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陝州遇道玄
自從當日離開清遠城外之後,沈重便不再停歇,一路疾馳著飛往陝州郡。
九華山位於秦嶺深處,整個秦嶺山脈,橫亙在中州大陸的西南面,延綿蜿蜒數千里,整座山脈的最西端,則是直接插入了青城郡的境內,與雲夢澤的邊緣相接。
因此,自清遠城往東北方向飛遁了大約千里左右,沈重就已經進入了秦嶺山脈的範圍之中。
身處高空當中,俯瞰著腳下延綿不斷地巍峨大山,沈重面無表情的保持著自己的飛遁速度,在心中卻隱隱的閃過一絲激盪之情
自從當年在天魔卷中偶然得知自己的前一世,乃是法門寺高僧轉世之後,在沈重的心中,就對這個自己的上一世師門,無形中增添了許多的親切之感。
並且,當年自己從試煉谷出來之後,還曾經在法門寺中盤恆了一段時間,當時無論是舊識悟明師弟,還是法門寺的主持法相大師,都是對他待以誠心,呵護備至。
再加上自己所學到的第一門降魔神通,般若波羅蜜咒,也是自這法門寺中傳承得來。
因此,一直以來,在沈重的內心深處,對於法門寺,這個中州境內的佛門聖地,都是有著一種異乎尋常的親切和熟悉的感覺
如今一想到自己可以重返上一世的師門所在,沈重的內心,就抑制不住湧上一絲激盪之意。
按照自己目前的飛遁速度,大約再過兩日功夫,就可以到達法門寺所在的九華山。
在這一路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都是使用了巫族秘法,隱匿了自己的身形,全力催動追日步法趕路。
以他目前的實力,縱使是有元嬰大圓滿期的大能之士,全力放出神識探查,也是無法發現他的行蹤。
因此,這一路行來,雖然曾經遇到過不少的魔族修士,甚至還不乏地魔境界的高階魔修,但由於隱匿得法,他幾乎沒有碰到半點的阻擾。
這一日,沈重正在秦嶺山脈的上空飛遁,突然只見他神色一動,雙眉微挑,旋即全力放出巫識,朝前方百里開外探查了過去。
就在方纔,他突然感知到,自己前方大約百餘里外,有著極為驚人的靈力波動,看情形,是有著元嬰期以上修為的高手在進行激烈搏殺
本來沈重不欲多事,畢竟自己已經離開了這麼多年,眼下這片廣闊的中州大陸對於他而言,早已經是物是人非。
再說他根本就不知道前方交戰的修士到底是何人,在沒有辨明敵我之前,橫插一槓子也不是他一貫以來的作風。
因此,在放出巫識探查的同時,沈重正欲轉過身子,稍稍修改一下行進的路線,準備先從戰場一側繞過去再說。
剛剛拿定主意,沈重的身形已經逼近至雙方搏鬥之處不過數十里之遙,通過巫識,他已經能夠將交戰雙方的情況探查的一清二楚。
然而就在此時,沈重的臉色卻突然一變,臉上也是顯出了一絲驚訝之色,瞳孔微微收縮,眼中不由自主的閃過了一道精芒。
他實在未曾想到,這場激烈搏殺的雙方,竟然都是自己的熟人
其中的一方,就是當年在試煉大賽中結識的法門寺故人,悟明,想不到數十年未見,此刻這位悟明師弟的修為,也已經達到了元嬰後期的境界。
這等驚人的修為速度,若是放在其他宗門,當真可以算得上是驚世駭俗,不過,對於佛門弟子而言,卻也算得上是比較正常的。
佛門之中講究的是因果報應,相傳大神通之士在轉世時,能夠使得魂魄重入輪迴時保持一點靈識不昧。
根據佛經的記載,有專管輪迴因果的佛界大神通者地藏王菩薩加持護佑那些轉世的佛門高僧,不但不要人護法,就是轉世之後,也可以保留前世的記憶。
並且,前世辛苦修煉的神通念力也不會消除,可以積累下來,待修為念力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後,便可自行掌握,經過累世的修行,初步凝練成所謂的羅漢金身。
按照佛經中的說法,佛門之中欲修成羅漢金身者,需轉世十八次,至於成佛,則更是需要在六道輪迴中無數次的轉世重修,最終悟得無上佛法,成就大道。
因此,當悟明修煉到達元嬰期境界之後,便可以通過佛門秘法進行醐醍灌頂,從而完全恢復上一世的記憶與佛法,在修行的速度上,則更是一日千里
不過,悟明等人的圓寂涅槃轉世情況完全不同,沈重的上一世,乃是以佛門神通自爆金身,與魔頭同歸於盡,僅餘了一縷佛光,還保留著一點菩提清明,從而轉世為人。
因此,對於沈重而言,想要完全恢復前一世的佛法和神通,幾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情。
若不是當初在天魔卷中受到域外天魔所迫,自己甚至連前一世的記憶,都是無法拾回
至於交戰的另一方,對於沈重而言,則更加是熟悉無比,他愕然的發現,此人竟然是當年自己在道法門時的師傅,道法真人
說句老實話,對於自己這位曾經的師傅,在沈重的內心深處,一直都有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覺。
其實,自從當年道法把他騙至玄冥谷中,換來一粒培嬰丹,他與這位道法真人的師徒之情就已經完全斷絕。
算起來,自沈重數十年前踏入修仙之途開始,前後曾經有過三個師傅,無論是最早的徐凝雲還是後來的連山,對他都是呵護備至。
即便是當初這位道貌岸然的道法真人,在自己剛入道法門時對自己的照顧也是無微不至。
所以很奇怪,在心底深處,沈重就是無法對眼前這人產生恨意,即使明明知道他當年是另有所圖。
不過,就算現在不管自己和法門寺之間的關係,就衝著跟悟明之間的交情,這一槓子,他現在不想插一腳都不行
因此,稍一思慮過後,沈重便不再猶豫,加速催動追日步法,朝著兩人搏鬥之處疾衝了過去。