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都市小說 > 再見若花開

龍騰世紀 第七章 身世 文 / 再見若花開

    -----------------------------------------------------------------------------------------------

    不經意間

    你們像群調皮的孩子

    嬉戲的跳進校園

    我把手伸向你

    是想看清你剔透的容顏

    我用手揉碎你

    是想看到你透明的血液

    我伸手指向天邊

    那盤著髻的柔雲

    是不是你的家園?

    她抱著課本匆匆走過

    你還是偷偷越上了

    那害羞的臉

    c.c

    xx月xx日.雨記

    後記:我不是一個喜歡雨的男孩.但我卻留戀雨後的寂靜。讓雨滴打在我的臉上、打在我的手上、打在我的心上寫下這詩,我沒有任何的目的,我真不知道應該怎樣表達我此時的心情,用文字表達太過沉重,因為語言同情感永遠有隔閡。我只是單純的希望,有一天我老了,能帶著老花鏡,做在搖椅上,一邊搖,一邊看這詩,重溫一下此時的心情,想起曾經那個我在窗前看到的、避雨的女孩

    就夠了。

    ------------------------------------------------------------------------------------------------

    「怎麼樣?寫得不錯吧?」

    我合上手裡的記事本,小眼瞇瞇地看著她,臉上略有得色。

    寇小喃則努力地瞪大眼看了我兩下,好像第一次認識我一樣。隨後又奪去我手中的記事本,再次迅瀏覽遍,最後目光才與我交集:「牛啊!你要不說是你寫的,我還真以為是哪位作家的大手筆呢!」

    她再次低下頭去看了一遍,又問我:「寫這的初衷是什麼?」

    我聽她這麼一問,倒是愣住了。是啊,初衷是什麼呢?很多老師說寫的好、同學說寫的好,可誰也沒問過我創作的本意是什麼。倏地,我想起來了。

    「嗯……那是我上高一的第一天。由於報到最晚,班級裡已經排好座位了,所以班主任把我安排到一個角落靠窗的位置。」

    說著想著,我還抬頭眨巴眨巴眼。繼續說:「那天正好下雨呢」

    我又眨巴了兩下。

    「大家都趴桌上午睡,這時候雨下的就有點急了。」……

    「窗戶開著的。你知道那種感覺嗎?清新的風吹到你臉上,非常舒服。本來我還因為沒能分到好座位而苦惱呢,是風帶走了塵埃。」

    寇小喃聽得很入神,小叢聽得很認真。

    「心情變得出奇的好,雨也不是那種『嘩啦啦』的傾洩,落的很溫柔。突然我產生了想接著它的衝動,於是我站起來趴在窗欞上,去接那些雨。」

    「當時真的很開心!也許這就是十八歲跟二十八歲最大的不同吧。玩了好久我才坐下,依然欣賞著這份清新。就在這時候,從對面教研樓走出來一個穿裙女孩。她先抬頭看了下天色,看樣子是想走到這邊來,好像又有所猶豫,在屋簷下躲了一會兒,最後還是用書本遮擋著頭,走了出來。」

    我已經投入,自己都忘了自己,彷彿真的看到了十年前那個女孩。說到動情處,我情不自禁地站了起來。

    「你們知道當時給我的悸動嗎?那個場景想像的到麼?原先周圍是一片清新的安靜,只有雨調皮地下著。在這片靜態的美景中,突然出現的那個女孩,狠狠地打碎了時間的僵滯,讓安靜活了過來!我本來是眼直直地看著雨的,因為她的出現,才跳躍了我的睫毛,我開始關注這唯一的動態!我努力的收縮過瞳孔,我看得真切了!儘管書本遮擋著頭,可雨水還是找準機會,貼上了女孩的臉」

