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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四十一章 特色主義社會 文 / 罪俠

    「林哥,這是你的。」ktv經理從口袋裡摸出一把鈔票,大約有二千的摸樣遞給林夏。

    林夏道了聲謝,隨手接過,然後像廢紙一樣捏成一團塞進了口袋。

    「這些倒霉孩子。」林夏等ktv經理走後暗歎一聲,繼續蹲起了自己的馬步。

    這二千塊錢肯定是從剛才那些鬧事的人身上訛的,而且肯定不止這麼多,這二千塊錢大概只是其中一個人的一部分而已。理由肯定是損壞東西、影響營業等,對於這些傢伙公司通常都會給他們兩個選擇,一個是公了,送派出所,然後交完罰款再交賠償,另一個是私了,交賠償。

    而鬧事的人只要不是腦袋受過重創的,都會選擇私了。

    而公司方面也不願意與派出所有過多的接觸,要知道,現在不是流行什麼啃老族嗎?我們人民的公僕某種意義上就是這種存在。

    曾經林夏的公司與另外一個公司有一個一百多萬的經濟糾紛案,判完了知道法院要多少錢嗎?

    二十六萬!

    這還只是一部分,當時雖然林夏的公司贏了官司,但是人家不給錢,無奈老闆只好申請強制執行,結果,執行人員一人要價一萬,不給錢?那對不起了,我們沒權利凍結對方的財產。

    打完官司後,公司老闆曾經感歎道:「現在打官司,沒錢就別想。」

    這個故事是王震告訴林夏的,當時王震全程陪同,做為老闆的保鏢,王震只用了倆字形容:「真黑!」

    當時林夏聽了這句話有些懵了,心裡隱約有些難過,還試圖辯解幾句,只是王震壓根就不理他,只用看白癡的眼神掃了林夏一眼後,用調侃的語氣說道:「好吧,我錯了,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有愛行了吧!」

    臨走前,王震突然莫名其妙的問道:「我們現在是什麼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社會啊,怎麼了?」

    「以後呢?」王震繼續問道。

    林夏聽了這話,想了許久才想起初中政治課文上寫的話:「以後我們國家將會進入**社會!」

    「哦?你會把你的老婆給別人共享嗎?」

    「你tm找抽是嗎?」對於還未見面的未來老婆,林夏還是比較維護的。

    「現在的社會,老婆可以共享,但是錢不可以。以後你就會知道的……」王震揮了揮手,似乎有些落寂的說道。

    林夏聽了這話,有些不明白,當即對著王震吼道:「你tm到底什麼意思!」

    「**只存在於幻想當中!就像伊甸園一樣,哈哈哈!」王震的那帶有悲腔的聲音從風中傳來,把林夏震得有些傻。

    「嗨,鄭偉,你說我們國家是什麼主義社會?」林夏看似無心的問道。

    鄭偉奇怪的看了林夏一眼,隨後不屑的說道:「你有病吧?」

    「問你呢!說啊!」林夏捅了捅鄭偉,執著的問道。

    「哦,是那什麼什麼主義社會!」鄭偉胡扯道。

    林夏一把奪過鄭偉的筷子,隨後丟掉,一臉猙獰的說道:「要不吃完飯我先跑?然後你抱住老闆的腿祈求他原諒你吃霸王餐的事情?」

    「別,我錯了!」鄭偉求饒:「你是老大,你說啥是啥……」

    「那行,想要我付錢,你給我說明白!」

    「啊?」鄭偉無辜的眨巴著大眼睛,裝出一副我是純情小蘿莉的摸樣。

    「草?!沒聽我剛才的話嗎?我問你!現在是什麼主義社會!」林夏威脅式的將一把一次性筷子折斷。

    「和諧社會?」

    「嗯?怎麼說?」

    「嘿嘿,自從敏感字眼不能從網上打出來以後,我就改用尼瑪了~你聽~」說著,鄭偉掏出給林夏放起一段音樂來:「在蒼茫的馬勒戈壁!生活著一群草泥馬~他們英勇狂草~終於打敗了河蟹~!」

    「關了!噁心!我問你正話呢!」林夏不耐煩的說道。

    「額……」鄭偉抓耳撓腮,想了許久後,小心翼翼的說道:「我國特色主義社會?」

    「…………」林夏默默的放下手中的筷子。

    鄭偉見林夏不說話了,以為自己答對了,火上添油道:「是吧!你看看,那誰誰偷了一個電動車判了三年,還有那誰誰誰取款時atm機壞了,多給了點錢,結果判個無期,多有特色啊!……」鄭偉滔滔不絕的說道,絲毫沒注意道林夏已經變得很難看的臉色。

    「話說,生在我國還是有一個好處的!」鄭偉突然說了一句。

    「是什麼!」

    「有個好爹,一身輕鬆!」鄭偉學著某藥品的廣告詞念道。

    「至少!至少我們國家安全吧!」林夏指的是國外經常生槍擊事件,當時鄭偉還對林夏說過,幸虧在我國這些玩意屬於管制性的,不然那還不得亂成什麼樣子。

    「啊,哦,吃肉!吃肉!靠!自從豬肉漲價後,我好久沒痛痛快快的吃過一頓肉了!」鄭偉一臉狹義的說道。

    晚上,林夏回家躺在不足十平方米的房間內,瞪大眼睛看著屋頂,腦子裡像有個小人在裡面折騰似的,每一次收到分紅,林夏都會出現輕微的失眠。

    因為他知道這些錢可能來的很輕鬆,也可能來的很困難。有一次娛樂城有群職中的學生在嗨皮,結果喝多了和別人生爭鬥,傷了幾個,當時叫父母來領人,其中有西裝革履的中年人,但更多的是那些五、六十的老頭來領孩子,事後,錢大多進了公司的賬上,而林夏那時候就感覺口袋裡的錢有些噁心。

    ps:看了點黑暗的東西,心裡不爽快,不喜歡的話說一下,以後我盡量不寫這些玩意。不過,寫了也沒事吧?畢竟我的文筆相當於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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