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部分真實?真理?邏輯判斷之必備條件
真實?真理?邏輯判斷之必備條件
有不隨變化而變化的永恆的真理嗎?有不需要任何先決條件而獨立存在的真理嗎?
真實是客觀存在的,但人們推導出真理是有條件的,只能在一定情況下才有效,或者從某種角度看才是正確的
真實在混沌變化中展現一定的結構,特定結構系統中的變化有一定的規律,人們把這些變化的表象再一次的抽像得到的規律就認為是一種真理。這些人為設置的真理是需要一定前提條件才能存在的,一旦去掉這些假設的前提,或者人為設置的真理的結構不能包含這些前提的變化時,又或者不明白這些前提把這個真理用到不符合起假設的前提的環境下面等,就產生了一種前提性的謬誤。
這也就是說真理是相對的,我們能不斷使其完善,但卻很難達到真實本身。
換句話說在特定的環境下的變化和結構只是真實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而人類能夠感覺到的有時這一部分中的一部分。人不知道所以假設,再用假設來支持假設,好像假設在某些限定的環境下近似真實的表象,就是真實本身了。
由此觀點你可能推導出現實世界全部是幻象,不是真實的,也可以推導出現世如夢。但是如果不是用批判的前提去看,脫特定的思想本身(這個也是你自己限定的),去現別的什麼的是不是可能具有更大的價值呢?
真實不需要人為去證明也是真實,而所謂的真理經過某種證實後也是不能代表真實本身的。真理是人為抽像出來的,而的所謂的經過實踐檢驗,只不過是能在某種條件下、在某種結構中導出類似的變化,或者說某種變化能在某種條件下導出某種類似的結構而已。
我有時會說某行為、某定理、某邏輯、某事物等是正確的或者是錯誤的,或者說是其是正義的或者是邪惡的,對其作某種邏輯判定。
但這些判斷都是相對的,他們也有與真理類似的前提性假設,只有從某種角度或一定情況下你支持判斷的理由才是正確的。需要具現在某種環境下,或者具現在某人頭腦中才能進行判斷。
既然像我所述,是不是我們從此以後就不需要做邏輯判斷了呢?邏輯判斷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如何進行邏輯判斷呢?
先給出我認為進行邏輯判斷的必備條件。
先我認為要肯定一切存在的價值。如果我們不知道自己的前提假設的情況下去作邏輯判斷,認為某存在是錯誤的。而這個錯誤的判斷是由於你把它具像在心中,由你給它加上前提,用某種角度去看時才產生的。因為你認為錯誤的不是這個存在,而僅僅是你自己的心。你認為什麼是錯誤的或者愚蠢的,那麼錯誤的或者愚蠢的就是你本身。
即使轉換了角度來看,最後都認為它是錯誤的或者愚蠢的,那麼它也由它錯誤的或者愚蠢的價值。你也要承認你它的錯誤或者愚蠢是由其原理和根據的,否則你所作的判斷就不會存在。因為我們可以從錯誤或者愚蠢中獲得啟,所以我們要承認錯誤或者愚蠢的價值。
存在都有其原理和價值。即使從自己認為的一種或幾種角度看其都是錯誤的,那麼你也因該認為它也是為了證明你的前提假設下作出的判斷而存在的。存在都是沒有正確和錯誤,正義和邪惡等的區分的。只有所以我們對出現的問題,於自己的前提假設衝突產生的矛盾而說,我們要感謝它,承認其存在的價值,現其存在的價值,而不是去批判它。
思想也是如此,即便你認為對有對的價值,錯也有錯的價值。具體的環境下由於你受種種影響,才會作出對錯的判斷。如果去除所有無主觀的、片面的影響,最後會現它本身是無區分的。
如果沒有錯誤也就無法對照正確,沒有愚蠢,智慧由何而生?你難道自認為比全知全能更加高明嗎?
