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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九○章 藩屬國政策 文 / 遺憾的1884

    第一九○章藩屬國政策

    王致鳴倒是準備,如果荷蘭人乖乖地答應了他提出的這些重新談判的先決條件時,那就派出談判小組繼續與荷蘭人再去磨牙。(請記住)而那邊清剿南洋地區三個大島抵抗力量的軍事行動,也不會就此停止下來,還需要抓緊時間迅速進行,以盡快肅清島上的荷蘭人和土著,並迅速地建立政權、組織大規模地移民,迅速開始進行土地分配和基礎建設。

    王致鳴既然拿到了這些土地,就不會再給荷蘭人和土著們以任何機會,這裡不僅要建設成為今後中華帝國的大糧倉,也要建設成中國大陸的資源基地和海防前哨。

    處於內外交困、已經沒有任何退路境地的荷蘭政府,最終不得不接受了王致鳴提出的條件,一一年十二月底,聖誕節之後,荷蘭政府駐華公使到北京的海事部和總理事務衙門,分別遞交了一份荷蘭政府的外交照會,正式同意按照喬丹爵士對英德兩國公使提出轉達的談判條件,希望盡快重新開始談判,以解決雙方在荷屬東印度群島的軍事衝突。

    消息傳到王致鳴手上時,他已經回到洛杉磯,正在準備與法國人進行關於巴拿馬運河的談判事宜。他立即通知唐紹儀,以上次談判的原班人馬組織一個談判小組,並通知荷蘭人,到洛杉磯來談判。

    反正他又不著急,荷蘭人如果再自己拖延時間,他也無所謂,該佔領的土地基本上都在自己的手掌心,荷蘭人現在也沒有實力自己來拿回去,最終受到損失的又不是他,他幹什麼要急呢?

    最後,經過三個多月的談判,在一二年三月底,雙方最終簽訂了《清荷壬辰(洛杉磯)條約》,荷蘭王國政府和荷蘭王室,正式向全球華人道歉,並賠償在東印度群島殖民統治期間,被殖民地政府屠殺、掠奪、驅除、迫害的華人,一共賠償現金一億三千萬英鎊,賠償蘭芳共和國和陳氏王國被屠殺、滅國的損失各兩千萬英鎊,三筆賠款一共一億七千萬英鎊,以一一年三月一日倫敦黃金市場當日的中間價計算,以大英帝國中央銀行的標準金錠支付,首期荷蘭王國政府向喬丹爵士代表的大清帝國、蘭芳共和國、陳氏王國支付首期三千萬英鎊的賠款,餘款一億四千萬英鎊本金和本金利息,分十年時間支付完畢。

    在談判中,鑒於荷蘭政府無力支付更多的賠款,雙方商定,荷蘭王國政府以原荷屬東印度群島殖民地,除蘇門答臘島之外的所有殖民地領土,一次性賠償大清帝國,荷蘭王國政府以荷屬南美大陸殖民地圭亞那的領土和主權,交換東印度群島的爪哇島主權。

    關於爪哇島上華人問題,雙方在談判中籤訂了一個不公開的條約——《荷屬爪哇島華區自治條約》,該條約明確規定,爪哇島上三個華人比較集中的地區,即巴達維亞、三寶壟、泗水三地,荷屬爪哇島殖民政府應以目前三地的華區為核心,專門劃出一個區域,作為當地華人居住、生活、生產經營的專屬區,華區面積不得低於三十平方公里土地,最大面積不超過五十平方公里。{

    華區行政管理,由當地華人在大清帝國海事部指導下,組成「華區管理局」自行管理,三地管理局組成「荷屬爪哇島華區管理總局」,總局局長由大清帝國海事部大臣委任,並報殖民地政府備案。管理總局擁有司法獨立權、經濟獨立權,有權僱傭「黑水保安公司」維持華區治安和安全,荷屬殖民地政府須提供便利和協助。

    管理總局直接對荷屬殖民地政府負責,工商稅收以華區區域內實際發生的營業額計算,向荷屬爪哇島殖民地政府徵繳百分之三的營業稅,由總局財政司每季度末向荷屬殖民地政府繳清。

