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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五十一章 我要山寨 文 / 罪俠

    林夏以前就對鄭偉說過,如果給他足夠的材料,他能造出一切。但鄭偉卻不相信,不客氣的說道:「你能造原子彈?」

    「能!」原子彈的製造方法並不難,難的是材料。

    林夏給鄭偉出的方法無非是買點零件回來拼裝一下,做成別的玩意,對此鄭偉表示十足的同意,原因無他,第一:零件可以從網上購買,安全。第二:林夏做的東西基本都是廢品,沒錢了可以賣廢品。第三:林夏經常買一些零件回來做莫名其妙的東西,這在鄭偉眼中是一種愛好。

    所以,林夏提出這個建議在鄭偉的眼裡是好建議,即能滿足朋友的動手**,又能花掉錢以絕後患,不是好建議是什麼?

    「不對啊!」鄭偉猛然間想到一個漏洞,立刻叫住興奮的林夏問道:「那個,從網上買不還得把錢存銀行嗎?」

    「啊?」林夏愣了,不過隨後又笑了:「怕什麼,街上不是有什麼代購的麼?」

    「是啊!」鄭偉一拍腦門表示同意,街上有些代購的網店,專門幫人從網上買東西,這麼一來就不怕了。

    林夏在電腦上寫寫畫畫,嘴裡說道:「我先給你列一份表,你幫我去買,恩。」說罷,林夏的手指開始在鍵盤上飛馳,而鄭偉卻湊上來看了一眼:「我靠,鎢絲?還有銀塊?鑷子?你這是準備做什麼?怎麼都是金屬啊。」

    「搞一個大玩具!嘿嘿,以前沒錢所以沒有造,現在有了自然要好好玩一把,等我弄出來你就知道了,保證你大吃一驚,而且瘋狂崇拜我!」林夏翹著尾巴說道。

    鄭偉鄙視的眼神瞬間就流露了出來:「是不是?別到時候做出一個遙控汽車啊。」

    林夏聽後直接回了一個白眼。

    以前林夏曾做過許多東西,因為資金有限,只能做一些小玩意。比如監控干擾器、激光切割器等等,其中激光切割器林夏並沒有告訴鄭偉,因為林夏怕鄭偉玩鬧時候鬧出什麼事情來,畢竟那玩意某種意義上比手槍還恐怖。

    「吶,就這些,唔,估計不怎麼全面,不過先買這些吧。」林夏將要買的東西列好表格之後,存入手機內存卡後交給鄭偉。

    「那行,我先去了。」鄭偉接過內存卡後,出門了。

    林夏即將要做的是什麼?當然是一個大玩意!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英雄夢,林夏自然也不例外,要不然也不會在自己擁有一身肌肉的時候去當英雄,只可惜當時英雄沒當成,還差點被垃圾車給收了去。

    想到英雄,你就得需要一項突出的本領,或過人的實力、或驚人的財富、又或者美國大片上的高科技,可惜林夏不會武功,就只有一身肌肉。財力更不要說了,幾萬塊錢都把兩人嚇得和什麼一樣,那只剩下高科技了。

    可高科技往往伴隨著財力的大量投入而誕生,沒有足夠的財力哪裡來的高科技。林夏是幸運的,擁有降臨系統的他擁有別人夢寐以求的技術,但又是不幸的,區區瑪尼都能難住他。

    不過現在不一樣了,林夏現在也略有一些錢,所以林夏決定將腦子裡的東西變成實物。

    造什麼?鋼鐵俠肯定是林夏第一個想造的!但是能造的起嗎?高達一億兩千萬美元的價格讓林夏想都不敢想,就算其中的材料換成普通點的那也不是林夏敢想的。

    那麼造蝙蝠俠的?算了吧,蝙蝠俠的裝備一點都不實用,什麼蝙蝠車、蝙蝠衣的,現在的科技也能造出來,甚至有錢就能直接買到成品。人家蝙蝠俠憑借的是財力、武力、科技三樣才問鼎英雄的寶座。

    那麼造什麼呢?曾經無聊的林夏才默默的盤算著,結果他得出一個很鬱悶的回答,如果把所有英雄的裝備都打亂來造的話,價格將會很便宜。比如飛行器用綠惡魔的滑板,防護衣用蝙蝠俠的,能量源用鋼鐵俠的。雖然看上去不倫不類,但是勝在便宜!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就算不倫不類,也不是林夏能承受的,金錢的問題就像大山一樣不可逾越。

    「所以說,山寨才是王道。」林夏有些無聊的得出這個結論。

    事實上,林夏想要山寨一個高科技出來,山寨什麼?人類最渴望什麼?飛翔!自由自在的飛翔,做為一個地面上跑的生物而言,天空自然是人類的夢想。

    所以林夏也想飛,現在有錢了,又有能力了,那麼,山寨一個綠惡魔的滑板如何?