其次,我們要明白自己的判斷是有相對性和主觀性的。在作出判斷時試圖去瞭解促使我們作出這個判斷的前提假設。
只有明白自己的判斷的相對性、主觀性,我們才會尋找其相對和主觀的地方。這些相對與主觀性與促使我們作出這個判斷的前提假設的瞭解程度是成反比關係的。只有瞭解它們之後,我們才能避免相對性、主觀性的影響。
我把上述條件總結為我們進行邏輯判斷的一種中立法則。
1)承認一切存在的價值;
2)明白邏輯判斷相對性、主觀性;
3)找出促使作出邏輯判斷的前提假設;
即使知道這些,作為一個人類個體,也很難對自己的邏輯判斷完全明瞭。
即使是叔本華,他也會去攻擊黑格爾的理論,認為其全部都是謬論。
而它卻為我們做邏輯判斷必備的法則探索,而寫出了《論充分根據論之四重根》一文。
其的內容可以簡要概括為「一切事物、邏輯、定理、行為等存在都有其根據」。
如果我作為叔本華,我就不會去尋找黑格爾的理論中的謬誤之處,用自己的理論去批判它。我會用我現的中立法則去看他黑格爾的理論。先承認它理論的價值,然後試圖找出它作出某個邏輯判斷的前提假設(不要認為只有1個邏輯判斷只有1個前提假設哦。),對其前提假設與我認為的前提假設相對比,如果之間有矛盾,生了衝突。那就太美妙了!這會使我我能找出他和我的相對和主觀的地方便的更容易,1加1大於2嗎。在生衝突的地方,我會以文字註明「如果:組合條件等,就可能有此結果」,「如果:我的組合條件,那麼結果是」……(註:組合條件可以以和與或連接,以括號分隔以區分條件組合的優先次序)。如果我實在不明白它以什麼前提假設作出某個邏輯判斷的,我就會在其旁邊註明,我的智力與智慧的組合無法找到這個邏輯判斷是出於什麼前提假設作出的,如果誰明白的話,請告訴我,以驗證我愚蠢的程度。我會以求知來代替批判,以瞭解思想的矛盾的由來和展,以一種符合邏輯的辦法來解決。這樣作可能在以其他方法促進有困難的情況下,促進思想共同展。我如此使用這條法則,但這條法則的使用方法並不僅限於此,你可以在具體的環境,對象,綜合分析,形成符合真實的方法來。
人很難完全理解並不為執念和感覺所惑,所以持續產生如果突破了理智所能覆蓋的範圍,它必然產生違背自我的思想,作出違背自我的行為。這種衝動日期月累,就算經常用理智去清除,也不能時刻明悟。聖人也很難做到。而我們不是聖人,所以經常會產生違背自我的思想作出違背自我的行為來。所以我們也不能用你認為的聖人的目光去看待別人。如果現其生錯誤,就否定它的一切或者某些方面。
而一個人在一定環境下,受其所限,必然以其所處環境的道從事,可能故意表現為錯誤的思想,錯誤的行為或者作品來,但是我們如果能用中立法則來進行邏輯判斷,就可以現隱藏在你認為的錯誤之後的真實來。它有可能是作者為表達自己的道而故意而為的。如果我們思維符合真實(例如:某種法則),真實就可能揭開它原本遮掩或被我們遮掩的層層紗幕,讓我們得以看到它展現的一個側面。
就像「——思想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於——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因此,凡是實踐中被證明是錯誤的——,無論是出自——本人的言論還是出自——的文件,都不能納入——思想的體系,都不屬於——思想」。很熟悉吧,我自學考前幾年公共課考的,我們應該如何認識**思想的科學涵義。我十分敬重**以及他的思想,而不僅僅限於他科學的一面。我還特別敬重偉人的人格和他所作的探索,即使是錯誤的,最後能證明錯誤的原因,使我得到啟迪,從中獲取正確的科學內容。這是我對這些偉人們應持的態度。
科學應該不僅僅是說明什麼是正確的。如果以實踐證明什麼是錯誤的,在某種前提假設下,什麼是行不通的,我認為也是一種科學,不知道大家認為呢?現在的諾貝爾獎好像也有這方面的趨向。
有些評價中現卻看不到它評論的東西真實的含義。認為作者愚蠢,作品愚蠢,理論愚蠢,而看不到真實,到最後卻只能見證自己的愚蠢。
而我們的思想又經常在兩級之間搖擺,而看不到真實,以致於作出——是悲觀、-觀、-論、-主義、-思想、-主義的評價。悲的竟是什麼呢?為何而悲呢?-的究竟是什麼呢?為何而-呢?
本文不是讓你不要去作邏輯判斷或者評價。評價作為一種表達方式,就像小說和哲學一樣。自己覺得用什麼方便,用什麼更能表達自己的思想,用什麼能使自己的思想通過這種媒介比較容易地被受眾所接受,就選擇什麼方式,這完全是每個人的自由。我也在評論啊。只要知道作出的具體評論或者判斷的相對性在那裡,有什麼前提價值、原理、根據等,就可以了。而作為一個具現化個體,必然以這個個體和所處環境的道所限,用其道從事,只要知道自己在作什麼,就可以了。不需要為自己、他人或者環境的愚蠢而使自己產生某種執念,找不到愚蠢的價值或者去干涉他人的自由。而不知道這些,去作,又有何不可呢?這完全是自由選擇。
當然愚蠢也是有其相對性,也有前提價值、原理、根據等的。
你要作為驗證你自己愚蠢而存在,那也是你的意志作出的自由選擇,只要不干涉他人的自由,你完全具有這種自由,就像魚一樣。如果你想瞭解愚蠢,實現意志的自由,他人是沒有辦法直接幫助你的,只有自己才能不斷地去驗證它而的得到。
此外即使是我說的真理也不會像go1d一樣被panning出來,這不能夠簡單地被rush出來的,否則你就可能把你的apairofshoes煮了出來,並把它當作是你所吃過的最de1icious的一餐,以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來見證自己愚蠢的程度了。但是只要探索都是有其價值的,只要你能理解它。
上文是我幾年的思想的結果,其中不少段落是不同時間寫的,思想層次性不一,我只縮微修改了一下,使之整體上有所連接,文筆很差,邏輯上有可能錯誤,如果你明白本文的真正含義,你應該能夠看出來,並能對其作出符合您邏輯的評價。
歡迎評論,如您同意我可以將我認為有價值的評論作為本文的備註!並附上提出評論人的姓名或筆名等以及提出時間等信息作為本文的備註!使其得到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