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難怪羅店戰線上的**雖然幾次起反擊,但始終無法將川沙一線的日軍部隊給予擊潰,除了火力上的巨大差距之外,**總體上來說,在戰術思想上面,也遠要比日本軍隊落後。這也是之所以淞滬戰地上,**始終處於被動局面的原因之一。
除了第36、87、88師、教導總隊是系統的經過德**事顧問調教,接受了較為先進的德國6軍作戰戰術之外,其他**各部隊事實上都處於一種作戰思想單一、作戰戰術呆板的實際現狀之中。甚至就是74軍、18軍這些嫡系中央軍也是如此。
自從19o9年和191o年對《步兵操典》和《野戰炮兵操典》以及《輜重兵操典》進行了被改,1912年和1913年又先後對《騎兵操典》和《工兵操典)進行了修改,1914年制定了《陣中要務令》這段時期起,日本軍方就開始大規模的進行操典、條令和教範的修改。
根據日清戰爭、日露戰爭的經驗教訓,完全於1914年、並在1918年根據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經驗教訓做過修改的《統帥綱領》再次被大規模的做出修改。
這是因為自從1925年,隨著隨著國防方針和用兵綱領被做出修改,原先的《統帥綱領》已經顯得有些落後了。從1925年到1928年。整整兩年多地時間內,在充分研究和吸收第一次世界大戰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日軍完成了對《統帥綱領》的修改,並在1928年3月,作為6軍統帥的指針予以頒布。
新的《統帥綱領》是日軍在吸取了包括日清戰爭、日露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等多次戰爭地主要經驗教訓之後。在對西方作戰理論兼收並蓄地基礎上。第一次擯棄了原先的傳統西方模式的統帥綱領,而獨立自主寫成的以供高級指揮官和參謀人員進行作戰指揮的綱領。
這部新地《統帥綱領》主要是在統帥、將領、作戰軍隊編組、作戰指導要領、集中會戰、6海軍協同作戰、聯合作戰等方面提供了準則和依據。
而1926年頒布地《戰鬥綱要草案》則在1929年被作為正式地《戰鬥綱要》下全軍。雖然在此之前,雖然也有野外要務令、陣中要務等各作戰兵種共同的條令、教範,但制定日軍整體一化的作戰原則、戰術戰法,新地《戰鬥綱要》還是開先河。
可以說。《戰鬥綱要》是日本軍隊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新地作戰模式的研究成果。是諸軍兵種共同的標準教範。其中囊括了戰鬥指揮、進攻、防禦、追擊、退卻等等作戰樣式內容。
《統帥綱領》著重強調精神因素的無形威力。認為精神因素是決定戰爭勝負的主要因素。只有官兵團結一致,表現忠君至誠,揚以身殉國的氣節。士氣高昂至極點,以致使敵人產生潰滅的畏懼心理時。才能達到戰鬥的最終目的。而《戰鬥綱要》強大的是「訓練有素、信念堅定、軍紀嚴整、攻擊精神強烈的軍隊,能壓倒物質的威力,大獲全勝。」
這兩份標準都是現今淞滬戰地上,日本6軍士兵幾乎狂熱不畏懼死亡的主要原因所在。包括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高層將領們都不得不承認的是,在作戰精神上,雖然**各部永不畏死,前仆後繼,但相比之下,似乎還要比日本人稍稍遜色一些。
而前線的各級指揮軍官更是對此有著很深的認識,儘管**的火力已經編織起一張綿密的火網,可是那些日軍部隊仍然在炮火掩護下,豬突前進,決死之精神著實讓人瞠目結舌。大概軍國主義對這些日本士兵的洗腦,已經到了難以想像的地步了。
其實突出強調強調精神因素在戰爭中的作用,一直是日本帝國6軍的基本宗旨,自從取得了日露戰爭的勝利之後,日本6軍便是越來越是突出地強調精神因素的作用。軍部認為老式的相應作戰條令,由於其教範是明治維新時期,吸取法德6軍模式的翻版,所以有很多地方已經不符合日本的國民性,而為了揮大和民族的特長,就必須重視精神因素。
早在19o9年《步兵操典》經修改後,再次頒布的第二年,6軍教育總監-大島久直將軍就在向6軍步兵旅團長、步兵聯隊長等各級官佐介紹操典修改過程和修改的指導思想的時候說到:「最近的戰爭已明確證明,無形的武器能破銅牆鐵壁,軍人精神所至之處,必能以寡破眾。在充分注重有形教育的同時,更應鑄造精魂充沛之軍隊。」
