
正當雷蒙準備離開的時候,房間門外卻突然想起了敲門聲。雖然被嚇了一跳,但是雷蒙很便反應了過來。見到床上的傭兵有轉醒的跡象,雷蒙沒有絲毫的猶豫,摀住傭兵的嘴巴用利刃割開了傭兵的喉管。還沒有從睡夢中清醒過來,那個傭兵就永遠的再次睡了過去,只是這次永遠都不會醒來了。
「混蛋,不要再睡了,大神殿的神官要見我們,馬上。」
門外傳來不耐煩的吼叫聲,雷蒙分辨出是四個傭兵其中的一個。雷蒙惦著腳尖走到門口,打開了房門的門鎖,而他自己卻順勢躲在了門後。
房門被打開卻沒有看到開門的人,敲門的傭兵有些奇怪的走進房間。當他看到躺在滿是血跡的床上的同伴的屍體的時候,明顯的被嚇了一跳。趁著傭兵還未回過神來雷蒙迅速的關上了房門,一個箭步從背後將利刃送入了傭兵的心臟。還沒來得及發出任何聲音,那個傭兵便失去了生命的氣息。
從屍體上翻找出錢袋,雷蒙從旅館的口跳了出去,房間裡只留下兩具傭兵的屍體和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