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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四十二章 煩惱重重(有修改) 文 / 紅妝縣令

    再怎麼人心紛擾,世事混亂,時光流逝心沒肺的.肩頭的傷口,日漸消散,而生活,還得繼續。

    就是如今憶起當日情形,我自己仍是怎麼也弄不明白,那一日,我到底著了什麼魔。雖說慕雲飛的話意尖酸刻薄了點,可那話中掩藏不住的關懷之意,我還是能分辨的。

    可不知怎麼,那一刻,打心底湧上那麼一股子莫名酸意,那淚,便怎麼也忍不住往外湧了。

    實在是太丟臉了。

    ……

    「大人,大人……」

    一聲高過一聲的音量,終於拉回我游離的思緒,自神遊狀態回復過來的我,終是注意到捧著一大堆東西立在一旁的小吏,收斂了心神。道:

    「嗯,有什麼事?」

    「這是師爺擬好的公文,說是請大人過目!」

    如釋重負的把手中公文放在我眼前,來人畢恭畢敬的回道。

    隨手捻起一本打開,墨香撲鼻,一筆圓潤秀氣的字跡映入眼簾。

    其實自那日後。除了每晚。慕雲飛會準時出現我房中為我上藥。——也不知他是怎麼避開耳目地。卻也閉緊了嘴。一言不。想來那日突來地淚。還是嚇著他了。至於其它時候。我便根本又見不到他人了。

    一如此刻。本來往常都是他親自送來公文。在我看時。還會在旁指點一二地。如今。都讓人代勞。明明知道對方就是縣衙之中。一天之中。卻是連面都見不到。

    這樣地情景。倒讓我不由自由鬆了口氣。不見也好。見面時。慕雲飛怎麼樣我無從得知。反正我是倍覺尷尬。

    「大人!」放下了公文。那小吏卻沒有要離開地意思。

    「還有事嗎?」

    「嗯。師爺吩咐。這最上面一封公函。還請大人閱後。定奪!」

    「嗯?什麼?」聞言我便是一愣,這幾月來所有文書不都是慕雲飛幫我弄好,如今怎麼,單單留下一封,讓我拿主意?

    這算怎麼回事,給我的考察,還是為什麼?

    揮手打了那個跑腿的小吏,我從那疊文書上拿出慕雲飛特別指點讓我拿主意的那紙公文,看起來也是很普通的往來公文樣式,是從婁知府那兒簽的,可仔細閱後,我下意識皺起了眉頭。

    公文大意是說州里正偵破了一起案子,抓獲嫌犯若干,卻有幾名漏網之魚,據說已先被我鎖拿,為了案情進展,將派人押解人犯到州府過堂應訊,請給予交接。

    按說這只算一樁正常的跨縣交接疑犯,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可令我心驚的是,那公文上所點名的疑犯,正是當時被我賺進縣府的三人。

    因為那位相府總管的請托也是私人性質,何況那樁案子審到到現在也沒理出個頭緒,這往來公文中,根本隻字未提。是以,這封卻是指名點姓的要提走嫌犯的公文,便顯得太過蹊蹺。

    更別提,那個什麼白鯨幫眾怎麼看也不像才起的幫會,不知在此地經營多少年了,那位如今的婁知府,當年的青陽縣令,怎麼看,至少也有個失察的罪吧,更有甚者,——官匪一家,也未可知。

    「師爺在哪?」合上公文,細細思量這下,我仍不知如何是好。

    別看這公文上說的客套,可那字裡行間卻早透著不容拒絕的意味。這官高一級可壓人,我一小小七品縣令,又能怎麼辦?

    「師爺說,他去牢裡看看。」

    來人垂手而立,似乎對我的疑問早有預料,所以對答如流。

    「知道了。」

    牢裡?一想起牢裡那幾名人犯,我就倍覺頭痛。

    明明戲裡審案是多輕鬆,多威風的事,可真到了自己身上,才覺困難。

    那日連哄帶騙,順利抓到三個賊子。滿以為贓物在握,那具無名女屍為佐,怎麼也能算人證物證皆全。這案子,不應難審。

    然而,事與願為。雖然早在入牢之初便已三人分開,關在三處,原就防著幾人串供的。可誰知那三人,卻異口同聲,說那包贓物是他們撿來的,原以為是天降橫財,誰想是飛來橫禍。

    銷贓之罪他們認得比什麼都快,但那殺人的罪名,卻是半點不肯沾上。

    這樣的說法明眼人一聽便知是假,更何況,當初三人初被賺入縣衙,沒摸清門路進,以為我們是黑吃黑,那段關於白鯨幫不好惹等等說辭,更讓三人無法自圓,何況,三人行事,也絕非良善之輩,

    可如今,明知對方早在來銷贓之前,便已串供完畢,以便脫罪,可這三人供詞相同,卻讓人是無可奈何。

    畢竟,銷贓至多不過幾年流刑,而殺人,自古都是要償命。

    兩相權衡取其輕,只要不是太過白癡都知道該作何選擇,才能避重就輕。

    嚴刑逼供是很不錯的法子:那幾人也不是能熬刑的主,特別那個軍師刑人物,一頓鞭子便已哭天喊地,卻在招供時,口口聲聲自己是屈打成招,被草菅人命。

    至於那些個關於白鯨幫,還有殺人越貨的細節,更是一推三不知,只說大人說什麼就是什麼好了,咱人微言輕,全賃大人作主,便求死,以求解脫之類的話嚷得震天響,可字字句句就緊扣刑訊二字,再怎麼用刑,也死不吐露殺人真相。

    我倒真想做那種草菅人命,屈打成招的主倒也罷了,反正這幾人,怎麼看也不會被冤殺錯殺,權當為民除害,也沒什麼不了起。

    可這樣的建議,到了被慕大師爺那兒,便被斷然否決:「證據不足,這一樁案子報上去,若賊人當反口,會不會拖累到你的官聲且不論,若是那些賊人能走通關係的話,也不是沒有翻身的機會的。」

    武力這招走不通,我也設想過再次佈局誘供的。

    把其中一人另兩人面前帶走,刑室裡一遍鬼哭狼嚎之後,便詐稱那人熬刑不過,已然招供,算作自。原指望能讓另兩個人心亂神慌下,吐露真相。畢竟,那老話不都說做賊心虛嗎?

    可惜,不知三人是不是因為先前被騙而心生警惕,或者在出來銷贓之前,便已訂下過什麼攻守同盟,又或者因為抱著某此期望的緣故,反正,三人而對自己的同伴倒是十分信任的緣故,說應是很靈驗的離間計,卻在對方冷笑聲中,宣告失敗。

    原來為已是手到擒來,大功告成的一樁案子,硬生生遇到幾個蒸不爛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的銅豌豆,怎麼不令本沒經手過任何案子,毫無查案經驗的我,頭痛不已。

    對於這樣的結果,據說慕雲飛似乎比我這縣令更著急。那段日子沒少往牢裡跑,就是指著那幾樁失物追問物主生死下落。

    可惜收效不佳,如今出了這事,眼看到嘴的鴨子便要飛走,想來,慕雲飛也不心甘。

    看看手裡那份公文,想想那些隨進可能來到的知府衙門的官差,我心裡真不是滋味。

    跟著那伙賊人都耗了快半月了,都沒收穫,難不曾還有法子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撬開那幾張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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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本章重新修文了,改了些內容,就這樣吧!繼續碼字!希望晚上還能碼出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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