    「於是你就馬上寫下了這《雨美人》了,對不對?」

    這句話是小叢說的。

    「誰說不是呢!」我還沒有從記憶中回來,「當時我立即奮筆急書,沒有停頓、沒有琢磨,三兩下寫好了這詩!連同感受都寫了!寫好以後我一筆也沒修改過,我怕破壞那份真。」

    寇小喃「啪啪」地鼓起了掌。

    我收回思絮,不好意思的摸摸頭:「年輕時候真的很有靈氣!」

    小叢同意的點點頭:「這詩最大的優點就是:當你讀它的時候,語句明明是很淡、很平和的,卻流露出無限的清新,而且讓讀者真能置身於其中!連我都把自己帶進去了」

    寇小喃依舊笑的沒心沒肺:「難怪能全票當選!真有你的!」

    我「很隨意」地甩了下頭皮:「沒全票通過。差一票啦~」

    這算不算一種變相的驕傲?嘿嘿~

    「這還不算好呢!我哥寫的那《陌上心》用情之苦、感人之深,才叫令人久久難忘!哥你快給小喃姐唸唸、快唸唸!」寇小喃聽了更是一臉期待。

    額,這讓我怎麼說才好……那詩是寫給她的,分手時寫得的東西我怎麼還有心情念。一時間想起的6菁菁,讓我思絮萬千。正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門鈴響了。

    時至傍晚,應該是媽媽回來了,況且我昨天就囑咐她今天早點回家好招待我同事,媽媽比我還上心哩。

    大家見過面後,老媽不住地誇寇小喃長得漂亮,生得水靈。寇小喃則馬上像變了個人似的,端裝典雅起來。那一句句「阿姨」「阿姨」把我老媽骨頭都叫酥了!關係即刻升級,在我媽嘴裡小喃轉眼就成了她「侄女」了!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後來,我們在一起吃了頓冗長的晚飯。內容除了我帶回來那些特產外,更多的是老媽那如同丈母娘般的套話。(我只知道「丈母娘」……好像女方不這麼叫男方他媽媽的,吧?)

    我媽這個人,哼。你要不和她吃上頓飯,你就不知道啥是「過來人」!什麼話都能說出口!旁敲側擊的告訴你些讓你傻眼的話,這叫「前輩」!好幾次我都受不了了,也不好意思當面打斷,就猛叉叉地抽丫的煙。我媽說一句,我就瞪著眼抽一口,她還看都不看我……

    ---------------------------------

    從家出來已經近九點了,本來還想讓子彈順路送小喃回去,現在看看也算了。咱就不是那愛沾便宜的人。(話說怎麼個「順路」法)

    這時候寇小喃反而安靜多了,走了很長一段路也沒和我說過話。

    因為剛才老媽的一通亂講,我也不好意思主動跟她搭讒,不然讓她誤以為是我們母子倆演得「雙簧」,那我要得噁心死!不說就不說,我樂一個清閒。

    「你怎麼想的?……」她冷不丁地冒出一句這樣的話。

    我卻一時沒反映過來:麼怎麼想的?」

    「就是阿姨說咱倆的事啊」邊說寇小喃邊別過臉去,假裝輕鬆的看「太陽」。

    真的汗了……

    我也東施效顰一把,學她假裝『輕鬆』的看看藍天:別聽我媽在那亂說,沒有的事兒」

    「什麼!?」寇小喃不走了。(太陽下山了)

    輕鬆個屁,我緊張的要命!無奈也得面對:「額,那啥不是!我的意思是說嗨!你屬啥的?我屬豬的啊,咱倆差太大!不合適」

    「嗯……我屬兔的,是比我大」寇小喃繼續走。

    「不過沒關係!你喜歡我就行了!嗯?你喜歡我嗎?」寇小喃又不走了。

    聽到這,我的心豆率已完全紊亂。媽的這在不說點啥我自己都不放過我自己!當下我便語無倫次、結結巴巴地說出了一句連我自己都不信的鬼話:我愛你,我們結婚吧!」

    「啊!……」這彷彿成了寇小喃的口頭禪了,隨即她馬上說:說要嫁給你了?沒羞沒臊!」竟丫的跑開去了。

    唉,這在不追過去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對不起!剛才一高興就說亂了套了的意思是這樣的咱倆先處一段時間,然後在弄那」

    寇小喃「咯咯」的笑了。嗨!日頭又殺回來了!女人心中的太陽週期就是快!

    --------------------------------

    後來嘛,由於兩人心情都格外的好,談論的話題也往那上靠了,就不覺得路有多長呀、時間有多慢,我們沒叫車,竟走了大半個三環!可能快到家了吧,小喃不走了,說坐下來休息休息。其實我心裡亮堂的很:嘿,有多累不能回家躺床上休息的,非要和我坐這裡休?這就說明愛情是偉大的。愛因斯坦在解釋他《相對論》的時候,不是這樣簡單的形容過時間麼:當你**貼在火爐上,你就知道1小時有多難熬;而在你和漂亮女郎聊天的情況下,他ma的時間怎麼就過的那麼快!(經典!)休息好啊!我當然是一百個樂意,咱倆就坐這兒蹭吧!