    林夏摸著下巴思考道:「話說雖然材料改了,也應該能飛起來吧?啊?嗯,估計使用壽命有限制,我算算,唔,磨損的話得減去兩年、能量輸出管道,額,三個月就得換一次、保養的話,我靠,這麼算下來,一個飛行器只能玩一年多?不是吧……」

    林夏這時候感覺有些虧了,好幾萬弄出一個飛行器才只能玩一年多,做為一個從來沒見過大錢的林夏而言,這玩意真奢侈。

    「要不?算做了吧?」退堂鼓被林夏敲起,一想到這裡,林夏趕緊掏出手機給鄭偉打電話,結果悲哀的現鄭偉竟然沒帶手機就出去了。

    「算了,反正錢不是我的,也不心疼。」無奈之下林夏只好安慰自己。

    三個小時候鄭偉回來了,臉色有些木訥,林夏連問幾個問題後鄭偉才反應過來,一臉呆滯的說道:「啊?啊……」

    「傻了啊你這是?」林夏不滿的說道。

    「你還好意思說,你寫的那些玩意,我和代購的人找了好久才找到,我靠啊,腦子都被搞炸了。代購的人更慘,看他那樣子,估計要便溺好幾天。」鄭偉不滿的說道。

    林夏有些驚訝:「不是吧你?有沒有那麼誇張?」

    「廢話!你就動動手腕子而已,我們呢?得在網上一家家的找,我靠啊,你知道鎢絲怎麼給你找的嗎?電燈泡裡的!哼哼!」

    …………

    鄭偉雖然說的自己很慘,不過好歹也買上了,只要等貨到付款就好了,所以林夏也沒怎麼安慰他,直接問了一句:「走,今兒個咱去吃海鮮,去不去?有大閘蟹哦?」

    「去!不吃白不吃,反正以後吃不上了!」鄭偉一甩腦門前的那串頭,拽拽的跟著去了。

    鄭偉這個人很聰明,有的事情林夏不多說鄭偉也明白,不會多問。為什麼聰明人喜歡和聰明人說話,因為不累,有的事情就是**,不能說。

    和林夏認識久了,鄭偉知道自己的定位,就是朋友,維護朋友之間的友誼那就是保持一定的距離。

    鄭偉很聰明,林夏也知道,不說別的,單憑鄭偉泡妞這一手段而已,鄭偉就足夠聰明,比如上次林夏看到鄭偉和女女的聊天。

    「如果我能看到什麼東西都不想吃就好了!」這是女女的第一句話,換成一般人肯定會說:「你這是減肥啊?」要是換個稍微聰明點的就會再加一句:「運動減肥把,安全。」

    但鄭偉卻不這麼說,劍走偏鋒,直接打擊這個女女,所以有了下面一句話。

    「那你就會餓死。就像骷髏一樣,完了法醫等你死後把你解剖,劃開肚子,拉出腸子,然後砰的一聲,嘖嘖……」

    聽了這話,正常人肯定會說:「你好噁心啊!」

    要是換成一般人肯定會為自己辯解:「什麼啊,我為你好,什麼什麼的……」然後呢,兩人的關係肯定會僵硬。但鄭偉呢?直接峰迴路轉,讓女女明白不吃飯的惡處後還能和妹妹搭上關係。

    「我的噁心建立在你看到什麼東西都不想吃的基礎上,知道理查德.卡朋特不?就是唱那個什麼什麼耶斯特跌?昨日重現那傢伙,餓死的。可悲,可歎啊。」說完這段話後,女女基本已經信服了鄭偉,所以,有了下面一句話。

    「汗啊,別打擊我了。」

    鄭偉呢?果斷乘勝追擊……

    「不信啊,百度去啊,三十多就被餓死了,然後被那啥那啥後,才得出死因,可惜啊。可憐啊,可悲啊。」

    妹妹一聽,哇塞,瞧,這人是好人,而且關心我,但我不能屈服:這個人太可惡了。」

    鄭偉一見女女說這話了,開始露出狼尾巴:「三球,嘿嘿,話說你不想吃東西為了啥?難道你要為祖國做貢獻?」

    妹妹呢?一聽這話,自然而言的放開了警戒心,向鄭偉訴說自己的苦惱:「對啊,我要為國家省糧食,省的把糧食浪費在我身上,還留下一堆肥肉,讓姐看的心煩。」

    說完這話,妹妹基本把鄭偉當自己人了,於是乎,推到指日可待。

    林夏和鄭偉走得比較近也就有了原因,無他,嘴緊,聰明,目的單純。

    現在每個人都把朋友當成可以利用的資源,而鄭偉付出的是自己的友誼,卻沒有想要得到什麼金錢上的回報。

    「朋友。」林夏看著正在大吃大喝的鄭偉,心中騰起一股熱流:「這是我的朋友。」

    鄭偉使勁的吸允著一個螃蟹腿,猛不丁抬頭看道林夏雙眼熱烈的看著自己,沒有來的打了一個寒顫:「哇靠!看我幹什麼?我告訴你!我是不會和你搞基的!」

    「我呸!」

    「嘿嘿,吃完了我先跑,你抱著老闆的腿,別讓他追上我。」鄭偉惡意的說道。

    ps:我想起了我的朋友,可惜現在我們都不在一個城市,很久才能見上一面,呵呵,幸好,我還有一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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