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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二十五章 疑慮 文 / 亡宋

    更新時間:2012-08-18

    你誤國,我不怪你,自刎吧!

    好大的口氣!

    吳乞買氣的全身顫抖,傳聞中可以生裂虎豹的雄壯身軀被金兀朮一句話壓的竟然站不直了!

    大金國主,雙手撐在大金國上京北城樓上,大喝道:「大金的勇士們,聽說過不是殺敵戰死的死法麼?」

    偌大城樓,搖搖沙場,所有人都聽到了這一聲虎吼。

    聽說過不是殺敵戰死的死法麼?沒有,哪兒來的這麼窩囊的死法,大金城頭,三呼:「戰死不屈,戰死不屈,戰死不屈!」

    金兀朮冷笑,你們商量好了要吼這個口號麼,隨即搖臂震槍,大聲呼喝道:「有,那種死法就是你的死法,賤死的!」

    賤死的?這是俏皮話麼?不是,這是金兀朮最想說的話。

    大金,本來應該由他或者宗峻宗幹成為國主的,本來父皇說不會讓他做國主,他便以為是要宗干當,結果,竟然是吳乞買?

    金兀朮看著傻眼的大金士兵們,喝道:「我大金,乃是我兄弟們的大金,你這篡權的老狗,哪兒經得起我女真男兒的效忠?」

    上京城牆,只有兩丈半,也就是不到八米,不好意思,兩層樓高,這樣的高度似乎連大型攻城器械都省了。

    吳乞買知道,完顏宗弼是下了殺心了,應為自己娶了他母親做妾侍。

    城頭大金兵卒面面相窺,兀朮所謂,可有理呼?

    的確,在完顏宗弼的眼中,吳乞買不值得效忠。但是滿城的兵卒,在阿骨打逝去的那一年便下定決心,要在吳乞買的帶領下一統天下。去看看沒有水草,沒有杉木卻長滿了稻穀的田野。

    戰爭總是殘酷的。

    金兀朮沒有選擇登上城頭,而是選擇讓騎兵們抱著巨木,衝撞城門。

    當城門被撞開一個縫隙的那一刻,金兀朮面帶紫色,心中大怒無以復加。

    吳乞買竟然讓人用木石方,鐵塊等東西將城門堵上了。

    此時,根本不再有什麼城門,只有一堵牆。

    但是,這堵牆卻是泥巴做的。所謂夯土,夯的再實也是土,經得起千年風吹留下遺址。卻經不起蹂躪。

    金兀朮,已經瘋了,再次選擇了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人用的辦法,那就是砍牆。

    翻開史書,偌大中國歷史中,總有幾個瘋子做過嚇人的事情,那就是讓士兵用刀做鋤頭,挖開城牆。

    可悲的是,吳乞買的士兵其實也都是騎兵,少有步兵,雖然精於騎射,但是不幸的是,吳乞買沒有錢做那麼多弓箭。

    那些滾木礌石,作為土石方已經填在了城門後,所以三輪騎射帶走了數百赤金騎兵之後,吳乞買便看著城下的瘋子開始用槍,用刀挖城牆了。

    大戰進行到了一半,夜幕降臨。

    皚皚白雪覆蓋中,上京晚春的最後一場雪降臨了。所謂六月飛雪,在西嶺雪山或是長白山上,也是看得到的。

    那城牆已經被挖出了三分之一的坑洞,土層已經送了,可想而知,明日午時之前定能挖破。

    金兀朮只能冷笑,未接刀兵,以弓箭便帶走了鐵浮屠五百人,說明自己即將得到的部隊,一如當年那般凶悍,並沒有應為這條老狗而變得不中用。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照射在遼河之上時,波光粼粼的湖面似乎結了一層很薄的冰。

    草原上的男兒,自己就是武士,自己還是農夫,自己也是伙夫。只要有需要,任何一個人煮的飯都不算難以下嚥。

    行軍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吃飽,往往一場大戰前,統帥會讓部下吃一次熱騰騰的白米飯,不只是為可能死去的兄弟送行那麼簡單。

    熱量,才是人運動的根本。

    早早的炊煙四起,腦後紮著金毛鼠尾辮的鐵浮屠們開始進食,當然,不是米飯,而是剛剛撈出來的熱餅子和熱騰騰的羊肉湯。

    只是,金兀朮在斥候的帶領下,來到了上京城北門外。

    那個坑洞上,明明有一層亮晃晃的東西。

    這和昨夜砰砰砰砰響了半夜的聲音有什麼關係?

    那東西,似乎是冰,對是刀子砍不動的冰。

    昨夜開始下雪,吳乞買翻身起床,立刻叫手下收集全上京城中所有凍起來的水缸中的冰坨子。

    這些冰坨子抬上城頭,然後丟下去,便成了冰渣子。

    不計其數的冰渣子丟下去之後,開始做最後一步,吳乞買在賭。

    一桶桶冰水,還沒有結冰的水倒了下去。若是魏國學堂中的人聽到,定然會說,這是冰水,零度,和冰其實是一個溫度。

    要是在提早兩個月多好,全上京的水到在城下,足以造出一座水晶宮。

    只是,這雪來的太及時了!

