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預審室。
過智又被提審。
預審員魯森問道:「吃的怎麼樣?」
過智回答:「這兒要好吃,誰都願意進來,不過,我有耐心,等著回京。」
魯森指出:「僥倖只是你個人的意願,而國家的法律不容逾越,觸犯就要付出代價。」
「名提就這水平,逼著人承認犯罪?」
「請你注意說話方式,你面對的不是我個人,而是面對神聖的法律。」
「客觀、公平,可你對我不公正,不公平。」
「講事實。」
「強加我的意志。」
「不對,這是法定的程序,它面對和適用任何犯罪嫌疑人。」
「又亂定性,全是鐵案,敢說嗎?」
「沒有絕對的事情,我,從事這個職業,到現在冤案不存在。」
「可能從我這兒改寫記錄。」
「過智,繞沒有意思,假如你記憶力不強的話,重複一遍,請你端正態度,還是給你開口的機會,必須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以及隱藏的犯罪事實,既不要誇大也不要縮小,負法律責任的講,你回歸社會的可能性極小,之所以這麼長的時間沒有給你結案,正是希望你自己悔過?」
「釣大魚?」
「心虛,開始漏嘴,釣哪條大魚,過奇?」
「我是我,他是他。」
「你以為有你的掩護,我們就抓不到他嗎?暫時的脫逃,並不代表永久不歸案,你也清楚,命案追訴期是無限的。」
「在我身上下這麼大的力氣,還是無用。」
「好吧,既然如此,乾脆點點你,五年的牢是代人受過,對嗎?」
「你繼續。」
「扛罪的結果,滋味全嘗到,你自己後悔嗎?」
「沒有義務回答。」
「為了使過奇脫逃的時間充分,還在押解路上襲警,我們的幹警至今還是植物人,沒有復甦,你的罪行滔天呀!」
「車禍,意外。」
「強詞奪理,有證人、證言。」
「那是串通。」
「鐵罪如山,罪不可赦。」
「你不是審判委員會。」
「你還可以頑抗到底,想知道涼粉和寶麗為了撈你,做了什麼事情嗎?」
「她們怎麼了?」過智開始激動、焦急。
「怎麼了?你比我瞭解她們,撈人就得有手段,撈人就是犯罪,奉勸,因為你,太多的人介入,這一切,都是因為你的存在,你的起因,你的所為。」
「告訴我。」過智聲嘶力竭。
「對不起,沒有權利回答。」
「你壓制我。」過智有些無力。
森斬釘截鐵地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一切與法律進行挑戰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國家需要法制,需要安定團結,絕不允許你們的破壞。你們的力量太渺小,不堪一擊,也成不了氣候,必將受到打擊,說與不說,自己選擇。」
審訊室門打開,過勇身著威嚴的警服走進來,安然坐在桌前。
過智非常意外,但神態很快恢復:「怎麼,力勸親兄弟上西天?」
過勇嚴肅冷峻:「生死之間,人的選擇不多,智商夠用,利害關係你熟知,執迷不悟,將終生遺憾。」
過智反駁:「按照法律,你應該迴避。」
魯森氣急:「過勇警官正是通過正規程序,幫助你,挽救你。」
過智:「真夠殘酷的,手段真利害。」
過勇:「你錯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保衛國家的安定團結,維護法律的尊嚴,是每一個執法者的職責。」
過智:「錯位,我也會說,大道理誰都懂。」
過勇:「你不一樣。」
過智自嘲:「我不是人?」
過勇:「你已經喪失了做人的準則。」
「是嗎?高抬我。」
「正告你,法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的就得自己承擔,就得自負,就得正視,任何人也不能越法律的約束。」
「我這德性,你也救不了,不是將你。」
「你又錯了,法律無情,是嚴肅的,對抗是沒有用的,僥倖同樣不存在,只有一條路,認罪服法,別無選擇。」
「好一個大義滅親,真成。」
「我也不是將你,一句話記住了,**最講認真二字,它要認起真來,誰也擋不住,誰也不行。」說罷,過勇起身離去。
過智垂下了頭,思索著,他要了一棵煙,吸得很深、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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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
書總得有個完,有個結局,有個交待。
該碼的事已全交代清楚,每個人物脾氣稟性您也有所瞭解,對於結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按照您的心氣,您的意願,您給排個隊吧。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三稿於京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