    這時我也完全放開了,對著她又是一通神吹海侃。還幾次把她逗的哈哈大笑。其實我還有幾個黃色笑話,只是覺得兩人剛開始不合適,等以後慢慢來。唉,我這個人骨子裡就挺痞的,不接觸段時間你就看不出來,挖哈哈!

    再後來,她又問了我關於初戀的事,女人嘛,我也能理解。也就在她半推半搡的情況下,跟她簡明扼要的講了講關於我和菁菁的那些過去。其實現在想想也沒什麼可講的,初戀那都是好些年前學生時候的事了,那時候人也純潔,戀愛也是乾乾淨淨沒有雜物的。(而且那時候不是很痞)真要我講,那還得好好想想。

    聊著聊著寇小喃好像想起了什麼,「咦,對了!你跟小叢是怎麼一回事啊?她不是你親妹妹嗎?」

    我那邊還在想著高中的時候和菁菁翻牆出去上網呢!嘿,可別說,那次被老師逮住啦!我硬是抱住老師的水桶腰讓菁菁跑了,事後在政教處還大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咱,不,說!最後落個記大過的處分。

    這邊卻猛的遭寇小喃這麼一問,著實沒反映過來:「什麼?」

    寇小喃好像閱懂我在想啥事了,就努起嘴很委屈的樣子。看得我都有點心疼了,(這啥人吧)正準備過去「慰安」一下,哪知道她突然趴在我耳邊大聲喊:「你,和,你,妹,雜,回,事,啊,啊,啊!」

    震耳潰

    這女人要吃起醋,公豬都能被她趕上樹!我還真有點不敢相信,一小時前我們還是同事吶,現在就戀人了?我談戀愛了?那麼快?不能吧棍了那麼多年了,幸福突然撲面而來,一下子我感覺就像做夢一樣。

    當寇小喃掂著我耳朵的時候,我才算元神歸竅,趕忙回答她:「哦,哦!小叢的事是這樣」

    -------------------

    其實小叢是我九歲那年媽媽從醫院撿來的,並不是我的親妹妹。

    當時媽媽剛現她的時候,小叢還在襁褓裡,眼已經盲了。她那兩個狠心的生身父母除了一個長命鎖外什麼都沒留下。這個長命鎖是金製品,挺考究的。正身印有一朵祥雲,上面站個麒麟;背面則刻著「宋楚」兩個楷字。爸爸那時侯就斷言,小叢家世顯赫,被遺棄可能是另有原因,或者存在什麼不得說的苦衷。

    但媽可不這麼想。老媽堅決認為「小叢父母生下她後現竟是個瞎子,想到以後可能會為家庭摸黑或其它什麼的,就昧良心地遺棄了」,還好被心地純良的她現,才撿了回來。

    後來聽老爸說:「你媽這個人世繪是世繪了點兒,可心地真的很善良。雖然這孩子眼瞎了,但你媽在草叢邊來來回回走了好幾次,最後還是把她抱了起來。這可不是隨便能抱的,需要很大的勇氣與責任。」

    當時,我聽爸爸說了這番話,真的對老媽是肅然起敬!

    寇小喃也插了句:「我也敬」我微微笑了下,繼續講。

    撿回來後,老媽母性大,當下去了趟市,猶如打劫般地羅購了許多嬰兒用品。我記憶中那時候好像還買了三鹿奶粉因為我偷喝的比妹妹多東窗事後還挨了兩次打不過那奶粉的味道真不是蓋的!當時三鹿銷量是全國第一,什麼蒙牛啊、伊利啊,他們的代言人易建聯還在幼兒園那!哈哈!

    後來,問題隨之而來:取名字。媽媽叫夏貞越,於是說什麼也要小叢跟她姓!起初態度那是相當堅決。取的名字也真是繁啊!我現在都還記得有什麼「夏敏敏」、「夏婉儷」、「夏芬芳」,我汗,最後連什麼「夏常存」都想出來了,你說一個女孩家家的叫這玩意兒

    爸爸還是比較冷靜的,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既然小孩的父母留有姓名,那我們就不應該再給她瞎取,還叫她「宋楚」吧。老媽聽了是死活不依,理由也很正當:我含辛茹苦地去撫養她,憑什麼還跟別人姓?不行!

