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行來,三人倒是越聊越投機,特別是司機大叔開車去西藏的經歷,引來好奇的林麟趾一個勁地追問。
進入縣城後,大叔問道:「你們住哪,我送你們過去吧?」
林麟趾和維基婉拒了他的好意,從一個路口就下了車。
「我們先找個地方住下吧!」維基建議道。
林麟趾問:「咱們是住好的,還是隨便找個能落腳的地方?」
「你是東道主,你說了算!」維基倒是無所謂。
林麟趾笑道:「我說你總共有多少錢,說個實數,別到時候搞得咱們沒錢結賬。」
「就是幾百萬吧!」說完他還不忘補充一句,「英鎊!」
「擦,你哪來的這麼多錢,不會是搶銀行搶來的吧?幾百萬英鎊……」
維基聳聳肩,說:「我父親以前是個不大不小的貴族,家底還算殷實,當然,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我自己通過各種方式賺到手的。」
「這麼說,你還是個貴族?」林麟趾奇道。
維基笑著說:「怎麼?不像嗎?」
林麟趾點頭,然後又搖頭,說:「確實不像。」
「也是。」維基揚揚眉,說,「在下水道呆個幾十年,誰還能貴族的起來。」
既然知道他錢這麼多,林麟趾也就不再客氣,直接領著維基向c縣最大的那家三星級酒店走去。
「維基,既然不是沒條件,哪還為什麼要住在下水道,完全可以買個古堡啊什麼的你自己住嘛!」林麟趾在路上問道。
「藏身在下水道這是諾費勒氏族的傳統,只有用這種方式才能保證氏族的延續。」維基解釋道,「血族社會要比你現在所接觸、認識到的混亂許多,特別是在西方。這幾年在美洲大6,密黨和魔黨之爭已經達到了白熱化,甚至各個中立氏族都為了不惹禍上身,而暫時選擇離開了美洲大6。」
林麟趾不禁又想起了那句血族諺語——無論在任何千年聖戰中,諾費勒都是第一個被滅的。至於維基所說血族社會的混亂,成為吸血鬼不久卻在死亡線兩次徘徊過地林麟趾,也早就有了心理準備。
賓館自然是二十四小時營業,林麟趾兩人開了個標準間入住。
維基剛進屋就去摸了摸窗簾,然後滿意地說:「看來我們白天不用去躲衛生間了。」
林麟趾將背包扔在一旁,將整個人扔在了床上,他覺得有些餓了。
兔子不吃窩邊草,肯定不能在酒店就下手,而現在外面夜深人靜,也難尋到獵物,他只好忍著。
「維基,如果吸血鬼跟人類結合,生下的子女都會跟葉嵐一樣嗎?」林麟趾問道。
「怎麼忽然想起她來了?」維基一愣,隨即不懷好意地說,「難道是你也想生個孩子?跟誰?雲冰?」
「拜託,你想到哪去了,我就是這麼隨口一問。」林麟趾惱道。
維基幹咳兩聲,正色道:「林,雖然剛才只是開玩笑,但我不希望你以後真的有類似的想法。女性吸血鬼的受孕率極其低下,而且流產率還很高,所以每一個小吸血鬼的誕生,都不能不說是個奇跡。而如果是人類女性,當然很容易受孕,不過生下來的孩子雖然有著吸血鬼的血統,但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覺醒。」
林麟趾坐起身子,聽得很認真。
「混血兒也可以通過初擁來成為吸血鬼,就像是葉嵐向你要求的那樣,但前提是初擁他們的血族,要比其父親的世代古老,否則初擁只會是失敗。所以葉嵐的父親阿瓦迪親王即使想初擁他女兒,也是不可能成功的。」維基繼續說道。
「既然如此,混血兒也可以完全像人類一樣地去生活,似乎也……」
維基搖頭,說:「他們畢竟不是人類,他們的血液就像是我們諾費勒氏族的面孔一樣,會主動出賣自己的身份。」
「血液?」
「嗯,混血兒在血族中有一個別稱,就是『美食』。」維基說,「他們的血液對其他吸血鬼有著致命的吸引力,混血兒一旦不小心被吸血鬼聞到他血液的味道,那後果不堪設想,甚至有可能父親會親口咬死自己的子女。」
林麟趾神色一動,似乎想到了什麼,他問道:「這麼嚴重?」
