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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三十八章 俺是盲流 文 / 罪俠

    林夏走了,就這麼輕飄飄的趁著夜色走了,正如昨晚的軍子他們一樣,不同的是林夏走的一點徵兆都沒有,當李弘燕裹著浴巾出浴後準備向林夏秀一秀自己粉嫩的皮膚時,卻找不到人影。

    「該死的混蛋!老爸!你這是給我找的什麼保鏢!」李弘燕捏住一張小紙條對天吼道。

    對於去哪裡,林夏沒有明確的地點,雖然腦海中有自己家鄉的影子,但那裡並不屬於現在的林夏。

    毫無目的可言的林夏搭上了賣菜老鄉的三輪車,接著在高路附近下了車,又扒上了一輛貨車,接著轉乘客車,又在一處荒山野嶺下了車。

    當林夏翻山野嶺,如同拾荒者一樣的來到奉城時,已經是一個星期以後了,而林夏在奉城有了自己的落腳點後,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年。一年以前,盲流一樣的林夏試圖在奉城找一份工作,更確切的說是找一份不讓自己挨餓的飯碗,可是,在野地,沙地,甚至森林都不會出現生存問題的林夏傻眼了。

    用鄭偉的一句話說,那時候的大學生比小姐多,工作比處.女還難找,雖然林夏空有強悍的體魄,奈何他連身份證都沒有,就算跑工地給人家搬磚頭都沒資格。

    萬般無奈之下,林夏只好給人家打零工,像什麼蹬三輪,擦玻璃之類的,偶爾見倆長得不順眼的,把臉一捂,小偷小摸的幹。

    而口袋沒錢的時候,實在是餓的受不了,就跑去飯店大吃一頓,然後扭身就跑,反正林夏的體格棒,基本沒幾個能抓住他的。

    時間久了,飯店的人也學精了,看見林夏就攆走。就在林夏心生絕望的時候,某個長相猥瑣的男子出現在林夏面前。

    「小哥,我注意你很久了,是不是沒工作?我這裡有份工作,幹不幹?」

    於是,林夏用自己未來工作的三個月工資換取了這份工作。

    城外城娛樂中心保安大隊二隊隊員……

    因為是熟人介紹,也就不需要身份證啥的,直接把林夏從無業遊民的苦海中給拯救了。

    進入這行列,林夏才知道,原來自己還是沾了身高的優勢,若是之前的自己估計連猥瑣男也懶得搭理吧,這一刻林夏無比慶幸自己曾服用了人體激素藥劑。

    工作了,林夏的日子也穩定了下來,每天晚上七點準時上班,凌晨四、五點就下班走人,完了和鄭偉一起去網吧瀟灑一會,接著吃了早飯後回自己的落腳處睡覺,生活就這麼悠閒和無聊。

    至於鄭偉這廝是誰?他可以算是林夏的朋友,當年林夏愣頭愣腦的來到奉城,然後在一飯店被人掏了包,瞬間從萬元戶跌落到無產階級,最後只得混霸王餐,在一次吃飽喝足後的逃跑中,林夏與騎摩托的鄭偉第一次見面。

    當時林夏將身後追來要錢的飯店服務員甩了三條街後,蹲在路口緩氣,誰知鄭偉這廝騎著摩托晃蕩的出來了,因為在路口,兩人都沒注意,接著就撞在了一起。

    喝了點酒的鄭偉把摩托開到了六十邁,直接將蹲在路口林夏撞飛了出去,跌落在路邊的花壇內。

    於是,正好苦哈哈的林夏裝成受了重傷的摸樣拉著鄭偉死活不放要賠償,喝了點酒的鄭偉自然不幹,兩人便開始拉拉扯扯,結果食用過人體激素藥劑的林夏膘肥體壯兼人高馬大,將鄭偉這廝毫無難度的壓在地上不得動彈,嘴裡還直呼:「打人啦~殺人啦~」

    拉扯了一會兒後鄭偉酒也醒的差不多了,知道自己遇見碰瓷的了,隨後趕緊丟下幾百塊錢跳上摩托跑路了,心中卻納悶這麼快的度撞上去,他怎麼毛事沒有?

    幾天後,林夏去城外城上班,無聊串門的時候,偶然見到一猥瑣男抱著一女子的在員工休息室裡面啃著玩,頓時林夏樂了,吆,是你小子!對此鄭偉表示這一切都是緣分。

    說完了認識鄭偉的經歷,接下來說一下鄭偉的長相,對於自己的長相鄭偉本人還是比較滿意的,唯一不滿意的是型,因為上班的原因,公司規定型不能太招搖,而鄭偉偏偏想要弄一個火雞頭……

    鄭偉這廝長得還比較帥,有點像陳冠希,但是臉要比陳冠希嫩,白,整個一正太版陳冠希。如果說鄭偉對自己哪一點不滿意,那肯定是身高了,平常還不覺得,但只要和林夏走在一起的時候,鄭偉感覺自己一米七的個頭實在是有些不盡如人意。

    林夏以前也就是一米七左右,食用了人體激素藥劑後,不僅肌肉每天都在漲,身高也在長,一年的時間,林夏就從一米七竄到一米八五,體重也突破一百公斤的大關,渾身上下都是緊梆梆的肌肉,胳膊稍微動一動就能擠出一個小排球來,整個人看起來很有安全感。

    鄭偉的工作是城外城娛樂中心ktv的調音師,說白了就是給ktv換換話筒調一下音而已。相比林夏的工作而言,鄭偉要清閒許多,每天下午五點多出門,吃點飯叼根煙就上班了,直到晚上八點後鄭偉才開始忙活起來,待一過十二點,鄭偉基本就沒什麼事情了。

    於是乎,憑借自己的優勢勾引幾個女女拖到員工休息室ooxx……

    而林夏做為一個保安平時負責給客人泊車、維持秩序等,偶爾碰見喝酒鬧事的、踢場子的,林夏就有的忙活了,橡膠棍子拿在手,叫上幾個保安往那兒一站,基本搞定。畢竟好幾個壯漢穿著統一的服裝,看起來還是比較有威震力的。

    說實話,林夏從來沒想過自己要幹這一行,可是除了這活,還真找不到比這更好的工作。其實林夏對現在的生活還比較滿意的,有錢拿,有飯吃,還有地方住,何樂而不為?

    林夏當上保安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奠定了自己保安隊的位置,原因是能打,在娛樂場所生肢體衝突很是平常,憑借強橫的身體,林夏曾不止一次的幫耍酒瘋的客人醒酒。

    ps:每天在進步~收藏461.另外推薦一本極品小說,《時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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