而更早的時候,6軍參謀本部在19o7年野外要務令修改理由說明中也提到,日露戰爭中勝利的最重要原因是:天皇陛下的聖德和諸軍將士的忠勇。6軍高層認為「吾國特有的武士道精神之揮,將來必須進一步展武土道,振奮大和魂。」
也正是因為如此,日本6軍一向強調必須擁有一支以一當十的軍隊,攻擊精神的靈魂所在便是銃劍術突擊,白刃決勝。
認為以守戰勝攻戰」是「不顧固有之志氣」的空論是整個日本6軍上下的統一認識,事實上,早在1885年修改的兵學教程中,日本6軍便已經完全不再提及防禦之利了。
這種在戰術上也否定守勢、防禦的思想的產生,與法國6軍1884年修改的操典中所出現的強調進攻、貶低防禦的思想有著密切的關係。進攻至上主義是6軍上下的共同認識。
而1916年,6軍參謀次長田中義一也在《借行社記事》上表了題為《歐洲戰爭在戰略戰術上給我們的教訓》的評論文章,文中說:「攻勢作戰之必要,無人持異議。無論在戰略上還是在戰術上,欲達戰鬥之目的,都不能不取攻勢,這是本次歐洲戰爭之前各國已形成之共識,各國國防大方針無不採取攻勢作戰。」
1921年臨時軍事調查委員會編寫的3卷本《從歐洲戰爭的經驗看戰術展趨勢》中,則寫道:「在西歐活躍的運動戰不久停頓下來轉為陣地戰時,當敵我雙方在所進行的進攻戰中只能付出巨大損失時,有人便認為應取代代價高昂的攻擊戰法,即以防禦戰法,以逸待勞,以乘攻者精力消耗殆盡之危。但此後的戰爭經驗證明,取勝之根本在於進攻之格言更放光彩,實為永恆之真理。」
1928年的《統帥綱領》和1929年頒的《戰鬥綱要》都強調「作戰指導的根本目的,在於採取攻勢迅殲滅敵人。」「進攻是摧毀敵戰鬥力、壓倒殲滅敵人的唯一手段,除迫不得已的場合外,均應果敢實施進攻,即使主動機一時為放所掌握,也應盡一切手段,斷然採取進攻行動,挽回戰局。」
「攻勢、進攻至上」的理論觀點和傾向是整個日本6軍的共同認識。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淞滬戰地上,雖然日本軍在兵員數量上處於劣勢,而竭力組織一次又一次的進攻的原因所在。
而以《統帥綱領》和《統帥參考》代表的論述大兵團作戰行動的條令、教範和學術著作及文章,都著重強調實施戰決的大兵團會戰,壓倒和殲滅敵人,使敵人無喘息機會,以確保自己的優勝地位。顯然這一點,在淞滬戰場上也就是日本軍所期望的。
為了達到會戰的目的,唯一的途徑就是採取攻勢作戰,進一步的起攻擊,即便是在主動權一時為敵方所掌握的情況下,也要求「以卓越的指揮奪回主動權,以果敢的攻勢挽回戰局。進一步將會戰引向勝利。」
而會戰的勝利取決於堅定的信念、先制人的快進攻、洞察捕捉和利用戰機、上下互相信任、各兵團的協調行動以及集中使用兵力等諸多方面,
作戰兵力的合理的投入使用,是整個會戰的著重點所在,尤其是初戰必須要取得勝利。而在決定主要作戰正面和方向上,則要求根據作戰企圖,考慮敵我戰略關係、一般的地形、敵軍兵力構成、火力配備等方面。只要情況允許,就必須大膽進行機動,迅形成大規模包圍,在不便於機動的作戰地域,實施的包圍規模越大,而最終效果越顯著。
而在敵我雙方戰略態勢、一般地形等情況不利於包圍時,強調以作戰部隊對敵實施正面突破,先將敵軍突破截斷,而後再實施包圍。突破時要求使用足以達到突破目的的兵力兵器,經過周密計劃和準備,大規模、迅果敢地堅決實施,以保證突破成功。
正是因為這樣,日本上海派遣軍則選擇了在滬西地區實施登6,尤其是在對羅店、吳淞口的攻佔,更是著重點所在。因為只要攻取羅店、吳淞口,則就可以經大場、月浦而進逼上海側翼,完成對淞滬戰場上的數十萬中國精銳部隊的合圍,一舉殲滅之,從而達到迫使南京國民政府屈服的最終目的。
而相比於日本軍,不得不承認的是國民政府在作戰統籌性上要遜色許多。第9集團軍在虹口等地的膠著使得**已然失去了作戰主動性,而對於左翼戰線的忽視,使得日軍上海派遣軍能夠從容登6上岸,更是整個淞滬作戰的主動權丟失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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