    其實老媽這種想法很正確。試想一下,換做是誰,也不會給別人養一輩子小孩,況且她還是個棄嬰!棄嬰是什麼知道不?就是它生身父母在主觀意識上主動不要的、拋棄的孩子,這是個關鍵。法律程序上將來也不會承認其對子女的所有權。

    不過,媽媽還是可憐這孩子,最後終於做出了讓步:姓就跟她父母姓吧,但是名一定要我們來定!爸爸聽了老媽的這個決定,馬上就和她鑽進了同一戰壕裡!畢竟人都是有私心的,我爸也是嘛。

    於是,又一番的取名大戰。當然還是爸爸有才,根據媽媽第一眼看見孩子的地方,醫院前的綠草叢前,而取的名字「小叢」。「小」字是希望這孩子能不乖張,吊小;「叢」字代表平淡、平凡;「小叢」合起來的意思就是:雖然你眼盲了但不要自卑,要堅強,但我們不希望你能怎麼樣,但保佑你能平安的、平凡的、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

    —宋小叢。

    -----------------------------

    寇小喃聽了我給她講小叢的這段身世,眼眶已經變得潮潮的了。

    女人的這顆琉璃心,男人有時候是真的讀不懂的。她就是會莫名其妙的撥動心中那根弦。如果她確定要去愛,那根本沒有什麼能阻止。世界又怎樣?整個世界的人都指責她又怎樣?為了一份愛你可以看見她瘋狂地背叛整個世界!如果她敢恨,那真是萬念中最恐怖的事情。哪怕你把她打下十八層地獄,刀剮、鞭韃、針戳、冰煎再問她:你還恨麼?她馬上二話不說賞你一臉吐沫!

    再來說說當女人感動的時候,就像寇小喃現在這樣。

    當女人感動的時候吧,其實還分很多種呢。走在大街上,本來逛的很開心,她會因為突然看見路邊的一個拾荒者,變得心情全無;早晨上班前,你只是輕輕地一吻:「老婆,我走了.」會讓她這一天都開心的要死還有很多很多,字裡行間哪能枚舉的完:看著肥皂劇哭得稀哩嘩啦、為她送把傘、給她披件衣服、那一隻餘溫的手等等等等。

    這樣的女人你會忍心去傷害她嗎?你能不心疼嗎?

    我就喜歡善感的女人。

    我一直把她送到樓下,聽她嘟嘟完一番叮囑,並保證了明天下午1點準時到這棟樓下面待命,任她差遣,寇小喃才滿意的放我走。最後我看著她若即若離的明眸,突然就想上去那啥她一下。可是,想想自己有賊心有賊膽還真沒那賊能力!接吻怎麼弄來著?難免又想起了菁菁。別人談戀愛都是故事,他ma的我談戀愛那就是事故!一來菁菁這個女孩就內向,二來我那時候確實有點愣,因此這初吻就擱淺了。連人家子彈都行,還拿這個揶揄我,我只能祭起酸葡萄心理:「人哪有什麼初吻不初吻的!老z的初吻早獻給奶嘴啦!」

    戀愛了就是不一樣,連走路心情都是愉悅的。我一路蹦噠呀蹦噠,別提有多開心。那個場景要是拍成電影讓我自己看,我都會笑:一個二十七、八的大男人,半夜在三環大道上又蹦又跳的,還唱歌、還吹口琴、還傻笑

    轉眼就快到家了,時間也臨近十一點。我走到了小區前林蔭大道的十字路口,準備往家趕。

    當我走過人行道的時候,隱隱綽綽的看見小區牆邊躺著個人。

    我順路走過他身邊,才看清是個老人。應該是個拾荒的吧,挺可憐的。走過去後,想想我又倒了回來,從口到裡掏出十塊錢,放在他身旁,轉念一想萬一風吹跑了怎麼辦,慈善不白搭了?(唉,中國人啊)看看又沒碗,不過旁邊放著一雙鞋,說來古怪,鞋子倒不像現代人穿的,更像電視上演的古代片裡和尚呀、道士啊穿的那種。我也沒多想,就掖進了他鞋裡,然後走進了小區。

    小遊戲,等你來現!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