「一點都不誇張。」維基說,「如果你不想傷害一個混血兒,那就始終讓自己維持在飽食的狀態,不要有絲毫的飢餓感。否則接下來的事情,不是你主觀就能夠控制的。」
林麟趾躺在床上起呆來,維基則拿起床頭櫃前的電話,不知給誰打了過去。林麟趾聽到他在說什麼十萬英鎊兌換為人民幣,轉入哪個哪個賬號,似乎在進行電話轉賬,林麟趾不懂,也沒問。
在客房裡呆了整整一個白天,林麟趾閒來無事就打開電視看了起來。當他以一個吸血鬼的視角去看那些人類之間生的種種事情時,感覺十分的可笑。
這種感覺就如同是一個人類,在看著一群猴子的表演。
無所事事,也不能出外活動的白天,總是無聊的,林麟趾寧願去找個棺材,躺進去沉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林麟趾與維基走出賓館,沿著濱河路漫步。
維基跟在林麟趾身後,輕聲問道:「怎麼?不準備跟家人見個面嗎?」
林麟趾搖搖頭說:「與其相見,倒不如不見。」
兩人坐在河堤上,看著底下緩緩流動的河水,怔怔出神。
林麟趾想起去年他在這片河堤上,拉開褲襠的拉鏈,然後跟朋友說的那句「嘿!看我尿出一股浩然正氣來」,不禁微微一笑。
維基側眼看著嘴角彎起的林麟趾,很好奇他回憶起了什麼。
「喝酒嗎?」林麟趾問道。
「好!去哪?」維基自然是一口答應。
夏天的c縣,最常見的就是啤酒攤,約三兩好友,乘涼之餘飲些許啤酒,乃人生之一大快事。
不過c縣他的熟人太多,林麟趾不敢在人多的地方露面,他不想見到熟人,特別是遇到朋友,他想悄悄地來然後悄悄地走,不驚動任何人。
「我知道一個酒吧,算是c縣環境最不錯的,我們去那裡。」
昏暗的燈光,一個個優雅的小隔間,整個環境與其說是酒吧,卻更像是喝茶的地方。
音響裡正放著許巍的《喝茶去》,那句「走在回家路上,不覺已萬家燈火」讓林麟趾頓覺眼睛一酸,幾近落淚。
林麟趾心思似乎完全不在酒上,他轉著一隻盛滿啤酒的酒杯,不知所思。
忽然一陣喧鬧聲傳來,相鄰隔間坐進去了一桌客人,聽說話聲都很年輕,應該是放假回家的大學生。他們那邊挺熱鬧,只聽碰杯聲就沒停過。
「呦……半年沒見,酒量見長啊,老孟。」
「嘿!一般一般!」
「老孟,聽小譚子說他上次在你家喝得挺凶的。」
「啊哈,你是沒見。」說話這人應該就是小譚子,「三瓶65度的紅星二鍋頭,估計老孟他朋友一個人就喝了多半,最後那猛人是在衛生間吐了半個小時,然後躺在沙上直接人事不省。」
「你朋友這麼能喝,要不叫來再……」
「呃……他在外地,不回來了,我也想跟他喝呢!」
林麟趾聽到這後渾身一顫,笑得很苦澀。
維基也聽出來了些什麼,他看著林麟趾問道:「你朋友?」
「嗯!」林麟趾點頭,他並不奇怪會在這碰到朋友譚飛,因為本身這個酒吧就是譚飛介紹給他的,譚飛最喜歡在這個酒吧喝酒。
「不過去嗎?」
林麟趾搖搖頭,將啤酒推在一邊,說:「換白酒吧!」
「喝什麼,我去拿。」
「紅星二鍋頭。」
酒吧裡肯定是沒這酒,維基也不嫌麻煩,去外面提了幾瓶回來。
林麟趾接過一瓶二鍋頭,擰開蓋子,刺破指尖滴進去了一滴鮮血。他的血很濃,就一滴整瓶酒都被染成血紅。
他舉起酒瓶,與譚飛之間僅僅隔著一層木板。
「兄弟,干了!」林麟趾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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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天就要走了,雖然只是一年,但跟宿舍三個關係處的不錯。
剛剛吃完其中一個做的飯,現在去喝踐行酒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