    華區居民享受本島荷蘭籍居民同等待遇,荷屬殖民地政府負責保護華區和爪哇島上所有華裔、華人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荷屬殖民地政府不能履行保護之責時,大清帝國將派遣軍隊進駐華區,以保護大清帝國子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任何威脅和侵犯。

    荷蘭殖民地政府官員和軍警未經總局許可,不得進入各地華區……

    畢竟,現在荷屬圭亞那殖民地的收益,遠遠比不上爪哇島的收益,而且荷蘭人也不願意就此放棄對失去的荷屬東印度群島的窺視。因此,這個實際上就是一個租界性質的華區條約,荷蘭人也不得不捏著鼻子答應下來,而且還必須像伺候祖宗一樣的小心謹慎,一旦王致鳴認為華區或島上的華人受到了外來的威脅,他就會直接派遣軍隊進入爪哇島,以維護華區和華人的利益。這樣一來,將會發生什麼事情,就不是荷蘭人能夠把握的了,等於是在荷蘭人的頭上頂了一個足以把荷蘭人炸得粉身碎骨的炸藥包,由不得荷蘭人不刻意維護華區和華人的利益。

    至於島上分散居住的華人和華裔的安全,那就簡單了,除了以互助會的方式把大家集中組織起來,加以保護之外,就是給每一個居住在華區之外的華人、華裔,統一頒發華區的身份證和大清帝國的護照,這樣一來,他們就既是大清帝國的子民、又是華區的居民,只不過是在外面工作、居住而已,荷蘭人一樣要擔負保護他們的責任。

    呵呵,今後幾十萬華人大爺,在荷蘭人的眼面前晃悠,荷蘭人的眼睛還不能花,更不能出事

    如此一來,荷蘭人幾百年來在東南亞地區的大部分收益和殖民地建設成果,大部分都落到了王致鳴集團的手裡,等於是荷蘭人載好大樹,王致鳴帶著華人來乘涼、吃果果,荷蘭人還只能站著烈日下,淌著汗水、流著口水,雙眼綠蝦蝦地看著。

    王致鳴代表三佛齊王國、蘇門答臘王國和兩國王室,對荷蘭人提出的賠償要求,荷蘭政府也被迫支付兩國政府總額各一千二百萬英鎊的賠款,首付款商定支付三百萬英鎊的現金,餘款在十年內以現金支付。四方簽訂了荷蘭王國政府承認兩國復國的協定,從法理上完成了兩國復國的手續。

    王致鳴以大清帝國的名義,代表三佛齊王國、蘇門答臘王國向荷蘭人索賠、並獲得成功的舉動,將會對亞太地區中原王朝的傳統藩屬國產生巨大的影響,也會對西方國家的殖民地原住民,產生較大的影響,對王致鳴今後的全球戰略,有不可預測的影響力。

    這筆賠款對兩個剛復國的古老王國來說,無疑是一場及時雨,王致鳴與兩國政府、王室商量之後確定:兩國王室將從賠款總額之中,獲得百分之十五的額度,其餘賠款大部分作為王國政府的基本建設和中高等教育資金,以發展經濟、改善投資環境、培養一批高素質的急需人才,其中百分之十五的資金作為王國政府的行政經費使用。

    這筆錢當然不會直接全部交到王國政府手中,除了王室獲得的那部分需要全額支付外,其餘的資金都由顧問團的財務委員會控制。這是王致鳴制定的控制藩屬國政府的新策略,在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注重民生環境的大前提下,在亞洲投資有計劃、有步驟、循序漸進的投資,和當地四個華族自治區的移民,把華族自治區建設成為兩國的兩個經濟龍頭,所形成的經濟發動機作用下,這兩個小國家的經濟,將會不斷發展、逐漸繁榮起來。

    今後,當兩國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逐漸好起來之後,誰也不願意再回到以前那種貧困的生活狀態下,更不會願意繼續生活在動盪之中。在顧問團控制的王國政府宣傳系統持續不斷地宣傳攻勢下,兩國的老百姓是會明白是誰給他們帶來了這一切,他們應該支持誰。

