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自己被戲耍了,也許是因為壓抑的太久了,劫匪大叔此時很暴怒,一邊狠狠的揮舞著手中的刀子,嘴巴裡怒聲呵斥林夏,激動的時候連口水都飛濺了出來,而那張因為天冷而被凍得鐵青的臉也因為情緒激動而慢慢漲紅。
「草泥馬!草泥馬!」劫匪就算是憤怒,也沒有失去道德底線,沒有因為惱羞成怒而上去給林夏一刀。
林夏也愣了,想不到自己竟然因為一盒煙而敗露,不過想想也是,一盒芙蓉王好幾十塊,那個劫匪這麼奢侈,除非這個劫匪是亡命之徒,不打算過日子了才這麼奢侈。
如果林夏不知道這個劫匪的故事,如果不是因為劫匪比較值得人同情,林夏也懶得和他辯解戲耍不戲耍的問題,直接上去一腳踹到,然後扭送公安局。
但林夏知道這個劫匪的故事,若不是真把他逼到了絕路,想來他也不會走上這條道。
「制服他?然後把他送到公安局?扯淡!」林夏當即打消了這個念頭,如果真這麼做了,先不說這個劫匪大叔以後的生活會怎麼樣,但說他那患有白血病的妻子會如何?
劫匪肯定會入獄,然後這個家庭失去經濟來源,他的妻子只能等死。
而劫匪大叔呢?進入監獄後會怎麼樣?很簡單,變壞。
別說什麼勞改,呸!鬼才相信,和那麼多人關在一起好幾年,就算一個純情的小蘿莉也可能變成蕩婦,何況是他這種對社會不滿的人。
「別激動大叔……」這時,林夏決定要撒一個謊。
「激動尼瑪!滾!滾遠點!你個王八蛋!來消遣勞資是吧?看勞資笑話是吧?草泥馬!」劫匪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草泥馬。
「這煙不是我的!是別人的!」林夏大聲說道,就像受不了父母的譴責而尖聲反抗的小姑娘一樣。
「啊?」果然,林夏這一嗓子讓劫匪大叔安靜了。
「哎,大叔,你聽我說……」林夏一邊安撫劫匪大叔,一邊想謊話。
「這煙真不是我的,剛才我準備搶一個人的,誰知他把煙當暗器來丟我,然後跑了,我就想,不能浪費啊,於是我就撿起來了,不信,你看我穿的衣服,如果我真有錢肯定穿的是名牌,但是你看看我的,阿迪達斯,瞧,山寨貨是吧?」說著林夏把衣服上的標誌給劫匪看。
但劫匪哪懂這個,阿迪達斯在中國可不受劫匪大叔這個年齡人的青媚,別說是假的,就算是真的,他也不知道。不過他看著衣服挺薄的,大冷天穿這麼薄的衣服,肯定可憐。
林夏之所以敢大膽的把衣服的標誌給劫匪大叔看,也吃準了這一點,畢竟,誰沒事檢查是否真偽,再說了,現在假的都比真的真!
「真的假的?」劫匪不信的問道。
「當然是假的!」林夏肯定的說道!
「好啊!你還騙我!」劫匪怒道。
林夏急忙辯解道:「大叔!我說我的衣服是假的!我的事情是真的!」
「噓……你這孩子,真是……哎,大叔激動了,不好意思。」劫匪長呼了一口氣,落寂的從煙盒中拿出一根煙重新點上,蹲在路邊默默的抽了起來。
「大叔?要不……我幫你吧?」林夏試探性的問道。
「幫我?怎麼幫?呵呵,有你的煙我就滿足了,至少,知道還有人關心我,謝謝你,今天的事情真不好意思,不過孩子,我奉勸你,還是別搶劫了,你和我不一樣,我老了,大不了被一槍斃了,也沒多少遺憾,你還年輕,未來還有大把的日子供你揮霍呢。」
「大叔,你的話我懂,但是你想想你的……恩,嬸子,如果你被抓了,嬸子肯定會傷心的……」林夏勸說起劫匪大叔。
劫匪大叔卻頹廢的擺了擺手:「呵呵,現在我都沒臉去見她,做為一個男人,我感覺自己好窩囊,明明能救她,但卻因為沒有錢而救不了她,我看見她我都感覺自己噁心!」
「大叔!大叔!你聽我說!我有辦法!」看著劫匪大叔一臉死氣,似乎有想不開的跡象,林夏趕緊說道:「我有一同學!他爸爸老有錢了!我和他說一下!很可能會幫你!」
「呵呵,孩子,你太天真了,非親非故,誰願意幫,再說了,現在這個社會,親人,也未必幫。」
「不,大叔!我和我這個同學玩的很好,他很可能幫你的!對!沒錯,就是這個樣子,你等下!我給他打電話,嗯,現在就打!」說著,林夏還真去打電話了。
掏出手機,林夏就有些懵了,給誰打?