    那些冰渣子冰坨子間覆蓋著一層水,緩緩侵入,整整半夜只是結了一層兒殼子而已。知道清晨,也就是子時之後。氣溫猛然下降不少,終於凍起來了。

    吳乞買不由想起了兒時,大冬天的,自己啐了一口唾液,落地卻摔成了幾塊,寒冷,便是這樣的無敵。

    金兀朮勝就勝在在寒冷中穿行到了更寒冷的北邊,打了吳乞買一個措手不及。

    但是至少今日,金兀朮暫時失敗了。

    一尺厚的冰,比一尺厚的青石硬多少,自己去劈一掌就知道了,當然,不是練家子的話,兩掌都只會感覺手痛。

    硬要比較的話,就是鋁合金和鋼的區別。

    要用刀跺開一尺厚的兵,不如燒開水澆來的實在。

    可惜了是金兀朮,要是是方天定的話,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運來幾馬車的碳渣滓,倒上去吸收太陽光的熱量,頂多半個小時這一尺冰就會變成一灘水。

    但是金兀朮不懂這個,於是,金兀朮回到了大營,氣惱無以復加。

    片刻之後,金兀朮再次到了城外,大手一揮,手下一員將領策馬上前,大喝道:「城中的人聽著,吳乞買乃是叛離,若是今日爾等不投降與大將軍,來日破成,定當血洗三日,以儆傚尤。」

    以儆傚尤,居然懂得以儆傚尤了。

    不要以為是同族人,便下不去手。曹操,劉備,都做過屠城的事情。

    屠城的目的很簡單,瓦解城中的抵抗,讓其內亂。

    到底是冰凍三尺厲害,還是狠戾的人心讓人膽寒?

    同年同月同日,方天定一身白袍,額頭上繫著一根紅色的頭巾,當然,不是包著頭,而是繫在額頭上的窄頭巾。

    方毫與方天定對立而戰,手握那桿銀晃晃的鋼槍。

    這桿槍,是方天定親手打造的,與其一起打造持槍的工匠糟了不少罪,卻也學到了一種失傳的,或者說後世重新找到的絕妙鍛造方法,折疊法。

    一層一層的折疊,讓這桿長槍細看之下,會有很多花紋。

    所謂大馬士革刀,打造出來之後的花紋,就是四次折疊打造出來的鐵紋。

    用化學的角度講,經過多次鍛造,釩與碳等礦物加入,第四次鍛造之後,那些鐵紋的紋絡處,已經不再是鐵這種元素了,而是某種經過化學變化的金屬元素,是金屬化合物,不是混合物,有著自己獨立的分子結構。(不要以為俺胡說的,是真的)

    這趕鐵槍,看上去當然要比方天定那桿木頭槍桿的長槍厲害。

    但是最終決定成敗的還是用的人,因為木頭長槍的主人,還沒有敗過。

    幾個回合之後,方毫覺得手已經握不住槍桿了,但是他還苦苦堅持著。

    十個回合,直到第二十個回合,鐵槍脫手了。

    本來,方毫不是方天定一合之敵,但是方天定說,只用一百八十斤的力道,單單比槍術。

    只是,方天定忘記了,這槍法本就是自己教方毫的,方毫練得再好,能比得上自己對這套槍法的熟悉?

    所以,方毫二十個回合敗了。

    要知道方毫年紀雖然小,但是力道也將近三百斤了,這就等於高中生,被初中生完爆了。當然,俺指的是數學,不是打架。

    方毫撿起長槍,歎息道:「大哥你說過,等我能夠抓穩長槍,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打落我的兵器時,我就是一流武將了。只是,今日拼了性命也沒能堅持過二十合。」

    方天定笑著道:「只是一步而已,不要以為進步是二十合二十一合這樣進步的,不管你今天是二十合,明日是十合,只要一步一踏出,我便永遠也不能打落你的兵刃了。三國時,呂布那麼厲害,也沒能打落劉備的兵刃,便是一個道理。」

    也許不會武術的人不知道,但是真正懂武術的人才會懂,等你抓緊了自己的武器,讓他如同自己的一部分時,才能成為高手,這就是為什麼飛鏢是傍門左道的緣故。飛鏢,你抓的穩嗎?抓的穩如何殺人?

    看著方毫還在想什麼,方天定笑道:「如今赤金和大金的戰事正在進行,以我對兀朮的瞭解,大金必敗,所以我要回邊關去了。宋國也不穩定,阿豪你可以參軍了,是要去北面,還是西面?」

    方毫不高興道:「我已近是一名將軍了!」

    方天定才想起,這一年,方毫已經成為了南京禁軍大統領,三品的將軍,比方傑不過第兩級而已。

    如今的方傑被方臘封為了威遠侯,並且許諾,若是統一中原,戰勝邊民之後,就封其為冠軍侯。

    當年遠逐匈奴的冠軍侯知道日後有人能戰勝金遼相比也會承認其冠軍二字吧。

    方天定搖了搖頭笑道:「邊關將軍和大內將軍是不一樣的。」

    這話說的方毫也興奮起來了,方毫問道:「大哥要去那一線?」

    方天定啞然,道:「我當然是去開封,那兒是重中之重。」

    方毫道:「那我去真定府。」

    此話一出,方天定詫異道:「跟著我不好麼?」

    方毫堅定道:「我不能跟著大哥一輩子!」

    不能跟著大哥一輩子,是要走在大哥前面?方天定搖了搖頭遙走了這個想法,隨即卻又暗想,朝中,多不平靜。

    傳聞之中的站派系奪嫡發生在自己腦袋上了?

    不管怎樣,方毫長大了,該自己做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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