    目前兩國政府的元首,都是原來王族部落的酋長,王室和國王在復國時就接受了王致鳴的安排:國王本人只是作為國家的象徵,只是國家的名譽元首,國王和王室成員不參與任何國家的實際管理,王室將獲得兩百萬英鎊的財富,今後由王國政府支付國王一家的日常生活費用,費用的標準是王國政府每年財政稅收的百分之一。

    王國政治體制是採用類似於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兩國的政府首腦是內閣總理,這是兩位有一半華人血統的當地人,是亞洲投資在新加坡設立分公司時招募的員工,後來被情報局發現其土著和華人血統各佔一半之後,被情報局招募,立即被送到阿拉斯加的培訓基地去洗腦後,進行政務培訓,後來兩人跟著李恩富在東華政府實習。這次兩個王國復國時,兩人就分別出任了兩國的首任內閣總理,作為明面上的王國政府領袖。政府的各個重要部門首長,都由阿拉斯加培訓基地培訓的當地華裔人員出任,兩國政府實施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法律,都與東華模式一樣。

    這樣的政府,將會始終處於王致鳴集團的直接控制之下,當地土著或王室成員也就翻不了天,兩個王國實際上就是今後大中華帝國聯邦體制下的兩個「有限獨立」的王國,王國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稱呼而已,也只是在國際政治事務之中的一個投票權,以增加今後的中華帝國對國際事務控制力度的一件工具而已。

    王致鳴初步設想今後控制哪些不便於直接納入中華帝國政治版圖的國家的策略,大致要點是:

    第一,在經濟上實施全面控制或始終保持決定性的影響力;

    第二,在政治上給予除國防、外交、政治制度、經濟發展規劃之外的有限自治;

    第三,對當地王室或貴族,嚴格其血統登記、認證和管理,以不參與國家事務為條件,採取當地政府對王室或貴族實行「有限人數」世襲奉養的政策,對違反這一條規定的王室成員或貴族成員,將採取嚴厲的措施,不僅剝奪其個人和其家族「優養」的權力,還將根據其違反的嚴重性,直接予以死刑或終身監禁的懲罰,家族成員也逃不掉「圈禁」的懲罰。

    當然,現在王致鳴要圈禁哪一個人或其家族,一律都是北極圈內的冰原地帶,讓他們在那裡去自生自滅。為此,他還指示李鶴年負責針對這一種可能性,制定一個嚴格地監督、控制和懲罰制度,其目的就是要這些人在不勞而獲的「優養」政策下,逐漸變成一群寄生蟲,在嚴厲的處罰制度下,杜絕他們參與社會活動和國家政治生活的任何途徑,把他們逐漸邊緣化。

    可以預測,這些與滿清的滿族子民一樣,吃著「鐵桿莊稼」的王室或貴族成員,以及他們的後裔們,將會不可避免地陷入滿清八旗或朱元璋的明王室後裔的覆轍,成為一堆消耗糧食的米蟲。

    至於「有限人數」的限制,一方面是為了防止這些人最終變成了「人口製造機器」,使得王室或貴族成員以幾何級數迅速增長,那種一個王室成員幾萬人規模的事情,在幾十年的時間內就可以實現,最終這些寄生蟲將把國家財稅消耗一空,這樣的事情是要防範、並加以控制的。

    明王朝初期,朱元璋制定了王室「優養政策」,當明王朝發展到近百年時,國家的稅收就全部被朱元璋的後裔們吞噬掉,而不得不降低「優養」標準。明王朝那裡還有國家財力進行國家建設和維持巨量的軍隊?再加上這些朱家後裔們大多數又都是貪得無厭之徒,明王朝又是分封制,王室後裔們在各封地內是驕奢淫逸、肆意收刮,明王朝不四處烽煙就沒有天理了。

    另一方面,是為了在王室或貴族內部,因為「血統」問題製造矛盾,讓他們內部自相牽制、相互遏制,讓他們陷入「王室血統」或「貴族血統」的資格爭奪之中,減少這些族群對國家政權的干擾或制肘。

    幾十年之後,這些人仍然逃不出滿洲八旗子弟和朱家後裔們的怪圈,成為一幫子社會之中的寄生蟲和眼高手低的紈褲子弟。在嚴厲的管理制度下,他們必將逐漸遠離社會和國家的政治生活,最終變成一幫子混吃等死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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