手機上就那麼幾個人,認識的也基本沒有錢的。
范鵬?靠,他是我同學?鬼才信。
關鍵時刻,鄭偉的名字出現了。
因為鄭偉的姓氏原因,他的名字總排在最後一位,林夏看著電話上鄭偉的名字,頓時心生一計。
先給鄭偉打電話,然後悄聲把事情大致敘述了一次,然後讓他轉告給范鵬,讓鄭偉冒充范鵬之子,然後前來救駕。
鄭偉一聽這話,很不滿意,第一是自己正在和老丈人喝酒呢,怎麼能現在出去。第二,錢多的燒的慌?怎麼送一個劫匪?直接把他扭送公安局就好了,反正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沒必要幫助一個陌生人。
「屁話!以前是我們沒能力!現在我們有能力了!幫助一下你會死啊!馬上來!不然我打電話給范鵬,我就說你偷窺兔兔洗澡!」林夏威脅道。
「靠!哪有的事情!算了,我怕了你了。我和老丈人說一下,他要是同意我就沒問題,要是他不同意,那我也沒辦法。」鄭偉無奈的說道。
打完電話,林夏走到劫匪大叔面前。
映入眼簾的是劫匪大叔那雙充斥著希望的眼睛,那雙已經泛黃的眼睛這一刻是那麼的觸動林夏的心。
「沒事的!我同學馬上就來。」林夏安慰道,隨後心中暗暗決定,無論鄭偉來不來,自己都要幫這個劫匪,就算是自掏腰包都無所謂。
「啊?真的要來?這,這可怎麼好意思啊……」劫匪大叔有些語無倫次的說道。
「沒事,我同學的爸爸就喜歡做慈善。」林夏回報了一個真摯的微笑。
「恩……」劫匪大叔緊緊的抓住林夏的手。
…………
事情的結果很滿意,范鵬開車帶著大隊人馬來接了劫匪和林夏,然後直奔劫匪的家,一個不見天日的地下室。
接著將被病魔折磨的不成人形的劫匪嬸子給送到了醫院。
錢,是范鵬出的,只因為范鵬想到了一個好點子。
打慈善招牌。
企業家,最怕別人說他賺的是黑心錢,而現在范鵬因為林夏的水上飛行器發了,自然要珍惜自己的名聲,而劫匪的出現,自然給了范鵬一個好的契約。
這倒不是范鵬無情,只知道拿這些玩意給自己臉上貼金,而是社會的風向。
再說了,我捐錢,憑什麼不能高調,有本事你也高調,你也捐錢啊!怎麼?我捐個錢我都得偷偷摸摸的?難道捐錢也犯法?
「喂,小周啊,我要開個捐贈儀式,你給我弄一下。對,明天吧,馬上就過年了,辦完了你也回家過年去吧。」范鵬對著電話淡淡的說道,卻讓林夏大吃一驚。
「周迅沒走?」這一刻,林夏的心竟然突突突的跳了起來。
「她沒走!」
「但是她怎麼不給我打電話……」
ps:收藏1444個了,我發現分類強推對我而言就是糟蹋,可憐我的,寫的東西怎麼就這麼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